哥林多后书第十一章
【林后十一2~3】他开始用一幅犹太人结婚风俗的鲜明的图画。在旧约中,以色列民是上帝的新妇,是一个很平常的观念。以赛亚说,『因为造你的,是你的丈夫。』(赛五十四5)『新郎怎样喜悦新妇,你的上帝也要照样喜悦你。』(赛六十二5)。因此,很自然的保罗用婚姻来说明,哥林多教会是基督的新妇。
在犹太的婚礼中,有两个人称为新郎的朋友,一个代表新郎,一个代表新娘。他们有很多的职务。他们做新郎和新娘的联络员;他们把请帖带给客人;不过他们担负一种特别的责任,那就是保证新娘的贞洁。这是保罗,在这里的思想。在耶稣基督与哥林多教会的婚姻中,他是新郎的朋友。这是他的责任,要保持新娘的贞洁,他要尽力而为,保持哥林多教会的纯洁,配作为耶稣基督的新娘。
在保罗的时候,在犹太人中有一传说,撒但诱奸了夏娃,该隐就是他们的结晶。保罗想到这古老的传说,深怕哥林多教会失去了贞洁。--《每日研经丛书》
【林后十一6】有一个著名的故事,讲到有好多人在一起聚餐。餐后,大家都同意每人都朗诵。有一个著名的演员站起,用尽了他一切口才及演剧的技巧,背诵诗篇第廿三篇。在他坐下的时候,一片掌声,犹如雷鸣。接��一个沉静的人也背诵诗篇第廿三篇,在开始的时候有人窈笑。但是在未背完以前,全场鸦雀无声。在宁静中的感受远胜于热烈的掌声。在他说到最后的一个字,会场一片静穆。于是那演员斜过身主对他说,『我知道的只是这首诗篇;你知道的却是这首诗篇中的牧者。』
反对保萝的人或许有演讲的才干,保罗或许毫无口才;不过他知道他所讲的,因为他认识基督。--《每日研经丛书》
【林后十一7~11】哥林多人为甚么对于保罗拒绝援助觉得不快呢?第一件事,在希腊人的思想中,双手操作是低微的事,为自由人所不齿的。没有劳工神圣的观念。哥林多人不了解保罗的观点。另外一件事,在希腊的世界里,教师赚钱是当然的事。从未有过,一个教书的人能够得到这么多的报酬。罗马皇帝付给那修辞家福拉克斯(Verrius Flaccus)年俸十万sesterces(古罗马的一种货币,初系银铸,后为铜铸)以今日的购买力来算,约等于廿五万英镑。每一城镇可以有一定数目的修辞学及文学的教师可以享受免役和免税。保罗保持独立,不受接济是哥林多人所不能了解的。--《每日研经丛书》
【林后十一24】保罗说,他『被犹太人鞭打五次,每次四十,减去一下。』犹太的律法定下了这种鞭打的规例(申廿五1-3)。普通的刑罚是四十次,不可超过这个数字。如有超过的话,鞭打者必须受罚,接受鞭打,超过的次数。因为鞭打者怕一不小心超过四十次,他们就停在三十九次上。所以这种鞭打又称为『四十减一』。鞭打的详细条例写在米示拿(Mishnah)上。米示拿是犹太传统律法的法典。『他们把他的双手分别绑在左右两根柱子上,管会堂的撕开他的衣服,撕破也好,撕得粉碎也好,以曝露他的胸部。在他后面,置放了一块石头。管会堂的站在上面,手里拿��牛皮制的皮鞭。那皮鞭双重褶迭,又加上两条,随之起落。其握手有一掌之长及一掌之阔;鞭长及其脐。(当囚犯被打时,打在他的肩上,鞭端可及其脐。)三分之一次打在胸前,三分之二次打在背上。站时坐时均不可打,只有在弯身时方才可打。……打时用全力以一手握鞭打他。如果那囚犯死在他手下,他是没有罪的。不过如果是由于他多打一下而死,他必须逃亡。』保罗受过这样的鞭打有五次之多。鞭打得利害,可以致人死命的。--《每日研经丛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