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返回本书目录 |

 

申命记第廿二章

 

22:1 「你若看见弟兄的牛或羊失迷了路,不可佯为不见,总要把牠牵回来交给你的弟兄。

22:2 你弟兄若离你远,或是你不认识他,就要牵到你家去,留在你那里,等你弟兄来寻找就还给他。

22:3 你的弟兄无论失落甚么,或是驴,或是衣服,你若遇见,都要这样行,不可佯为不见。

22:4 你若看见弟兄的牛或驴跌倒在路上,不可佯为不见,总要帮助他拉起来。

 

【申廿二5妇女不可穿戴男子所穿戴的,男子也不可穿妇女的衣服,因为这样行都是耶和华──你神所憎恶的。」

   今天,世界的趋势,是把男人的衣服和女人的衣服的区别取消。越过这一个区别越少。但是,神要神子民的衣服维持男女的区别,任何要混乱这一个衣服不同的地方,都是不荣耀神的。── 倪柝声

 

22:6 「你若路上遇见鸟窝,或在树上或在地上,里头有雏或有蛋,母鸟伏在雏上或在蛋上,你不可连母带雏一并取去。

22:7 总要放母,只可取雏;这样你就可以享福,日子得以长久。

22:8 「你若建造房屋,要在房上的四围安栏杆,免得有人从房上掉下来,流血的罪就归于你家。

22:9 「不可把两样种子种在你的葡萄园里,免得你撒种所结的和葡萄园的果子都要充公。

22:10    不可并用牛、驴耕地。

22:11    不可穿羊毛、细麻两样搀杂料做的衣服。

22:12    「你要在所披的外衣上四围做繸子。」

22:13    「人若娶妻,与她同房之后恨恶她,

22:14    信口说她,将丑名加在她身上,说:『我娶了这女子,与她同房,见她没有贞洁的凭据』;

22:15    女子的父母就要把女子贞洁的凭据拿出来,带到本城门长老那里。

22:16    女子的父亲要对长老说:『我将我的女儿给这人为妻,他恨恶她,

22:17    信口说她,说:我见你的女儿没有贞洁的凭据;其实这就是我女儿贞洁的凭据。』父母就把那布铺在本城的长老面前。

22:18    本城的长老要拿住那人,惩治他,

22:19    并要罚他一百舍客勒银子,给女子的父亲,因为他将丑名加在以色列的一个处女身上。女子仍作他的妻,终身不可休她。

22:20    但这事若是真的,女子没有贞洁的凭据,

22:21    就要将女子带到她父家的门口,本城的人要用石头将她打死;因为她在父家行了淫乱,在以色列中做了丑事。这样,就把那恶从你们中间除掉。

22:22    「若遇见人与有丈夫的妇人行淫,就要将奸夫淫妇一并治死。这样,就把那恶从以色列中除掉。

22:23    「若有处女已经许配丈夫,有人在城里遇见她,与她行淫,

22:24    你们就要把这二人带到本城门,用石头打死─女子是因为虽在城里却没有喊叫;男子是因为玷污别人的妻。这样,就把那恶从你们中间除掉。

22:25    「若有男子在田野遇见已经许配人的女子,强与她行淫,只要将那男子治死。

22:26    但不可办女子;她本没有该死的罪,这事就类乎人起来攻击邻舍,将他杀了一样。

22:27    因为男子是在田野遇见那已经许配人的女子,女子喊叫,并无人救她。

22:28    「若有男子遇见没有许配人的处女,抓住她,与她行淫,被人看见,

22:29    这男子就要拿五十舍客勒银子给女子的父亲;因他玷污了这女子,就要娶她为妻,终身不可休她。

22:30    「人不可娶继母为妻;不可掀开他父亲的衣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