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返回本书目录 |

 

第十八课 教会

 

「这一个字,真是难译,教会二字实在不能表明原文的意思。这字在原文是「以古利西亚」,意即「蒙召出的会众」,或「蒙召出的人聚集」。由此看来,教会乃是一班「蒙神恩召出世的人聚集在一起」时的名称。所以凡没有蒙召出世的人都不属乎教会。

谁是属乎教会的

「信的人」(徒二44)
「得救的人」(徒二
47)
「信的人」(徒四
32)
「教会……门徒」(徒八
1)
「教会……门徒」(徒十一
26)
「成圣蒙召作圣徒」(林前一
2)
「圣徒」(林後一
1)
「身体」(弗一
23)
「身体」(西一
24)

稗子和麦子乃是同在「世界」里长大,并非同在教会生存。照 圣经来看,教会里,除了重生得救的人之外,再没有别种的人了。就是已得救的信徒犯罪,也当赶出方可以(林前五5、11-13)。

教会是谁设立的

「我」(太十六18)
「主」(徒二
47)
「耶稣基督」(林前叁
11)
「元首基督」(弗四
15)
「被神建造」(彼前二
5)

照此看来,人是不会建立教会的。

教会可否分宗派

「合而为一」(约十七11、21-23)
「一处」(徒二
43-47)
「基督是分开的麽」(林前一
12-13)
「身体只有一个」(弗四
3-4)
「结党纷争异端」(原文宗派)(加五
20)

教会的聚会

地方 「一处」(林前十四23)
名字 「我的名」(太十八
20)
主席 「圣灵」(林前十二
11)
主领 「或有」(林前十四
26)
(有时,有特别教师来教圣经,则例外;如保罗和巴拿巴的工作然。)
会众 「慎思明辨」(林前十四
29)
原则 「安静」「次序」(林前十四
33、40)
妇女 「闭口不言」(只指有男界的会说)(林前十四
34-36)
目的 「造就」(对内)(林前十四
26)
       
「儆醒」(对外)(林前十四
24-25)

教会的工作

传福音(太廿八19)
作见证(路廿四
47-48)
传道(徒八
1、4)
祷告(徒十二
5)
受苦(罗八
17)
为主活(林後五
15)
使神得荣耀(弗叁
21)
使仇敌知神智慧(弗叁
10)
献给基督(弗五
27)
使基督心意满足(赛五叁
11)
等候救主再临(帖前一
10;腓叁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