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談舊約聖經

以色列人的歷史觀

  舊約史書的第二部書是《民長紀》。「民長」這個名詞在希伯來語裡含有「判官」和「救星」雙重意思。「民長」是我國天主教的譯名,新教把它譯作「士師」。概括地說,民長,或士師,好比我們現代人口語中的民族英雄。

《民長紀》所談的民族英雄生活在公元前第12和11世紀之間,相當于我國殷朝的末年和西周的初期。那時,以色列人已在若蘇厄領導下佔據了客納罕,但是尚未推選國王,建立他們的王國。客納罕就是今日的巴勒斯坦。

《民長紀》裡最著明的民族英雄叫做三松。他是一個長頭髮的大力士。他曾被一個妓女哄騙,被尖掉頭髮,喪失力氣,作了敵人的俘虜,但是後來頭髮又長起來,他恢復原有的力量,消滅了虐待和捉弄他的培肋舍特人。

《民長紀》所記述的故事都帶有民間傳說的色彩。它們都表現一個來自以色列民族信仰的特定的歷史觀。

《民長紀》開門見山,提出這個歷史觀。

以色列子民行了上主視為惡的事,事奉了巴耳諸神。 他們離棄了上主他們祖先的天主,即領他們出離埃及地的天主,而隨從了別的神,叩拜他們四周各民族的神,因此觸怒了上主。 他們背離了上主,而事奉巴耳和阿市托勒特。 於是上主對以色列大發忿怒,把他們交在強盜手中,叫強盜搶掠他們;將他們賣給四周的敵人,使他們不能抵抗他們的敵人; 他們無論去那�堙A上主的手總是加害他們,猶如上主所說的,猶如上主向他們所起的誓,使他們受極大的痛苦。 上主雖興起民長,拯救他們脫離強盜的手; 但他們仍不肯聽從他們的民長,反而與外邦的神行淫,頂禮叩拜,迅速地離開了他們祖先所走的服從上主命令的路,沒有照樣行事。 當上主給他們興起民長時,上主與民長同在,在民長一生的歲月中,救他們脫離仇敵的手,因為上主聽見了他們受壓迫欺凌發出的歎息,而憐憫了他們; 可是民長一去世,他們又轉而行惡,行為比他們的祖先更壞,去追隨外神,事奉叩拜他們,總不放棄他們祖先的惡行和頑抗的行為。 (民2:11-19)

這段經文很具體地闡明了以色列民族的歷史觀。我們可以把這歷史觀綜合為以下四點:

一、 以色列忘記天主拯救他們脫離埃及及進入客納罕的恩惠,他們公然隨從客納罕本地人的外教習俗,敬奉邪神,違反天主的命令。

二、 他們觸怒天主,天主放棄他們,讓他們受四周敵人的侵略和壓迫。

三、經過一番慘痛的教訓,以色列悔改,重新歸向天主。天主就憐憫他們,在他們中間興起一位民長,在民長的領導下,他們享受昇平繁華。

四、後來民長去世,他們又固態復萌,再次墮落,又被天主摒棄,受到敵人的蹂躪。
舊約《民長紀》所發表的歷史觀和我國尚書中所說的「天道福善禍惡」不盡相同。以色列的宗教和我國的儒家思想同樣著重道德,但是它更強調人與天主之間的親切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