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書亞記&士師記結構
約書亞記
A. 約書亞記的信息
1. 得地為業:約書亞記清楚以“得地為業”為它的主旨。約書亞將迦南攻取,就將地分配給各支派。但得地分地這個信息,是先設定了神先前給列祖的應許。約書亞記提醒以色列人,神已經按祂的應許將迦南全地賜給他們為業了(書一3,二十二43-45),可見神是信實和大有權能的。
2. 剛強壯膽:雖然神是信實大能,但祂仍然讓人與祂同工。為首的約書亞固然要剛強壯膽(書一6-9),而有份享受應許祝福的百姓也要拿出勇氣來,在信心和順服裡跟從約書亞和耶和華而行(書十25,二十三6)。
3.
謹慎事奉:耶和華才是軍隊的元帥,大軍須依神的指示而行。稍有偏差忽略,就會遭受欺騙或失敗。在生活層面,百姓也當認定跟從的對象,作智慧的選擇,繼續在與神所立的約裡信靠事奉神(書二十四1-28、31)。
B. 約書亞記與新約的關係
1. 來十一30《和合本》說:“以色列人因著信,圍繞耶利哥城七日,城牆就倒塌了”,暗示以色列人大有信心。但是:
a. 我們注意到,希伯來書本章經文是在說個人的信心,並不是說一個群體的信心;
b. 經文本身並沒有直接提到“以色列人”,經文是以“城牆”作為動詞“被圍繞”和“倒塌”的主詞,似乎是要進一步表明主詞(就是有信心的人)並不是攻打耶利哥的以色列人;
c. 經文當然不是說城牆有信心而倒塌了,城牆必然是因某個人的信心而倒塌的。這“某個人”,從歷史的角度來看,必然是指約書亞。是約書亞有信心聽從了耶和華的吩咐,去安排一切攻打的事宜(書一1-9,五13至六7);是約書亞帶領以色列人去攻打耶利哥;
2. 希伯來書也提及喇合因信接待以色列的探子,成為舊約信心偉人之一(來十一31);她甚至成了主耶穌的一位先祖(太一5)。
3. 以色列人出埃及後,就開始去攻佔迦南應許地,照樣新約信徒在得蒙救贖後,也應當為神攻取神的國度;只是我們不要像不信的以色列人那樣,在出埃及之後,有一段飄流曠野的失敗時日。
4. 舊約的“約書亞”一名,相當於新約的“耶穌”一名。約書亞預表主耶穌帶領屬神的人進入神的安息裡:參下段關於約書亞記與安息的討論。
C. 約書亞記與聖經神學主題“與神同在的安息”的關係
1. 迦南應許地預表著神所要賜下的安息(來四1-11;“約書亞”也與“耶穌”同名),約書亞帶領以色列人入迦南一事,可以說是預表了基督要將信靠祂的人帶進神所應許的真正安息裡。
2. 雖然約書亞預表了基督,但從新約的角度來看,約書亞的事奉,因著百姓的不信而未能竟其功(參來四8);進入迦南的以色列人,還未真正得著應許地所要預表的安息:百姓因著未能真正信靠神,他們還未真正得著神的祝福。但新約信徒卻可透過相信耶穌而得著真正的安息,就是在神創造天地時那個安息日所預備的安息(來四9;太十一29),因為約書亞和他的事工只是個預表,主耶穌卻是實體。
3. 從約書亞記的經文推算所得(參書十一18註解),約書亞花了六年的時間帶領百姓攻取迦南,然後國中太平(書十一23b),暗示跟著的第七年和其後的日子,有如神六日創造後的第七日,算是開始進入安息的時期。
A. 約書亞進取應許地(一至五章)
1.
神勉勵約書亞(一1-9)
2.
以色列人要自潔(一10-11)
3. 要求二支派半一同攻取迦南(一12-18)
4.
窺探耶利哥城(二章)
5.
過約旦河(三至四章)
6.
在吉甲行割禮(五1-9)
7.
守逾越節、嗎哪停降(五10-12)
8.
神向約書亞顯現(五13-15)
B.
約書亞征服應許地(六至十二章)
1. 中路(六至八章)
a. 攻打耶利哥城(六章)
b. 攻打艾城(七至八章)
2.
南路(九至十章)
a.
基遍的詭計(九章)
b. 攻打五王(十章)
3.
北路(十一1-15):攻打夏瑣
4.
總結戰績(十一16至十二24)
C.
約書亞分配應許地(十三至二十二章)
1.
東西兩岸諸支派(十三至十九章)
a.
吩咐分地與九個半支派(十三1-7)
b.
河東兩個半支派之地(十三8-33)
c.
河西九個半支派之地(十四至十九章)
(1)引言(十四1-2)
(2)重申利未人無地業(十四3-5)
(3)迦勒所得之地(十四6-15)
(4)河西兩支派半所得之地(十五至十七章)
(5)河西七個支派所得之地(十八至十九章)
(6)約書亞所得之地(十九49-51)
2. 逃城(二十章)
3. 利未人居住的城邑(二十一章)
4.
設立證壇(二十二章)
D.
約書亞撒手應許地(二十三至二十四章)
1.
約書亞遺命長老等領袖(二十三章)
2.
約書亞與眾民立約(二十四1-28)
3.
約書亞死(二十四29-31)
4.
約瑟骸骨葬在示劍(二十四32)
5.
以利亞撒死(二十四33)
A. 約書亞承擔事奉(一1-9)
B. 約書亞要眾民備糧,迎接新世代(一10-11)
C. 約書亞勉勵二支派半過約旦河西(一12-18)
D. 得地的前奏(二至五12)
E. 攻取應許地(五13至十二)
I. 中路(五13至八)
a. 攻打耶利哥城(五13至六)
b. 攻打艾城(七至八章)
II. 南路(九至十章)
a. 基遍的詭計(九章)
b. 攻打五王(十章)
III. 北路:攻打夏瑣(十一1-15)
IV. 總結戰績(十一16至十二24)
E'. 分配應許地(十三至十九章)
I. 關於約旦河西九個半支派之地(十三1-7)
II. 復記約旦河東兩個半支派之地(十三8-13)
〔IIa. 兼論利未人無地業(十三14)〕
II'. 復記約旦河東兩個半支派之地(十三15-32)
〔IIa'. 兼論利未人無地業(十三33)〕
I'. 關於約旦河西九個半支派之地(十四1-2)
II". 復記約旦河東兩個半支派之地(十四
〔IIa". 兼論利未人無地業(十四3b-5)〕
I". 關於約旦河西九個半支派之地(十四6至十九51)
a. 迦勒所得之地(十四6-15)
b. 先記兩支派半所得之地(十五至十七章)
b'. 再記七個支派所得之地(十八至十九章)
a'. 約書亞所得之地(十九49-51)
D'. 得地的後記(二十至二十一章)
C'. 約書亞祝福二支派半返約旦河東(二十二章)
B'. 約書亞要眾民立約,迎接新世代(二十三至二十四28)
A'. 約書亞完成事奉(二十四29-33)
結構分析
約書亞記可以分成前後對應的十個段落:
第A段(一1-9)記述神勉勵約書亞,要剛強壯膽去繼承摩西的事奉,好帶領以色列人進入迦南。
對應的第A'段(二十四29-33)記述約書亞完成了神交託給他的事奉,終年110歲。
第B段(一10-11)短短兩節,記約書亞既肩負重任,就吩咐官長傳令以色列人預備食物,準備過約旦河進入迦南,迎接新一個世代的來臨。
對應的第B'段(二十三至二十四28)記約書亞在迦南地裡勸勉官長領袖,並與以色列全民立約,要事奉跟隨神,好去面對新世代的挑戰。
第C段(一12-18)記述約書亞勉勵那已經在約旦河東得地為業的兩個半支派,勉勵他們與同胞一起過約旦河攻打迦南,直到其餘九個半支派的同胞也得地為業。
對應的第C'段(二十二章)記約書亞在攻取了約旦河西之地後,為約旦河東的兩個半支派祝福;其後雖然因約旦河東的兩個半支派築造祭壇引起誤會,但誤會最後還是冰釋了。
第D段(二1至五12)記述以色列人在正式攻打迦南之前的經歷。他們在窺探耶利哥的虛實之後,就在約旦河水分開的神蹟下進入迦南,先後守割禮和守逾越節,並在吃過當地土產後,就不再有嗎哪了。
對應的第D'段(二十至二十一章)是以色列人在約旦河西得地之後的一些補記,包括要設立逃城,和記利未支派雖然不會獨立得地為業,但要在各支派裡得城鎮為業。
第E段(五13至十二)記述約書亞帶領以色列人先後從三路(中路、南路、北路)進攻迦南,最後總結所得的戰績。
對應的第E'段(十三至十九章)承接前段,記述在約書亞帶領下,約旦河西九個半支派個別所得之地,其中穿插兼論約旦河東兩個半支派所得之地,和利未支派不得獨立得地為業。
在記述分地的這個大段經文裡,穿插的段落,分別在記述約旦河西九個半支派要得地之後,由重複記述約旦河東兩個半支派所得之地和利未人的無地業(十三8-33),逐漸將焦點移放到因信得迦南城鎮為業的迦勒(十四6-15)和約書亞(十九49-51)身上,多少暗示和鼓勵以色列人,要在信心裡繼續經歷神在應許地上的祝福。
這樣,整個約書亞記的寫作結構透露:
1.
全書以約書亞事奉的開始和終結為它的開始和終結。這是很自然的,因為約書亞是全書事跡的主角。
2.
經文以以色列人的得地(第E段,五13至十二章)和分地(第E'段,十三至十九章)為中間的篇章,顯出全書中心乃在以色列人在約書亞的帶領下,得迦南應許地為業。
3.
百姓得地,是面對一個新世代的開始,所以他們要在神面前憑信心有所預備,並更新立約,好面對擺在前面的挑戰。
士師記
信息
A.
士師記的信息
1. 生活要與恩典相配:士師記記述以色列人入迦南後循環不息的犯罪。可憐神的百姓屢屢在應許地失敗、離棄神。這是以色列宗教的一個黑暗時期。聖潔的神總是要求人對祂順服,過聖潔的生活。在神的子民屢受管教的同時,歷史又顯明神仍是有恩慈和憐憫。祂與以色列人列祖的約沒有改變,祂恩典的膀臂總是張開,願意隨時接納回轉的百姓,幫助軟弱的子民。只是彼後三17-18的說話要成為我們的提醒:我們當防備,恐怕從自己堅固的地步上墜落;我們要在神的恩典和知識上有長進。
2. 生命要與事奉相當:士師固然為神所重用,甚至一些軟弱有罪的人也被神揀選作士師(參孫是其中最顯眼的例子)。但這個不能作為我們的藉口。聖潔的事奉,理當以聖潔的生命來承擔,以聖潔的雙手來承托,因為神喜悅聖潔─何況聖潔的生命可以讓神有更大的活動空間,聖潔的雙手可以讓神有更大的作為。
3. 生存要與王權相應:“以色列人沒有王,各人任意而行”是士師記的結語。屬神的人理當心中有王,就是以神為神,有神為我們的王,在教會事工中作王,在個人生命裡作王。我們要讓神整合建立我們的人生,讓聖靈帶領引導我們的生活。
B.
士師記與新約的關係
1. 來十一32-33固然記述了幾位士師的名字(參下文),但整體而言,新約並不太多提到士師時期的事蹟。論到士師時期的事蹟,只有徒十三20的一句話說:以色列人入迦南後,神給百姓“設立士師,約有四百五十年,直到先知撒母耳的時候”。就像百姓因不信而在曠野飄流40年的日子不被記念(參民數記),士師時期不信的日子同樣不被記念。
2. 雖然以色列人的失敗要成為我們的鑒戒,新約卻仍欣賞眾士師信心的事奉(來十一32-33):“基甸、巴拉、參孫、耶弗他……因著信,制伏了敵國,行了公義,得了應許……”。這些信心偉人,見證著人在惡劣的時勢裡,仍舊可以對神持守信心。
3. 這些士師的信心人生,也引導我們將眼目聚焦在主耶穌身上(來十二1-2),學效主耶穌的信心和堅忍。
C.
士師記與聖經神學主題“與神同在的安息”的關係
1. 以色列人雖然已在約書亞的帶領下,進入神所應的安息地,但因不信,一直未能得著神所應許的安息(來四8),情形莫如士師記所展示的,他們不但受外敵的欺壓,生活維艱,心靈也是在憂驚恐懼裡。
2. 在士三7至十六章,經文記載了六個循環週期,包括十二位或大或小的士師。十二是六的倍數;“六/十二”或許象徵著不完全,象徵以色列人未能進入“七(創造的第七日)”所代表的安息(也可比較摩西五經的寫作結構)。
3. 比較約書亞“六年”戰爭原是要將百姓帶進其後“第七年”所象徵的安息,但誰知接下來的卻是“六/十二”所象徵的困苦;安息仍是一個期盼和一份等待。
傳統大綱
(A)士師時代的背景(一1至二5)
(B)背道歷史的循環(二6至十六章)
原因(二6至三6)
第一個循環(三7-11)
第二個循環(三12-31)
第三個循環(四至五章)
第四個循環(六章至十5)
第五個循環(十6至十二章)
第六個循環(十三至十六章)
(C)敗壞例證的附錄(十七至二十一章)
1. 宗教方面的敗壞(十七至十八章)
2. 道德方面的敗壞(十九至二十一章)
結構大綱
A. 前事(外敵為患)(一至二10)
I. 政治問題:猶大支派率先攻打迦南外敵(一章)
II. 宗教問題:以色列人容忍接納異族異教(二1-10)
B. 主體內容:十二士師的事蹟(二11至十六章)
I. 以色列人循環背道的模式(二11至三6)
II. 以色列人循環背道的事實(三7至十六31)
a. 第一個循環(三7
i. 俄陀聶(三7
b. 第二個循環(三11b-31):
ii. 以笏(三11b-30)
iii. 珊迦(三31)
c. 第三個循環(四1至五31):
iv. 底波拉(四1至五31)
d. 第四個循環(六1至十5):
v. 基甸(六1至八28)
(*)亞比米勒(八29至九57)
vi. 陀拉(十1-2)
vii. 睚珥(十3-5)
e. 第五個循環(十6至十二15):
viii. 耶弗他(十6至十二7)
ix. 以比讚(十二8-10)
x. 以倫(十二11-12)
xi. 押頓(十二13-15)
f. 第六個循環(十三1至十六31):
xii. 參孫(十三1至十六31)
A'. 後篇(內憂為害)(十七至二十一章)
II'. 宗教問題:但支派擁立自製的神像和宗教(十七1至十八31)
I'. 道德問題:猶大支派率先攻打便雅憫同胞(十九1至二十一25)
結構分析
士師記有二十一章經文,基本上可以分為三個大段落。首尾兩個大段落有對應和漸進的地方:
第一個大段落(A段,一章至二10)記述在士師們依次秉政之前以色列人的光景:
1. 首先是記述他們在政治或社會方面的光景,就是各支派要繼續去得所分得而又未得之地的情形(I段,一章):猶大支派率先出兵攻打迦南外敵,其支派也跟著攻打迦南的城鎮,只是他們都未能將一些外邦族人趕出去,因而仍然有許多迦南人住在百姓中間。
2. 然後是記述他們在宗教方面的光景(II段,二1-10):有迦南人住在百姓中間不只是一個社會現象,它也形成一個宗教景況。他們容忍外族人住在他們中間,就導致後來他們跟隨外族的異教假神,犯罪離棄了耶和華神。
第三個大段落(A'段,十七至二十一章)記述在士師們依次秉政其間以色列人的光景。經文同樣說到他們兩方面的情形:
1. 首先是記述他們在宗教方面的光景(II'段,十七1至十八31)。經文以但支派的一件事情來作代表:但支派擁立神像,自定宗教體系,輕忽祭司的制度,按私意設立利未人為祭司。
2. 然後是記述他們在道德方面的光景(I'段,十九1至二十一25)。經文以便雅憫支派的一件事情來作代表:便雅憫支派包庇他們當中犯了大罪的基比亞城的人。
前後這第一和第三個大段落有這樣一個前後對稱而漸進的情形:
政治問題(一章)→宗教問題(二1-10)/
宗教問題(十七至十八章)→道德問題(十九至二十一章)
他們在攻佔地業方面的失敗,導致宗教上面的妥協,進而帶來道德方面的敗壞。
此外,我們看見第三個大段落裡的兩個記載都先後強調在以色列人當中沒有王(即不服從神的帶領)。留意“沒有王”一語在經文中出現的情形:
1. 士十七至十八章:
〔事件記載〕“沒有王”(十七6)〔事件記載〕“沒有王”(十八1)〔事件記載〕
2. 士十九至二十一章:
“沒有王”(十九1) 〔 …………事件記載………… 〕“沒有王”(二十一25)
在士十七至十八章裡,我們看見“沒有王”一語是融入在有關的記載裡面─這個鋪排,似乎是要表示在以色列人的生活裡,完全沒有以神為他們的王。
在士十九至二十一章裡,我們看見“沒有王”一語像一對括號那樣,將有關的經文前後包裹起來─這個結構似乎是要表示以色列人徹頭徹尾都不以神為他們的王。
至於中間的第二個大段落(B段,二11至十六),經文記載了以色列人在士師帶領下的情形:經文先是交代整個士師時期那個循環不息地背道的週期模式(二11至三6),然後就是十二個或大或小的士師所組成的六個循環的週期(三7至十六31)。
以色列人有六個循環背道的週期,應該是可以肯定的。但當時是否就只有士師記所提到的那十二位士師,卻是值得再思的─意思是,在整個士師時期的六個循環週期裡,其實可能有超過十二位士師(例如:撒母耳記上開頭提到的大祭司以利,就同時是一位士師),但士師記的作者只選取其中的十二位,使他們的數目成為“六”的倍數。如前所述,“六/十二”或是象徵不完全,或是象徵以色列人還未能進入“七(神創造的第七日)”所代表的安息─或者也同時表示:神仍期待他們稍後就可以得著安息。
士師記的寫作結構告訴我們:
1. 以色列人的景況每況愈下;
2. 以色列人的景況更是週而復始地每況愈下─不過,神仍在期待人可以進到祂的安息裡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