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內容註解
A. 前事(外敵為患)(士一章至二10)
1. 當時政治環境:
a. 約旦河東兩支派半已返回河東之地(書二十二章);其餘九個半支派就在約旦河西;
b. 約書亞剛死了,但他已經帶領以色列人取得了迦南地全面的控制權,他也將未得之地劃分與各支派,各支派也進住所得地業裡一些已被奪取的城鎮(士二6):
(1)只是各支派尚未能即時將全迦南所有的敵人都消滅了,也就是尚未能將所有地方都佔領了(參書二十四28註釋);
(2)但是與各支派為鄰的迦南人也不敢主動攻打他們。
c. 當時的宗教中心(會幕)與政治總部大概是在同一個地方:
(1)先是在吉甲(書四19,五10,十15,十四6);
(2)後來遷到示羅(書十八1,二十二12;士二十一19;士一1;撒上一3,四3);
(3)約櫃曾經隨以色列人出陣,路途上曾停留在伯特利(士二十18、26;比較撒上四3-4)。
d. 示劍是另一個政治重地(書二十四1;書二十四26的“耶和華的聖所”大概是示劍一個古老的祭壇);
e. 約書亞死後,百姓由長老帶領(士二7;如果迦勒未死,他大概會是其中一人)。
2. 當時的一個政治問題就是:各支派要開始攻取已經進住的城鎮以外的地方。
3. “求問神誰先上去攻打”(士一1):
a. 表示以色列人仍有“全民一體”的觀念和關係;
b. 經文說“上去”攻打,大概是因為有部分迦南人是住在山上的城鎮裡。
4. 情形不是九支派半聯軍去攻打各城鎮,而是每支派負責攻打所分得的地區內的城鎮。
5. 但又不是各顧各的同時四出攻打,而是分先後去出兵攻打,原因大概是:
a. 首先出兵的有帶頭的作用,藉他們有能力擊敗一些迦南城鎮,好震攝其他迦南人,休想在約書亞死後輕舉妄動去反攻以色列人;
b. 但萬一有需要,其他支派也可作支援。
6. 神指示猶大要先出兵攻敵;猶大邀得在他境內南面的西緬跟他聯手。
7. 經文顯示,跟著所說到的戰役並不是由迦南人先挑釁的,而是由猶大人主動出擊的;但在猶大正要出兵之時,耶路撒冷王亞多尼比色就聯同其他迦南城鎮的人,在耶路撒冷以北的比色(Bezek)附近擺陣,猶大人惟有先去攻打在比色附近的迦南人:
a. “亞多尼比色”大概不是說“比色王”;它應該就是耶路撒冷王的名字;
b. 雖然約書亞曾擊殺了耶路撒冷的王亞多尼洗德(書十章),但這時耶路撒冷又再成為迦南人的城鎮,再有他們的王亞多尼比色;
c. 猶大在比色大敗迦南人(士一4);戰事中,猶大轉戰在敵軍中為首的耶路撒冷王亞多尼比色,且將他擒拿(士一6),將他帶返他所統治的耶路撒冷前(士一7b),在那裡將他殺了,然後攻打耶路撒冷,將城攻取;並且繼續攻打周圍的城鎮。
8. 士一10-15關於迦勒和俄陀聶的事蹟,大概不是重提前事,而是實在是在約書亞死後才發生的事:
a. 雖然約書亞先前已攻取了希伯崙,殺了希伯崙王何咸(書十章),但顯然後來在以色列人還要專心攻打其它城鎮(例如北面的夏瑣聯軍)之時,再被迦南人佔據了;
b. 雖然約書亞在書十四13-15已經將希伯崙給了迦勒為業,但當時其它七個支派還未得地,迦勒顯然並沒有即時就去攻取希伯崙;
c. 在分地之後,九個半支派各歸各地業之時,迦勒作為猶大的領袖,他大概會先關心猶大支派其他的人的地業,過於關心自己的地業。他大概在安頓了其他猶大人的地業之後,才去思想怎樣攻取那已再度落入迦南人手上的希伯崙;
d. 這個時候,約書亞已經死了,迦勒也95歲了;這時的迦勒大概需要猶大同胞幫助他去攻取希伯崙,而猶大同胞大概也樂於幫助他攻取希伯崙;
e. 如果迦勒是在書十三章之後不久(在書十五12之前)就攻取了希伯崙:
(1)我們就要假設:迦勒在得約書亞同意將希伯崙給他之後,他就不理會同支派的人的需要,率先帶領一些猶大支派的人去攻取希伯崙,將城據為己有;
(2)我們又要假設:在後來全以色列民尚未發動攻擊迦南人以先(士一1),迦勒早就率先攻打了迦南城鎮希伯崙;
(3)士一10-15在它的上下文裡不過是一個插段,補記先前發生了的事情:但論到插段,書十五13-19在分地表的經文裡記述迦勒和俄陀聶的事蹟,就更像是一個插段,是後人補記加插進去的片段(參書十五13-19註解)。
9. 摩西內兄何巴(在這裡不是說摩西的“岳父”;參士四11;民九29)屬基尼族。先前他跟摩西一起離開西奈山往迦南去(參民十29-32註解)。何巴的後人也跟以色列人一起進了迦南,一起住在耶利哥。他們後來離開了耶利哥,去到亞拉得以南的猶大曠野(書一16);換言之,基尼人已開始散住在迦南地裡。這個記載大概是要為下文(書四11、17)提及居住在迦南北面的“基尼人希百之妻雅億”鋪路。
10. 猶大支派繼續在攻打山地的居民一事上得勝,包括奪取洗法(何珥瑪)和非利士地的一些城鎮。
11. 不過,猶大支派未能趕出住在平原、有鐵車的迦南人(士一19b)。
12. 士一21-36記述各支派在猶大出兵之後也出兵,攻打在他們周圍分得而又未得之地。
13. 不過,其他支派同樣未能將所有迦南人都趕逐出去;仍有一些迦南人住在他們中間。
14. 大部分支派都被提及:猶大(和西緬)、便雅憫、瑪拿西、以法蓮、西布倫、亞設、拿弗他利、但等支派。
15. 經文沒有提及的支派:以薩迦、約旦河東的兩支派半。
16. 士一20大概是個插語,回應上文士一10的說話,補充說迦勒也有份去攻取希伯崙。
17. 士一34提到約瑟家勝過亞摩利人:以法蓮和瑪拿西在但支派的北面和東面,他們後來大概幫助了但支派,擺脫亞摩利人對但支派的牽制。
II. 宗教問題:以色列人容忍接納異族異教(士二1-10)
1. 未被趕逐出去的迦南人,雖然是在百姓當中成了作苦工的,但百姓這樣容讓外族住在他們當中,他們就被引誘偏離神了。
2. 百姓既開始被引誘偏離神,神就向百姓發出警告(士二1):
a. “耶和華的使者”,身分不詳:
(1)可能是神自己或一位天使的顯現;
(2)或是長老中某位領袖,他一直駐守在吉甲,後來上到波金宣告警告的說話。
b. “波金”(“流淚者”的意思),位置不詳。可能即創三十五8的亞倫巴古(是“流淚的橡樹”的意思),與吉甲算是相近;但不確定;
c. 警告因百姓沒有聽從神的話,沒有拆毀迦南人的祭壇(又與他們通婚,事奉他們的神,士三6),所以神不會將迦南人趕出去,迦南人的神要成為百姓的網羅。
3. 百姓哀哭,但似乎只是為神不趕出迦南人而哀哭,並不是為自己的罪而哀哭。
4. 百姓在所分得的地業裡,其實原先也有一個不錯的開始:
a. 以色列人繼續奪取迦南地(士一1至二6);
b. 約書亞雖然死了,一些長老仍在帶領百姓事奉信靠神(士二7)。
5. 只是“後來的世代不知道耶和華和祂為以色列人所行的事”(士二10):
a. 比較出一8“有不認識約瑟的新王起來治理埃及”(參該處註解);
b. 約書亞晚年與百姓再度立約:未知當時是否已經有一股離棄神的勢力正在暗湧著。
B. 主體內容:十二士師的事蹟(士二11至十六31)
1. 以色列人容忍外族,繼而被外族引誘偏離神,他們不久就開始一個惡性的循環了。
2. 循環的模式:(a)背道→(b)壓逼→(c)悔過→(d)拯救→(e)太平→(a)背道→(b)壓逼……
3. 事奉巴力:
a. 巴力 (ba<al,“Baal”)一名,可以有“主人”、“擁有者”、“丈夫”等多方面的意思,是迦南人所信奉的一位神明,相當於亞蘭人所信奉的“哈達”(Hadad;參王上十一14),只是我們未能確定迦南本土的巴力跟亞蘭的哈達是怎樣的異同;
b. 烏加列文獻提到巴力的一個配偶是亞斯她錄(另一個配偶是亞舍拉),是大袞(參撒上五2)的兒子;為眾神之王,掌管暴風雨水、戰爭和繁殖等事;
c. 舊約有時用“巴力”的眾數字(b~<
d. “巴力”也出現在一些複合的神名裡,例如:
(1)“巴力毗珥”是“毗珥〔山〕之主”的意思(民二十五3);
(2)“巴力比利土”是“立約之主”的意思(士八33,九4);
(3)“巴力西卜”是“蒼蠅之主”的意思(王下一2)。
e. 以色列人在進入迦南後不久,就開始了私下對巴力的敬拜(後來以色列王亞哈更將巴力敬拜制定為國家公開接納的宗教,參王上十六30-32)。
4. 事奉亞斯她錄:
a. “亞斯她錄”(<a%t0ref,“Ashtoreth”)是一位被奉為掌管生殖、愛情和戰爭的女神,在烏加列文獻裡是巴力的一個配偶;
b. 亞斯她錄源於美索不達米亞,起先為蘇密人(Sumerians)的女神伊蘭拿(INANNA),後成為亞述、巴比倫的女神伊施她爾(Ishtar)。當她來到在西面的烏加列時,她被稱為<ftrt;在後來的腓尼基碑文(Phoenician inscriptions)裡,因語音的改變而寫成<%trt(“Ashtart”)。在希臘文就變成Astart4(亞斯他特)。至於希伯來文的讀法<a%t0ref,有可能是將希伯來文的“羞恥”(b0%ef,“shame”)一字裡面的母音(vowels, 即-0-e-)套用在<%trt一字的後半部分,因而成了<a%t0ref這個讀法,以示對這個異教神明的鄙視。這個名字有它一個複數的寫法(<a%t1r-f,“Ashtaroth”),可能暗示她性情或表徵的多樣化。
5. 循環圖:
(A)循環的開始
以色列人未能趕出外邦人→以色列人受外邦宗教影響→於是並不著意將外邦人趕出去
→(a)背道:“以色列人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去事奉諸巴力,離棄了領他們出埃及地的耶和華他們列祖的神,去叩拜別神,就是四圍列國的神,惹耶和華發怒;並離棄耶和華,去事奉巴力和亞斯她錄。”(士二11-13)
→(b)壓逼:“耶和華的怒氣向以色列人發作,就把他們交在搶奪他們的人手中,又將他們付與四圍仇敵的手中,甚至他們在仇敵面前再不能站立得住。他們無論往何處去,耶和華都以災禍攻擊他們,正如耶和華所說的話,又如耶和華向他們所起的誓;他們便極其困苦。”(士二14-15)
→(c)悔過:“他們因受欺壓擾害,就哀聲歎氣,所以耶和華後悔了。”(士二
→(d)拯救:“耶和華興起士師,士師就拯救他們脫離搶奪他們人的手……耶和華為他們興起士師,就與那士師同在。”(士二16、
→(e)太平:“士師在世的一切日子,耶和華拯救他們脫離仇敵的手。”(士二18b)
→(f)背道:“他們卻不聽從士師,竟隨從叩拜別神,行了邪淫,速速地偏離他們列祖所行的道,不如他們列祖順從耶和華的命令……及至士師死後,他們就轉去行惡,比他們列祖更甚,去事奉叩拜別神,總不斷絕頑梗的惡行。”(士二17、19)
(B)循環的繼續
→神就利用未被趕出的外邦人來試煉以色列人是否願意跟隨祂(士二20-23)
6. 一個嚴重化的循環:以色列人的惡行和士師的質素有每況愈下的跡象。
7. “循環”要算是由百姓再度犯罪開始,所以在將經文分段註解時,我們也會以百姓的再度犯罪作為分段的開始。
8. 神留下外邦人(非利士人和迦南人):
a. 消極方面,不是神主動去留下:是容讓他們留下(神沒有神蹟地干預滅絕他們,士二23b;比較在出埃及記裡神容讓法老對祂心硬,即不改變法老的硬心);
b. 積極方面,神利用這個現狀,透過以色列人跟外邦人的相處,教導他們要學習“戰事”,就是去學習順服神(士二22);
c. 屬靈的戰事:一場你死我亡的屬靈戰役,得勝須付代價,但失敗的代價更大;
d. “不知道”的戰事(士三1),就是“未親身經歷過”的屬靈戰事。
9. 神藉迦南人引誘百姓離開神這危機去煉淨百姓(像是迦南地裡的“分別善惡樹”)。
(表一)
|
士師 |
經文(士) |
年份(主前) |
所屬 支派 |
當時敵人 |
受壓 年數 |
太平 年數 |
事奉 年數 |
|
俄陀聶 |
三9-11, 一13-15 |
1373-1334 |
猶大 |
美索不達米亞 王古珊利薩田 |
8 |
40 |
|
|
以笏 |
三12-30 |
1317-1238 |
便雅憫 |
摩押王伊磯倫 |
18 |
80 |
|
|
珊迦 |
三31(五6) |
? |
? |
非利士人 |
? |
? |
|
|
底波拉 |
四至五 |
1238-1199 |
以法蓮 |
迦南王耶賓 |
20 |
40 |
|
|
基甸 |
六至八 |
1193-1154 |
瑪拿西 |
米甸人 |
7 |
40 |
|
|
亞比米勒 |
九 |
1154-1152 |
|
─── |
|
|
3 |
|
陀拉 |
十1-2 |
1152-1130 |
以薩迦 |
─── |
? |
|
23 |
|
睚珥 |
十3-5 |
1130-1109 |
瑪拿西 |
─── |
? |
|
22 |
|
耶弗他 |
十6至十二7 |
1092-1087 |
瑪拿西 |
亞捫人 |
18 |
|
6 |
|
以比讚 |
十二8-10 |
1087-1081 |
伯利恆 |
─── |
? |
|
7 |
|
以倫 |
十二11-12 |
1081-1072 |
西布倫 |
─── |
? |
|
10 |
|
押頓 |
十二13-15 |
1072-1065 |
以法蓮 |
─── |
? |
|
8 |
|
參孫 |
十三至十六 |
1089-1070 |
但 |
非利士人 |
40 |
|
20 |
|
以利 |
撒上一至四 |
1089-1050 |
利未 |
非利士人 |
── |
|
40 |
|
撒母耳 |
撒上三至二十五 |
1085-1010? |
利未 |
非利士人 |
── |
|
─ |
|
1405-1390 |
約書亞領導全民 |
|||||
|
1390-1381 |
長老領導全民 |
|||||
|
1380-1373 |
美索不達米亞王(古珊利薩田)入侵(8年) |
|||||
|
1373-1334 |
1. 俄陀聶 |
|||||
|
1334-1317 |
摩押王(伊磯倫)入侵(18年) |
|||||
|
1317(-1257) |
|
2. 以笏 |
(全國太平60年) |
|||
|
(1257-) -1238 |
3. 珊迦(?-?) (非利士人入侵西南端) |
夏瑣王(耶賓) 入侵北部(20年)(1257-1238) |
(中部和南部 繼續太平20年) |
|||
|
1238-1199 |
4. 底波拉 |
|||||
|
1199-1193 |
米甸人入侵(7年) |
|||||
|
1193-1154 |
5. 基甸 |
|||||
|
1154-1152 |
(亞比米勒) |
|||||
|
1152-1130 |
6. 陀拉 |
|||||
|
1130-1109 |
7. 睚珥 |
|||||
|
非利士人為害(40年) (1109-1070) |
亞捫人入侵(18年) (1109-1092) |
|||||
|
9. 參孫 |
|
|
1092- |
8. 耶弗他 |
||
|
1109出生? |
|
|
1087 |
|
||
|
1089-1070 |
1089 |
以利也開始事奉 |
1087-1081 |
10. 以比讚 |
||
|
作士師 |
1085? |
撒母耳生 |
1081-1072 |
11. 以倫 |
||
|
|
|
|
1072-1065 |
12. 押頓 |
||
|
|
1050 |
以利死(98歲) |
||||
|
|
1050-1031 |
以利死後,約櫃在基列耶琳20年;撒母耳事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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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31-1029? |
撒母耳周遊巡視百姓 (撒上七15-17) |
||||
|
|
1029 |
立掃羅為王(撒母耳56歲?) 掃羅作王22年(1029-1008)? |
||||
|
|
1023 |
大衛戰勝歌利亞(撒上十七1) |
||||
|
|
1010? |
撒母耳死(撒上二十五1):75歲? |
||||
|
|
1008 |
掃羅戰死(61歲)? 大衛作王(1008-969) |
||||
11. 上述圖表,假設以色列人在主前1390-1381年這10年間,由原先認識神變為離開神。這裡的10年可以算是編列這個時期的年期表的一個緩衝處。例如:如果覺得撒上七15至八3的事情〔撒母耳周遊巡視百姓〕不應該只分配得3年,那就可以從這10年裡撥出兩、三年來。其間的年份當然要全部上移兩三年了─不過,須知撒母耳在掃羅作王之後,其實仍是照舊巡視百姓的,所以我們無需說撒上七15至八3只分配得3年是太短的時間。
a. 全民性的士師照管以色列全地,有俄陀聶、基甸、陀拉、睚珥;
b. 地區性的士師照管某部分的地區,包括:
(1)在以色列北面對抗夏瑣的,有底波拉;
(2)在以色列東南面對抗摩押和亞捫的,有以笏、耶弗他、以比讚、以倫、押頓;
(3)在以色列西南面對抗非利士人的,有珊迦和參孫。
13. 不過,我們大概應該從另一個角度來理解:
a. 所有士師基本上都是作全民的士師;
b. 所謂地區性的士師,雖然他們是因鄰近某個方位的敵人入侵而興起作士師,但當他們抵禦了敵人,保護了百姓之後,他們就無分地區地照管全民;
c. 但西南面的非利士人常趁機入侵,神在有需要時就興起針對非利士人而有的士師(其實只有珊迦和參孫)。這個大概也解釋了為甚麼道德與靈性都軟弱的參孫,竟能作起士師來。原來參孫只是個輔助性的士師。在他之上還有照管全民的士師。
14. 六個士師循環時段:
a. (壓逼)→ 俄陀聶 →(太平)
b. (壓逼)→ 以笏 →(太平):珊迦
c. (壓逼)→ 底波拉 →(太平)
d. (壓逼)→ 基甸 →(太平):〔亞比米勒〕、陀拉、睚珥
e. (壓逼)→ 耶弗他 →(太平):以比讚、以倫、押頓
f. (壓逼)→ 參孫 →(太平?)
15. 可參《編年合參聖經》“附篇二”關於士師時期裡的年期問題的討論
II. 以色列人循環背道的事實(士三7至十六31)
a. 第一個循環(士三7
i. 俄陀聶(士三7
1. 百姓犯罪,不但敬拜巴力,也敬拜“亞舍拉”:
a. 上文士二13說百姓敬拜“巴力和亞斯她錄”,這裡說他們敬拜“巴力和亞舍拉”;
b. 亞舍拉是巴力在亞斯她錄以外的另一個配偶,說不定當時的迦南人和以色列人將她們混在一起來敬拜;
c. “亞舍拉”這個字若寫作單數(>`%4r2,“Asherah”),它經常是指迦南的女神“亞舍拉”本身。當寫作眾數(>`%4r-f或>`%4r@m,像在士三7這裡就是個眾數字),它經常是指一些代表女神亞舍拉的木造的神像,可以將它譯作“亞舍拉木像”。不過在舊約裡,兩者(單數和眾數)的意義常是混淆不清的。
2. 神最先使用來懲罰以色列人的,是遠在東面的美索不達米亞王古珊利薩田,他逼害以色列人8年(主前1380-1373年)。
3. 未能確定這位古珊利薩田是美索不達米亞的那一位王(美索不達米亞王早在創十四章之時已經西征迦南地了)。
4. 神興起迦勒的甥俄陀聶為第一位士師;俄陀聶曾協助迦勒攻取底壁(士一11-13)。
5. 作士師的條件:“神的靈降在他身上”(士三10),就是神揀選了他作士師。
6. 經文沒有記述雙方交戰的情形,只說俄陀聶勝過了古珊利薩田,帶來40年的太平(主前1373-1334年)。
b. 第二個循環(士三11b-31):
ii. 以笏(士三11b-30)
1. 士三11“於是國中太平四十年。基納斯的兒子俄陀聶死了”:
a. 意思不是說“國中太平四十年之後,俄陀聶就死了”。俄陀聶大概是在主前1373-1334年間某個時候死了;百姓雖然繼續在太平裡生活,但也開始再度離開神;
b. 士三
2. 士三11b是連著士三12,作為一個新段落的開始,暗示百姓是在俄陀聶死後就開始離開神。
3. 以色列人再度犯罪;書末(士十七至二十一章)的事蹟可能就是發生在這段時間裡。
4. 神藉摩押王伊磯倫(聯同亞捫人和亞瑪力人)欺壓以色列人,使以色列人臣服摩押達18年之久(主前1334-1317年)。
5. 百姓呼求神,神就興起便雅憫人以笏作士師。
6. 以色列人派以笏送禮物給摩押王,但神以他為拯救者(同胞原先不知道他的計謀):
a. 這時,摩押王伊磯倫大概是因著某個原因,從摩押地來到約旦河西以法蓮山地某處,且有約一萬的士兵同行;
b. 所以經文提到在約旦河西的吉甲、西伊拉、以法蓮山地;
c. 所以下文士三28又說“不容摩押一人過(約旦河返回摩押地)去”。
|
|
| 以笏救以色列人脫離摩押的欺壓 摩押王伊磯倫攻佔了以色列人的一部分土地,在耶利哥城設立寶座。以色列人挑選以笏去送禮物。以笏送了禮物以後把摩押王殺死,自己逃往以法蓮山地,在那裡召聚軍隊,切斷摩押人的歸路,不讓他們逃往約旦河以東。 |
7. 以笏左手便利(原是說他“右手不靈”),但機謀智勇,造了兩刃的短劍準備行事。
8. 以笏在交付禮物離去之後又暗中返回,到王住的樓上去,假稱有機密要向王密告。
9. 王吩咐侍衛離開之後,以笏就將摩押王殺在樓上;“且穿通了後身”(士三22)可能是說“糞便都流了出來”的意思,所以樓下的侍衛以為王在樓上大解(士三24)。
10. 以笏就去招聚以法蓮山的人把守(近以法蓮山地的)約旦河渡口,不准隨摩押王到約旦河西來約有一萬的摩押人過河返回摩押,將他們全都殺了。
11. 摩押被以色列人制伏,國中太平80年(主前1317-1238年)。
12. 以笏雖是對付以色列東南面的摩押,他大概也是作全民的士師,所以說“國中太平”。
iii. 珊迦(士三31)
1. “以笏之後”, 大概是指“以笏死後”;這時(推算以笏死於主前1257年)以笏所帶來的80年太平尚有年20年,期間某個時候非利士人起來犯境(參士四章註釋)。
2. 珊迦用趕牛棍打死六百非利士人,制止了非利士人的入侵。
c. 第三個循環(士四1至五31):
iv. 底波拉(士四1至五31)
1. 我們推算以笏死於主前1257年。以笏死後,以色列人很快又犯罪離棄神了。神就使夏瑣王耶賓欺壓以色列人:
a. 參上文士三31珊迦的事蹟,我們看見在全國大體上太平的時候,以色列境內也會有地區性的不穩定;
b. 夏瑣王耶賓的入侵,大概也是在以笏帶來的80年太平日子的晚期。夏瑣王耶賓既欺壓以色列人20年,他就是在主前1257年開始欺壓以色列人(到主前1238年);
c. 我們假設以色列人在以笏死後隨即又犯罪了,並假設以色列人在以笏死的同年(主前1257年)不久之後就受夏瑣王耶賓的入侵(夏瑣在以色列北部的地區之內,很容易就可以進犯附近的城鎮);
d. 如果我們認為神是在以色列人再度犯罪若干年之後才懲罰以色列人,我們就可以對應的將以笏的死定在較早的年期(假設神是在以色列人再度犯罪三年之後才懲罰以色列人,我們就可以假設以笏是死在主前1260年,以色列人犯罪三年後,夏瑣王耶賓就在主前1257年開始欺壓以色列人。餘類推)。
2. 位處以色列北部境內的夏瑣,這時大概只是轄制欺壓以色列的北部地區:
a. 後來底波拉反抗耶賓,她只招聚了在北部的以色列人(拿弗他利和西布倫支派的人)。南部的百姓並沒有參戰;
b. 當以色列人呼求神,神為百姓預備士師之時,神不是為百姓興起一個新士師,而是使用已在以色列中部地方作士師的底波拉,暗示這時以色列的中部並沒有受夏瑣王的欺壓;
c. 這樣,以色列的中部和南部,除了曾一度受非利士人的威脅(但被珊迦制止了)之外,整體仍算是安定的。
3. 關於夏瑣王耶賓:
a. “耶賓”大概不是人名,而是稱銜,像埃及王叫作“法老”(書十一1-5提到另一位夏瑣王耶賓);
b. 這位耶賓有西西拉為將軍,並有鐵戰車九百輛。軍力雄厚;
c. 他欺壓以色列人20年(主前1257-1238年)。
4. 神興起士師底波拉拯救百姓:
a. 底波拉不只是士師,她也是先知(士四
b. 底波拉不是在巴拉拒絕作士師之後,她才擔起士師的工作:
(1)她在對抗耶賓之前已經是士師(士四4b清楚說她當時已經是一個士師);
(2)她大概是在以笏和珊迦都死了之後被神揀選呼召作士師,並在耶賓影響未及的以色列地裡(在以法蓮山地拉瑪和伯特利中間)作士師,照管全民;
(3)巴拉不肯作頭去組軍領兵抗敵,以致底波拉也作起這一次軍事行動的首領,無損她原先已經是士師的事實。在這一次事件裡,她不過是在士師的職分上再多一次帶頭事奉的機會;
(4)底波拉既能奉神的名吩咐巴拉組軍反抗夏瑣(士四6),那就不論巴拉是否擔任軍隊的首領,底波拉總已在巴拉之上。
c. 留意女人蒙神揀選呼召作全民的士師首領(即作全民的頭),當時的百姓似乎完全沒有抗拒,聖經也沒有特別去交代說那是一個特殊而例外的情形;
d. 事件暗示神主權的揀選和呼召,是可以凌駕在男女的關係之上。
5. 底波拉吩咐巴拉帶領一萬拿弗他利和西布倫人去攻擊耶賓;但巴拉要求底波拉同去(反映巴拉承認和接受底波拉已有的領導地位)。
6. 底波拉和巴拉招聚百姓到基低斯的他泊山;西西拉也帶領大軍到基順河,但大敗在巴拉手下。
7. 西西拉徒步逃到基低斯撒拿音,去到基尼人希百妻子雅億那裡(參士一16論基尼人散住迦南地);但西西拉在熟睡休息時為雅億所殺。
8. 底波拉和巴拉作歌記述這一次的勝仗(士五章)。
9. 於是國中太平40年(主前1238-1199年)。
d. 第四個循環(士六1至十5):
v. 基甸(士六1至八28)
1. 以色列人在底波拉帶來的40年太平裡又再犯罪(大概又是在士師底波拉死後就開始再犯罪了)。
2. 神使米甸人聯同亞瑪力人和東方人(即亞摩利人)前來欺壓以色列人7年(主前1199-1193年)。
3. 以色列全國都遭毀壞;每年撒種後土產收成時都被敵人毀壞;人要躲到山上洞裡,或是為逃命,或是要將僅餘的糧食妥為收藏(比較下文士六11)。
4. 得一1說士師秉政的時候國中有饑荒:有說路得事件就是發生在歉收的這幾年裡(但參路得記註解)。
5. 百姓又呼求神;但神在拯救他們以先,差遣先知去警告他們。
6. 神的使者(士十三15-16暗示“神的使者”跟“神”是有別)到俄弗拉向基甸顯現,呼召他拯救以色列人;基甸向神的使者求證據,好證明跟他說話呼召他的,是由神而來:基甸獻祭,神的使者就用杖使火從磐石出來燒盡祭肉,顯明祂確是由神而來。
7. 神的使者大概是隨火燄上升消失(士六21;參士十三21);之後,神安慰基甸不要懼怕(士六23)。基甸為神築壇,叫作“耶和華沙龍”(“耶和華賜平安”的意思)。
8. 當夜,神(可能是在夢中)叫基甸拆毀他父親為巴力所造的祭壇,砍下壇旁的木偶;用巴力祭壇的石頭為神造一座壇,並用偶像的木當柴,燒獻他父親的牛為祭給神。
9. 大概是次日起來,基甸不敢在日間行事,就在那一夜依神的吩咐去作了。
10. 再次日,事情被人知道了,他父親倒為他辯護,說如果巴力是神,用不著人去為他辯護或去拯救他,事情交由巴力自己處置好了;要爭辯的,由巴力親自跟基甸爭辯。這樣,人就稱基甸為“耶路巴力”(“讓巴力與他爭論”的意思)。
11. 米甸等外族再來入侵,且上到耶斯列平原;神的靈使基甸招聚北部的以色列人(他的族人瑪拿西,以及亞設、西布倫、拿弗他利)起來抗敵。
12. 基甸在發動攻勢之前向神求取證據:
a. 先求地面乾、羊毛濕;
b. 再求地面濕、羊毛乾。
13. 基甸揀選以色列人作戰:
b. 原先招聚有三萬二千人;
c. 膽怯的走了二萬二千人;
d. 減去在水旁像狗喝水的;只剩下三百人跟隨基甸對抗敵人;
e. 神使用沒有像狗喝水的三百人,原因不在於他們喝水的姿勢,只在於他們人數少。
14. 基甸夜裡打敗米甸人:
a. 基甸因心裡仍舊害怕,神就叫他夜裡進到敵營,藉偷聽得敵人說夢見有大麥餅輥倒米甸營幕,鼓勵基甸剛強殺敵;
b. 基甸帶領三百人,分作三隊(每隊一百人),以角、空瓶、火把為武器;
c. 吹角、破瓶、舉火把、喊叫“耶和華和基甸的刀”;敵軍大亂,自相殘殺而潰敗;
d. 其他以色列人後來也加入作戰追敵。
15. 基甸呼籲以法蓮人,他們就在約旦河渡口處擒殺米甸的兩個領袖:俄立、西伊伯。
16. 以法蓮人不滿基甸沒有招聚他們對抗米甸人;基甸婉言說他們所殺的比基甸殺的還多,就平息了以法蓮人的怒氣。
17. 基甸因繼續追殺米甸兩個王西巴和撒慕拿而疲乏;但疏割人和毗努伊勒人不肯援手。
18. 基甸後來捉到米甸王西巴和撒慕拿,就回去責打疏割的長老,和拆掉毗努伊勒的城樓。
19. 基甸得知米甸王西巴和撒慕拿殺了他同母的弟兄,就將他們處死了。
20. 基甸拒絕百姓的邀請,不肯統治以色列人,宣稱神才是他們的領袖:
a. 這大概並不表示基甸從此就再沒有作他們的士師;
b. 基甸說話的意思,可能不過是叫百姓不要忘記神才是他們真正的領袖;
c. 雖然基甸說不作百姓的首領,但他為其中一個兒子起名叫“亞比米勒”(“我父〔指基甸〕是王”的意思;士八31)。
21. 基甸叫百姓拿金耳環來給他,將金器作成以弗得,立在家鄉俄弗拉。
22. “以弗得”可能是一件像大祭司的以弗得肩袍的物件,用以記念神的拯救,只可惜這個以弗得後來導致百姓犯罪。
23. 基甸作了士師40年(主前1193-1154年),國中太平。
(*)亞比米勒(士八29至九57)
1. 士八29-35記述亞比米勒後來冒起的背景:
a. 亞比米勒是基甸住在示劍的妾所生;
b. 基甸死後(主前1154年後),以色列人又再犯罪,他們不但離棄神,他們對基甸的家也不記念恩情。
2. 基甸死了,亞比米勒想到基甸的領導地位應該後繼有人,就想趁機站出來作首領。
3. 亞比米勒取得他母親所屬的示劍的民心後,示劍人就出錢給亞比米勒買兇,到俄弗拉殺了他所有兄弟70人,只有最小的約坦躲藏逃脫了。
4. 示劍人就在示劍立亞比米勒為王(但亞比米勒算不上是以色列的一個士師)。
5. 約坦得知亞比米勒作王,就在基利心山用樹林封王的比喻,諷刺亞比米勒不過是荊棘。
6. 士九16、19“若按誠實正直善待耶路巴力和他的全家”:
a. 意思就是以忠誠對待亞比米勒,也要恩待基甸的兒子約坦;
b. 不然,願示劍人和亞比米勒兩敗俱傷。
7. 約坦逃到比珥,暗示亞比米勒和示劍人都是不可信的(他們都不會善待他);這同時也暗示了日後亞比米勒和示劍人之間必生衝突(這也算是約坦的咒詛,士九57)。
8. 亞比米勒作王3年(主前1154-1152年),神使示劍人謀反,藉以報示劍人和亞比米勒殺害基甸70個兒子的仇。
9. 迦勒到示劍煽動百姓,諷刺亞比米勒和他的助手西布勒,就得了示劍人的愛戴接納。
10. 西布勒暗中向亞比米勒報訊;亞比米勒就按西布勒的建議先下手為強;
a. 亞比米勒從亞魯瑪(士九41;大概在示劍附近)夜裡包圍示劍城;
b. 次日伏兵進攻;西布勒騙迦勒說所見人影不過是樹影,使迦勒一時措手不及而敗;
c. 西布勒不准戰敗的迦勒和他的弟兄進示劍城門(士九40-41;他們大概因而被亞比米勒殺了,下文也再沒有說到迦勒);
d. 再次日,亞比米勒攻打由示劍出來的人,毀示劍樓,火燒巴力廟的衛所。
11. 亞比米勒攻打提備斯(Thebez,在以法蓮山、示劍東北的一座駐防城;亞比米勒可能是打算以它代替示劍作為他的京城),挨近城樓大門;有婦人從城樓上拋下磨石,正打中亞比米勒的頭,亞比米就死在一個婦人手上(參撒下十一21)。
vi. 陀拉(士十1-2)
1. 亞比米勒死後,陀拉作士師23年(主前1152-1130年)。
2. 以薩迦在加利利海西南;陀拉是在迦南地一個偏北的地方作全民的士師(未知那時的敵人是否主要來自迦南的北面)。
3. “拯救以色列人”(士十1);但經文沒說敵人是誰,也沒說這23年是太平的日子。
4. 基甸帶來的40年太平日子已經過去了,士八34也說到以色列人在基甸死後又再犯罪;大概就在陀拉作士師的期間,以色列人面對著敵人零星的攻擊。
5. 雖然陀拉帶領百姓對抗敵人也是得勝的戰事,但陀拉持續的戰事,總也是給以色列人的一個懲罰:審判與拯救混在一起,所以也算不上是太平的日子。
vii. 睚珥(士十3-5)
1. 陀拉死後,睚珥接續作士師22年;經文同樣沒有說這22年是太平的日子。
2. 經文說睚珥是基列人,大概不是泛指在約旦河東基列地的一個人,而是指瑪拿西在約旦河東半支派的人:
a. 民三十二41提到瑪拿西長子瑪吉家族裡有個叫作“睚珥”的,他得了基列的村莊,稱它們作“哈倭特睚珥”(“睚珥的村莊”的意思;在加利利海東南約
b. 民三十二41的這位睚珥不是士師睚珥,但在瑪拿西長子瑪吉的家族裡早就有叫作“睚珥”的,而士師睚珥也像那個睚珥住在“哈倭特睚珥”,顯然支持說士師睚珥是約旦河東瑪拿西半支派的人;
c. 我們不妨稱民三十二41的睚珥作“睚珥一世”,稱士師睚珥作“睚珥二世”;
d. “睚珥一世”跟“睚珥二世”大概有某個密切的關係。
3. 睚珥在約旦河東瑪拿西之地作全民的士師(敵人大概主要就是亞捫人;參士十7-9)。
4. 睚珥大概像陀拉那樣帶領百姓持續的對抗敵人,所以也算不上是太平的日子。
5. 士十5暗示睚珥的30個兒子各騎著一匹驢駒,各有一座城邑(或村莊),說不定是表示某種管治的模式。
6. 路得記的事蹟有可能是發生在睚珥作士師的年間(參路得記註解)。
e. 第五個循環(士十6至十二15):
viii. 耶弗他(士十6至十二7)
1. 以色列人在睚珥死後(甚或死前)變本加厲的犯罪,以致神要施行更大的懲罰:
a. 百姓敬拜諸巴力和亞斯她錄(參士二13);
b. 又敬拜亞蘭的神、西頓的神、摩押的神、亞捫人的神、非利士人的神(比較王上十一1所羅門的情形);
c. 神用西面的非利士人和東面的亞捫人同時夾攻欺壓以色列人(雙管齊下的管教):
(1)經文顯示非利士人和亞捫人是同期欺壓以色列人;
(2)亞捫人欺壓以色列人達18年之久(主前1109-1092年);
(3)士十三1顯示非利士人欺壓以色列人其實達40年之久(主前1109-1070年)。
2. 約旦河東西兩地都受亞捫人的欺壓。以色列人哀求神。神責備百姓,以色列人就除掉他們中間的外邦神。
3. 神為百姓心中擔憂,就為他們興起士師拯救他們。
4. 以色列人又再面對亞捫人的欺壓:
a. 以色列人在米斯巴安營;亞捫人在基列安營,大概就是在基列地裡、米斯巴以東的某處(亞捫人向西入侵之處)對著以色列人安營;
b. 以色列人雖在米斯巴安營,但軍中其實並無敢作帶領的首領。百姓就表示誰能夠帶領對抗敵人的,誰就作百姓的首領。
5. 耶弗他是“基列人”,大概也是指約旦河東的瑪拿西半支派的人(參士十3)。耶弗他在睚珥之後興起作士師,繼續在約旦河東對抗亞捫人。
6. 耶弗他是妓女所生,被兄弟輕視驅逐,就在陀伯聚匪成群(大概屢有佳績美話,為人所共知)。
7. 士十一4“過了些日子,亞捫人攻打以色列”,就是回頭指上文士十17所說的戰事。
8. 瑪拿西的長老知道耶弗他的勇猛,就請耶弗他回去;耶弗他就作了以色列軍中的元帥,到以色列軍安營的米斯巴統領軍隊對抗亞捫人。
9. 耶弗他先跟亞捫人理論地權之劃分:
a. 亞捫人指控以色列人出埃及時侵犯了他們的地,如今需要歸還;
b. 耶弗他說以色列人出埃及時沒有攪擾以東人、摩押人、亞捫人之地,亞捫人如今不應該攪擾以色列人;
c. 雖然約旦河東之地早期原屬亞捫人,但後來是失掉了給亞摩利人。摩西將亞摩利人擊敗,耶和華將他們的地賜給以色列人(意即摩西並沒有從亞捫人手裡奪取任何地土),亞捫人不可以從耶和華手裡將地奪去;
d. 耶弗他(時為主前1092年)提到以色列人住在約旦河東之地已經300年了,亞捫人從未要求將地奪回;
e. 這樣,以色列人是在主前約1400年入迦南,1440年左右出埃及;
f. 士十一25“難道你比摩押王西撥的兒子巴勒還強嗎?他曾與以色列人爭競嗎?他曾與以色列人爭戰嗎?”連偉大的摩押王巴勒也不敢跟以色列人正面交鋒(只敢透過巴蘭先知咒詛以色列人;參民二十二至二十四章),如今亞捫人竟敢向以色列人強嘴!
10. 耶弗他走遍基列和瑪拿西(士十一29),可能是再一次招聚兵力(所以後來以法蓮人就埋怨耶弗他沒有招聚他們對抗亞捫人;士十二章)。
11. 耶弗他返回在米斯巴的家(士十一34),跟著就要出征了。但他在離家之前向神許願,在得勝回來時會將最先出來迎接他的,獻為“燔祭”歸與神。當耶弗他打敗亞捫人回來時,竟是他的獨生女兒最先出來迎接他,他就還願將他的女兒獻與神:
a. “燔祭”指真實的祭牲,耶弗他真的將他的女兒殺了獻上。但是:
(1)“從我家門出來迎接我”一語暗示他當時是想到有“人”會出來迎接他,而不是想到有羊或牛出來迎接他;
(2)不管出來迎接他的那人是不是他的獨生女兒,他真打算將他/她獻為燔祭嗎?神會接納這樣的祭嗎?
b. “燔祭”大概是作象徵的意義,等同上一句說的“就必歸你”,表示全然獻上,像“拿細耳人”那樣,終身歸屬於神:
(1)“燔祭”有“全獻”之意;“拿細耳人”也是全獻之願;
(2)“女兒終身沒有親近男子”(士十一39)暗示她不但有被獻之前的前半生,還有被獻之後的下半生:即她被獻,但沒有死去;
(3)耶弗他原先大概以為會是某個僕人最先出來迎接他,他願意將他獻為拿細耳人;但萬萬想不到竟是自己的獨女最先出來迎接他!
12. 於是“以色列的女子每年為耶弗他的女兒哀哭四天”(士十一40),但經文沒有說這個規矩繼續“直到今日”,顯然它只流傳了一段時間就沒有了。
13. 以法蓮人埋怨耶弗他沒有招聚他們去對抗亞捫人;耶弗他反駁說有招聚他們,只是他們不肯前來營救:
a. “以法蓮人聚集,到了北方”;這時耶弗他攻打亞捫人一事大概已過了一段時間,耶弗他也從米斯巴去到約旦河東的北部設立總部;以法蓮人就是去到耶弗他在約旦河東北部的總部去見耶弗他;
b. 以法蓮人先前也曾埋怨基甸沒有招聚他們抵抗米甸人(士八1-3);基甸那時好言相勸,可能是坐大了他們的氣焰;
c. 以法蓮人又侮辱基列人(即約旦河東瑪拿西半支派的人)是從以法蓮和瑪拿西(即約瑟家)逃亡出去的人(大概是指他們的先祖不肯過到約旦河西而留在約旦河東);
d. 於是耶弗他和以法蓮人大打起來,以法蓮人大敗;
e. 基列人守住渡口,不准已經過到約旦河東見耶弗他的以法蓮人撤退返回河西:
(1)要分辨敵友,瑪拿西人就用說話口音來判別;
(2)原來以法蓮人咬音不準,只能發“s”的音,不會發“sh”的音;以法蓮人會將“示(sh-)播列”說成“西(s-)播列”,這就將他們的身分暴露了;
(3)被殺的以法蓮人達四萬二千之眾。
14. 耶弗他作士師6年(主前1092-1087年);但經文沒有說國中太平:
a. 一方面是因為被打敗了的亞捫人對東面的以色列人仍有威脅;
b. 另一方面是因為非利士人仍在西面為患(事實上,參孫在耶弗他的晚年〔主前1089年〕已經開始在迦南的西南面作士師,而在參孫作士師期間,非利士人仍經常攪擾以色列地,可見有士師管治並不保證國內太平,士師在位只顯示神仍在看顧)。
ix. 以比讚(士十二8-10)
1. 耶弗他死後,以比讚在伯利恆作士師7年(主前1087-1081年)。
2. 經文同樣沒有說國中太平。
3.“伯利恆”大概是在西佈倫境內的伯利恆(書十九15),而不是猶大境內的伯利恆。
4. 這樣,耶弗他死後,政治中心由約旦河東的北部轉移到約旦河西的北部(以比讚之後的以倫也繼續在西布倫作士師)。
x. 以倫(士十二11-12)
1. 以比讚死後,以倫繼續在西布倫作士師10年(主前1081-1072年)。
2. 經文同樣沒有說國中太平。
xi. 押頓(士十二13-15)
1. 以倫死後,押頓在以法蓮作士師8年(主前1072-1063年)。
2. 經文同樣沒有說國中太平;但政治中心已由約旦河西的北部南移到約旦河西的中部,較接近亞捫人的地方,可能是亞捫人的威脅稍減了。
f. 第六個循環(士十三1至十六31):
xii. 參孫(士十三1至十六31)
1. 以色列人犯罪,神藉非利士人懲罰他們:
a. 非利士人在主前十二世紀入侵,並定居迦南的西南面之後,就由西面入侵以色列,跟亞捫人由東面的入侵同期(士十6-7;以色列人的罪也記在士十6-7裡面);
b. 參孫時期以色列人的第六次循環背道,是跟耶弗他時期的第五次循環背道同期;
c. 非利士人入侵以色列40年(主前1109-1070年),期間開頭的18年(主前1109-1092年),同時是亞捫人入侵以色列的年頭(士十8)。耶弗他打敗亞捫人之後,亞捫人對以色列人的威脅雖已減弱,非利士人在西面的入侵卻仍持續多12年,參孫才起來作士師(參孫是在耶弗他作士師的晚期〔主前1089年〕才開始作士師)。
2. 神的使者向但支派的瑪挪亞的妻子顯現,告知她將要生一個兒子,但要將他作拿細耳人,終身歸與神:
a. 但支派在非利士地北面,與非利士地接壤,方便對付非利士人(士十八章但支派遷徙的事件大概是發生在參孫之前,參士十七1註解;又參書十九40-48註解);
b. 關於拿細耳人在許願期內不可剃頭之例,參民六5(參孫既是終身為拿細耳人,就終身不可以剃頭);
c. 參孫的母親在懷孕期間也要先作拿細以人(清酒濃酒都不可喝,一切不潔之物也不可吃,士十三4;參民六3-4、6-8);
d. 前文士六11也說到神的使者向基甸顯現。
3. 瑪挪亞的妻子將事情告訴丈夫,瑪挪亞求神也向他顯現;神的使者就向瑪挪亞和他妻子顯現,重複先前向他妻子所說的話。
4. 神的使者不接受瑪挪亞所預備的食物,但建議瑪挪亞向神獻祭:
a. 顯示“神的使者”跟“神”有別(參士六11-24);
b. 神的使者在獻祭的火燄中上升去了;士十三21跟著說“神的使者不再向瑪挪亞和他的妻顯現”,意思就是說神的使者在瑪挪亞獻祭之後就消失了(向基甸顯現的神的使者,可能也是這樣在基甸獻祭之時隨火燄上升消失的;參士六21註解);
c. 瑪挪亞懼怕的反應,跟當年基甸的一樣(士六22);但這一次是瑪挪亞的妻安慰懼怕的瑪挪亞(比較士六23,是神親自安慰基甸)。
5. 參孫出生,得神賜福。
6. 士十三25“在瑪哈尼但,就是瑣拉和以實陶中間,耶和華的靈才感動他”:
a. 瑪哈尼但是在瑣拉和以實陶中間;
b. 以實陶在瑣拉東北約兩公里,即瑪哈尼但、瑣拉和以實陶三地相鄰;
c. 經文大概是說要到參孫長大,能夠自由出入之年,神的靈才開始感動他為神作事(所以下文跟著就說到參孫下到亭拿,且要娶妻)。
7. 參孫長大,下到亭拿(在瑣拉西南約
a. 意思不是說神喜悅參孫娶非利士的外邦女子為妻;
b. 神不過是利用了參孫放蕩不羈的性格, 藉以找機會攻擊非利士人。
8. 神藉參孫攻擊非利士人事件一(士十四章):
a. 參孫要娶亭拿一個非利士女子為妻。在跟父母往亭拿向女子父母說親的路上,參孫殺死了一隻獅子;
b. 後來到再下亭拿迎娶那個女子時,參孫在獅子屍身裡發現蜂蜜(由說親到迎親相隔不太久的時間,否則獅子屍身要發臭了);
c. 在娶妻婚筵上,參孫出了一個關於獅子蜂蜜的謎語給那30個陪伴的人猜;謎底被妻子哄了出來,於是參孫下到亞實基倫,殺了30個非利士人來賠償30套衣服。
d. 參孫忿然丟下亭拿的妻子離去;參孫這個妻子就歸了曾經陪伴他的朋友;
e. “用母牛犢耕地,猜出謎語”(士十四18);“母牛犢”喻指妻子,參孫說他們不過是透過他的妻子來猜對他的謎語。
9. 神藉參孫攻擊非利士人事件二(士十五1-8):
a. 參孫因妻子歸與別人,岳父又不容他見他的妻子,就用300狐狸放火燒岳父田園;
b. 又因非利士人殺了他岳父和妻子,就大大擊殺非利士人;
c. 之後,參孫住在以坦的磐石穴內。
10. 神藉參孫攻擊非利士人事件三(士十五9-20):
a. 非利士人安營在以坦西北的利希,攻打猶大,目的是要捉拿參孫;
b. 猶大人因怕非利士人,就到以坦磐石的洞穴找著參孫;參孫得猶大人答應不將他殺死,就同意讓他們將他捆綁交給非利士人;
c. 參孫來到利希的非利士人那裡,就弄斷臂上的繩,隨手拾起一塊未乾的驢腮骨,殺死了一千非利士人;
d. 神也在隱歌哈利湧出泉水,使參孫精神振作;
e. 參孫作士師20年(主前1089-107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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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孫進入虎穴以得虎子 參孫在瑣拉長大,想娶亭拿地的非利士女子。在婚筵上,他弄巧成拙的賭輸,遂下到亞實基倫殺了三十 個非利士人,剝去他們的衣服以付賭債。他被敵人捉去帶到利希,但他掙斷捆綁,殺了一千非利士人。 因此那地被叫作拉末利希。 |
11. 神藉參孫攻擊非利士人事件四(士十六1-3):
a. 參孫親近迦薩一個妓女,非利士人夜裡圍困迦薩要捉參孫;
b. 參孫半夜背起迦薩城門走到希伯崙前的山上,破壞了迦薩的防禦。
12. 神藉參孫攻擊非利士人事件五(士十六4-31):
a. 參孫喜愛梭烈谷的一位女子大利拉:雖然經文沒有說明,她大概也是一個妓女;她甘願為錢被非利士人利用;
b. 梭烈谷大概就是撒勒河谷(Wadi al-Sarar),在耶路撒冷西面約
c. 非利士人想透過大利拉探知參孫大力的原因,好去對付他;
d. 大利拉三次哄參孫說出他能力的來源,參孫都沒有說實話;
e. 大利拉最後哄得參孫說出他的能力是源於他沒有剪過的七條髮綹;參孫就被非利士人剃去頭髮,捉住凌辱;
f. 但參孫的頭髮再長出來,表示能力再歸於他;
g. 非利士人的首領聚集,要獻祭與大袞,慶祝參孫被捉;他們又將參孫帶到廟中,好去戲弄侮辱他;
h. 參孫求神賜他力量,就抱斷廟裡的兩根柱(可能是廟中央的兩根主柱),與非利士人同歸於盡─“參孫死時所殺的人比活著所殺的還多”。
13. 經文再說參孫作以色列的士師20年(主前1089-1070年;士十五20)
14. 參孫死的時候(主前1070年),以色列人仍有士師:
a. 押頓仍在以法蓮作全民的士師(至主前1065年);
b. 大祭司以利也是士師─以利似乎是跟參孫同時開始事奉,不過以利開始事奉之時主要是在大祭司的職事方面,及後也兼任起政治和軍事方面的責任。
15. 經文同樣沒有說參孫作士師的20年裡國中太平。
A'. 後篇(內憂為害)(士十七至二十一章)
II'. 宗教問題:但支派擁立自製的神像和宗教(士十七1至十八31)
1. 士十七至二十一章的兩件事件是以附篇的形式放在書末來記載,但它們很可能是發生在士師時代的早期:
a. 這時各支派仍要為分地爭戰,而但支派也為分地困擾(士十八1-2、27-29);
b. 士十八30說那個但支派的少年祭司是“摩西的孫子、革舜的兒子約拿單”;士二十27-28說以利亞撒的兒子非尼哈侍立在約櫃前,這些都暗示時間是在士師時期的早期;
c. 至於便雅憫地基比亞匪徒惡行一事,觀乎士師記裡提到士師招聚百姓抗敵時,結集的人數都是較小的,但這一次以色列眾支派卻結集了大軍四十萬(士二十2),也暗示事件是發生在士師時代的早期;
d. 很可能是在俄陀聶打敗美索不達米亞王古珊利薩田後,所帶來的40年太平的日子裡。這個在早期又較長的太平時間,也給那幾乎被滅絕的便雅憫支派一個生息復原的機會。
2. 話說在以法蓮山地的米迦偷了母親1,100舍客勒銀子,被母親咒詛,他就將銀子還給母親,得母親祝福。母親將200舍客勒銀子給米迦造一個像,安放在米迦家裡。米迦派他一個兒子作祭司(這也是“沒有王,各人任意而行”的一個表現):
a. 以法蓮山地包括有以法蓮和瑪拿西兩個支派;
b. 身為利未人的撒母耳,住在以法蓮山地,經文也叫他作以法蓮人(撒上一1)。住在以法蓮山地的也可以是個利未人;
c. 觀乎米迦雖然派了他的一個兒子作祭司,他後來卻請了那個來自猶大的利未人作祭司,並且以家裡有利未人作祭司為榮(士十七13),顯示米迦並不是利未人。
3. 伯利恆一個猶大族的利未少年來到米迦的家,米迦就聘請他作他家裡的祭司:
a. “猶大族的利未人”不是說他的母親是猶大人,而是說他是個利未人(是摩西的後人;士十八30),但住在猶大支派的屬地裡(“他在那裡寄居”,士十七7);
b. 這樣,撒母耳也可以叫作“以法蓮族(或瑪拿西族)的利未人”;
c. 這利未人離開猶大,要找一個可住的地方,大概是要找一個可賺錢棲身的地方。
4. 那時,但支派的人還未安頓得地業。在瑣拉和以實陶(就是後來參孫的家鄉和活動的地方)的但人,派五個人北上窺探拉億。
5. 他們在往拉億的路上經過米迦的家,得那利未少年求問神,知道往拉億的路必得平安。既在拉億看見當地的人孤立純樸,就回去報告可以攻取拉億。
6. 600但人就北上攻取拉億;再路過米迦的家,就將米迦的神像和那利未少年都擄去;那利未少年也樂於作一支派的祭司,過於作一家的祭司。
7. 米迦追上但人,但見自己勢寡力弱,又被恐嚇,只好放棄追趕。
8. 但人奪取拉億,將城改名為但。
9. 但人又將米迦的神像和祭司立在那裡。原來那利未少年是摩西的孫子、革舜的兒子約拿單。他和他的子孫一直在但作祭司。
10. “神的殿在示羅多少日子,米迦所雕刻的像也在但多少日子”(士十八31),似乎暗示撒上四章約櫃被擄之時,非利士人不但攻打了示羅,也擄掠了北方的一些城鎮,那就是士十八30所的“那地遭擄掠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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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支派的人往北方覓地居住 但支派的軍隊,從瑣拉與以實陶中間進入以法蓮山地,他們在那裡勸米迦家中的祭司跟隨他們。他們續往北行,來到拉億,殘酷地屠殺當地的居民,將那城改名為但,把那祭司帶去的偶像,變成他們敬拜的中心。 |
I'. 道德問題:猶大支派率先攻打便雅憫同胞(士十九1至二十一25)
1. 關於本段經文(士十九至二十一章)的事件發生的時間,參士十七至十八章註解。
2. 一個在以法蓮山地的利未人娶了伯利恆一個女子為妾:
a. “以法蓮山地的利未人”,參撒上一1,撒母耳也是住在以法蓮山地的利未人;
b. “伯利恆女子”,大概是住在伯利恆的一個利未女子(比較士十七7,“住在伯利恆的猶大族利未人”)。
3. 那利未人的妾犯姦淫返回娘家;四個月後,利未人要將她勸回來。
4. 岳父多日款待強留那利未人;利未人最終還是要離去。
5. 回程上,利未人和妾並僕人在日落之時,來到便雅憫的基比亞,但無人接待他們進家住宿;到晚上,遇見一個來自以法蓮山地的老人家,才得他接待到他家裡住宿。
6. 晚上,基比亞的匪徒來,或是想污辱那利未人(比較創十九2-9),或是想要殺他(參士二十5);最後那利未人將他的妾推出去給那些匪徒,匪徒就將她強姦致死。
7. 次日,利未人將妾的屍體帶回以法蓮山地的家裡,在家中將妾的屍身切成十二份,分別送往十二支派,眾人都震驚所發生的事。
8. 全以色列(“從但到別是巴”)就聚集在米斯巴(Mizpeh),有四十萬之眾:
a. 這個米斯巴不是約旦河東、耶弗他帶領以色列人對抗亞捫人的米斯巴(士十一29);
b. 這個米斯巴在耶路撒冷以北
9. 以色列人聽過那利未人細說詳情之後,就決定攻打基比亞。
10. 以色列人要求便雅憫人交出基比亞的匪徒;便雅憫支派不肯,且組軍備戰(有士兵二萬六千及精兵七百)。
11. 以色列人在附近的伯特利求問神,神指示猶大領隊攻打基比亞;但以色列人敗在便雅憫人手上,損失士兵二萬二千人。
12. 以色列人再求問神之後,再戰便雅憫支派,以色列人再敗,損失一萬八千人(共損失十分之一的兵力,共四萬人)。
13. 以色列人再到伯特利求問神,神指示這一次必勝。
14. 以色列人佈下伏兵,詐敗將便雅憫人引誘離城,伏兵入城燒城,然後大敗便雅憫支派,並將所有男人殺盡,只剩下6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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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以色列人在基比亞的四圍設下伏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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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b先是以色列人,因為靠著在基比亞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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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第三日,以色列人又上去攻擊便雅憫人,在基比亞前擺陣,與前兩次一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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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設的伏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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敵, |
32b以色列人說:“我們不如逃跑,引誘他們離開城到路上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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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b就被引誘離城;在田間兩條路上,一通伯特利,一通基比亞,像前兩次,動手殺死以色列人約有三十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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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b便雅憫人動手殺死以色列人,約有三十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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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b以色列的伏兵則從馬利迦巴埋伏的地方衝上前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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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有以色列人中的一萬精兵,來到基比亞前接戰,勢派甚是凶猛;便雅憫人卻不知道災禍臨近了。 |
37B用刀殺死全城的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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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以色列人預先同伏兵約定在城內放火,以煙氣上騰為號。 |
40當煙氣如柱從城中上騰的時候,便雅憫人回頭觀看,見全城的煙氣沖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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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以色列人又轉身回來,便雅憫人就甚驚惶,因為看見災禍臨到自己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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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他們在以色列人面前轉身往曠野逃跑;以色列人在後面追殺。那從各城裡出來的,也都夾攻殺滅他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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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以色列人圍繞便雅憫人,追趕他們,在他們歇腳之處、對著日出之地的基比亞踐踏他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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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便雅憫人死了的有一萬八千,都是勇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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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其餘的人轉身向曠野逃跑,往臨門磐去。以色列人在道路上殺了他們五千人,如拾取遺穗一樣,追到基頓又殺了他們二千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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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耶和華使以色列人殺敗便雅憫人。那日,以色列人殺死便雅憫人二萬五千一百,都是拿刀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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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那日便雅憫死了的共有二萬五千人,都是拿刀的勇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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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只剩下六百人,轉身向曠野逃跑,到了臨門磐,就在那裡住了四個月。 48以色列人又轉到便雅憫地,將各城的人和牲畜,並一切所遇見的,都用刀殺盡,又放火燒了一切城邑。 |
16. 以色列人曾在米斯巴起誓不將女兒嫁給便雅憫人。
17. 以色列人為挽救便雅憫支派免於絕後,就想辦法給他們妻子。
a. 將沒有前來米斯巴的基列雅比人殺了,將他們400個未嫁的女子給與剩下的那600個便雅憫人為妻;
b. 以色列人議決,准許其餘未分配得妻子的200個便雅憫人,在當年的示羅週年節期慶祝裡(住棚節?)搶那裡的女子為妻(士二十一16-25)。
18. 足見以色列人在士師時期“沒有王/沒有神”的混亂和敗壞。
19. 本段(士十九至二十一章)與全書開頭的段落(士一1-16)有所平行對應:
(a)一1-16
1. 背景:約書亞死(一
2. 求問神:誰先上去攻打(一1b)
3. 神回答:猶大先上去(一2)
4. 結果:攻取所分得之地(一3-15)
(b)十九至二十一章
1. 背景:基比亞和便雅憫支派的惡事(十九1至二十17)
2. 求問神:誰先上去攻打(二十18a)
3. 神回答:猶大先上去(二十118b)
4. 結果:最後懲治了便雅憫支派(二十19至二十一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