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先知書概論
A. 先知的稱謂和字義
1. 雖然亞伯拉罕也被叫做“先知”(作廣義的用法,指他為人代求的角色,參創二十7註解;又詩一○五15),但本文是討論狹義的先知,就是我們一般所講的先知。
2. 在舊約聖經裡,先知最常是叫做n1bv@>(譯做“先知”)
a. 字源的考慮:
(1)阿拉伯文naba>a有“宣告、報告”的意思;
(2)亞甲文nab8有“呼召”的意思;
(3)希伯來文並無動詞n1bva>,但有動詞n1bva<;可能是由n1bva<
轉成n1bva>,繼而形成n1bv@>一名。動詞n1bva<有“流出、湧出、沸騰”的意思。如果n1bva<這個字源是有意義的話,它可能是描述先知在傳講神的話語時的某種表現,但不確定。
b. n1bv@> 一語的字源字義研究,並沒有多大幫助我們認識先知在聖經時代裡的事奉。由於“先知”在以色列人當中是一個已經相當定型的職分,我們倒不如從聖經所記他們的事奉來認識這個職分的職事是甚麼(也參下文關於先知職事的討論);
c. 名詞的用法:“先知”主要是做神的發言人,為神講論現在或將來的事情
(1)所講的不限於預言。就如神在新約透過先知傳達啟示,也不限於預言;
(2)例如:出七1-2,四16說摩西好像神,亞倫則像先知作摩西的出口;
(3)參耶一7,十五19,二十三16;賽一20,六1-13;摩三8,七16,都關係到說話的事奉。
d. 動詞的用法:
(1)指作先知或代表神說話
(a)應用在真先知身上;
(b)也可以應用在假先知身上(王上二十二10)。
(2)指被神的靈感動說話
(a)撒上十6、10:藉以印證是個新人;民十一24-30;
(b)撒上十九18-24,但也成為一個刑罰。
(3)指被邪靈控制胡言亂語(掃羅〔撒上十八18〕,巴力先知〔王上十八29〕)。
3. 先知叫做“先見”(ro>eh)
a. 著眼在先知得啟示其中一個重要的途徑(尤其是見異象);
b. “先知”和“先見”是同義(撒上九9“現在稱為‘先知’的,從前稱為‘先見’”)。
4. 先知叫做“先見”(h*1zeh)
a. 同樣著眼在先知的“看見”(賽三十10“他們對先見說:不要望見不吉利的事,對先知說:不要向我們講正直的話”);
b. 代上二十九29:“先知”(n1bv@>)、“先見”(ro>eh)、“先見”(h*1zeh)三個稱呼同時出現;
c. “先見”(h*1zeh)似是一個與宮廷有關的稱謂;
d. 這個字只用在聯合王國和南國獨存時期:可能是特別對南國先知的一種稱謂(例如摩七12)。
*上述幾個稱謂其實都沒有“先”的意思在裡面。就算是希臘文的proph4t4s,由pro-“代替”和ph
5. 先知叫做“神人”(Man of God)
a. 指神所呼召去事奉的人,屬神的人(申三十三1;撒上九6;王下四9)。
6. 先知叫做“耶和華的僕人”(Servant of Jehovah)
a. 指先知屬於神所有;
b. 所以要忠心服事(王上十四18;王下九7,十七13;耶七25;結三十八17;亞一6)。
7. 先知叫做“耶和華的使者/天使”(Messenger / Angel of Jehovah)
a. 見哈一13;瑪三1(比較代下三十六15-16;賽四十四26);
b. 跟“耶和華的僕人”有相類的意義,但著眼在先知是一個有信息要傳達的人。
B. 舊約先知的源起
1. 不信派:以色列人是承襲或模仿外邦異教的先知制度(古代近東的民族如美索不達米亞或埃及也有他們的先知)。
2. 保守派:在約書亞帶領以色列人入迦南之前已經有先知在他們當中(申十八15-19)。以色列人的先知是蒙神特別揀選呼召,去傳達神要他們傳達的信息。
3. 關於以色列人的先知體系和其它古代近東民族的先知體系的關係,須注意:
a. 不論以色列人或外邦人,神與人的基本關係是一樣的,人需要與神和好相交,才得滿足;人需要神,於是尋索神;
b. 人有神的形像和意識,就設立宗教或偶像去滿足自己在屬靈方面的需要(比較羅一19-23):
(1)包括編造神對人的要求(教條、生活規則);
(2)包括編造人親近神的途徑(宗教制度、人員,例如:祭司、先知)。
c. 但聖經的宗教和其它古代近東的宗教是兩個截然不同的體系:
(1)古代近東民族的宗教在於人塑造神,不注重道德,要透過例如獻祭、魔咒、占卜努力去控制神;
(2)聖經的宗教在神尋找人,重視聖潔道德生活勝過禮儀,神不會被人操控,祂根本不與人同類。
d. 創造主神在尋找人,就向人申明祂的要求,頒賜律例,設立獻祭制度和祭司;
e. 以色列人是生存在一個宗教意識極濃的近東文化環境裡,以色列人的宗教跟其它近東民族的異教多有接觸,難免會有相似或相同之處,但最重要的還是相異之處;
f. 神也會使用以色列人當時所認知的某些做法或體制(例如:立約、割禮),帶出更深的意義;
g. 其實不單是以色列人的先知體系跟外邦人的先知體系有相似之點,以色列人的祭司體系也跟外邦人的祭司體系有相似之處,但重要的仍是兩者不同的地方。
4. 神揀選和呼召人作祂的先知,向人傳達祂的信息,先知的職事就這樣開始了。
C. 先知的職事
先知的事奉有兩方面的功用:
1. 說話方面
a. 預言(telling before)
(1)這是我們想到“先知”一語的時候很容易就聯想到的一面。先知是先知先覺,預知及預言未來的人。
(2)先知預言的目的:
(a)預言審判,警誡罪人─罪人,就是離棄律法的教導的人;也包括外邦列國;
(b)預言復興,安慰義人─義人,並不是完全無罪無過的人,而是願意持守律法以示信靠神的人。
這樣,先知說預言並不是為預言而預言,而是為聽眾的需要而講有關的預言,傳達一個逼切的信息─這就帶我們去思想先知事奉的第二個功用。
b. 宣告(telling forth)
(1)先知作為神的僕人,或神的代言人,祂就要說神要他說的話;
(2)先知所說的話,有時是預言,但更多時不是預言,而是根據摩西的律法書,按照神的啟示和引導,向當前的聽眾百姓,宣告針對時弊或需要的信息。
2. 行動方面
a. 神蹟
(1)以行動表明神的真實(例如:以利亞在迦密山的獻祭,王上十八20-40);
(2)以行動表明所傳的信息的真實(例如:以賽亞露身赤足行走三年,賽二十2-4)。
b. 獻祭
(1)不是祭司或大祭司在會幕(或聖殿)裡所專責的贖罪性的獻祭,而是在會幕(或聖殿)以外一些非贖罪性的獻祭:
(a)一些涉及軍事處境的獻祭,例如:
〔1〕先知巴蘭的獻祭(民二十二至二十四章;彼後二16也稱巴蘭為“先知”);
〔2〕撒母耳為掃羅獻祭(不是因為他是祭司或大祭司,而是因為他是先知)。
(b)一些涉及政治處境的獻祭,例如:
〔1〕兩國之間立約的祭,例如:約書亞跟基遍人的立約(大概不是由大祭司以利亞撒或別的祭司主持立約,而是由約書亞主持立約;書九14);
〔2〕亞哈跟亞蘭王便哈達的立約(王上二十34)。
(c)或是別的屬靈意義的獻祭,例如:王上十八章:
〔1〕以利亞在迦密山上獻祭;
〔2〕巴力先知也在迦密山上獻祭。
(2)先知兼具獻祭的功能,除了一方面是因為在當代別的民族裡,先知也有獻祭的功能之外(例如上述先知巴蘭的獻祭),另一方面可能也是因為在建立以色列民的過程裡,身兼先知身分的摩西(申十八15-19)也兼負獻祭的事奉,以致以後的先知也可以在某些場景裡兼負獻祭的事奉。
D. 先知的功能與信息
1. 先知與摩西和律法的關係
a. 摩西是狹義的“先知”裡的第一人;
b. 摩西律法亦成了以後先知的信息的基礎;
c. 關於申十八15-19的經文(參該處註解):
(1)有認為申十八15和申十八16-18有矛盾,是來自不同的材料:申十八15是來自過約旦河後的資料;申十八16-18則來自西奈山的資料;
(2)有認為申十八15和申十八16-18是指同一個人物或事物:都是指主耶穌;或都是指先知運動;
(3)但應該是申十八15和申十八16-18各有所指,但兩者有緊密係:申十八15是預指主耶穌,申十八16-18則是指摩西。他們成了整個先知運動的開始和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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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西) |
→〔其間眾先知的事奉〕→ |
(主耶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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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十八16-19 |
〔來一1〕 |
申十八15 |
2. 先知與祭司或獻祭的關係
a. 先知與祭司是在不同的崗位上建立百姓,互相補位;
b. 不錯,先知經常責備百姓不信靠順服神,獻祭也是無用,但不表示先知不認同聖殿、祭司或獻祭的制度;
c. 先知也預言聖殿的重建,顯見先知跟聖殿並無對立;
d. 其實先知的信息,正是要百姓將聖殿獻祭跟他們的道德生活融合:要有蒙神喜悅的生活和蒙神喜悅的敬拜。
E. 先知的啟示與靈感
1. 先知的信息乃是人被聖靈感動說出神的話來(彼後一21)。
2. 先知與神對話,他能夠分辨自己的說話和神的說話(神的啟示)。
3. 先知能夠意識到有信息從神而來,有時甚至不能禁制(參耶二十9),但有時也會感覺到面對當前處境,神並沒有信息給他(參耶二十八11-12)。
4. 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提後三16),包括了先知的信息。
5. 到先知要整理他先前的信息成為一卷先知書之時,神必然也在整理和寫作的過程裡作默示和啟示的工作。
F. 真假先知的判別
1. 真先知敢於奉耶和華的名說話(先知書常有“耶和華如此說”之類的語句)。
2. 真先知的信息和預言必定應驗(申十八22)。
3. 先知的信息和預言縱然應驗,但如果他引誘人離棄真神,他仍是個假先知(申十三1-5)。
4. 真先知的靈會順服先知(林前十四32)。
5. 關於新約時代的先知,新約說凡不認主耶穌是道成肉身來的,都不是從神而來的靈(約壹四1-3)。
G. 先知的意識
1. 先知知道自己是個先知,為神傳講信息。
2. 先知知道自己蒙召,並有蒙召的經歷
a. 先知有時會清楚分享說明他的經歷(例如:賽六章;耶一4-10;摩七14-15);
b. 但有時沒有分享他蒙召的經歷,但我們可以相信他們必定也是蒙召而作先知的。
3. 先知會掙扎不想繼續做先知或不想事奉(例如:耶二十7-9;拿一章),顯示先知非常意識到自己作為先知的身分。
4. 先知領受啟示時(包括在異象和異夢裡),並不是心境迷糊的,而是清醒的領受啟示,也清醒的傳達啟示。
5. 先知會跟神對話,表達情緒,可見先知事奉時是有意識和清醒的。
H. 先知書的分類
1. 前後先知書的分別
a. 這是希伯來文聖經或猶太人對聖經書卷的一個分類(參“舊約綜讀概論”有關的討論);
b. 前先知書是:約書亞記、士師記、撒母耳記和列王紀;
c. 後先知書是:以賽亞書、耶利米書、以西結書和十二小先知書;
d. 先知書與歷史書的比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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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知書 |
歷史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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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異 |
原先是個別場合的信息: 給特定的對象, 有宣講教導的作用 信息有主動的教導作用 |
原先是個別事件的記錄: 給王帝閱讀,以史為鑒(例如:斯六章) 沒有宣講教導作用 記錄只有被動的教導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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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同 |
後來經過選取→整理成書:用作教導 |
後來經過選取→整理成書:用作教導 |
2. 大小先知書的分別
a. 這是我們習慣的分類;
b. 大先知書是:以賽亞書、耶利米書、耶利米哀歌、以西結書、但以理書;
c. 小先知書是:何西阿書、約珥書、阿摩司書、俄巴底亞書、約拿書、彌迦書、那鴻書、哈巴谷書、西番雅書、哈該書、撒迦利亞書、瑪拉基書(十二小先知書);
d. 大小先知書的分別,不在先知本人的大或小。大小分別在於:
(1)書卷篇幅的大小長短。大先知書通常是篇幅較長的;
(2)耶利米哀歌雖然只有五章,但因為是耶利米所寫,又寫在耶利米書相若的時間,故跟在耶利米書之後,作為大先知書之一;
(3)大先知書通常也是它的作者事奉的時期較長;
(4)但以理書雖然比何西阿書短,但因為但以理事奉時間長達70年,故放在大先知書裡;
(5)大先知書也是因為是南國先知的寫作;
(6)小先知書通常是篇幅較短;
(7)雖然何西阿書有十四章,但大概因為何西阿事奉的年期不很長,而且是北國的先知,所以歸屬小先知書。
(A)列祖時期的先知
1. 創二十7(和詩一○五15)稱亞伯拉罕做“先知”(指他代求的角色)。
2. 嚴格來說,這個不算是先知事奉的一個時期。
(B)摩西時期的先如
1. 在面對埃及法老的時候,摩西好比神,亞倫好比先知(出四16,七1)。
2. 摩西開創先知體系,並預示將來主耶穌的事奉(申十八9-22)。
3. 指明“隱秘的事屬耶和華”(申二十九29);對於未來人所需要知道的事情,神自然會讓人知道。
4. 當代有女先知(米利暗,出十五20)。
5. 還有巴蘭先知的事蹟(民二十二至二十四章)。
(C)約書亞時期的先知
1. 聖經早已說明在以色列人入迦南之後,會有假先知的攪擾(申十三1-5,十八22)。
(D)士師時期的先知
1. 有女先知底波拉(士四4)。
(E)聯合王國時期:
1. 掃羅時期的先知
a. 從王國或大衛王朝的角度來說,撒母耳要算是先知事奉的第一人(參徒三24);
b. 撒母耳立王、廢王;輔政、進諫、歷史寫作;
c. 周遊式事奉(撒上七16);
d. 有由撒母耳作監管的先知團契(會彈琴,受感說話,撒上十5-13,十九20)。
2. 大衛時期的先知
a. 有先知拿單(撒下七2-17,十二1-22;王上一8-4);先知迦得(撒上二十二5;代上二十一9-19);
b. 輔政;進諫;歷史寫作;
c. 先知可以進出王宮。
3. 所羅門時期的先知
a. 在先知拿單膏立所羅門之後,再沒有提到先知,像是個沒有先知的時代;
b. 原因:他有智慧,所以不用先知輔政?他開始離棄神,所以不肯納諫?
(F)王國分裂時期
1. 先知有輔政的,但更多時是與宮廷對立的。先知開始跟背道的王朝對抗(先知角色的轉變,有可能是由所羅門時期開始)。
2. 先知主要是在宮廷外面說話(以賽亞可能是唯一的例外)。
3. 除了寫作先知的事奉,聖經還提及:
a. 王上十一至十四章─亞希雅:預言王國分裂,也攻擊耶羅波安;
b. 王上十二章一示瑪雅:警告羅波安勿攻打以色列;
c. 王上十三章─兩位無名的先知;
d. 代下十五1-8─亞撒利雅:勸亞撒剛強壯膽;
e. 王上十六章─耶戶:責備沙巴家;
f. 王上二十二章─米該雅:警告亞哈勿攻打亞蘭;
g. 王上十七至王下十三章─以利亞和以利沙的事奉;
4. 在記載以利亞和以利沙事奉的經文裡,提到“先知門徒”(“sons of the prophets”,例如:王下二3、5、7)。雖然當中也有真是先知的(例如:王上二十35、41),但這類人基本上並不是一班追隨某個先知師傅學習做先知的人,而是一班追隨先知以利亞和以利沙接受他們牧養的百姓。
5. 當時也有假先知的為害(例如:王上二十二5-12)。
(G)猶大獨存時期的先知:
1. 除了寫作先知,也有非寫作的先知(例如:戶勒大,王下二十二14);
2. 有女先知(戶勒大,王下二十二14);
3. 信息除了責備和審判,也預告復興的遠景;
4. 當時也有假先知的為害(例如:彌三5-7;耶二十八1-4)。
(H)被擄時期的先知
1. 有但以理和以西結的事奉。
2. 他們在外邦人的地方事奉。
(I)歸回時期的先知
1. 有哈該、撒迦利亞和瑪拉基的事奉。
2. 歸回時期仍有假先知的攪擾(尼六14,當中也有女先知)。
(J)兩約之間的先知:
1. 兩約之間400年的日子,是個啟示緘默或黑暗的時期,沒有先知的啟示。
2. 這期間猶太人有啟示文學,但不是真正的先知信息。
(K)新約時期的先知
1. 施洗約翰是那要來的先知以利亞(瑪三
2. 主耶穌是最偉大的先知(來一1-2)。
3. 新約還有與使徒同工、一同成為教會根基的先知(弗二20;徒十三1)。
4. 新約也有女先知(例如:腓利的四個女兒,徒二十一9)。
J. 先知書的作者問題
1. 先知書的性質
a. 不是一個寫作,不是從開頭就有一個大綱構思,然後按大綱慢慢寫成;
b. 而是一個集成,即已經有先知書的材料或講章,然後按材料經選取而編成。
2. 原作者(講說者)
a. 先知書的標題(通常是書卷開頭的
b. 撇開標題,我們相信先知書乃收錄了先知本人的事奉和信息,所以先知書的內容乃出自先知本人;換言之,先知本人就是書卷內容的原作者;
c. 有時由書記作筆錄(例如:耶利米有書記巴錄,耶三十六4)。
3. 編輯者
a. 雖然先知是先知書的內容的原作者,但先知書現有的形式和鋪排,是否也是出自原作者(先知)之手,卻可以是另一個問題。意即書卷內容是源自先知本人,但現有的先知書卻可以是後人將先知的資料整理而成。換言之,原先的個別信息是出於先知本人,但先知書現時的形式所要帶出的信息,卻可以是別人的意思;
b. 雖然在理論上,這個是有可能的,但論到要將先知的內容整理成書,最有資格的卻仍是先知本人。意思是說,留下許多個別信息的先知,他也會有意思將他的信息整理成書,以表達他的心意。所以,先知書內容的作者,同時是它現有形式的編輯者。我們不必去到學者所構想出來的傳統裡去尋找先知書的編輯者;
c. 猶太人傳統將一卷先知書(就是現時形式的那卷先知書)歸在某個先知的名下,意思不是說它是一卷由不知名的人所寫、關於該先知的事蹟和信息的書卷,而是說它本身就是該先知筆下的寫作。
K. 先知信息的向度
先知的信息是有對象而發的。但信息的對象卻可以從兩個不同的角度來認識:
1. 原先對象
a. 所謂原先的對象,是說先知書裡面每個獨立的信息本來是對著甚麼人來說的。那些信息是在不同的時期針對不的需要而說,所以每段信息可以有不同的對象;
b. 關於每個信息當時的歷史背景,如果經文在信息之前附有標題,我們就可以從標題得知;
c. 至於信息對當時聽眾的意義,我們可以從當時普遍的政治、社會和宗教環境來推想;有關的標題(如果有的話)當然也可能提供有用的資料;
d. 至於講章原先的鋪排的手法,我們就不得而知或不能確定了,因為經文所載的,很可能只是原先的講章一個已經改寫或濃縮了的版本,我們無法從現有的經文推敲原來的講章面貌。但這個並不是很重要。神既然沒有將原來的講章留給我們,只留下聖經裡的段落,我們的責任,就是好好去分析掌握現有經文的內容和信息。
2. 成書對象
a. 先知不但在不同的時間說了不同的信息,他還從他的信息或講章裡,選取出部分,編寫成現有的先知書。成書的先知書的對象,跟原先每個口傳的信息的對象可以很不一樣。原先的聽眾有些會不在了,時代也可能更替了。先知是在稍後的一個環境裡針對新一批對象而編寫他的先知書。所以我們要探討和決定成書的時間,從而掌握成書時的歷史環境,繼而猜想當時的讀者對象會是甚麼人。我們若能確定成書的時間,我們就可以具體一點思想書中信息對當時讀者的意義;
b. 不過,我們想到先知本人既然也是書卷的作者,他口講信息的對象和他成書信息的對象,有時候其實又相差不會太遠;
c. 只是我們又想到,成書的先知書(尤其是被擄前的先知書)對被擄後的猶太人總是很有意義的;
d. 由於先知書並不是將一堆信息隨意集成,而是先知將他的信息選取和編理,所以在現有的先知書背後是有一個編輯鋪排的手法。在研讀先知書時,我們會去掌握這個編輯鋪排的手法,也就是去探討和分析經文的文理結構。
(1)我們要分析每個獨立段落本身的結構;
(2)我們更要分析整個書卷各大段落之間的關係怎樣,從而探索先知書作者在他的寫作裡是“怎樣”(how)去說“甚麼”(what)。
L. 信息的主要內容
先知們雖然是生活在不同的年代,服事不同世代的百姓,面對不同的需要和問題,但神透過他們所傳達的信息,其實不外乎以下的幾方面:
1. 警告的信息:這通常是對惡人的說話,警告他們若是不肯回頭離開惡道,神的審判必要臨到他們。
2. 規勸的信息:這是對義人的說話,提醒他們不要放棄對神的倚靠,不然,神的不悅和審判同樣會臨到他們。
3. 審判的信息:這是對執迷不悟的惡人的判語,宣告神的懲罰即將或終必臨到他們。信息也有針對外邦列國的。
4. 應許的信息:這是對信靠神的人的信息,勉勵他們關於神的保守、祝福、或復興即將或終必來臨。
M. 預言的應驗
a. 預言的山峰:
論到先知的預言如何應驗,首先我們要留意,先知的預言,就是神向先知所啟示將來的情景,許多時候是涉及超過一個層面的事情,即同時包含幾個時期裡面一些相關或相通的事情。我們可以用以下一個簡單的圖畫來說明:

先知領受啟示信息的時候,好像站在一列前後直排的山面前。眼前幾個山的山頂,在先知眼中是貼連在一起的,遠望就好像只有一個山頂。幾個山頂各別的景色,先知都將它們理解為一個山頂的景色。因為他不知道面前的圖畫是由幾個山頂合成,所以當他要將所見的圖畫描述出來的時候,他會將所看見的一切描述成一個山頂的圖畫。
但活在今日新約時代的我們,是好像站在群山的旁邊側面。我們看到的是一列的山頂。每個山頂有它的獨立性,有它自己的山頂。我們今日可以將先知所描述的圖畫,依實情將其中的各部分歸屬於每個不同的山頂。
照樣,我們今日不少時候可以在一個預言信息裡面看見幾個層面的意義來:
1.
歷史層面
a. 在以色列人當時的歷史裡─先知的預言其中有論及稍後就要發生的事情,是當時或稍後的以色列人可以見證先知預言的真確的;
*例如:耶利米在猶大西底家在位第四年五月預言假先知哈拿尼雅的死,哈拿尼雅真的在同年七月就死了(耶二十八1、16-17);
b. 在以色列人以後的歷史裡─先知的預言其中有論及多年之後才會發生的事情,是當時的以色列人未能很快就可以見證的,但在以色列人往後的歷史裡,先知的預言終要應驗
*例如:耶利米曾預言猶大人被擄七十年後要歸回(耶二十五8-11),這事後來果真應驗了(拉一1);但以理在被擄七十年後(波斯王古列元年)從書上得知耶利米的預言(但九1-2),他大概不但為這個預言的應驗禱告神(但九3-20),他可能也見證了這個預言的應驗。
2.
屬靈層面
a. 在基督的救贖裡─先知的預言超離了當時甚或以後的以色列人的歷史,它其實是指著主耶穌降世成就救贖一事來說的。所說的預言,有時會說成是末世的日子,但所謂末世,是在廣義而言的末世,即自主耶穌降世或完成救贖即已開始的末世。換言之,有關預言是要在主耶穌第一次降臨的事件裡應驗,以及在新約教會的歷史裡應驗;
*例如:以賽亞預言受苦的僕人(賽五十三章);約珥預言聖靈的降臨(珥二28-29)
b. 在末世的終局裡─先知的預言,尤其是預言及末世的,雖然末世是有廣義的意義,但也實在有狹義指自主耶穌第二次降臨時開始的末世。先知的預言,可以是穿過人類的歷史,直指歷史的末了。那時,神要除去罪惡的敗壞,建立神完全的國度,神與屬祂的人在滿有祝福的新天新地裡永遠同在;
*例如:但以理預言人子的降臨(但七13);以賽亞預言新天新地(賽六十五17-22)
c. 這樣,舊約先知的信息充滿著許多彌賽亞的預言。
b. 應驗的限制:
這關係到有關的預言是在某個條件之下才會應驗的,還是它無論如何都必要成就:
1. 條件性的─這個也可以說是一種假設性的預言,預言提出一個或兩個情形,指明如果人怎樣做,神就要怎樣對待他。當人真的那樣做的時候,神就要按祂在預言裡所宣告的那樣對待他;但如果人沒有做預言所說及的那樣的事情,神在預言裡所宣告的就不會臨到他身上。因為那預言是有條件性的,所以我們不能說神的預言落空了。
*例如:約拿預言尼尼微城四十日後必要傾覆,但因尼尼微城上下的人都悔改回轉,神就不按預言所警告的傾覆尼尼微城(拿三4-10)。
2. 絕對性的─意思是神所預言的是終必成就的。它不在乎人的反應或環境的變化,神說過的,祂就要成就。
*例如:主耶穌的救恩,新約的來臨(耶三十一31-34)。
N. 表達的手法
先知的預言在表達方面通常有以下幾個特色:
1. 詩歌體裁:
a. 我們不確定先知原先宣講信息的時候是用怎樣的說話去宣講,但記載在先知書裡面的預言,卻不少時候明顯是用詩歌的體裁去表達的;
b. 既是用詩歌的體裁去表達,先知的預言就可以有著詩歌體裁的特性,例如:簡潔、對句、字母詩、象徵用語……等等(參“詩歌智慧書概論”中“希伯來詩歌的特性”有關的討論)。
2. 與神認同、投入:先知作為神的代言人,他不是一個發言的機器,他是一個有所投入的人。他會從神的角度去看事物,他會用神的心腸去體會問題。他會與神認同的感受神的憂喜,與神認同的宣告神的祝福和咒詛。
*例如:耶九1-2
3. 與百姓的認同、代入:先知不但是神的代言人而與神認同,他也置身於神的祝福和審判之中。他會同樣與百姓認同。
*例如:耶八18
4. 人性的流露:先知不但有神的感受,有百姓的感受,先知也有自己的感受,所以在先知書裡,我們會看見先知在事奉當中的哀傷、爭扎、失望,甚至與神爭辯和自我咒詛!
*例如:在這方面,耶利米要算是個最突顯的例子(參耶十二1-4,二十7-18)
O. 寫作先知與列王對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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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知 |
父親 |
家鄉 |
背景 |
事奉時期 |
同期之列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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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主前) |
猶大 |
以色列 |
外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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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俄巴底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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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5? |
約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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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約珥 |
毗土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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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0? |
約阿施早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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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約拿 |
亞米太 |
迦特希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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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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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羅波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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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何西阿 |
備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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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6-726? |
烏西雅、約坦、亞哈斯、希西家 |
耶羅波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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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阿摩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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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哥亞 牧人 |
762 |
烏西雅 |
耶羅波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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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以賽亞 |
亞摩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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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6-701 |
烏西雅、約坦、亞哈斯、希西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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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彌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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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利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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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0-700? |
約坦、亞哈斯、希西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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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那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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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勒歌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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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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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西番雅 |
希西家玄孫, 亞瑪利雅曾孫,基大利孫子,古示兒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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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9-622 |
約西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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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耶利米 |
希勒家 |
便雅憫地亞拿突城 |
祭司 |
627-587 |
從約西亞 到西底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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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哈巴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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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8-6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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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但以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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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室貴冑中人 |
605-536 |
約雅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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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布甲尼撒/伯沙撒/古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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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以西結 |
布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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祭司 |
593-573 |
約雅斤王被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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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哈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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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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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斯王 大利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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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撒迦利亞 |
易多孫子、 比利家兒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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祭司 |
520-5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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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斯王 大利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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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瑪拉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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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2/4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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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舊約預言以色列復國
1.
舊約先知多處預言以色列將來的復興
a. 有些清楚指明是關乎猶大人在主前538年(波斯王古列元年)的歸回;
b. 有些清楚是指“屬靈的以色列國度”(即教會)的興盛;
c. 但有人認為一些論復興的經文是預言以色列在
2.
雖然以色列確實在1948年復國了,但舊約大概沒有預言她這一次歷史性的復國
a. 神揀選以色列不是揀選他們得救,而是揀選他們與神同工,就是在主耶穌的救贖計劃作成之前與神同工,好去預備和促成救恩;
b. 到主耶穌的救贖作成之後,神的救贖計劃時間表已經轉到新約外邦人的時期。以色列已經完成了她的歷史任務。雖然以色列在今日仍可以叫做“神的選民”(因為神確曾揀選了她與自己同工),但以色列先前有過的特權(羅九3-5)已經失色和失去意義了;
c. 不錯,神讓以色列在1948年復國是個神蹟,但它是基於神揀選的恩典,得蒙保守不致滅絕,跟舊約先知的預言無關。舊約的預言主要涉及將來基督的救贖。以色列在救贖作成後的復國,不在先知預言所關心的範圍之內;
d. 這樣,舊約先知預言以色列的復興,除了涉及主前538年的歸回之外,其實都是指著在基督裡的救贖來說的。在基督的救贖裡,“真以色列民”要發旺茂盛。
e. 至於羅十一25-26論以色列將來要復興,全家得救:
(1)要根據該段經文的內容來仔細分析和解釋(參該處的註解);
(2)我們也要從舊約關乎以色列復興的預言的大方向來理解羅十一25-26的說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