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內容註解
A. 民族與立約(出一1至二十四11)
1. 約瑟在主前1897年被賣下埃及;雅各則在主前1875年下埃及跟約瑟重逢。
2. 雅各家下埃及共七十人(參創四十六8-27,人數未包括雅各的媳婦)。
3. 雅各十二個兒子的次序:
利亞所生:1呂便、2西緬、3利未、4猶大、9以薩迦、10西布倫
拉結所生:12便雅憫(第6節補記約瑟)
拉結婢女辟拉所生: 5但、6拿弗他利
利亞婢女悉帕所生:7迦得、8亞設
4. 比較創四十六8-27雅各十二個兒子的次序:
利亞所生:1呂便、2西緬、3利未、4猶大、9以薩迦、10西布倫
利亞婢女悉帕所生:7迦得、8亞設
拉結所生:〔11約瑟〕12便雅憫
拉結婢女辟拉所生:5但、6拿弗他利
5. 出埃及的記述,以雅各家下埃及的一個簡單的家譜名單開始,回應創四十六8-27雅各家下埃及那個詳細的家譜名單,顯示出埃及記是緊接續創世記的記載的。
6. 以色列人在埃及生養眾多,迴響著神對亞當和挪亞的吩咐(創一28,九7),也迴響著神對亞伯拉罕的祝福(創十二2,十五5)。
II. 摩西在埃及人的奴役之下誕生(出一8至二1)
a. 法老壓逼(出一8-22)
1. “不認識”約瑟的新法老,即不憐恤以色列人的新法老:
a. 大概是亞摩士(Amosis,主前1580-1558年);
b. 在此之前,屬閃族的許克索人(Hyksos)曾管治埃及一段時間。他們大概對同是閃族的以色列人友善。如今埃及人奪回控制權,難免對以色列人不再友善了;
c. 加上以色列人人數眾多,對埃及當然是個威脅;
d. 這時,以色列人在埃及已有300年了。
2. 出一10:
a. “離開這地”(<
b. <
c. 這樣,<
3. 法老逼迫以色列人─經文輾轉間涉及了幾位法老:
a. 作苦工,建積貨城比東和蘭塞(出一9-14;亞摩士,主前1580-1558年):只是壓逼越大,以色列人人數越多;
b. 命希伯來收生婆將以色列男嬰殺死(出一15-21;亞門諾斐斯一世,主前1557-1539年),只是收生婆施弗拉和普阿因敬畏神,保留男嬰的性命;
c. 命埃及人將以色列男嬰丟入尼羅河(出一22;杜得模西士一世,主前1539-1520年)。
4. 關於“希伯來人”,參創十四13。
b. 摩西出生(出二1-10)
1. 摩西屬利未支派:
a. 父親暗蘭;
b. 母親約基別(為父親暗蘭的姑姐,出六20);
c. 二哥亞倫,比摩西大3歲(出七7);
d. 大姐米利暗,能在河邊看守摩西,應該比亞倫大,可能比摩西大10歲左右。
2. 暗蘭和約基別因著信(來十一23),將嬰孩摩西收藏了3個月,最後將摩西放在蒲草箱裡,擱在河邊的蘆荻中,由大姐米利暗看守。
3. 被法老的女兒發現,收養為自己的兒子;透過米利暗,請了摩西的母親約基別為奶媽。
4. 法老女兒給嬰孩起名“摩西”(m0%eh)─由水裡“拉出來”(m%h)的意思。
5. 按推算,摩西是在主前1526年出生,這時的法老為杜得模西士一世(主前1539-1520年),經文提到的法老女兒可能是哈蘇雪(Hatshepsut)。
6. 摩西首先由母親養育,後來在埃及宮中受教,學了埃及人的一切學問(徒七22)。
c. 摩西逃走(出二11-15)
1. 摩西必然從他的父母得知道自己的身世和以色列人的痛苦,長大後就常想著要幫助他的同胞脫離埃及人的欺壓。
2. 他殺了一個欺負以色列人的埃及人,被別人知道;連法老也知道了,法老要殺摩西。
3. 摩西唯有逃走,離開埃及,去到老遠、在以東南面、西奈半島東面的米甸地。
4. 摩西120歲死,他的生平可以分為三個“四十年”:
a. 在王宮(出二1-15;徒七23“摩西到40歲”);
b. 在米甸(出二16至四31;出七7“摩西80歲”);
c. 在曠野(出五1至四十38;申三十四7“摩西120歲”)。
5. 摩西在埃及宮中40年,前後又經過了幾位法老:
杜得模西士一世(主前1539-1520年;6年)
杜得模西士二世(主前1520-1504年;16年)
杜得模西士三世(主前1504-1450年;18年;要殺摩西,摩西主前1486年離開埃及)
1. 我們不確定摩西來到米甸之後多久才遇上葉忒羅的女兒。
2. 摩西在井旁遇見葉忒羅的七個女兒,她們在井旁的水槽飲羊。摩西幫助她們免受其他牧羊人的欺負,就被引介認識了她們的父親葉忒羅。
3. 葉忒羅是米甸地的祭司,大概保存了耶和華神的信仰傳統(參創世記有關的討論)。
4. 關於摩西的“岳父”(h*
a. 出二18叫他作“流珥”(Reuel);
b. 出三1叫他作“葉忒羅”(Jethro〔yifr-〕):
(1)yefer是“abundance,
excellence”的意思(比較詩三十一23 〔MT:24〕;
賽五十六12);
(2)“葉忒羅”(yifr-)是“his excellence”的意思─大概是個尊稱名號,而非人名。
c. 民十29提到摩西的h*
(1)h*
(2)在民十29應該作“內兄”,即岳父流珥的兒子,摩西妻子的兄弟;
(3)它在士四11也應該譯作摩西的“內兄”。
d. 這樣,流珥才是他的名字。但我們已經習慣了叫他“葉忒羅”多過叫他“流珥”。
5. 摩西娶葉忒羅的女兒西坡拉為妻。
6. 摩西生子,起名革舜(記念他在外邦作了寄居的)。
7. 摩西後來又生子,起名“以利以謝”(記念神幫助他脫離法老的刀,出十八4)。
IIIb. 神在何烈山向摩西顯現(出二23至四18)
1. 要殺摩西的法老杜得模西士三世在主前1450年死,跟著的法老是亞門諾斐斯二世(1450-1426)。
2. 神呼召摩西時,摩西年80歲(出七7;這時摩西在米甸地已經40年了),時為主前1446年。
3. 這時杜得模西士三世已經去世4-5年;聖經沒有明說神是在哪位要殺摩西的法老死後“隨即”呼召摩西,聖經只說神是在該法老死了之後呼召摩西。
4. 新法老繼位,但政策無改。以色列人仍在痛苦中。神記念祂與亞伯拉罕、以撒、雅各所立的約,就在何烈山、在焚燒但燒不壞的荊棘裡向摩西顯現,呼召他返回埃及去帶領以色列人出來。
5. 何烈山,即西奈山,位置不確定。今多認為是在西奈半島南部,但也有可能是在靠近米甸和以東的某個山區裡。
6. 摩西推搪神的呼召(出三11至四17):
|
摩西推搪的理由 |
神的回應 |
|
a. 資格方面(我是誰?) |
神與他同在(三11-12) |
|
b. 權柄方面(誰差遣我?) |
是那“自有永有的”差遣他去(三13-22) |
|
c. 證據方面(受差的記號) |
杖變蛇、手生大痲瘋(四1-9) |
|
d. 口才方面(不善辭令!) |
以亞倫作他的出口(四10-17) |
7. 關於出三12神對摩西的回答:
a. 《和合本》的翻譯表示:以色列人將來到西奈山事奉神,那就是神現在要打發摩西去的證據或憑據。但問題是:
(1)將來才發生的事情(以色列人在西奈山事奉神),怎樣可以成為現在的事情(神要打發摩西去)的證據呢?
(2)神的這番說話,究竟是怎樣回答了摩西的推搪(“我是誰,竟能去見法老”)?
b. 經文大概應該修譯作:“‘我要(>ehyeh)與你同在’─這要作為我打發你去的記號。當你將百姓從埃及領出來的時候,你們就要在這山上事奉我”:
(1)神在這裡說“我要與你同在”的作用,主要不是叫摩西不用懼怕法老,而是回答摩西的問題,即是向摩西解說為甚麼他竟能去見法老;
(2)摩西能夠去見法老,確實不是因為他是誰,而是因為有神與他同在、同去。他是神的僕人,代表著神(出四16,七1更說摩西在法老面前是代替神的,或好
(3)《和合本》譯作“證據”的,本是“記號”(>-f,“sign”)的意思。記號的作用,就是讓人看見它的時候,就可以聯想起有關的事情來(比較神以天虹為記,使祂想起祂與挪亞所立的約;創九12)。神以祂的同在同去為記號,就是要讓摩西每次看見有神與他同在同去見法老的時候,他就知道神真的打發了他去見法老;當他知道是神打發他去見法老的時候,他就知道他有資格去見法老了。
c. “我要(>ehyeh)”一語再出現在下面第14節論神的名字的經文裡;
d. 原來神早就計劃了在以色列人離開埃及的時候,要領他們先到西奈山去(比較出十三17-18)。
8. 關於“耶和華”這個名字(出三14-15):
a. “耶和華”一名在英文習慣翻譯為“Jehovah”,源自希伯來文聖經裡神的名字Y~h-w1h(“Jehovah”原是個德文譯名:德文的J相當於希伯來文和英文的Y,希伯來文的W則相當於德文和英文的V);不過將它翻譯成“耶和華”或“Jehovah”,卻肯定是錯的;
b. 希伯來文聖經原沒有音標,神的名字寫成YHWH。最早的時候。猶太人讀聖經大概是按他們所知道的,將它讀成正確的讀音;
c. 但猶太人敬畏神,既怕讀錯了神的名字,又覺得讀神的名字總是對神不敬,於是後來在經文裡凡遇有神的名字YHWH出現的時候,就將它讀成另外一個字。用以代替的,就是“主”(>`d-nay)這個字,即在尊稱神為主的同時,就以“主”代替了神的名字來讀;
d. 後來希伯來文聖經有了音標,人就將>`d-nay一字的音標(_`_-_a)寫在神的名字YHWH之上,合成Y~H-W1H(Y~h-w1h,因語音的原則,_`_需要寫成_~_)。目的不在將兩者合併來讀,而是要提醒後人,每當看見YHWH這個名字的時候,都要將它讀成>`d-nay;
e. 只是後來的人不明白這一點,中世紀歐洲的聖經學者在翻譯聖經的時候,就將Y~h-w1h音譯成“Jehovah”,再後來中文就將它音譯作“耶和華”。
f. 有學者從語音和文法的角度去研究,猜想YHWH原是動詞hwh(“to be”)的第三身未完成式,讀音為Yahweh。這樣,它在英文可以音譯作“Yahweh”,在中文則有音譯作“耶威”、“耶巍”或“耶畏”。不過,“Yahweh”這種讀法也不肯定是絕對正確的,它不過是一個推想,亦非所有學者都同意;
g. 它既然只不過是個猜想,而我們又已經習慣了“耶和華”的叫法,我們不妨索性將YHWH讀作“耶和華”,好像猶太人用另一個讀法來迴避直接讀神的名字,這也未嘗不是一個可取的作法。所以本聖經仍用“耶和華”這個讀法;
h. 名字代表一個人的內涵。“祂叫甚麼名字”這個問題(出三13),除了要知所稱呼之外,也是想要知道祂的本性或屬性。這樣,“耶和華”一名的意義:
(1)>ehyeh跟動詞hwh有關,大概是表示神的存在,不斷或無限的存在。出三14就譯作“我是‘自有永有的’(>ehyeh >a%er >ehyeh,“I AM that I AM”);“那‘自有的’(>ehyeh)打發我……”;
(2)出三15直譯:“耶和華你們……的神……打發我到你們這裡來。這是我的名:‘直到永遠’;這是我的紀念:‘直到萬代’”(紀念=名);
(3)這樣,“耶和華”一名從字源或字根的角度來看,大概是要表示神的永存;
(4)但“耶和華”一名在聖經裡面的用法,卻常強調祂在與人所立的約中“守約施慈愛”的性情。
9. 神叫摩西帶領以色列人出埃及,又叫摩西求法老讓以色列人到曠野走三天的路程
去獻祭給神(出三18);後者不過是作為一個開始去測試法老的反應。
10. 神早就知道法老不會容許以色列人離去,並預言祂將要用神蹟災難來達成其事。以色列也要帶著埃及的財物離去(比較創十五14)。
11. 出四1-9不是講述摩西要在法老面前所行的神蹟(雖然摩西後來也在法老面前行了杖變蛇的神蹟,出七12),而是講述摩西要在百姓的長老面前所行的神蹟,以證明神實在向摩西顯現了(出四30b)。
12. 出四1-9的神蹟(杖變蛇/手長大痲瘋/水變血),比較摩西在法老面前所行的神蹟(出七8-25,杖變蛇/水變血),似乎暗示如果以色列人不信摩西是神所差派,他們就承擔神所要加在埃及人身上的災難。
13. 神要以亞倫作摩西的口,摩西則站在神的位置上。這樣,“摩西─亞倫”的關係,就像“神─先知”的關係。
14. 神說亞倫會出來會合摩西,且歡喜與他同工(參出四27)。
15. 摩西起初婉拒神的呼召差遣,但最後還是順服了神,返回米甸向岳父葉忒羅辭行。出四20說摩西是帶著妻兒回去的。
IV. 摩西返回埃及在曠野上的路程(出四19-31)
1. 出四19-20的說話,不一定表示神在摩西返回米甸之後再次向摩西顯現。它可能不過是重複前面出二23至四18的事情,作為下文的一個導言。
2. 摩西帶著兩個兒子回去,可見幼子以利以謝(出十八4)已經在米甸地出生了。
3. 摩西手裡拿著“神的杖”,就是他所慣用的牧杖,但因稍後神就要用它來施行神蹟(參出四2-4,十四16),它因而象徵了神的權能,故稱“神的杖”。
4. 因為神視以色列人為祂的長子,當法老傷害以色列人的時候,神就要在法老的長子身上報復,殺他的長子(預告了“殺長子”這第十個災難)。
5. 出四24-26是出埃及記裡最難明白的經文,裡面很多隱晦的地方。不過它的意思卻又可能並不如我們所想像的那麼複雜:
a. 摩西應該在出生後第八日就已經受了割禮,但他的長子革舜在米甸出生,大概是未受割禮;
b. 神透過想要擊殺摩西長子的舉動,提醒摩西要為他的兒子行割禮;
c. 有關經文大概應作如下的修譯和理解:
21耶和華對摩西說:“你回到埃及的時候,要留意將我指示你的一切奇事行在法老面前。但我要使他的心剛硬,他必不容百姓去。22你要對法老說:‘耶和華這樣說:以色列是我的兒子,我的長子。23我對你說過:容我的兒子去,好事奉我。你還是不肯容他去。看哪,我要殺你的長子’”
24在路上住宿的地方,耶和華遇見他〔摩西的長子革舜〕,想要殺他〔革舜〕。
25西坡拉就拿一塊火石,割下他兒子〔革舜〕的陽皮,並使她兒子〔革舜〕的陽皮觸及他〔革舜〕的腳,〔對革舜〕說:“你〔革舜〕真是我的血郎了。”26這樣,耶和華才放了他〔革舜〕。西坡拉說:“你〔革舜〕因割禮就是血郎了。”
d. 對經文的理解:
(1)經文沒有明顯的理由可以解釋為甚麼神剛剛吩咐摩西回去拯救以色列人,隨即就想要殺摩西;
(2)出四24-26沒有提到摩西,第
(3)第
(4)基於經文上文的重點在於神要拯救祂的長子以色列民,出四24-26的重點大
概也在於摩西的長子(而不在摩西本人);
(5)經文似乎要向摩西指出一個原則:摩西要先處理好他的兒子,為他行割禮以表明全歸於神,他才能處理神的兒子(帶領百姓全歸於神);
(6)第26節的“血郎”(“bridegroom of blood”),意思不確定,可能是指神本來是要殺西坡拉的兒子革舜,但現在透過血(割禮的流血),革舜得以死裡逃生,重新歸屬於西坡拉。這喻意指,神的長子以色列人在埃及也是在死亡的威脅下,但透過逾越節羔羊的血,他們得蒙拯救,得以歸屬於神。
6. 神吩咐亞倫到神的山(即何烈山)去會合摩西(比較出四14)。
7. 摩西告知亞倫有關神的吩咐;摩西和亞倫回到埃及後,百姓聽過亞倫的解說(亞倫像先知),又看見摩西的神蹟(摩西像神),就相信是神差遣摩西來拯救他們(比較出四8)。
V. 以色列人的怨聲(出五1至六9)
1. 法老使以色列人作苦工的層層疊組織(所羅門有類同的作法,參王上五13-18註解):
法老→法老的“督工”(埃及人)
→督工所派以色列人的“官長”(以色列人)
→作苦工的以色列百姓(以色列人)
2. 法老不聽摩西和亞倫的請求,且將更重的工作加給以色列人:要照舊造如數的磚(建造積貨城),但不再供應造磚所需的草料,即要他們自己撿草造磚。
3. 以色列人的官長(監管同胞造磚的)就埋怨摩西和亞倫。
4. 摩西和亞倫求告神,神再應許必堅定與列祖的約,必帶領以色列人離開埃及。
5. 關於神說列祖不知道“耶和華”的名字(出六2-8):
a. “未知道”(出六3)=未曾經歷過(不是說未曾聽過);
b. “名”(出六3)=不只是一個名號,在猶太人或聖經的觀念裡,乃是代表一個人本性的表顯(與上文的“顯為”平行;參賽九6;太一21);
c. “全能的神”這個名字表明神有大能,必定能夠作成祂所要作成的;
d. “耶和華”這個名字不但表明神的永存,它更是神與以色列先祖在約裡面的名字。又這個名字不但關係到神與列祖立了約,更關係到祂要記念、堅守、且成就祂的約(出六4-8);
e. 列祖(亞伯拉罕、以撒、雅各)對神的名字的認識:
(1)他們早已知道那全能的神是名叫“耶和華”(參創世記多處地方);
(2)他們在世的日子經歷過許多困難,神也用祂的大能為他們解決了困難。他們就在生活上經歷了神乃是“全能的神”的意義;
(3)他們在世的時候,神的約未曾遭遇過威脅,他們在生活上未有機會認識神是怎樣的一個守約的神。換言之,他們未曾認識神在“耶和華”一名上所表達的性情;
(4)如今以色列人在埃及遭遇非常的威脅,神與列祖的約也就同時遭遇非常的威脅。神是“耶和華”,祂守約施慈愛,要堅守祂與先祖所立的約,要帶領以色列人離開埃及。以色列人就要在這事上認識了祂名為“耶和華”的意義。
f. 所以不能說創世記裡用了“耶和華”的經文都是後加的,或是曾被竄改過的記載。
6. 摩西和亞倫向百姓轉告神的說話,百姓因苦工不肯聽他們的話。
VI. 對付埃及人的災害(出六10至十一10)
1. 出六10-30的經文有這樣一個括號式(inclusio)的鋪排:
(A)第10-12節:摩西自言拙口笨舌
(B)第13節:神吩咐摩西和亞倫到法老那裡,帶領以色列人出埃及
(C)第14-25節:由雅各家譜帶出摩西其人
(B)第26-27節:神吩咐摩西和亞倫到法老那裡,帶領以色列人出埃及
(A)第28-30節:摩西自言拙口笨舌
─透過摩西前後自言拙口笨舌,就將第一個(A)段和第二個(A)段連接起來,使中間加插的家譜不致中斷了故事的發展。
2. 摩西的家譜圖:

3. 暗蘭娶他的姑姐(父親的姐妹),但後來為律法所禁止(利十八12)。
4. 記述摩西直系先祖的年歲:利未(137歲)→哥轄(133歲)→暗蘭(137歲)→摩西。
5. 這時摩西80歲,亞倫83歲;時為主前1446年。
6. 雖然百姓不聽,但神仍在工作,吩咐摩西去見法老(參下文)。
a. 初行神蹟(出七1-13)
1. 摩西使手杖變蛇。
2. 法老的術士也可以作同樣的神蹟(邪術也有魔鬼所賦與的一些能力),不過他們的杖所變的蛇被摩西的杖所變的蛇吞吃了。
b. 十災(出七14至十一10)
1. 埃及人敬拜許多假神。神所揀選施行的十災,除了要造成埃及人多方面的困難之外,可能也是針對著埃及人所相信的神靈(例如:某些自然環境的神、某些動物的神),藉以顯出神是優勝於埃及人所相信的諸神。
2. 出埃及記記載十災的格式:
|
十災 次序 |
經文 (出埃及記) |
事先 警告 |
神吩咐的語句 的形式 |
施行 神蹟者 |
法老准以色列人 離開 |
比較以色列人的 情形 |
|
第一組災禍 |
||||||
|
1. 水變血 |
七14-24 |
有 |
七15“早晨…你站在…” |
亞倫 |
不肯 |
沒有 |
|
2. 蛙 |
七25-八15 |
有 |
八1“你進去見法老” |
亞倫 |
准許 |
沒有 |
|
3. 虱 |
八16-19 |
無 |
無 |
亞倫 |
不肯 |
沒有 |
|
第二組災禍 |
||||||
|
4. 蠅 |
八20-32 |
有 |
八20“早晨…你站在…” |
神 |
准許 |
沒有 |
|
5. 畜疫 |
九1-7 |
有 |
九1“你進去見法老” |
神 |
不肯 |
有 |
|
6. 瘡 |
九8-12 |
無 |
無 |
摩西 |
不肯 |
沒有 |
|
第三組災禍 |
||||||
|
7. 雹 |
九13-35 |
有 |
九13“早晨…你站在…” |
摩西 |
准許 |
有 |
|
8. 蝗蟲 |
十1-20 |
有 |
十1“你進去見法老” |
摩西 |
准許 |
沒有 |
|
9. 黑暗 |
十21-29 |
無 |
無 |
摩西 |
不肯 |
有 |
|
災禍的頂峰 |
||||||
|
10. 殺長子 |
十一4-7,十二29-30 |
有 |
無 |
神 |
催趕離開 |
有 |
a. 經文有一個編寫的格式,基本上是以三個神蹟為一組,第十個神蹟為神蹟的高峰;
b. 三組神蹟裡,神吩咐摩西或亞倫的語句的形式是前後平行的;
c. 第一至三災:亞倫對付埃及的法術者;
第四至十災:摩西或神對付埃及的法老,對峙的形勢遞升;
d. 法老有時心硬不理會摩西和災禍;有時願意讓以色列人離去,但後來又總是反悔;
e. 部分災禍裡說明以色列人所住之地不受影響。
3. 出埃及記記法老心硬和神使法老心硬的用字和情形:
|
|
q1%2 |
k1bvadv |
H*1zaq |
|
|
基本意思: |
硬 |
重(麻木) |
強 |
|
|
出現次數: |
2次 |
6次 |
12次 |
|
|
出現階段 |
|
出現經文 |
|
出現時間 |
|
1. 神預告祂會讓法老心硬 |
七3 |
|
四21 |
神呼召摩西至摩西見亞倫 |
|
2. 法老的心果然剛硬 |
|
七14,八15、32,九7、35 |
七13、22,八19 |
摩西亞倫見法老至第五災結束 |
|
3. 神讓法老的心繼續剛硬 |
十三15 |
十1 |
九12,十20、27,十一10,十四4、8、17 |
第六災至埃及軍滅於紅海 |
a. 開始的時候,神並沒有用祂的絕對主權強行使法老心硬,祂只預告法老會心硬;
b. 最後是神任憑法老繼續剛硬,不再給與機會去改變他;
c. 如果人一直心硬,堅持拒絕神,到頭來神會任由他繼續拒絕神,使他變得更加堅決的拒絕神,至終帶來神的審判;
d. 羅九17-18關於神使法老心硬的問題,需要從這個角度來理解。
i. 第一災:水變血之災(出七14-24)
1. 神吩咐摩西行神蹟(出七14-18),但實際施行的是亞倫(出七19-21)。亞倫使尼羅河及埃及眾河的水都變成血,不能飲用。災情達7日(出七25)。
2. 把杖伸在“埃及所有的水”之上(出七19),大概不是要亞倫走遍埃及全地,而是象徵性的向各個方向的河水伸出手杖。
3. 埃及人後來似乎可以在河的兩邊挖地取水(出七24):
a. 若然,是神在審判裡給他們的一點憐憫;
b. 若不然,經文就只是在描寫他們在絕望裡盡各樣可能的方法求水,但仍徒勞無功。
4. 埃及術士也可以施行類似的神蹟(去審判埃及自己!),但無能消除神的審判。
5. 法老心硬,竟不理會災情。
6. 關於“希伯來人”,參創十四13。
ii. 第二災:蛙災(出七25至八15)
1. 神吩咐摩西行神蹟(出八1-4),但實際施行的又是亞倫(出八5-6)。
2. 埃及遍地青蛙,大大滋擾民生,破壞四境。
3. “河裡滋生青蛙”(出八3),指青蛙極度迅速繁殖(這也是神蹟)。
4. 埃及術士也可以施行類似的神蹟(同樣是審判埃及!),亦無能消除神的審判。
5. 法老初次准許以色列人離開埃及去敬拜神,但隨即又反悔了。
iii. 第三災:虱災(出八16-19)
1. 神直接吩咐摩西叫亞倫行神蹟(出八16)。
2. 神使埃及遍地的塵土都變成虱子,跳在人和牲畜的身上。
3. 這一次埃及的術士不能像摩西那樣作。邪惡的權能也有限度。
4. 這一次,法老沒有答應讓以色列人離去。
iv. 第四災:蠅災(出八20-32)
1. 神吩咐摩西去見法老(出八20-23),但施行神蹟的是神自己(出八24)。
2. 神使成群的蒼蠅飛進埃及人的遍地和房屋。
3. 法老願意讓以色列人在埃及本地敬拜神,摩西不肯;法老就答應讓他們在離埃及不遠的曠野敬拜神,摩西仍然不肯。
v. 第五災:畜疫之災(出九1-7)
1. 神吩咐摩西去見法老(出九1-5),但施行神蹟的是神自己(出九6)。
2. 神使埃及的牲畜發生瘟疫,幾乎都死了。
3. 以色列人的牲畜都沒有遭瘟疫而死的。
vi. 第六災:瘡災(出九8-12)
1. 神吩咐摩西和亞倫(出九8),施行神蹟的是摩西(出九9)。
2. 摩西向天撒灰,灰變成塵,使埃及人畜都長出瘡來。
3. 法老心硬,不肯聽從他們。
vii. 第七災:雹災(出九13-35)
1. 神吩咐摩西(出九13-22),施行神蹟的也是摩西(出九23-25)。
2. 摩西使冰雹與火(閃電)大降,打死埃及的人畜。
3. 埃及人有相信摩西的,就將僕人和牲畜留在家裡,得免於死。
4. “叫你存立”(出九16),即“讓你繼續存立”。
5. 但以色列人住的歌珊地沒有冰雹。
6. 法老同意讓以色列人離去,但又後悔。
7. “那時大麥已經吐穗,麻也開了花,小麥和粗麥則還未長成”(出九31-32)。小麥是在陽曆三月底、四月初(尼散月)成熟收割;大麥則是在陽曆二月底、三月初成熟收割;麻是在陽曆一月底開花。這第七災應該是發生在陽曆一月底至二月初的時候,距最後的第十災(在尼散月中,陽曆約三月底)還有約八個星期的時間。
viii. 第八災:蝗蟲之災(出十1-20)
1. 神吩咐摩西(出十1-2、12),施行神蹟的也是摩西(出十13)。
2. 神使東風將蝗蟲都颳來,吃掉埃及人的菜蔬果子。
3. 法老同意讓以色列人離去後,神使西風將蝗蟲吹入紅海。
4. 但法老後來又後悔了。
ix. 第九災:黑暗之災(出十21-29)
1. 神直接吩咐摩西(出十21),施行神蹟的也是摩西(出十22)。
2. 摩西使埃及地黑暗三天,民生大受阻擾。
3. 以色列人的地卻有亮光。
4. 法老心硬,並恐嚇摩西若再來見他,必被處死。
x. 預告第十災:殺長子之災(出十一1-10)
1. 神預告還有最後一個災,就是在半夜殺掉埃及人的長子和牲畜的頭生的。法老必會讓以色列人離去。
2. 神吩咐百姓到時要向埃及人索取金銀財物才離去。
3. 出十一4
VII. 逾越節及其後果(出十二至十三章)
a. 逾越節(出十二1-28)
1. 本段記述逾越節的經文,重點在節期本身:以色列人要怎樣遵守這個節期。
2. 以該月(當時為尼散月,陽曆三、四月間)為正月,即一年的第一個月份。
3. 節期細節:
a. 正月初十日準備好物料:
(1)以家庭為單位,一家一隻一歲又無殘疾的羊羔;
(2)家庭人數少的(吃不完,以致會有餘剩的留到次日),可以與隔鄰家庭分用一隻羊羔(但不是兩家聚在一起守節,不然就不用按食量比例分配羊肉了);
(3)估計每人的食量,按家庭人數比例將羊切成兩份,每家各取一份;
(4)後期猶太人有傳統規定,一隻羊羔最多可供十人之用。
b. 正月十四日黃昏:守逾越節:
(1)宰殺羊羔(羊羔的骨頭不可以折斷,出十二46;比較約十九31-36);
(2)將羊血塗在屋門的左右門框和門楣上;
(3)逾越節筵席吃羊肉、無酵餅、苦菜;
(4)羊肉要用火烤,不可留到次日(留到次日的都要燒掉);
(5)要腰間束帶,腳上穿鞋(即穿好隨時可以出門的衣服),手中拿杖,趕緊地吃;
(6)不可出房屋門外,直到早晨;
(7)全家要在同一個房子裡吃(出十二46)。
4. 逾越節與除酵節(或無酵節)相連來守:
a. 逾越節:
(1)日期:
(2)意義:
(a)當日:神見門上有血,就不殺屋內的長子;
(b)以後:藉著節期,記念神在第十災裡藉羔羊的血救贖他們的長子和頭生的牲畜。
b. 無酵餅:
(1)日期:
(2)意義:在神面前除去污穢成為聖潔。
5. “聖會”(出十二16),就是全民在節期裡集合敬拜的聚會,性質通常是歡樂的。
6. 民九9-11提及可以有後補的逾越節。
b. 殺埃及人頭生的(出十二29-30)
1. 神在正月十四日的晚上殺了埃及人所有頭生的人畜。
2. (暗示保留了以色列人的頭生的。)
c. 離開埃及(出十二31-42)
1. 法老因殺長子之災,催趕以色列人離開埃及。
2. 以色列人按神所吩咐的(出十一2),向埃及人索取金銀財物(以致後來可以有足夠的材料建造會幕)。
3. 蘭塞在歌珊的邊境,以色列人在蘭塞集合出發,向疏割的方向去。
4. 出埃及的人數:
a. 以色列人男人約60萬:
b. 連同以色列人的婦孺,保守估計應有100多萬;
c. 還有“閒雜人”,大概是那些趁機一同離開埃及的別的民族的人(他們最終有可能是同化在以色列人裡面了)。
5. 以色列人寄居埃及430年,但加三16-17說從亞伯拉罕到摩西共430年:
a. 保羅的數字可能是反映了《七十士譯本》的資料;《七十士譯本》在出十二40這裡說以色列人“住在埃及和迦南430年”;
b. 但保羅的數字可能跟《七十士譯本》的說法無關;
(1)保羅其實並沒有明說“從亞伯拉罕到摩西共430年”,他只是在提到亞伯拉罕之後,說神的應許不能被“430年以後的律法”廢掉;
(2)加三16-17的“430年”乃是像希伯來文聖經所說的,指以色列人在埃及的年日,那是以色列人在埃及為奴的年日;
(3)保羅以這個年日作為“應許”與“律法”相距的年日:
(a)保羅以以色列人的列祖住在迦南地的時間為一個日子;
(b)又以以色列人在埃及到離開埃及在西奈山與神立約的時間為另外一個日子(共430年);
(c)“430年”成了一個為奴的年數,保羅就用它來諷刺律法主義的基督徒那種甘願“為奴”的心態。
6. 我們接納希伯來文聖經“430年”為以色列人在埃及的年數,以色列人在主前第十五世紀出埃及的說法(又接納王上六1的“480年”為實數),就將以色列人在埃及的430年推算為主前1875-1445年。這樣,以色列人是在主前1445年離開埃及。
7. “耶和華的軍隊”是指以色列群眾,他們在神的帶領下要去攻佔迦南。
a'. 逾越節(出十二43-51)
1. 本段記逾越節的經文,重點在說明誰要守節:
a. (未受割禮的)外邦人不可以守;
b. 以色列人(受了割禮)才可以守;
c. 買回來又受了割禮的奴僕,也可以守;
d. 願意受割禮的外邦人也可以守(可能暗指他們當中的閒雜人)。
2. 羊羔的骨頭不可以折斷。
3. 全家要在同一個房子裡吃(出十二46)。
4. 本段經文的內容,應該是在第十二章開頭的時候,已經跟該處的經文一起向以色列人宣告了(因為以色列人也需要這些指引來守逾越節),但為了寫作結構上的鋪排(平行式的結構),就將經文的位置作了一些變動。
b'. 以色列頭生的歸耶和華為聖(出十三1-16)
1. 因為神在第十災裡保守了以色列人頭生的人畜,所以他們要歸與耶和華為聖:
a. 頭生的牛羊獻與神;
b. 頭生的驢用羊贖回;
c. 頭生的人(長子)也要贖回;
2. 本段經文的鋪排:
(A)頭生的歸屬於神(十三1-2)
(B)論除酵節(十三3-10)
(A)頭生的歸屬於神(十三11-16)(提到日後如何回答兒女的提問)
3. 比較出十二1-28的經文的鋪排:
(A)記逾越節(十二1-14)
(B)論除酵節(十二15-20)
(A)記逾越節(十二21-28)(提到日後如何回答兒女的提問)
─經文前後對應的結構,說明逾越節的拯救乃是“頭生的歸屬於神”的原因。
c'. 離開埃及(出十三17-22)
1. 由埃及的歌珊地到迦南,最直接的路是向東北方向走,依循著地中海沿岸的“非利士地的路”,估計約兩個星期即可進入迦南的西南部。
2. 神卻帶領以色列人走一條較遠而難行的路。原因是神怕百姓遇見打仗後悔,就回埃及去,好像說如果走一條較長較遠的路,以色列人就可以避免打仗,就不會後悔要回埃及去。但是:
a. 無論走長路或走短路,以色列人入迦南始終都是要打仗的(約書亞就打了七年的仗才可以控制迦南);
b. 以色列人離開埃及,來到利非訂,就與亞瑪力人有一場戰爭;
c. “以色列人出埃及地,都帶著兵器上去”,兵器顯然是會派用場的。
3. 關於出十三17的經文:
a. 《和合本》:“法老容百姓去的時候,非利士地的道路雖(k@)近,神卻不領他們從那裡走;因為(k@)神說:‘恐怕百姓遇見打仗後悔,就回埃及去。’”
b. 建議翻譯作:“法老容百姓去的時候,神不領他們走非利士地的道路,因為(k@)這路很近,因為(k@)神說:‘免得百姓遇見打仗後悔,就要回埃及去。’”
(1)雖然連接字k@有時也可以譯作“雖然”,但它最經常是作“因為”解;
(2)進入迦南的爭戰是一場很厲害的戰爭,他們要有足夠的屬靈經歷才可以面對,不然就會後悔,要返回埃及;
(3)長的道路可以讓以色列人有足夠的時間去準備自己,尤其是在認識神方面:
(a)認識神的權能─以色列人在埃及的十災中對神的認識,是隔岸觀火式的認識,未曾經歷貼身切膚的危險。如今透過供應鵪鶉嗎哪、磐石活水,還有戰勝亞瑪力人,他們就親身知道神的權能的偉大;
(b)認識神的聖潔─透過會幕、獻祭制度、祭司體系、律法誡命,知道神的聖潔本性。
(4)以色列人要活在神的聖潔裡,順服神的話語,才能夠倚靠神的能力來得勝:在肉身的爭戰如是,在屬靈的爭戰更如是。
4. 以色列人把約瑟的骸骨一同帶往迦南去(參創五十25)。
5. 神在日間用雲柱引領他們,夜間用火柱光照他們。
6. 以色列人從歌珊的蘭塞去到疏割,來到曠野邊的以倘。
7. 以色列人出埃及的路線,參民三十三章。
VI'. 對付埃及軍的災難(過紅海,出十四1-31)
1. 以色列人所走的路線:以倘→比哈希錄前、密奪和海的中間、對著巴力洗分、靠近“紅海”邊。
2. 關於“紅海”:
a. “紅海”(Red Sea)是在西奈半島南面的海,分隔非洲東北部和阿拉伯;範圍也包括西奈半島西面的蘇彝士灣和東面的亞喀巴灣;
b. 在古時,西奈半島西面的蘇彝士灣的北端,大概是延伸至更北的地方,去到聖經所說的密奪和巴力洗分的地方(今日的“苦湖地區”),甚至更北的地方;
c. 水經之處,必有一些較深較闊的地方(當蘇彝士灣的水南撤的時候,這些較深較闊的地方就成了現時所見的湖泊);
d. “紅海”一名,在聖經裡原是叫“蘆葦海”(Reed Sea)。古代蘇彝士灣北端的水域沿岸多有蘆葦(比較出二3),故叫“蘆葦海”;以色列人走乾地所經過的“紅海”,就是這部分的水域;
e. 但“蘆葦海”(Reed Sea)一名並非只限於蘇彝士灣北端的水域,它也是指:
(1)西奈半島西面的蘇彝士灣本身(民三十三10;出十19?二十三1?);
(2)西奈半島東面的亞喀巴灣(民十四25,二十一4;申一40,二1;士十一16;王上九26;耶四十九21)。
(3)它既同時可以指今日紅海東西面的兩個海灣,很可能連今日介乎這兩個海灣之間的紅海也包括了。這樣,“蘆葦海”既相當於“紅海”,人就索性用今
日的名字將它翻譯作“紅海”了。
3. 神叫百姓兜轉而行,是要使法老以為以色列人迷了路。法老就帶著所有馬車去追趕,來到紅海邊,在以色列人安營的地方追上了。
4. 百姓懼怕,就埋怨摩西;摩西叫百姓等候和觀看神的拯救。
5. 神用雲柱(也是火柱)終夜分隔以色列人和埃及軍兵,使雙方保持距離,無法接近。
6. 摩西向紅海伸杖,神用東風在那一夜裡吹開紅海的水,分出一條陸路來。
7. 以色列人漏夜走乾地過去,直到清晨的時候。
8. 到清晨,神讓埃及軍兵追趕至水中,但神又使他們混亂逃跑。神吩咐摩西再次向海舉杖,水就回流復合,淹死了埃及全軍。
9. 法老統領軍兵,但法老本人大概沒有跟著軍兵下到水裡去,所以他沒有被淹死。
V'. 以色列人的歌聲(出十五1-21)
1. 過了紅海,摩西作歌,帶領以色列人頌唱感謝讚美神,宣認神為王(出十五18),亦深信神要帶領他們進入祂所應許的迦南地。
2. 米利暗“應聲”而唱(出十五21)。跟著米利暗的婦女們大概不只是擊鼓跳舞,她們很可能也跟著米利暗應聲而唱。但究竟米利暗(和婦女們)唱甚麼歌?
a. 出十五
b. 出十五21b的歌詞(“你們要歌頌耶和華,因他大大戰勝,將馬和騎馬的投在海中”),跟摩西的歌的第一句(“我要向耶和華歌唱,因他大大戰勝,將馬和騎馬的投在海中”)相同,可見她們是逐句和應摩西及以色列男士的歌聲;
c. 這樣,她們不只是唱了“你們要歌頌耶和華,因他大大戰勝,將馬和騎馬的投在海中”一句,而是唱了出十五1b-19摩西的整首詩歌;
d. 所以,出十五21b應該譯作:“你們要歌頌耶和華,因他大大戰勝,將馬和騎馬的投在海中……”。句末的省略號表示她們還要繼續唱下去,直到唱完整首詩歌。
IV'. 以色列人離開埃及在曠野上的路程(出十五22至十七章)
1. 離開紅海,唱過感恩的歌,以色列人就踏上神所帶領那條又長又難的曠野之路了。
2. 沿路事情:
a. 瑪拉(出十五22-26)
1. 到書珥曠野的瑪拉,水苦不能飲(曠野不是完全不毛之地,會有綠洲,有水有樹)。
2. 神吩咐摩西將一棵樹丟到水中,水即變成可飲。
3. 神首次給與誡命律例,但內容和範圍不確定:
a. 下文出十六12-30提到安息日,這裡說不定包括了關於安息日的一些基本條例;
b. 如果是這樣,十誡中關於安息日的誡命,就不是一條新的誡命,而是將先前已經有、但相當重要的誡命,納入十誡之中。
b. 以琳(出十五22-27)
1. 有水有樹,是另一個綠洲(民三十三10補充說以色列人是來到紅海邊)。
c. 汛的曠野(出十六章)
1. 出埃及後第二個月十五日(時仍為主前1445年,約為陽曆四月底、五月初)。
2. 百姓在曠野埋怨沒有食物(不是說“沒有肉食”),緬懷在埃及為奴之時的飲食。
3. 神應許給與百姓食物,並在雲中當眾跟摩西說話。
4. 當晚,神使鵪鶉飛到營中─但那不是給他們當食物吃的(參民十一章的討論)。
5. 早晨,神賜下嗎哪(“夜間露水降在營中,嗎哪也隨著降下”;民十一9):
a. 名義:“嗎哪”(manna)一名源自出十六15的問題:“這是甚麼(man)呢”(-na是附助尾音);中文音譯作“嗎哪”,名字就是“甚麼”的意思;
b. 樣式:白色,圓形像珍珠(民十一7),像芫荽子,味如攙蜜的薄餅、像新油(民十一8);
c. 收取之例:
(1)按每人的食量,五日每日早晨每人收取一俄梅珥(無論多收少收,每人總是得一俄梅珥;但神又讓每人所收取的總是足用足飽);
(2)日頭一出就沒有了;
(3)所收的不可以留到次日;
(4)安息日不可以收取,但安息日前一日(第六日)則收取雙倍(即兩俄梅珥),多收的一俄梅珥是為安息日而收取的,,可以留到次日安息日。
d. 供應期:以色列人在曠野的40年。
e. 留作記念:
(1)用罐子盛滿一俄梅珥嗎哪,存在耶和華面前;
(2)會幕造好後,亞倫就把嗎哪放在約櫃前存留(這應是從後來的角度來說的話)。
6. 出十六35b的插語,在原文是作出十六36。俄梅珥=
7. “會眾的官長”(出十六22):以色列人已有簡單的組織制度(比較出五15,以色列人在埃及作苦工的時候,有以色列的官長監管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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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埃及 以色列人離開疏割,到以倘安營,然後來到巴力洗分,對著紅海安營(14:2)。神施行神蹟,領他們過了紅海,來到書珥曠野(15:2)。他們在以琳有棕樹和水泉的地方住了一段時間以後,便往汛的曠野去(16:1) |
d. 利非訂(出十七章)
i. 使磐石出水(出十七1-7)
1. 以色列人經過脫加和亞錄(民三十三12-13)來到利非訂,沒有水喝,與摩西爭鬧,並質疑神是否在他們中間。
2. 神吩咐摩西用杖擊打磐石,使水流出。
3. 因百姓試探神,與摩西爭鬧,所以那地方叫作“瑪撒”(“試探”的意思)、“米利巴”(“爭鬧”的意思)。
ii. 戰勝亞瑪力人(出十七8-16)
1. 亞瑪力人從後面來襲(參申二十五18),摩西派約書亞帶領百姓迎戰。這裡是出埃及記第一次提及約書亞。
2. 摩西帶亞倫和戶珥上山,發現舉手(禱告)就得勝,亞倫和戶珥就堆起石堆,讓摩西坐在上面,他們在左右托著摩西的手,直到日落,於是大敗亞瑪力人。
3. 神吩咐將事情記在書上(摩西的日記?),並吩咐要滅絕亞瑪力人(參申二十五19)。
4. 摩西築壇,叫它作“耶和華尼西”(“Jehovah-nissi”,是“耶和華是我旌旗〔帥領我得勝〕”的意思)。
IIIa'. 葉忒羅找著摩西(出十八章)
1. 關於摩西的岳父葉忒羅的名字,參出二16-22。
2. 摩西先前帶著妻兒返回埃及(出四20),但因某些原因(可能因法老的威脅),摩
3. 出十八5說葉忒羅來到神的山(即西奈山):西奈山是一個山區,大概包括了利非訂,所以葉忒羅來到利非訂(出十六8),已經算是來到西奈山;出十八章的事件不一定是在出十九2之後。
4. 摩西跟葉忒羅分享神奇妙的帶領和作為。
5. 葉忒羅是米甸的祭司,大概也是敬畏事奉耶和華的(他在第12節也向神獻祭)。
6. 葉忒羅見摩西獨自一人審判和管理全以色列民,就建議設立分層管理的架構。
7. 挑選領袖的原則:
a. 能力方面:有才能;
b. 品格方面:敬畏神、誠實無妄、恨不義之財。
8. 申一15-18又提到摩西在百姓當中設立領袖擔當工作。當時的情形大概是:
a. 摩西在出十八13-26聽過葉忒羅的獻議後,就下達這個構思,並且著手建構這個理民的模式。但由於時間倉卒,摩西在利非訂只能很有限度地設立一些千夫長、百夫長、五十夫長、十夫長來協助他(出十八2);
b. 及至以色列人去到西奈山麓,經過近一年的時間,不但人數又多起來(申一10),建造會幕的工作也忙碌了好一段時間,理民的事大概又再鬆散,所有責任也再一次落在摩西一人身上;
c. 摩西想起葉忒羅先前的獻議,就決定在離開西奈山之前,再一次整理治民的架構
d. 由於出十八13-26和申一9
9. 摩西的岳父葉忒羅後來離去了;但民十29說摩西請他的岳父(或譯:內兄)米甸人流珥的兒子何巴與以色列人同往迦南去─可見民十29說的何巴不是摩西的“岳父”,而是他的“內兄”(妻子的兄弟):
a. 何巴有可能是在出十八章的時候,跟著他父親葉忒羅(以及摩西的妻兒)一起前來探望摩西;
b. 稍後葉忒羅離去了(出十八27)。何巴也曾想過離去(民十29-32),但最後還是留了下來,跟摩西一起往迦南去。他的族人也跟約書亞入了迦南,住在耶利哥(士一16);
c. 至於摩西的妻兒,士十八30說但支派的人設立摩西的孫子、革舜的兒子約拿單,和他的子孫作但支派的祭司。摩西的妻兒是跟何巴一起留了下來,跟摩西一起往迦南去。
IIIb'. 神在何烈山向以色列人顯現(出十九章)
1. 以色列人在出埃及後滿三個月(主前1445年陽曆六月底、七月初)來到西奈山。
2. 神與以色列百姓立約:
a. 約的基礎:神救贖的恩典;
b. 約的設立:神主動,百姓有自由選擇怎樣回應;
c. 約的結果:以色列人成為神的子民(是在民族關係方面,不在個人救恩方面);
d. 約的要求:作祭司的國度,聖潔的國民。
3. 神與以色列人所立的約,並沒有使每個以色列人都成為得救的人。它只是讓以色列人更緊密而直接的去認識神,從而個別去決定他是否要以神為神,以祂的話為需要聽從的(這就是他的信心和救恩了)。
4. 關於“約”的形式,參下文出二十22-26有關的討論。
5. 百姓接納神的邀請,就進入神的約中。他們既受約的規管,順服時就可得約的祝福,叛逆時就要受約的審判。
6. 出十九6帶出了舊約“以色列百姓皆祭司”的道理,它成了新約“信徒皆祭司”的基礎:[1]
a. 以色列人中有利未祭司的祭度,所以“以色列百姓皆祭司”顯然不是說他們也有像利未祭司那樣的祭司職分(百姓是不可以進到會幕裡面事奉的);
b. 出十九6上下文的重點並不在事奉的職分,乃在事奉的生命,就是聖潔的生命。百姓要提醒自己活得像個聖潔的祭司(律法書強調神是聖潔的,所以以色列人要聖潔;利十一14、45),那就是他們的事奉了;
c. 彼前二9-10是新約“信徒皆祭司”的道理的基石,它明顯是引用出十九6;
d. 彼前二9-10上下文的重點同樣不在事奉的職分,而在事奉的生命,就是聖潔的生命(經文並不是說新約信徒皆有祭司的職分);
e. 新約教會顯然是像舊約以色列人那樣,有一個有架構的配搭事奉(弗四11-12)
7. 出十九8b-13大概是同一件事,但用一種平行穿插的寫作手法去表達:
(A)8b摩西就將百姓的話回覆耶和華;
(B)
(A) 9b摩西將百姓的話奏告耶和華;
(B)10-13耶和華對摩西說:“你往百姓那裡去,叫他們今天明天自潔,又叫……”
─這樣,期間摩西大概沒有再一次上山下山去傳達神和百姓的說話。
8. 神說祂要當著百姓跟摩西說話,當眾宣佈誡命,使百姓可以信摩西(出十九9)。
9. 神吩咐百姓先自潔三天成為聖潔(因為神是聖潔的),神才與他們立約。他們又不可以接近西奈山腳(讓以色列人知道,人與神在本質上是有所距離的)。
10. 第三天當神顯現時,山上有雷轟、閃電和密雲,神在不可接近處向人顯示祂的同在。
11. “摩西就說話,神有聲音答應他”,可能就是來十二21的場景(摩西說他很懼怕)。
12. 神叫摩西稍後帶同亞倫一起上山:摩西大概是在神頒賜十誡後,就帶同亞倫一起上山,去領受“約書”的律法(參出二十22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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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色列人來到西奈山 神在汛的曠野賜下嗎哪(16章),在利非訂從磐石中為百姓提供食水(17:1-7)。最後神領他們來到西奈山,在山下賜他們律法。 |
1. 摩西下山到百姓那裡(出十九25),可見神真的是當眾宣佈十誡(出十九9)。
2. 百姓懼怕直接聽到神的聲音,所以在聽過十誡之後,就叫摩西代表他們去領受律法(出二十21;申五23-27)。
3. 十誡(出二十1-17)的作用:
a. 總結律法(太二十二37-40):
(1)愛神:第一至四誡(比較申六4-5);
(2)愛人:第五至十誡(比較利十九18)。
b. 易記、易背、易明。
4. 十誡分項劃分法:
(A)=猶太教的劃分法
(B)=奧古斯丁、天主教、部分信義宗教會的劃分法
(C)=腓羅(Philo)、初期教會、東正教及大部分基督教會的劃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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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
(B) |
(C) |
十誡內容(出二十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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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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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我是耶和華你的神,曾將你從埃及地為奴之家領出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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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1 |
1 |
3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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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4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做甚麼形像彷彿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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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事奉它,因為我耶和華你的神是忌邪的神。恨我的,我必追討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6愛我、守我誡命的,我必向他們發慈愛,直到千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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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2 |
3 |
7不可妄稱耶和華你神的名;因為妄稱耶和華名的,耶和華必不以他為無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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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3 |
4 |
8當記念安息日,守為聖日。9六日要勞碌做你一切的工,10但第七日是向耶和華你神當守的安息日。這一日你和你的兒女、僕婢、牲畜,並你城裡寄居的客旅,無論何工都不可做;11因為六日之內,耶和華造天、地、海,和其中的萬物,第七日便安息,所以耶和華賜福與安息日,定為聖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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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4 |
5 |
12當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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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5 |
6 |
13不可殺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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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6 |
7 |
14不可姦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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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7 |
8 |
15不可偷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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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8 |
9 |
16不可作假見證陷害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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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9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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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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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b也不可貪戀人的妻子、僕婢、牛驢,並他一切所有的。 |
5. 十誡結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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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與神的關係(愛神的誡命) |
人與人的關係(愛人的誡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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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誡:不可有別的神(順服權柄) |
第五誡:孝敬父母(順服權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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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誡:不可雕刻偶像 |
第六誡:不可殺人(人有神的形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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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誡:不可姦淫(淫亂的拜偶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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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誡:不可偷盜(奉物質為偶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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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誡:不可妄稱神的名 |
第九誡:不可作假見證陷害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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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神的名起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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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誡:守安息日(安分) |
第十誡:不可貪戀(安分) |
a. 從人與神的關係來制定關於人與人的關係的律法;
b. 從人與人的關係來學習人與神的關係。
6. 出埃及記藉著十誡帶出神的律法之後,出二十22至二十三33是為“約書”的集成(就是出二十四7所指的“約書”);其後是許多在不同時候、因應不同目的而頒賜的或長短的誡命律法。
7. 關於律法:
a. 分類:
(1)禮儀律法(Ceremonial Laws):宗教體制的要求;
(2)道德律法(Moral Laws):人際道德的相待;
(3)社會律法(Civil Laws):社群制度的規條。
b. 目的:要人聖潔(利十一44-45),涉及:
1. 全民組成一個聖潔的祭司國度(出十九5-6);
2. 各人要有聖潔的生活(利十一44-45)(1+2=舊約“信徒皆祭司”的道理);
3. 在聖民中再有分別為聖的祭司(祭司/利未人/會幕聖殿/祭物……)。
8. 關於出埃及記(和申命記)的條約形式(“約”〔Covenant〕的形式):
a. 主前十五世紀赫人的附庸條約(Suzerainty Treaty)有固定的形式;對照之下,我們可以這樣分析出埃及記和申命記的一些篇章經文:
|
赫人附庸條約的條項 |
申命記(整卷) |
出埃及記 |
申命記第五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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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宣告名銜(Preamble) |
一1-5 |
二十 |
1 |
|
2. 立約的歷史背景 (Historical Prologue) |
一6至四49 |
二十2b |
6b |
|
3. 約的命令(Stipulations) |
五至二十六 |
二十3-17 |
7-21 |
|
4. 約的祝福與咒詛 |
二十七至二十八 |
二十5、6、7、1、12 |
9、10、11、16、29、33 |
|
5. 將約存留與誦讀 |
三十一至三十四 |
三十四12、1、27 |
22 |
|
6. 立約的見證人 |
三十19、三十一19、三十二 |
二十四1-11 |
23-31 |
9. 出二十22至二十三33是“約書”的內容(大概是在神頒賜十誡之後,摩西帶同亞倫一起上山去領受的):
a.
禁造神像(出二十22-23)
(1)等於十誡的第二誡(背後假設了第一誡),在約書裡首先再度強調。
b.
造祭壇規例(出二十24-26)
(1)要用自然的石頭來堆造;
(2)祭壇不可用台階而上(大概是造在平地上,壇面是大約等腰的高度);
(3)這�婸〞漱g壇石壇,大概是在會幕的銅祭壇造好可供使用之前,一些較小和簡陋的臨時祭壇;
(4)比較耶書亞和所羅巴伯歸回後,在重建聖殿之前,先建造祭壇(拉三2-3)。
c.
待奴隸規例(出二十一1-11)
(1)比較申十五12-18同類的條例;
(2)第七年要釋放同胞奴隸:
(a)男的奴僕;
〔2〕奴僕離去時要多給報償(申十五14);
〔2〕若本來有妻,妻子可一同離去;
〔3〕若作奴僕後得妻,妻兒要留下歸主人;
〔4〕奴僕若不願意離去,可終身留下。
(b)女的婢女:
〔1〕婢女屬主人,若不喜歡她,就要讓她贖身離去,不可賣給別人;
〔2〕若將婢女許配給兒子,就要待她如女兒;
〔3〕兒子若另娶,仍當合宜供給婢女所需,不然,婢女可白白離去。
(3)關於“希伯來人”,參創十四13。
d.
關於傷人規例(出二十一12-32)
(1)許多關於傷人甚至致死的條例;
(2)基本原則:以傷還傷;
(3)誤殺者有可逃之處;
(4)咒打父母者死;
(5)不可拐賣人口。
e.
關於傷及牲畜規例(出二十一33-36)
(1)主人需要負責和賠償。
f.
待盜賊規例(出二十二1-4)
(1)偷竊者,原則是五倍賠償。
g.
失責的處理(出二十二5-15)
(1)人要為所失之責負責和賠償。
h.
邪淫問題(出二十二16-20)
(1)人若引誘未婚女子同意與他行淫,就要娶女子為妻;若女子父親不肯,他還是要拿出聘禮來;
(2)淫亂者死。
i.
對待寄居者和窮困者(出二十二21-27)
(1)要善待寄居、孤寡;不可借貸取利;
(2)所取抵押的衣服,要當日歸還。
j.
尊敬官長(出二十二28)
(1)這裡的“神”,大概是“官長”的代詞(即上下兩個半句是同義)。
k.
奉獻條例(出二十二29-30)
(1)要獻頭生牛羊;初生牛羊要到第八天才可以獻為祭牲。
l.
作聖潔人(出二十二31)
(1)作聖潔人,所以不可以吃不潔之物。
m.
審案要公正(出二十三1-9)
(1)不可佈散謠言;
(2)要公正,不可偏私受賄。
n.
安息年(出二十三10-11)
(1)田地每第七年為安息年;
(2)安息年自長的土產歸民中的窮人和野獸。
o.
安息日(出二十三12)
(1)第七日為安息日,使牛驢僕婢歇息。
p.
避免傳揚別神之名(出二十三13)
(1)不是說不可以提到假神的名字(聖經裡提到許多假神的名字);
(2)是不可宣揚假神異教。
q.
一年三大節期(出二十三14-17)
(1)一年三大節期:
(a)逾越節(除酵節;
(b)收割節(又叫七七節、初熟節、五旬節;由逾越節週裡的安息日起計50日);
(c)收藏節(即住棚節:七月十五至二十一日)。
(2)男子一年在這些節期裡三次向神守節(到會幕或聖殿守節);
(3)(別的節期如常遵守)。
r.
獻祭數例(出二十三18-19)
(1)一般來說,百姓不可獻有酵的餅(但參利七13);
(2)“不可用山羊羔母的奶煮山羊羔”。
s.
應許和警戒(出二十三20-33)
(1)“約書”以應許和警戒作結;
(2)應許:聽從誡命者得福;
(3)警戒:違背律例者受罰。
I'. 立約的禮儀(七十長老、十二支派)(出二十四1-11)
1. 事件經過:
a. 先前摩西依神的吩咐(出十九25),帶著亞倫上山領受“約書”;
b. 如今摩西要下山向百姓轉告約書的內容;
c. 摩西用約書(代表神,比較加三19-20)與民立約(出二十四3-8):
(1)摩西在山下築壇獻祭立約,十二柱子代表十二支派;
(2)將祭牲的血,一半盛在盆中灑在約書上和百姓身上(來九19),一半灑在壇上。
d. 摩西依神的吩咐(出二十四1),帶同亞倫和他的兩個兒子(拿答、亞比戶),並70個長老上山(代表百姓),與神立約(出二十四9-11):
(1)摩西在較近之處,其餘的人在較遠之處(出二十四2);
(2)神向他們顯現,他們看見神,又吃又喝(大概是吃獻祭後的祭肉);
(3)他們看見的並不是神的本身,而是一種有神同在的寧靜安息的景象。
2. 帶著血而立約,表示那是生命之約,聽從得生,叛逆滅亡。
3. 以約書立約,表示神的話語是為約的基礎。
4. 神雖然與人保持需要的距離,但祂仍是位親近的神(出二十四10-11)。這就帶出了跟著的下文:出埃及記第二大段─會幕與同在(出二十四12至四十38)。
B. 會幕與同在(出二十四12至四十38)
1. 摩西和亞倫等人在山上與神立約之後,必然是已經返回山下。神吩咐摩西再上西奈山,要將石版(十誡)和其它律法給摩西。
2. 神先前已當眾口頭宣佈過十誡,如今要把它們(和別的律法)寫下來,作為根據去教導百姓。
3. 摩西是帶著他的幫手約書亞上山的。
4. 山下的事由亞倫和戶珥帶領長老管治。
5 在山上,雲彩和神的榮耀顯現。
6. 摩西在山上四十晝夜。
II. 建造會幕(出二十五1至三十一11)
a. 鼓勵百姓奉獻,並鼓勵百姓前來參與(出二十五1-9)
1. 鑒於在出三十二章之前(摩西下山之前),經文沒有提到神寫十誡在石版上,所以有可能神是在摩西上山後,首先就將十誡寫在石版上,然後才指示有關會幕的事情。
2. 會幕乃象徵神的同在,也是人神相交,和處理罪過的中心地。
3. 神鼓勵百姓甘心奉獻會幕所需的物料:
a. 金屬:金、銀、銅;
b. 線料:藍色、紫色、朱紅色線,細麻線;
c. 皮料:山羊毛染紅的公羊皮,海狗皮;
d. 木料:皂莢木;
e. 膏料:點燈的油並做膏油和香的香料;
f. 寶石:紅瑪瑙與別樣的寶石(大祭司胸牌上有:紅寶石、紅璧璽、紅玉、綠寶石、藍寶石、金鋼石、紫瑪瑙、白瑪瑙、紫晶、水蒼玉、紅瑪瑙、碧玉)。
4. 這些物料,部分會是在他們離開埃及之時,向埃及人要來的(出十二35-36)。
5. 會幕依神在山上所指示的去造:
a. 要依照在出埃及記經文所講述的造法來造,不可隨意更改;
b. 會幕事物固然成為新約事物的預表(預表所指向的實體是在新約),但在另一方面,這些預表又是照著天上屬靈的本體來造,即用具體的事物來表達天上屬靈的本體(來八5)。
b. 吩咐會幕的藍圖(出二十五10至三十38)
1. 會幕大小和佈置
2. 圖解:
外院(長方形):長100肘(約150呎/
高5肘(7.5呎/
內有:洗濯盆;銅祭壇
東門:闊20肘(30呎/
至聖所(正方形):長10肘(15呎/
內有:約櫃,上有基路伯覆蓋的施恩座
前面有:作記念的嗎哪〔出十六33-34〕
亞倫開花的手杖〔民十七10-11〕
法版〔申三十一26-27〕)
聖所(長方形):長20肘(30呎/
內有:金香壇;陳設餅桌;金燈台
聖所與至聖所中間有分隔的幔子(a)
聖所+至聖所=會幕聖所:長30肘(45呎/
高10肘(豎板高10肘〔15呎/
外院+聖所+至聖所=整個會幕
1. 經文說“會幕”之時,可以是指整個會幕(包括外院的空地),也可能只是指“聖所和至聖所”相連的部分;
2. 對於會幕的構造,聖經的資料很簡單,常有不足之處。
3. 會幕器物造法:
i. 至聖所的器具:1. 約櫃(出二十五10-22)
1. 材料:皂莢木,裡外包金;
2. 大小:長二肘半,寬一肘半,高一肘半;
3. 構造:
a. 櫃的四腳鑄上金環;
b. 櫃槓兩條,穿在櫃腳的金環上,用以抬櫃;
c. 櫃上有兩個向中間覆翼的基路伯,四翼覆在中間的施恩座之上;
4. 法版放在約櫃裡:
a. 約櫃似是密封的,不能打開放物進去:
b. 意思大概是放在至聖所裡、約櫃前面旁邊(申三十一26-27)。
5. 神在施恩座上與摩西會面:一般來說,至聖所只有大祭司一年一次在贖罪日帶著血進去;但摩西的身分特殊,神說祂會面對面跟摩西說話(民十二7-8),神讓摩西可以進到至聖所裡(參民七89,十七4、8),與祂相會,頒賜律法。
ii. 聖所的器具:2. 陳設餅桌(出二十五23-30)
1. 材料:皂莢木,包金;
2. 大小:長二肘,寬一肘,高一肘半(比約櫃略細);
3. 構造:
a. 桌面四圍造橫邊,橫邊上鑲上金牙;
b. 桌子四角在近桌面橫邊處鑄上金環;
c. 桌槓兩條,穿在桌子的金環上,用以抬桌。
4. 配件:
a. 用精金造盤子、調羹,並奠酒的爵和瓶
b. 陳設餅(參利二十四5-9)。
3. 金燈台(出二十五31-40)
1. 材料:精金(全部共重精金一他連得);
2. 大小:長二肘,寬一肘,高一肘半;
3. 構造:
a. 整個燈台包括燈座、燈幹、燈杯(燈杯有燈球、燈花),都由一塊金錘出來;
b. 燈台兩旁各有三個枝子(即三對枝子,共六個):每個枝條上有三個像杏花的燈杯的裝飾;
c. 左右三對枝子中間大概還有一個枝子,即總數是七個枝子,中間的枝子同樣有三個像杏花的燈杯的裝飾;
d. 燈台本身也有四個像杏花的杯(大概是左右三對燈杯在中間與燈幹接連處有三個杯狀的裝飾,另外在下面燈幹上中間的位置再加一個杯狀的裝飾);
e. 燈台有七個燈盞(七個枝子上各造一個燈盞,共七個燈盞,是為盛油點燈之處)。
4. 配件:用精金造蠟剪和蠟花盤。
iii. 會幕的外殼結構:4. 細麻布幔子(出二十六1-6)
1. 這裡說的“帳幕”,是指“聖所和至聖所”組成的部分(不包括外院);
2. 材料:撚的細麻和藍色、紫色、朱紅色線;
3. 大小:共十幅,每幅長28肘,寬4肘;
4. 構造:
a. 十幅幕幔,五幅合成一大幅,每大幅共長28肘,寬20肘;
b. 每大幅的末端,各造50個藍色鈕扣,然後造50個金鉤,將兩組每邊的鈕扣鉤連起來,合成一大幅幕幔(長28肘,寬40肘,或說長40肘,寬28肘);
c. 幔子繡上基路伯(沒說明是繡在裡面還是外面)。
5. 山羊毛罩棚(出二十六7-13)
1. 材料:山羊毛;
2. 大小:共十一幅,每幅長30肘,寬4肘;
3. 構造:
a. 五幅合成一大幅(長30肘,寬20肘);另六幅合成一大幅(長30肘,寬24肘);
b. 每組的末端,各造50個鈕扣,然後造50個銅鉤,將兩組每邊的鈕扣鉤連起來,合成一大幅幕幔;
4. 幕幔掛起的方法,參下文附帶的討論。
6. 公羊皮罩棚(出二十六
1. 材料:染紅的公羊皮;
2. 大小:跟山羊毛罩棚一樣;
3. 構造:覆在山羊毛罩棚蓋上面。
7. 海狗皮罩棚(出二十六14b)
1. 材料:海狗皮;
2. 大小:跟山羊毛罩棚一樣;
3. 構造:覆在公羊皮的罩棚上面,成為最頂層的罩棚;
4. 這樣,會幕的上蓋是三層的罩棚。
8. 帳幕豎板(出二十六15-25)
1. 材料:皂莢木,包金(出二十六29);
2. 大小:每塊長十肘(即高十肘),寬一肘半;
3. 構造:
a. 每長邊各20塊豎板(共40塊);
b. 會幕長邊長30肘,20塊豎板就共長30肘;
c. 後面短邊6塊,共9肘;
d. 至聖所後邊闊10肘,所以每邊再多造1塊(共2塊)接連長邊豎板的板;
e. 板與板是用榫口相連;
f. 每長邊的板底下做40個帶卯的銀座,用來將豎板立起來。
1. 材料:皂莢木,包金(出二十六29);
2. 大小:經文沒有說明;
3. 構造:
a. 帳幕每長邊(有十塊板)造五個閂,將豎板連在一起;帳幕後面短邊(有大小八塊板)也造五個閂;
b. 閂在板腰,要一頭通到另一頭;
c. 造金環套閂。
附:帳幕(聖所和至聖所部分)幔子和罩棚的遮蓋法:
1. 帳幕高10肘,闊10肘,長30肘(至聖所長10肘+聖所長20肘);
2. 細麻布幔子:
a. 像天花板般覆蓋在帳幕上面;
b. 幔子由兩大幅合成,每幅20肘x 28肘:
(1)第一幅:
(a)幔子20肘的寬度正好覆蓋聖所20肘的長度;
(b)幔子28肘的長度比聖所10肘的闊度闊18肘,所以左右各下垂9肘。
(2)第二幅:
(a)幔子20肘的寬度正好覆蓋至聖所10肘的長度,和後面10肘的高度;
(b)幔子28肘的長度比至聖所10肘的闊度闊18肘,所以同樣左右各下垂9肘。
(3)兩幅幔子用金鉤扣連處,正是聖所和至聖所接連之處。
3. 山羊毛幔子罩棚:
a. 覆蓋在細麻布幔子的上面;
b. 山羊毛幔子兩幅:長幅24肘x 30肘,短幅20肘x 30肘 :
(1)長幅:
(a)幔子24肘的寬度覆蓋聖所20肘的長度,前後各多出2肘,在門前面多出來的要覆摺上去(出二十六9b);
(b)長幅有2肘覆在至聖所上,所以至聖所餘8肘的長度和10肘的高度;
(c)幔子30肘的長度正好覆蓋聖所闊度和兩邊的高度(共30肘;至聖所亦然);
(d)在聖所的兩邊,細麻布幔子各下垂9肘,山羊毛幔子比細麻布幔子長1肘(出二十六13),將裡面的細麻布幔子完全遮蓋;
(2)短幅:
(a)幔子20肘的寬度覆蓋至聖所8肘的長度和10肘的高度;
(b)多出來的2肘垂在至聖所後面的地上(出二十六12)。
4. 公羊和海狗皮的罩棚,像山羊毛幔子罩棚那樣,依次蓋在最上面。
iv. 會幕的內部結構:10. 分隔聖所和至聖所的幔子(出二十六31-35)
1. 材料:藍色、紫色、朱紅色線,和撚的細麻;
2. 大小:經文沒有說明,大概是長10肘,寬10肘(帳幕闊10肘,高10肘);
3. 構造:
a. 繡上基路伯;
b. 造四根上有金鉤的柱子在聖所和至聖所之間,幕幔掛在柱子的金鉤上。
11. 聖所的門簾(出二十六36-37)
1. 材料:藍色、紫色、朱紅色線,和撚的細麻;
2. 大小:經文沒有說明,大概也是長10肘,寬10肘(帳幕闊10肘,高10肘);
3. 構造:
a. 造五根包金柱子,柱子上有金鉤;將門簾掛在柱子的金鉤上;
b. 柱子有銅製帶卯的座。
v. 外院裡的器具:12. 銅祭壇(出二十七1-8)
1. 材料:皂莢木;
2. 大小:(壇面是四方形)長五肘,寬五肘,高三肘;
3. 構造:
a. 用木板做壇,壇是空心的;
b. 壇有四個角,與壇接連,用銅把壇包裹;
c. 四面有圍腰板;
d. 圍腰板下造銅網,網的四角做四個銅環;
e. 做壇槓,木製包銅,穿在壇兩旁的環子內,用以抬壇。
4. 配件:銅製的盆、鏟子、盤子、肉鍤子、火鼎。
vi. 外院的帳幕:13. 外院的帳幕(出二十七9-15)
1. 材料:撚的細麻;
2. 大小:長100肘,寬50肘,高5肘;
3. 構造:
a. 每長邊(100肘)二十根柱子,帶卯的銅座,銀的鉤子和杆子;
b. 後邊(50肘)十根柱子,帶卯的銅座,銀的鉤子和杆子;
c. 前邊(東門20肘),門每邊(15肘)三根柱子,帶卯的銅座,銀的鉤子和杆子。
14. 外院的門簾(出二十七16-19)
1. 材料:藍色、紫色、朱紅色線,和撚的細麻;
2. 大小:寬20肘(東門闊20肘;門簾大概也高5肘);
3. 構造:四根有帶卯的座的柱子,將門簾掛上。
15. 燈油(出二十七20-21)
1. 材料:清橄欖油;
2. 來源:由百姓供應。
vii. 祭司禮服:導言(出二十八1-5)
1. 大祭司是由亞倫的兒子(拿答、亞比戶、以利亞撒、以他瑪)當中而出;
2. 關於大祭司世襲的原則,參利八至九章有關的討論;
3. 大祭司要穿聖服受職。
1. 以弗得(出二十八6-14)
1. 以弗得不是一件袍子,而是在外袍外披在肩頭上的肩帶;
2. 肩帶本身是用金線和藍色、紫色、朱紅色線,並細麻造成;
3. 二肩帶上各有一金槽,金槽上鑲有一塊紅瑪瑙;
4. 以擰繩子的造法造兩條精金鍊子,搭在二槽上,用來將兩條肩帶的兩頭相連起來;
5. 將紅瑪瑙安在以弗得肩帶上,各刻上以色列六個兒子的名字(共十二個兒子的名字);
6. 大祭司穿上以弗得,就在兩肩上擔負起以色列十二個兒子的名字。
2. 胸牌(出二十八15-30)
1. 胸牌是一塊布牌,像以弗得用金線和藍色、紫色、朱紅色線,並細麻造成;
2. 四方,疊為兩層(形成袋狀),長一虎口,寬一虎口(虎口=9吋/
3. 胸牌上有金槽,十二塊寶石鑲在金槽中;
|
第一行 |
1. 紅寶石 |
2. 紅璧璽 |
3. 紅玉 |
|
第二行 |
4. 綠寶石 |
5. 藍寶石 |
6. 金鋼石 |
|
第三行 |
7. 紫瑪瑙 |
8. 白瑪瑙 |
9. 紫晶 |
|
第四行 |
10. 水蒼玉 |
11. 紅瑪瑙 |
12. 碧玉 |
4. 以色列十二個兒子的名字刻在十二塊寶石上;
5. 以弗得的肩帶連於胸牌處,兩者都造金環;
6. 用擰繩法造兩條金鍊子,穿過金環,將金環裝在以弗得的肩帶上和裝在胸牌上;
7. 用藍細帶子穿過金環,把胸牌與以弗得繫住;
8. 亞倫進聖所的時候,要將它帶在胸前;
9. 又要將烏陵和土明放在胸牌裡(大概就是放在胸牌疊為兩層的袋裡),所以胸牌又稱為決斷牌;
10. 比較結二十八13,但那裡沒有提及第7-9項寶石。
3. 外袍(出二十八31-35)
1. 全藍色,有像鎧甲的領;
2. 底邊周圍用藍色、紫色、朱紅色線相間做石榴和金鈴鐺;
3. 金鈴鐺的聲音使大祭司進出聖所都被聽見,就不至死亡。
4. 額牌(出二十八36-38)
1. 造金牌,刻著“歸耶和華為聖”字樣;
2. 用藍細帶子將額牌繫在冠冕前面。
5. 冠冕等其它衣物(二十八39-43)
1. 用雜色細麻線織內袍;
2. 用細麻布造冠冕;
3. 用繡花的手工造腰帶;
4. 造裹頭巾(可能就是第39節所說的“冠冕”);
5. 造細麻布褲子;
6. 沒有提及穿著的鞋子。
viii. 記大祭司受職禮的程序(出二十九章)
1. 亞倫和他的四個兒子一同承受大祭司之職;
2. 獻祭用品:
a. 一隻公牛犢,兩隻無殘疾的公綿羊;
b. 細麥麵造成的不調油的無酵餅、調油的無酵餅,和抹油的無酵薄餅(眾數)。
3. 準備事項:
a. 主禮者指導受職者在會幕門口用水洗身;
b. 主禮者給受職者穿上大祭司聖服;
c. 主禮者將膏油倒在受職者頭上。
4. 獻公牛為贖罪祭:
a. 受職者在會幕門前按手在公牛的頭上;
b. 主禮者將牛宰殺,取些血用指頭抹在壇的四角上,其餘的血倒在壇腳;
c. 主禮者把有關內臟和脂油燒在壇上;
d. 公牛的皮、肉、糞燒在營外。
5. 獻其一的公綿羊為燔祭:
a. 受職者按手在羊的頭上;
b. 主禮者將羊宰殺;
c. 主禮者將血灑在壇的周圍;
d. 主禮者將羊切成肉塊,洗淨五臟和腿,肉塊連頭,全羊燒為燔祭。
6. 獻其二的公綿羊為承接聖職之祭:
a. 受職者按手在羊的頭上;
b. 主禮者將羊宰殺;
c. 主禮者取點血抹受職者的右耳垂、右手大拇指和右腳大拇指;
d. 主禮者將其餘的血灑在壇的四圍;
e. 主禮者取點膏油和壇上的血,彈在受職者的衣服上,使成為聖;
f. 主禮者取羊的脂油和肥尾巴,有關內臟,並右腿,又取一個餅,一個調油的餅和一個薄餅交受職者,受職者在耶和華面前搖一搖為搖祭(將右腿舉一舉為舉祭);
g. 主禮者將搖祭燒為燔祭(不包括舉祭的右腿);
h. 舉祭的羊腿歸受職者;
i. 搖祭的羊胸,在這第一次的聖職裡,作摩西的分;以後則同歸受職者;
j. 餘剩的無酵餅歸受職者。
7. 大祭司的聖衣要世代相傳:在承受聖職和進聖所供職時要穿著7日;
8. 吃祭肉之例:
a. 承接聖職所獻公羊的肉要煮在聖處;
b. 在會幕門口吃這羊肉和無酵餅;
c. 不可留到次日,要用火燒了;
d. 外人不可吃。
9. 承受聖職有7日的禮儀:
a. 這7日要每天獻祭(出二十九38-41;但這大概又成為平時祭司每日獻祭之禮,出二十九42);
b. 這7日要每天用膏抹壇,好潔淨祭壇(出二十九36-37)。
10. 在亞倫和他的兒子這一次承受大祭司聖職之時,摩西為主禮者;但在以後承受大祭司聖職的禮裡,經文沒說誰作主禮者。
ix. 聖所的器具:16. 金香壇(出三十1-10)
1. 材料:皂莢木,包金;
2. 大小:四方的,長一肘,寬一肘,高二肘;
3. 構造:
a. 有四角,與壇接連來造;
b. 四圍鑲上金牙邊;
c. 壇兩邊造橫撐,造兩個金環在牙邊以下、橫撐上面;
d. 造兩根槓,穿在金環裡,用來抬壇。
4. 壇放在約櫃前的幔子外,對著約櫃上的施恩座;
5. 要燒指定的香,不可獻祭或奉上異樣的香;
6. 但贖罪日,大祭司要用贖罪祭牲的血在壇的角上行贖罪之禮;
7. 金香壇固然不是放在至聖所裡面,但由於贖罪日的禮儀是圍繞著金香壇和至聖所裡的施恩座來進行的,來九3-4就說金香壇是屬於至聖所的。
1. 要數點百姓當中二十歲以外的以色列人(大概不包括利未人;參出三十八21-31);
2. 每人要奉獻半舍客勒的銀子,作為贖生命的禮物;
3. 這贖命銀又稱贖罪銀,是作為會幕之用;
4. 不是長子才需要交這些贖罪銀,所以跟神在逾越節救贖長子一事無關;
5. 這些贖罪銀大概是每年繳付一次的,且是在贖罪日期間繳付,所以這段關於贖罪銀的經文,放在講論金香壇和贖罪日的運作的經文(出三十10)之後;
6. 這贖罪銀演變成後來的丁稅(太十七24)。
x. 外院裡的器具:17. 洗濯盆(出三十17-21)
1. 材料:銅;
2. 大小:經文沒交代;
3. 構造:
a. 有銅盆座;
b. 祭司進會幕或在壇前獻祭前,要先用水洗手洗腳,免得死亡;
4. 盆放在會幕和壇的中間,裡面盛水。
xi. 聖所的用品:18. 聖膏(出三十22-33)
1. 材料:指定的香料和份量;
2. 做法:按做香的方法調和成聖膏;
3. 用膏抹會幕之器物,使成聖潔;
4. 用膏抹祭司,使成聖潔;
5. 不可抹在其他人身上,不可私製聖膏;犯者處死。
19. 聖香(出三十34-38)
1. 材料:指定的香料和分量;
2. 做法:指定的做法;
3. 聖香歸與神,燒在香壇上;
4. 不可私製聖香;犯者處死。
c. 指定工匠(出三十一1-11)
1. 神指定造會幕器物的人選:
a. 比撒列(猶大支派):尤長於精工設計(出三十一4“想出”);
b. 亞何利亞伯(但支派):尤長於器具製造(出三十一6“作”)。
2. 神賜他們聖靈和聰明去建造和製造。
3. 神也動員其他有智慧的人來協助。
4. 由於還未揀選利未人(出三十二25-29),這裡沒有指明由利未人來造會幕器具。
III. 安息日的律例(出三十一12-17)
1. 再強調安息日的重要:再回應創世記的安息神學(比較出二十11)。
2. 犯安息日者處死。
IV. 神賜法版(出三十一18)
1. 神用“指頭”將律法寫在石版上:
a. “指頭”=親自
b. “指頭”=能力(出八19“神的手段”)
2. 寫在石版上的,除了十誡,大概還包括其餘的律法。
3. 版是兩面寫的(出三十二15)。
4. 在這期間,山下同時發生了下文出三十二至三十三章的事情。
V. 亞倫造金牛犢事件及其影響(出三十二至三十三章)
1. 百姓大概沒預期摩西會在山上40日,以為他遭遇了甚麼,就建議造金牛犢作為他們的神來引路;竟又得到亞倫的同意,造像築壇,設立節期,“坐下吃喝,起來玩耍”:
a. 百姓已有十誡,知道不可以用形像、偶像來代表神;
b. 他們大概是受了埃及宗教觀念的影響,要用牲畜(牛犢)來代表神;
c. “坐下吃喝,起來玩樂”(出三十二5)即異教在敬拜裡的淫亂之事(比較林前十7)。
2. 神向百姓發怒,要滅絕百姓,使摩西的後裔成為大國。
3. 摩西求神記念祂與先祖所立的約,赦免百姓,也免得遭埃及人譏笑。
4. 神後悔,於是不降所說的災(關於“神後悔”,參創六6):
a. 神所收回的審判,是滅絕百姓這個懲罰;
b. 但神仍在考慮撇棄百姓,從摩西的後裔另立大國(所以摩西下山懲罰過百姓的罪之後,再上山向神求情,要神繼續與百姓同去);
c. 雖然不滅絕百姓,但罪仍要受罰。神透過摩西藉利未人殺死犯罪的人,就算是神的懲罰(出三十三35)。
5. 摩西帶著約書亞下山到百姓那裡,將法版摔碎,將金牛犢燒毀磨碎,撒在水上面,要以色列人喝。
6. 摩西責備亞倫,亞倫卻推卸責任說是百姓的問題。
7. 摩西叫“凡屬耶和華的”(出三十二26,不是“這時凡願意歸屬耶和華的”):
a. 雖然是亞倫造偶像,但利未人大概沒有參與金牛犢敬拜,所以能夠出來執行審判;
b. 利未人就被揀選歸入會幕的事奉(申十8-9)。
8. 摩西吩咐利未人殺弟兄,達三千人:
a. 大概不是隨意地去殺,而是將他們所知道帶頭犯罪的人都殺了;
b. 利未人要走遍全營(“從這門到那門”),大概是犯罪者已四散逃走;
c. 比較非尼哈後來在摩押平原殺死犯罪的首領;神也將永遠當大祭司的職分賜給非尼哈(民二十五6-13)。
9. 摩西再上西奈山向神求情,且願意用自己來代替百姓受罰,但求神不要撇棄百姓(出三十二30至三十三3):
a. 比較保羅願意代替百姓受罪(羅九1-3);
b. 神同意保存百姓,讓他們往迦南地去,只是祂不親自同去,改派祂的使者引路。
10. 百姓知道神不同行,又知道神要他們把身上的妝飾摘下來,就悲哀難過,並遵命摘下妝飾─“身上戴妝飾”可能是反映埃及的宗教信念。
11. 摩西再次向神求情:
a. 這一次不是到西奈山上,而是在西奈山下摩西辦事和求告神的帳幕裡;
b. 出三十三7-11是加插解釋摩西在一個特定的帳幕裡事奉的情形;在那裡,神與摩西交談,好像朋友間面對面的說話:
(1)表示神與摩西的親密;
(2)也表示若有困難,大家都可以談(有得傾):後來神就因應摩西的求情,而改變祂的意思。
c. 這個帳幕不是會幕(這時會幕還未造好,而會幕也不是作這樣的用途);
d. 原來約書亞早已作摩西的助手。
12. 摩西求神親自同去,神最後也答應了。
13. 摩西求神向他顯現,使他得見神的榮耀;神就在摩西面前顯現,宣告祂的名:
a. “神的名”代表神的本性:神雖然也是公義的,但更是“恩慈和憐憫”的;
b. “見神的面”表示直接用肉眼看見神;“見神的背”大概是指間接地看見神,就是藉著神在榮光中的顯現,並在顯現時宣告祂的恩慈和公義的原則,摩西從而確實的得知神的所是;
c. 神要在磐石上向摩西顯現(不是在帳幕裡顯現),時間大概就是在稍後當摩西再上西奈山的時候(出三十四1-6就用了相同的字眼來記述神的顯現)。
IV'. 再賜法版(出三十四章)
1. 神吩咐摩西上西奈山,要再次給他法版的律法。
2. 神首先回應摩西在出三十三18的要求,向摩西顯現,並宣告祂的名。
3. 摩西聽見神的名(本性)是慈愛與公義,就立即求神赦免百姓的罪。
4. 神重申祂與百姓的約,強調百姓不可與迦南的假神立約,不可娶他們的女兒為妻。
5. 重申一些代表性的誡命律法。
6. 摩西與神獨對40日,臉上發光而不自知。摩西下山,亞倫和會眾都怕挨近他而走開了,但都被他叫了回來,要聽取神的律法。當時的情形大概是:
a. 摩西這一次頒佈律法,大概並沒有用帕子蒙臉(但百姓卻可能是側著頭不敢望摩西);出三十四33清楚說,摩西是在與他們說完了話之後,才用帕子蒙上臉的;
b. 但摩西不是每次與神說話都會臉皮發光(這一次不是摩西第一次與神對話),而是這一次與神相對達40日之久,因而臉皮發光。他臉上的榮光應該是會慢慢消退的。只是我們不知道他臉皮發光、要用帕子蒙面的時間究竟維持了多久;
c. 就在這期間,摩西進帳幕與神說話的時候,不會蒙上帕子;但他出來宣告神的說話的時候,因面上仍有榮光(榮光還未全消),他體諒百姓的害怕,就用帕子蒙臉;
d. 保羅喻意地說,由於百姓心地剛硬,摩西的帕子到新約還未被除去,仍蓋在他們的心上,使他們看不見神福音的榮光(林後三12-18)。
III'. 安息日的律例(出三十五1-3)
1. 跟這裡對應的上文出三十四21已提及安息日的條例;這裡將它再獨立出來加以強調。
II'. 建造會幕(出三十五4至三十九43)
a. 百姓奉獻(出三十五4-29)
1. 摩西轉述神的吩咐,指明所需的物料(出三十五4-9;參出二十五1-9)。
2. 摩西同時呼籲所需人手(出三十五10-19,參出三十一6b-11)。
3. 百姓樂意回應摩西的呼籲(出三十五20-29)。
b. 所用工匠(出三十五30至三十六7)
1. 摩西同時指明,神已指派猶大支派的比撒列、和但支派的亞何利亞伯,專責建造會幕(參出三十一1-11)。
2. 比撒列、亞何利亞伯和其他技工都來參與建造。
3. 百姓也積極奉獻,甚至要摩西吩咐停止奉獻,他們才停止拿禮物來。
c. 會幕的製造(出三十六8至三十九43)
1. 比較前後關於建造會幕的經文:
a. 神吩咐建造會幕時的次序:
i. 至聖所的器具 1. 約櫃(二十五10-22)
ii. 聖所的器具 2.
陳設餅桌(二十五23-30)
3.
金燈台(二十五31-40)
iii. 會幕的外殼結構 4. 細麻布幔子(二十六1-6)
5.
山羊毛罩棚(二十六7-13)
6.
公羊皮罩棚(二十六
7.
海狗皮罩棚(二十六14b)
8.
帳幕豎板(二十六15-25)
9.
帳幕板閂(二十六26-30)
iv. 會幕的內部結構 10. 分隔聖所和至聖所的幔子(二十六31-35)
11.
聖所的門簾(二十六36-37)
v. 外院裡的器具 12. 銅祭壇(二十七1-8)
vi. 外院的帳幕 13.
外院的帳幕(二十七9-15)
14.
外院的門簾(二十七16-19)
15.
燈油(二十七20-21)
vii. 祭司禮服 1.
以弗得(二十八6-14)
2.
胸牌(二十八15-30)
3. 外袍(二十八31-35)
4. 額牌(二十八36-38)
5.
冠冕、內袍、腰帶、裹頭巾、褲子(二十八39-43)
viii. 記大祭司受職禮的程序(出二十九)
ix. 聖所的器具 16. 香壇(三十1-10)
x. 外院裡的器具 17. 洗濯盆(三十17-21)
xi. 聖所的用品 18.
聖膏(三十22-33)
19.
聖香(三十34-38)
b. 實際建造會幕時的次序:
i. 會幕的外殼結構 1. 細麻布幔子(三十六8-13)
2.
山羊毛罩棚(三十六14-18)
3. 公羊皮罩棚(三十六
4.
海狗皮罩棚(三十六19b)
5.
帳幕豎板(三十六20-30)
6.
帳幕板閂(三十六31-34)
ii. 會幕的內部結構 7. 分隔聖所和至聖所的幔(三十六35-36)
8.
聖所的門簾(三十六37-38)
iii. 至聖所的器具 9. 約櫃(三十七1-9)
iv. 聖所的器具 10. 陳設餅桌(三十七10-16)
11.
金燈台(三十七17-24)
12.
香壇(三十七25-28)
v. 聖所的用品 13.
香料(三十七29)
vi. 外院裡的器具 14. 銅祭壇(三十八1-7)
15.
洗濯盆(三十八8)
vii. 內院的帳幕 16. 院子的帳幕(三十八9-17)
17.
院子的門簾(三十八18-20)
viii. 記百姓奉獻的禮物(出三十八21-31)
ix. 祭司禮服 1.
以弗得(三十九1-7)
2.
胸牌(三十九8-21)
3. 外袍(三十九22-26)
4. 冠冕、內袍、腰帶、裹頭巾、褲子(三十九27-29)
5.
額牌(三十九30-31)
2. 兩者的不同:
a. 前者是從物件的重要性來排優先(所以最先講論至聖所裡面的約櫃);
b. 後者大概是從實際施工的先後來排次序(所以最先講述會幕的外殼的部分)。
3. 這裡再花篇幅重複記述會幕的造法:
a. 表示會幕是非常重要;
b. 表示摩西真的依照神在山上的指示來建造。
4. 各樣物件的建造或製造:
i. 會幕的外殼結構:
1. 細麻布幔子(出三十六8-13)
1. 比較出二十六1-6。
2. 山羊毛罩棚(出三十六14-18)
1. 比較出二十六7-13。
3. 公羊皮罩棚(出三十六
1. 比較出二十六
4. 海狗皮罩棚(出三十六19b)
1. 比較出二十六14b
5. 帳幕豎板(出三十六20-30)
1. 比較出二十六15-25。
6. 帳幕板閂(出三十六31-34)
1. 比較出二十六26-30。
ii.會幕的內部結構 :
7. 分隔聖所和至聖所的幔(出三十六35-36)
1. 比較出二十六31-35。
8. 聖所的門簾(出三十六37-38)
1. 比較出二十六36-37。
iii. 至聖所的器具:
9. 約櫃(出三十七1-9)
1. 比較出二十五10-22。
iv. 聖所的器具:
10. 陳設餅桌(出三十七10-16)
1. 比較出二十五23-30。
11. 金燈台(出三十七17-24)
1. 比較出二十五31-40。
12. 金香壇(出三十七25-28)
1. 比較出三十1-10。
v.聖所的用品:
13. 香料(出三十七29)
1. 比較出三十22-33(聖膏),三十34-38(聖香)。
vi. 外院裡的器具:
14. 銅祭壇(出三十八1-7)
1. 比較出二十七1-8。
15. 洗濯盆(出三十八8)
1. 比較出三十17-21。
vii. 外院的帳幕
16. 院子的帳幕(出三十八9-17)
1. 比較出二十七9-15。
17. 院子的門簾(出三十八18-20)
1. 比較出二十七16-19。
viii. 記百姓奉獻的禮物(出三十八21-31)
1. 百姓奉獻禮物的總數清單;
2. 經手人:亞倫四子以他瑪;
3. 有金29他連得730舍客勒;
4. 有銅70他連得2,400舍客勒;
5. 有銀100他連得1,770舍客勒;
6. 金和銅似乎都是自由奉獻而來;銀則是20歲以上的男子的贖命銀(出三十11-16):
a. 人數:603,550,每人半舍客勒=301,775舍客勒;
b. 1他連得=3,000舍客勒;301,775舍客勒=100他連得1,775舍客勒;
c. 大概是取其十位數的整數,故記作100他連得1770舍客勒。
7. 這是第一次人口統計(在民一章的那次之前;兩次人口的數目都為603,550人,民一45-46);
8. 鑒於出三十八26和民一45-46的人數相同,贖命銀大概是不包括利未人。
ix. 祭司禮服
1. 以弗得(出三十九1-7)
1. 比較出二十八6-14。
2. 胸牌(出三十九8-21)
1. 比較出二十八15-30。
3. 外袍(出三十九22-26)
1. 比較出二十八31-35。
4. 冠冕、內袍、腰帶、裹頭巾、褲子(出三十九27-29)
1. 比較出二十八39-43。
5. 額牌(出三十九30-31)
1. 比較出二十八36-38。
x. 會幕工程完成(出三十九32-43)
1. 出埃及那一年的年底之前工程完成(比較出四十1),是照神所吩咐的而造;
2. 摩西祝福百姓(出三十九43b的“〔給〕他們〔祝福〕”是指人而不是指會幕的器具)。
I'. 神吩咐摩西立起會幕的情形(出四十章)
1. 神大概是在會幕造好之後,在出埃及後第二年正月初一日之前不久,吩咐摩西的。
2. 神吩咐摩西在出埃及後第二年正月初一日(主前1444年3月中),將會幕立起;摩西就在該日立起會幕(出四十17)。
3. 神清楚吩咐會幕器物的擺放位置(出四十3-8),摩西也按吩咐而行(出四十16-33)。
4. 會幕平面圖,見上文出二十五10的註解。
5. 至於潔淨會幕和設立大祭司(出四十9-15),是在當日或次日開始(參利八章)。
6. 會幕立起,雲彩和神的榮耀充滿會幕!(神吩咐摩西造會幕之時,雲彩和神的榮耀也充滿西奈山,參出二十四12-18。)
7. 起初,會幕因為被神的榮耀充滿,連摩西也不能進去;但後來神從會幕中呼叫摩西,摩西就進到會幕,甚至進到至聖所,在那裡領受律法(參出二十五22;利一1)。
[1] 可參筆者《恩賜事奉─“信徒皆祭司”和“屬靈恩賜”的再思》,香港:播道會文字部,一九九九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