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內容註解:列王紀上
A. 第一大段落:一統的所羅門王國(王上一1至十一43)
a. 介紹三個政敵(王上一1至二12)
i. 關於亞多尼雅(王上一1-53)
1. 這時大衛已年紀老邁(推算為主前970年,大衛死前的一年):
a. 因睡覺身體不夠暖,人就帶來書念少女亞比煞與大衛同睡,讓大衛溫暖;
b. 在這之前一年多的時間裡(主前971-970年),大衛應該已經完成了他在代上二十二至二十九章的安排。
2. 王上一1-4的重點不在大衛:
a. 雖然這個時候仍是大衛王朝,但經文不是放在撒母耳記下的末了,而是放在列王紀上的開頭,顯示它的重點不在講說大衛王朝的結束,而在所羅門王朝的開始;
b. 經文的重點在亞比煞,她被引入宮,後來導致亞多尼雅的被殺(要為下文王上二13-25作伏筆鋪路)。
3. 亞多尼雅謀反奪位:
a. 亞多尼雅為大衛第四位妻子哈及之子(參“撒母耳記上/下”註解頁559);
b. 亞多尼雅大概想到在暗嫩和押沙龍死了之後(大概大衛次子但以利也早已死了),應該輪到他作王,但大衛剛剛屬意所羅門作王(撒下二十四章;代上二十三1),於是想到趁大事未定,就先聲奪人地自立為王;
c. “那時”(王上一1)是個籠統的字眼,亞多尼雅大概在大衛第一次膏立所羅門之前,就已經開始趁大衛年老的機會策動叛變;
d. 叛黨包括:元帥約押,大祭司亞比亞他;
e. 叛黨不包括:王室衛隊(基利提人、比利提人)的統領比拿雅,祭司撒督,先知拿單,示每,利以,大衛的勇士;
f. 亞多尼雅在離王宮不遠的隱羅結旁、瑣希列磐石那裡設宴稱王。
4. 拿單知道叛亂之事,就教拔示巴向大衛進言,要求依先前的起誓,確立所羅門為王:
a. “先前的起誓”大概就是代上二十三1所記的;當時大衛可能只是設立所羅門為太子。這個一方面等同設立了他為王(比較代下十一22),但另一方面總是要等大衛死後所羅門才可以正式登基為王。這種設立太子的儀式大概有“起誓”的程序;
b. 亞多尼雅就是想抓緊這個縫隙的機會造反。
5. 大衛知道亂事後,年紀雖老,卻能當機立斷地吩咐祭司撒督、先知拿單、和王室衛隊統領比拿雅,使所羅門騎大衛王的騾子到王宮對開的基訓,正式膏立所羅門為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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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亞多尼雅謀反 年邁的大衛躺在床上,他的兒子亞多尼雅就在耶路撒冷城外的隱羅結自立為王。大衛聽到這個消息以後,宣佈所羅門將繼他為王。所羅門在基訓受膏作王,基訓與隱羅結很近,不但歡呼之聲可聞,並且與王宮更近,這事似乎不是偶然發生的。 |
6. 膏立儀式(倒油)由祭司撒督主持。
7. 時間剛剛在亞多尼雅的筵席結束(大概人正準備高呼“亞多尼雅萬歲”之時),叛黨從亞比亞他的兒子約拿單得知大衛已經膏立所羅門為王。叛黨知道事敗就四散:
a. 亞多尼雅逃到(約櫃會幕前的)祭壇那裡,抓住祭壇的角;
b. 所羅門寬容亞多尼雅,但指明他今後不得作惡;
c. 所羅門亦暫時不去追究附從亞多尼雅的約押和亞比亞他的罪。
ii. 關於約押(王上二1-12〔5-6〕)
1. 這裡是大衛對所羅門的臨終之言:
a. 勉勵所羅門要謹守神的律法,就可不斷人坐以色列的國位(王上二1-4);
b. 要善待巴西萊的眾子(王上二7):
(1)巴西萊的事蹟,參撒下十七27-29,十九31-39;
(2)撒下十九37-39巴西萊建議大衛將他的“僕人金罕”帶回耶路撒冷。這個“僕人金罕”,可能就像當年無子的亞伯拉罕要以他的“僕人以利以謝”作為自己的兒子那樣,成了巴西萊的兒子;
(3)在耶路撒冷的“巴西萊的眾子”,大概就是跟大衛回到耶路撒冷的金罕的眾子;
(4)但列王紀沒有交代所羅門有沒有或怎樣善待巴西萊的眾子。
c. 提示所羅門要處置約押和示每。
2. 約押為大軍元帥,卻附從亞多尼雅的叛黨(大祭司亞比亞他亦附從亞多尼雅的叛黨)。
3. 雖獲所羅門暫時不去追究,但大衛臨終前授意所羅門要把握機會將他剷除,因為約押殺了押尼珥(撒下三22-30),又殺了亞瑪撒(撒下二十4-10)。
4. 大衛其實早已想將約押替換除掉(撒下三38,十九13),只因他在位時需要約押的支持(撒下三39),一時無法將他除掉,但約押的罪始終需要對付。
iii. 關於示每(王上二1-12〔8-9〕)
1. 大衛臨終前亦授意所羅門要把握機會將示每剷除。
2. 關於示每,參撒下十六5-13,十九16(撒母耳記上/下頁602-603,607)。
iv. 大衛王朝結語(王上二1-12〔10-12〕)
1. 大衛作以色列王四十年(推算為主前1008-969年)。
2. 在希伯崙作王七年,在耶路撒冷作王三十三年:
a. 大衛其實在希伯崙作王七年半(撒下二11;但沒有將這七年半算作八年);
b 大衛前後實在作王四十年(大概是三十九年多,算作四十年);
c. 大概是在耶路撒冷作王三十二年多,算作三十三年;
d. 從整個作王的40年減去在耶路撒冷的33年,得出在希伯崙的7年;
e. 大概要強調大衛作全以色列的王,於是加長耶路撒冷的年數,縮短希伯崙的日子。
b. 清除三個政敵(王上二13-46)
i. 所羅門對付亞多尼雅(王上二13-27)
1. 所羅門在主前969年繼位;本段事蹟大概是發生在所羅門繼位的同年。
2. 亞多尼雅透過所羅門的母親拔示巴,向所羅門求取王上一1-4所提及的少女亞比煞:
a. 亞多尼雅說“國原是歸我的”(王上二15),暗示亞多尼雅對王位仍不心息;
b. 先王的妃嬪歸屬繼承的王,亞多尼雅求取亞比煞,相當於求取新王的所有;所羅門可視之為王上一52所說的“行惡”,於是吩咐比拿雅將亞多尼雅殺了。
3. 叛黨主腦亞多尼雅再犯事,代表先前的叛黨也參與其中(王上二22):
a. 所羅門可以對付大祭司亞比亞他:只因他是大祭司,不將他殺死,但將他罷黜(應驗了神在示羅對以利家〔即以他瑪家〕的審判);
b. 也可以對付約押(參下段)。
ii. 所羅門對付約押(王上二28-34)
1. 約押聽見亞多尼雅被殺,就逃往祭壇(因他知道所羅門必追究亞多尼雅叛黨的餘黨)。
2. 約押像亞多尼雅先前所作的(王上一50),抓住祭壇的角(王上二28)。
3. 這一次祭壇沒有保護有罪的人;所羅門吩咐比拿雅去將約押殺了。
4. 所羅門立撒督作大祭司(以利亞撒家;代替亞比亞他),比拿雅作元帥(代替約押)。
iii. 所羅門對付示每(王上二36-46)
1. 吩咐示每遷居耶路撒冷,又禁止示每離開耶路撒冷,以監視他的行藏。
2. 過了三年(到主前967年),示每因要追回逃奴,離開了耶路撒冷,去到迦特;所羅門就按所定的禁令將示每殺了。
3. 這樣,所羅門就清除了他的三個政敵。
II. 所羅門王朝敗落的原因:娶外邦女子為妻(王上三1-3)
1. 這時大概是在王上一至二章之後(王上二39“三年”),又在王上六1的“第四年二月”之前。
2. 王上一至六章的時序可能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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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前969年 |
第一年 第一年中? |
所羅門繼位 殺亞多尼雅 殺約押 禁制示每在耶路撒冷(第一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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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前968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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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制示每在耶路撒冷(第二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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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前967年 |
第三年初? 第三年初? 第三年中? 第三年中? |
禁制示每在耶路撒冷(第三年);示每被殺 娶法老女兒為妻 在基遍求得智慧 跟推羅王希蘭立約建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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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前966年 |
第四年二月 |
動工建殿 |
3. 這時的法老,應為埃及第二十一王朝末後第二位的斯亞門(Siamun,主前978-959年)。
4. 埃及法老以基色為他女兒的嫁妝(王上九16)。
5. 摩西律法沒有明文禁止以色列人娶埃及女子為妻:
a. 但這裡的經文跟下面王上十一1連貫,思想亦很呼應;所羅門娶法老女兒為妻,開了他娶其他外邦女子為妻的先河;
b. 而被擄歸回後的拉九1-2也這樣說:“以色列民……沒有離絕迦南人、赫人、比利洗人、耶布斯人、亞捫人、摩押人、埃及人、亞摩利人,仍效法這些國的民,行可憎的事,因他們為自己和兒子娶了這些外邦女子為妻……。”
III. 所羅門的智慧與富強(王上三4至四34)
a. 所羅門的智慧:理民的智能(王上三4-28)
1. 所羅門(或以色列王)到基遍獻祭,似是一個慣例。
2. 所羅門獻一千祭牲,暗示那可能是一年一次的大年祭。
3. 基遍成為全國一個重要的宗教中心地,似乎由來已久:
a. 摩西的會幕(但不包括裡面的約櫃)和銅祭壇在示羅被毀後,不知道在甚麼時候已經搬移到基遍,並築有大邱壇(代下一3-6);
b. 大衛為約櫃設立帳幕後,就委任祭司撒督和他的弟兄主理在基遍的敬拜事奉(代上十六39;暗示大祭司亞比亞他負責耶路撒冷的約櫃和帳幕的敬拜事務)。
4. 所羅門在基遍獻祭之時,神在夜間夢裡向所羅門顯現;因所羅門只求理民的智慧,神就應許不但給他智慧,也給他所沒有祈求的富足和尊榮。
5. 王上三16-28所羅門的判案,就是他有理民智慧的一個例子:
a. 兩個妓女都聲稱嬰孩是自己的兒子,案中並無任何人證物證;
b. 所羅門吩咐將嬰孩劈成兩半,一人一半,藉母親愛子之情切,判出嬰孩的真正母親來。
a. 所羅門的富強:朝臣與財富(王上四1-28)
1. 記所羅門朝中大臣(是王朝裡先後作大臣的人的名單):也顯出所羅門理民的智慧:
a. 大祭司:先後有亞比亞他、撒督和撒督的兒子亞撒利雅(參代上六10註解);
b. 書記:先後有示沙的兩個兒子以利何烈、亞希亞;
c. 史官:亞希律的兒子約沙法;
d. 元帥:耶何耶大的兒子比拿雅(約押大概因參與亞多尼雅的背叛,所羅門即位之時已經被革了職位);
e. 眾吏長(或幕僚長):拿單的兒子亞撒利雅;
f. 王的朋友(不是一般的朋友,是個官職):拿單的兒子祭司撒布得:
(1)王上四5b的“領袖”原文是作“祭司”;
(2)這裡的“拿單”跟上面的“拿單”應該不是同一個人。
g. 家宰:亞希煞;
h. 掌管服苦役的人:亞比大的兒子亞多尼蘭(即王上五14的亞多尼蘭,王上十二18的“亞多蘭”)。
2. 所羅門將全國分為十二個行政區,一年裡按月負責供應王家所需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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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員名字 |
管治地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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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便戶珥 |
以法蓮山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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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便底甲 |
瑪迦斯、沙賓、伯示麥和以倫伯哈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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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便希悉 |
亞魯泊、梭哥和希弗全地是屬他管理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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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便亞比拿達 |
拿法多珥全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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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亞希律的兒子巴拿 |
他納、米吉多和伯善全地,直到約克米暗之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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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便基別 |
基列的拉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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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易多的兒子亞希拿達 |
瑪哈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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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亞希瑪斯 |
拿弗他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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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戶篩的兒子巴拿 |
亞設和亞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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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帕路亞的兒子約沙法 |
以薩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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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以拉的兒子示每 |
便雅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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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烏利的兒子基別 |
基列地,就是從前亞摩利王西宏和巴珊王噩之地 |
3. “便某某”可能是“某某的兒子”的意思,本人的名字已經失落。
4. 王上四26“套車的馬四萬”,建議跟代下九25統一作“套車的馬四千棚”;王上四26這裡大概是文士抄寫之誤。
5. 所羅門從大衛所繼承的版圖,正是神應許亞伯拉罕的地界(王上四20;參創十五18)。
6. 在所羅門愛民的管治下,以色列四境太平安息。
a'. 所羅門的智慧:箴言與知識(王上四29-34)
1. 神使所羅門成了歷來最有智慧的人,勝過東方人和埃及人的智慧:
a. 東方人可能指阿拉伯人;
b. 箴言書裡除了有所羅門的箴言,還有:
(1)亞古珥和利慕伊勒的箴言:學者猜想亞古珥和利慕伊勒都是阿拉伯的智者;
(2)箴二十二17至二十三11可能是源自埃及人的“阿曼尼摩比的箴言”(Maxims of Amenemope);
(3)箴言書的結構鋪排,將亞古珥和利慕伊勒的箴言(東方人的箴言),以及箴二十二17至二十三11的箴言(埃及人的箴言,及其他不知名智者的箴言),分別放在所羅門的兩個箴言集之後,似乎也是要表示他們的智慧都在所羅門的智慧之下。
2. “以斯拉人以探,並瑪曷的兒子希幔、甲各、達大”,可能都是以色列的智者。
3. 所羅門的智慧講論草木,飛禽走獸、昆蟲水族,重點不在理民方面的智慧。
4. 所羅門作箴言3,000句,詩歌1,005首(只有少部分保留收錄在聖經裡)。
IV. 所羅門建造聖殿(王上五1至六38)
a. 所羅門與希蘭的契約(王上五1-18)
1. 推羅王希蘭與大衛交好:
a. 希蘭曾為大衛提供建造宮殿的木料和人手(參撒下五11);
b. 也為大衛提供預備建造聖殿的木料(參代上二十二1-3)。
2. 所羅門與希蘭立約(一個很正面關係的記載):
a. 希蘭提供所羅門所需的香柏木和松木:將木料從水路浮到約帕(代下二16);
b. 希蘭也提供木匠石匠(王上五18),還有製造聖殿金銅器皿的戶蘭(王上七13-14);
c. 所羅門供應希蘭所需食物;
d. 事成後,所羅門撥20座城給希蘭,希蘭給所羅門120他連得金子(參王上九10-14)。
3. 所羅門挑選三萬以色列人服苦工,輪流去鑿山取石:
a. 分作三組(每組一萬人),輪流工作:一個月工作,兩個月在家;
b. 跟王上九20-22沒有矛盾:
(1)王上九20-22是說所羅門沒有使百姓像國中的外邦奴隸那樣作苦工,不是說以色列人從來不用為建殿勞苦;
(2)後來(在王上九20-22之後),所羅門就真的使百姓服苦役(參王上十二4),成為王國後來分裂的伏線。
c. 所羅門有3,300個督工(王上九23說所羅門另有550個監工官長):
(1)歷代志說所羅門有3,600個督工(代下二2、18),250監工官長(代下八10);
(2)實情是督工總數為3,850個,不過列王紀和歷代志各不同的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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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王紀只考慮工作階級 |
實際階級分類 |
歷代志先考慮民族身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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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0個監工官長 |
250個以色列高級監工官長 |
250高級監工官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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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個外邦中級監工官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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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00個督工 |
3300個外邦低級督工 |
3600個督工 |
b1. 建殿工程開始(王上六1-10)
1. 所羅門在位第四年二月(出埃及後480年)開始建造聖殿:
a. 按推算,所羅門在位第四年為主前966/5年;
b. 推前480年,出埃及即為1446/5年。
2. 建殿時沒有聽見工具的響聲。
3. 聖殿設計(可參考結四十至四十三章對“復興聖殿”的描述):
a. 所羅門的聖殿有至聖所、聖所、外院(跟會幕相像);
b. 主殿:長60肘(90呎)x闊20肘(30呎)x高30肘(45呎),包括至聖所和聖所;
c. 殿前有廊子:長20肘(30呎)x闊10肘(15呎);
d. 殿有“嚴緊的窗櫺”;
e. 殿旁有三層旁屋廂房(參結四十一5-8):
(1)每層高五肘;下層寬五肘,中層寬六肘,上層寬七肘(上層比下層闊);
(2)旁屋有門,門內有旋螺的樓梯,可以上到第二層,從第二層可以上到第三層;
(3)旁屋的棟梁擱在殿牆的坎位上。
b2. 神與所羅門的約(王上六11-13)
1. 神正面的應許:所羅門若遵行神的律例,神就應驗應許大衛的話,住在以色列人中間,不丟棄以色列。
c. 建造聖殿工程繼續(王上六14-38)
1. 輝煌的建造:
a. 全殿裡面用香柏木板貼牆;牆上刻著野瓜和初開的花(王上六18),以及基路伯、棕樹,和初開的花(王上六29);
b. 全殿裡面用松木板鋪地(王上六15)、貼上精金(王上六30);
c. 內殿(至聖所)和外殿(聖所)中間有香柏木板隔開;
d. 內殿(至聖所):
(1)裡面放置約櫃;
(2)殿牆貼上精金;
(3)前面放置金壇(香柏木造,包金);
(4)香柏木隔板裡面掛上金鍊;
(5)裡面有兩個基路伯像:
(a)橄欖木造,包金、高十肘;
(b)並立在後牆上(約櫃後面);
(c)各兩個翅膀,張開,每翅膀長五肘,共長十肘;
(d)並立時外面兩個翅膀分別貼牆,中間兩個翅膀相接。
e. 內殿的門:橄欖木造,門寬度佔牆的五分之一;
f. 外殿的門:橄欖木造,門寬度佔牆的四分之一;門分兩扇,每扇再分摺疊的兩扇。
2. 內院:地基上鋪石頭三層、香柏木一層。
3. 聖殿建築架構完工:用了七年時間完成聖殿(王上六38):
a. 不是同期建造聖殿及宮殿;兩者共用了二十年的時間(王上九10);
b. 聖殿宮殿的器皿則大概是同時製造(聖殿造完後,在建造宮殿的十三年裡製造);
c. 建造完宮殿後,才為聖殿行奉獻禮;
d. 由第四年二月到十一年八月,其實是七年半的時間,可算作八年,但經文說七年:
(1)可能用“七”表示聖殿的完全;
(2)可能所羅門原先計劃用七年來完成,超時的半年不作計算了;
(3)比較大衛在希伯崙作王七年半,也是算作七年。
V. 所羅門建造宮殿(王上七1-12)
1. 王上七2“又建造……”,應作“就是建造……”。
2. 也是個輝煌的建造。
3. 不是一個宮殿,而是一個宮殿群:
a. 黎巴嫩林宮(王上七2-5):
(1)是在最前方的建築;
(2)長一百肘,寬五十肘,高三十肘(單是這個建築就已經是聖殿面積的四倍多);
(3)用四行香柏木建成,造成一片樹林的氣息;
(4)香柏木來自黎巴嫩林,故稱“黎巴嫩林宮”;
(5)構造獨特(經文字詞有時亦難以翻譯),有廂房;
(6)可能是所羅門招待外國來使的前廳,或是與本國臣僕共聚的廳堂;
(7)可能也兼作兵器庫(王上十17;賽二十二8),向外國來使展示威武。
b. 柱廊廊子(王上七6):
(1)連接前面的黎巴嫩林宮和後面的王室座廊的通道;
(2)長五十肘,寬三十肘,有柱;
(3)在接連後面的王室座廊處,還有一個大概是規模較小的廊子(有柱子和台階)。
c. 王室座廊(王上七7):
(1)在黎巴嫩林宮後面的建築;
(2)又是用香柏木建造,但沒有說明面積大小;
(3)中間有審判的座位:大概是所羅門向外國來使或本國朝臣宣告訓示的內廳。
d. 所羅門自己住的宮殿(王上七
e. 法老女兒的宮院(王上七8b-11):
(1)是在整個宮殿群的最後方 ;
(2)兩個宮殿並連,造法也相同(足見法老女兒的重要);
(3)用貴重石塊造成;
(4)屬另一個院,兩個宮殿有它的外院;暗示有自己的圍牆,與王室座廊保持距離。
f. 大院(王上七12):
(1)整個宮殿群的外圍空地;
(2)跟聖殿的內院相連;
(3)也像聖殿的內院(和殿廊):地基上鋪石頭三層、香柏木一層。
IV'. 所羅門建造聖殿(王上七13至九14)
c. 建造聖殿工程繼續(王上七13-50)
1. 看來是在七年造好聖殿的建築架構之後,在建造宮殿的同時造聖殿裡面的物品。
2. 戶蘭是“拿弗他利支派中一個寡婦的兒子;他的父親是推羅人”(王上七14);戶蘭是“但支派一個婦人的兒子,他父親是推羅人”(代下二14):
a. 母親屬但支派,父親屬拿弗他利支派;
b. 父親早年定居推羅,已入籍推羅,所以說是推羅人;
c. 在列王紀“戶蘭”和“希蘭”的原文是相同的寫法(h*@r
3. 戶蘭為巧匠,負責造各樣銅器物(代下二14說戶蘭“善用金、銀、銅、鐵、石、木,和紫色、藍色、朱紅色線與細麻製造各物,並精於雕刻,又能想出各樣的巧工”:
a. 各樣銅器:
(1)銅柱:
(a)兩根,每根高18肘,圓週12肘;
(b)另有柱頂,高5肘(即整根柱共高23肘;比較聖殿高30肘);
(c)立在殿廊前頭:
〔1〕右邊的叫“雅斤”(可能是“願他扶助”的意思);
〔2〕左邊的叫“波阿斯”(可能是“願他大有能力”的意思)。
(2)銅海:
(a)一個,圓形;高五肘,直徑十肘,圓週三十肘;
(b)盛水,容積大(容二千罷特,四萬多公升),故稱作“海”;
(c)有十二隻銅牛托著銅海:四面各三隻;
(d)放聖殿前面右邊(南面,王上七39b;在銅盆前,實即外院東南角);
(e)像摩西會幕的洗濯盆,給祭司洗濯用(代下四6;比較出三十17-21)。
(3)銅座:
(a)十個,正方形;長四肘,寬四肘,高三肘;
(b)設計精緻花巧;
(c)用來安放銅盆(參下段);有輪,方便移動銅盆(倒水、添水、清洗)。
(4)銅盆:
(a)十個,圓形;盆徑四肘,容水四十罷特(約
(b)安放在銅座上面;
(c)五個放在殿門右邊,五個放在殿門左邊;
(5)其它銅器:盆、鏟子,和盤子(獻祭或其它用途);
(6)銅器在約旦平原、疏割和撒拉但中間,藉膠泥鑄成(用模泥以“去蠟法”造成)。
b. 各樣金器(相信也是戶蘭所造):
(1)金香壇;
(2)陳設餅的金桌子;
(3)金燈台;
(4)其他精金器皿;但不用造約櫃;
b1. 建殿工程完成(王上七51至八66)
1. 聖殿的器物完工並安放好後,所羅門也將大衛為聖殿分別為聖之物搬進聖殿(參撒下八11,代上二十六26-27)。
2. 為聖殿舉行奉獻典禮:
a. 時間:
(1)看來是在所羅門的宮殿也完成之後(即二十年整個建殿工程之後)才奉獻聖殿;
(2)聖殿架構完成後,需用的器具並未開始造,不可能在七年建殿工程後奉獻聖殿;
(3)但聖殿的金銅器具,大概不需要十三年時間來造完;
(4)或許所羅門吩咐,要使神的聖殿的金銅器具和他自己宮殿的金銅器具同時造完(不是先去完成聖殿的金銅器具,使百姓可以盡早使用聖殿);又或者聖殿已經完工,聖殿的金銅器具也已經造好,但所羅門要等到他自己的宮殿也完成之後,才一起啟用和入住;
(5)在七月住棚節之前有7日的獻殿禮,然後守住棚節7日(七月15-21日),一共14日。
b. 程序:
(1)將約櫃搬入聖殿(也將大衛的會幕和會幕的一切聖器具都帶上來;王上八1-11):
(a)所羅門似乎沒有下去參與搬約櫃的行列,他是在聖殿這邊廂等祭司將約櫃抬上來(比較撒下六12-15,大衛參與了抬約櫃的行列);
(b)搬到聖殿後,所羅門在約櫃前獻祭;
(c)放在至聖所裡基路伯前面;大概因位置不夠,需要貼近至聖所的門來橫放;
(d)因抬約櫃的槓甚長,人在聖所裡若走近至聖所的門,也可從門隙看見槓頭;
(e)約櫃裡沒有別的,只有兩塊法版:盛嗎哪的金罐(出十六33-34)和亞倫發過芽的杖(民十七10-11)可能已因戰亂或別的原因失掉了;
(f)神的榮光和雲彩充滿聖殿。
(2)所羅門禮序致詞:站在銅台上(代下六13),講述建殿緣由(王上八12-21):
(a)神不需要殿宇,但揀選了大衛治理百姓;
(b)大衛為神起意建殿,但神說要由所羅門來建造;
(c)神成就了祂向大衛的應許(使所羅門繼位);
(d)所羅門建好聖殿,又將約櫃搬進聖殿,約櫃裡面有神的約;
(e)→求神守約祝福(即下文的禱告)。
(3)所羅門為民禱告(王上八22-53):先是站著(王上八22),然後跪下舉手禱告(王上八54;代下六13):
(a)引言(王上八22-30);
(b)七個禱告(王上八3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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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節碼 |
如果人有需要 |
但他們向神禱告 |
求神垂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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禱告一:31-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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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b |
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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禱告二:33-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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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b |
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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禱告三:35-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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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b |
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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禱告四:37-40 |
37 |
37 |
39-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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禱告五:41-43 |
41 |
42b |
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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禱告六:44-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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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b |
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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禱告七:46-50 |
46 |
47-48 |
49-50 |
(c)結語(王上八51-53)。
(4)所羅門為民祝福(王上八54-61): 站立祝福;
(5)所羅門禮成獻祭:不是所羅門親手宰牲獻祭,是祭司獻祭,但是在所羅門的安排之下進行。
c. “人若向聖殿禱告”:
(1)聖殿要被稱為“禱告的殿”(太二十一13;賽五十六7);
(2)比較但以理向著耶路撒冷禱告(但六10)。
d. 因祭牲數量多,銅祭壇不夠大,就將聖殿前院分別為聖作獻祭之用;
e. 前後慶祝14日,百姓興盡而歸。
b2. 神與所羅門的約(王上九1-9)
1. 聖殿和宮殿都完成後(大概也是在獻殿禮之後),神第二次向所羅門顯現,“如先前在基遍向他顯現一樣”:
a. 這一次大概也是在夢裡直接向所羅門顯現;
b. 這樣,王上六11-13的一次,可能是透過先知的傳話;
c. 留意在所羅門在位時,先知的角色很隱退。
2. 有正面的應許(王上九3-5):跟王上六12-13的意思相若,
3. 但加上更多負面的警告(王上九6-9):特別提到轉去敬拜別神(比較王上十一1-8),
4. 經文暗示所羅門對神的心和對神的約,在建造宮殿期間,已經開始偏離。
a. 所羅門與希蘭的契約(王上九10-14)
1. 二十年建殿工程已經完成,但所羅門和推羅王希蘭的合約,尚有待最後履行的部分。
2. 希蘭已按合約提供木料給所羅門,又給所羅門120他連得金子;但所羅門撥出一些不好的城鎮給希蘭。
3. “迦步勒”k1bv
4. 代下八2:“所羅門又修築希蘭送給他的那些城市,使以色列人住在那裡”,暗示希蘭後來將這二十座城送還或退還給所羅門。
III'. 所羅門的智慧與富強(王上九15至十29)
a. 所羅門的富強:建造與航運(王上九15-28)
1. 所羅門大肄建造(擴建京城、修築駐防城):
a. 米羅是耶路撒冷俄斐勒山東面的一段梯形斜坡,地勢陡峭,是防衛上的一個天然屏障;
b. 米羅以內有耶路撒冷的城牆;
c. 鞏固甚或擴建耶路撒冷的城牆;
d. 夏瑣、米吉多,和基色是三個重要的駐防城:
(1)控制北面、西面,和西南面三個主要通道;
(2)考古發現這三個城鎮有著相同屬於所羅門時代的設計;
(3)原來基色是法老給所羅門作他女兒的嫁妝的。
2. 所羅門的人手(跟王上五13-18的關係):
a. 所羅門挑選以色列人作他的戰士、臣僕、統領、軍長、車兵長、馬兵長;
b. 所羅門最初也徵召了以色列人來作伐木和鑿石的苦工:
(1)只局限在北面十個支派的以色列人;
(2)工作也只限於採鑿,並且是相當體恤,只須輪班開工,“一個月在黎巴嫩山上,兩個月在家裡”(王上五13-18);
(3)實際施工建造時,以色列人都不用作苦工,所羅門只徵用外族人來參與築造的工程(王上九22)。
c. 後來大概是所羅門見北面的以色列人有背離之心,就再徵召北面的以色列人來作苦工(王上十二4、14),以收拑制和警尤之效─所羅門築造米羅時,以耶羅波安為看管北面支派苦工的監工官長,成了後來王國分裂的遠因(王上十一26-28)。
3. 所羅門有550個督工,監管其下的工人(參王上五16的註解)。
4. 所羅門每年三次在祭壇獻祭:可能就是在律法所吩咐以色列男子一年三次上耶路撒冷守節之時(參出二十三14-17)主持獻祭。
5. 在以旬迦別跟希蘭合作造船及航運,得大量黃金。
b. 所羅門的智慧:知識的通博(王上十1-13)
1. 南阿拉伯地區的示巴女王到訪:
a 阿拉伯人中有以女人為首領的;
b. 示巴女王到訪,除了想認識所羅門的智慧,大概也是想打開與以色列通商之路。
2. 示巴女王大讚所羅門宮室排場之威風。
3. 王上十13a“示巴女王一切所要所求的,所羅門王都送給她,另外照自己的厚意餽送她”:
a. 示巴女王帶來禮物,但也要求所羅門回贈禮物給她;
b. 經文也可能只是對應前文,說所羅門回答了她的一切提問,並樂意讓她觀賞一切。
a'. 所羅門的富強:財富與車騎(王上十14-29)
1. 所羅門每年所得的進貢,從商貿所得的稅款,金銀多得難計其數。
2. 造金盾牌(但參王下十四25-28!):
a. 王上十17三彌那=代下十九16三百(即三百比加);這樣,這裡的重量單位是“比加”而不是“舍客勒”(1彌那=100比加;1舍客勒=2比加);
b. 大盾牌200面(每面600比加〔300舍客勒〕=約
c. 小盾牌300面(每面3彌那=300比加〔150舍客勒〕=約
d. 放在黎巴嫩林宮,大概是向外國來使展示威武。
3. 造象牙包金寶座:後方有圓頂(華蓋),兩旁有扶手,六層台階,十二個獅子站立。
4. 購置軍備,也操控當代國際間戰馬戰車的買賣。
5. 所羅門的智慧為他帶來大量財富,但已偏遠了最先愛民的智慧。
II'. 所羅門王朝敗落的原因:娶外邦女子為妻(王上十一1-13)
1. 語氣回應王上三1-2所說所羅門娶法老女兒為妻。
2. 所羅門娶外邦女子為妻(妃七百,都是公主;還有嬪三百),導致被引誘犯罪。
3. 罪行=“事奉敬拜別神”(王上九6):
a. 西頓人的女神亞斯她錄;
b. 亞捫人可憎的神米勒公/亞捫人可憎的神摩洛(參利十八21註解);
c. 摩押可憎的神基抹;
d. 在耶路撒冷對面的山上建築邱壇(獻人為祭):王下二十三13“耶路撒冷東面,橄欖山南面的邱壇”。
4. 比較王下二十三13-14,約西亞的宗教運動處理了這方面的罪。
5. 神“兩次顯現”(王上十一9):
a. 應該是指王上三4-14和王上九1-9的兩次;神直接向所羅門顯現啟示;
b. 王上六11-13的一次,大概是透過先知間接去傳言。
6. 神宣告所羅門王國將要分裂,但“留一支派給所羅門”(王上十一13):
a. 大概便雅憫支派是分裂了,北面的部分支持北國,南面的部分支持南國;
b. 十個支派分裂離開組成北國“以色列”(以及部分便雅憫支派;例如:便雅憫支派境內的伯特利〔書十八13〕是北國以色列的一個宗教中心地〔王上十二29〕);
c. 一個支派跟猶大家:南國“猶大”只有猶大支派(以及部分便雅憫支派;例如:便雅憫支派境內的耶路撒冷〔書十八28〕是南國猶大的首都);
d. 至於屬北國以色列的西緬支派:
(2)西緬支派本來是在猶大境內(書十九1、9);
(2)在大衛之時,西緬支派仍在猶大境內(代上四30):有部分西緬人攻取了以東一些地方,住在那裡(代上四39-43);
(3)他們大概在王國分裂之時或之前,離開了猶大,上到北面的以色列境內(應該會得到北面支派的收留);
(4)不過也有一些西緬支派的人寄居在猶大(代下十五9“他們中間寄居的以法蓮人、瑪拿西人、西緬人”);
(5)代下三十四6說約西亞王潔淨猶大和耶路撒冷後,“又在瑪拿西、以法蓮、西緬、拿弗他利各城,和四圍破壞之處,都這樣行”,暗示西緬後來在北面的以色列境內有了屬於自己的城鎮地土。
I'. 所羅門王朝的衰落:面對三個政敵(王上十一14-40)
a. 哈達的攻擊(王上十一14-22)
1. 撒下八13-14大衛派約押殺以東人(時為主前995年),哈達漏網逃到埃及:
a. 哈達得埃及法老(大概是埃及第二十一王朝的Psusennes I,主前1039-993年)收留;
b. 且得王后答比匿的妹子為妻。
2. 知道大衛和約押都死了,要求返回以東:
a. 當時的法老為斯亞們(Siamun,主前978-959年);
b. 哈達大概在所羅門即位初期,已經返回以東;
c. 後來為患所羅門,不過經文沒說他在甚麼時候和怎樣為患所羅門。
b. 利遜的攻擊(王上十一23-25)
1. 關於大衛攻擊瑣巴王哈大底謝,參撒下八3-8(主前996年),撒下十6-19(主前994/993年)。
2. 大衛某次攻擊哈大底謝之時(或之前),利遜帶領一班跟從他的人逃離了哈大底謝
3. 利遜後來作了亞蘭王(主前940-925年;便哈達是他的後人)。
4. 經文也沒有說利遜在甚麼時候和怎樣為患所羅門。
c. 耶羅波安的攻擊(王上十一26-40)
1. 耶羅波安曾經作米羅工程的監工,看管北面支派的苦工(參王上九15-23)。
2. “他舉手攻擊王的情形是這樣的”(王上十一27;NIV直譯):
a. 王上十一27b-28只是個背景,不是耶羅波安攻擊所羅門的“緣故”(《和合本》);
b. “情形”是指“因亞希雅的預言,導致所羅門對耶羅波安的忌恨,耶羅波安就逃到埃及,到所羅門死後就回來領導北面支派與羅波安對抗理論”這整個過程。
3. 先知亞希雅在耶路撒冷以外的路上/田間“遇見”耶羅波安:
a. “遇見”是“找著”的意思:不是碰巧遇見,而是有意去找耶羅波安;
b. 亞希雅將自己身上的新衣分成十二份,示意耶羅波安取十份,即有十個支派順從耶羅波安;但“留一個支派給所羅門”(參王上十一13);
c. 提示耶羅波安要遵行神的道,行神眼中看為正的事。
4. 雖然兩人相見“以外並無別人”(王上十一29),消息還是傳到所羅門那裡。
5. 所羅門要殺耶羅波安,耶羅波安就逃到埃及(當時的法老是示撒,Sheshonq I,主前945-924年),直到所羅門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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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羅門的敵與友 所羅門的美名贏得許多的稱讚,並從多國得到財富,可惜他不順服神,娶了許多外邦女子,又敬拜他們的假神;所以神給他興起仇敵,有以東的哈達、瑣巴(現代的敘利亞)的利遜、還有洗利達人耶羅波安 ,他終於令自己強大的王國分裂。 |
*. 附篇:所羅門王朝結語(王上十一41-43)
1. 所羅門作王四十年(主前970-930年)。
B. 第二大段落:分裂的以色列王國(王上十二章至王下十七章)
a. 耶羅波安的興起(王上十二1-25)
1. 羅波安要到北面的示劍接受北面支派的擁立(他大概已經在耶路撒冷登基繼位)。
2. 北面支派請耶羅波安回來領導他們,跟羅波安理論,要求減輕苦工的重壓。
3. 羅波安不聽朝中老臣的意見,卻採納年輕官員的意思,要用鐵腕對付北面支派。
4. 北面支派就脫離猶大家的統治,將鎮壓叛亂的亞多蘭打死,立耶羅波安作他們的王。
5. 羅波安逃回耶路撒冷,招聚猶大全家和便雅憫支派的十八萬精兵,準備攻打耶羅波安,但神藉神人示瑪雅加以禁止。
6. 耶羅波安作王,修築示劍作首都,並建築約旦河東的毗努伊勒為第二個京城或行宮。
7. 關於南面的猶大與北面的支派的關係決裂:
a. 底波拉的詩歌(士五12-18)提到以色列的眾支派,但沒有提到在南面的猶大和西緬,有認為已經暗示猶大支派已經與北方的支派有所疏遠;
b. 掃羅死後,在大衛和所羅門時代,以色列北面的十個支派已開始跟猶大支派分離;
c. 所羅門後期的苛政,深化了彼此的裂痕;
d. 羅波安的不恤民情,造成裂痕的無可修補;南北國分裂,推算時為主前92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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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色列的國度分裂 因為羅波安威脅要使百姓負更重的擔子,於是造成十個支派的背叛,使國家分裂。他統治南國,耶羅波安統治北國。耶羅波安在但與伯特利設立偶像,阻撓百姓到耶路撒冷去敬拜神。與此同時,亞蘭、亞捫、摩押和以東,皆宣佈脫離這分裂了的王國而獨立,不再進貢。 |
b. 耶羅波安的罪(王上十二26-33)
1. 原因:怕以色列人繼續上耶路撒冷敬拜,心會歸順猶大;
2. 方法:在北國設立一個模仿耶路撒冷敬拜的宗教,以色列人就不用再上耶路撒冷了:
a. 神的代表:在但(北)和伯特利(南)分別豎立金牛犢:
(1)原意大概只是用它們來代表或象徵耶和華的同在;
(2)但百姓顯然是將它們等同耶和華的偶像來敬拜。
b. 祭司:用其它支派的平民來充任:
(1)不用利未人負責宗教敬拜事宜(比較代下十一15,十三9);
(2)利未人和祭司就逃到南國耶路撒冷(代下十一13-16)。
c. 節期:
(1)大概不是作為某個恆常守節的日子(好像要取代逾越節或住棚節):
(a)經文並沒有說這個日子是每年慶祝的節期;
(b)一個節日取代不了神吩咐說一年三次上耶路撒冷守節的節日;
(c)百姓應該是在北國守逾越節和住棚節等日(這樣才可以減低百姓上耶路撒冷守節的機會和意慾)。
(2)這個大概是模仿耶路撒冷的聖殿有獻殿禮,於是也有北國奉獻“聖殿”的日子。
3. 這個被稱為“耶羅波安的罪”;北國以色列直到亡國,都擺脫不了這個罪。
c. 神對耶羅波安的警戒(王上十三1至十四18)
i. 神藉猶大一個神人的所為警戒耶羅波安(王上十三1-32)
1. 神藉猶大一個神人向耶羅波安宣告審判北國的說話。
2. 事件的場景,可能正是進行伯特利的金牛犢和祭壇“奉獻禮”的時候。
3. 耶羅波安正在祭壇旁邊燒香,猶大神人預言猶大王約西亞的出現,他要污穢北國的祭壇(比較王下二十三15-18,那是約300年之後的事情),而壇在當日也要破裂。
a. 他的“兒子們”可能是他身生的兒子,在先知年老的時候仍服事左右;
b. 但他的“兒子們”也可能像後來以利亞和以利沙在伯特利所有的“先知門徒”一類;不是受訓作先知,而是接受先知的牧養(參王下二3的註解)。
ii. 神藉耶羅波安兒子的病死警戒耶羅波安(王上十三33至十四18)
1. 重申耶羅波安在邱壇敬拜的問題。
2. 這時耶羅波安已遷都得撒(王上十17)。
3. 神藉耶羅波安兒子的死,再宣告向耶羅波安家的審判:
a. 耶羅波安的兒子病得要死;
b. 耶羅波安派他的妻子改裝,微服去找在示羅的先知亞希雅,看看兒子病情的進展
(1)微服改裝,一方面大概是不想先知亞希雅輕易認出她的身分;
(2)另一方面大概是因為由得撒往示羅是一條由北向南的路,耶羅波安怕人誤會,以為他的妻子是要到南國或耶路撒冷去求助。
c. 雖然亞希雅已經年老不能看見,但神已經指示他耶羅波安的妻子要來找他;
d. 神亦指示當耶羅波安的妻子回去,一抵城門,她的兒子就要死了;神亦藉以宣告耶羅波安的家要因罪被剪除:
(1)神要另立一王治理以色列─即耶羅波安王朝要被取代;
(2)百姓要分散在幼發拉底河那邊─即將來要亡國被擄。
e. 耶羅波安的妻子回去,一進得撒城門,她的兒子果然正如亞希雅所說的死了。
4. 耶羅波安作王二十二年(推算為主前929-908年)就死了。
5. 他的兒子拿答繼位。
1. 南北兩國全期關係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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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期的交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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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後期的交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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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國 |
耶羅波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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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亡國 |
何細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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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兩國敵對時期 (約50年) |
羅波安對耶羅波安 (王上十四30,十五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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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兩國敵對時期 (約15年) |
比加對亞哈斯 (王下十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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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比央對耶羅波安 (王上十五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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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撒對巴沙 (王上十五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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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北國內亂時期 (約5年) |
以拉/心利/提比尼/暗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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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北國內亂時期 (約15年) |
撒迦利亞/沙龍/米拿現/比加轄/比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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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兩國相安時期 (約5年) |
暗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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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兩國相安時期 (約75年) |
(南)約阿施 至烏西雅 (北)耶戶至 耶羅波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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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期的交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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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相好時期(約35年) (導致巴力敬拜盛行於南北兩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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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交好時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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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約沙法與亞哈(王上二十二4、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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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約沙法與約蘭(王下三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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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結親時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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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亞她利雅為王后:約蘭王朝(娶亞哈女兒亞她利雅為妻,王下八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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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亞她利雅為母后:亞哈謝王朝(見王下八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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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亞她利雅為女王:亞她利雅王朝(王下十一1-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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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參本列王紀註解末“附篇:南北兩國事蹟撮要表(及列王與先知對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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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國以色列 |
南國猶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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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包括北面十個支派(及部分便雅憫支派) |
a. 只有南面猶大一個支派(及部分便雅憫支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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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首都:先後有示劍、得撒、撒馬利亞 |
b. 首都:耶路撒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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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北國以色列也有19個王 |
c. 南國猶大有19個王 *亞她利雅不計算在內(參有關經文的註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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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北國有9個王朝: |
d. 南國猶大有1個不間斷的王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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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耶羅波安/拿答 (2)巴沙/以拉 (3)心利 (4)暗利/亞哈/亞哈謝/約蘭(亞哈謝兄弟) (5)耶戶/約哈斯/約阿施/耶羅波安/撒迦利雅/ (6)沙龍 (7)米拿現/比加轄 (8)比加 (9)何細亞 |
羅波安/亞比央/亞撒/約沙法/約蘭/亞哈謝/〔亞她利雅*〕約阿施/亞瑪謝/烏西雅/約坦/亞哈斯/希西家/瑪拿西/亞們/約西亞/約哈斯(約西亞三子)/約雅敬(約西亞次子)/約雅斤/西底家(約西亞四子)** *亞她利雅並沒有將猶大國的王朝切斷 **約西亞的長子約哈難大概早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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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北國的王全部都是行惡的 |
e. 南國的王多有行惡的,但也有行正的(例如:亞撒、約沙法、希西家、烏西雅、約西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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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 前後共208年(主前929-722年) |
f. 前後共343年(主前929-587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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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 在主前722年亡在亞述手上 |
g. 在主前587年亡在巴比倫手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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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 被擄後沒有歸回 |
h. 被擄70年後歸回 |
a. 兩國前期敵對時期(王上十四21至十六7)
北國1. 〔1〕1:耶羅波安王朝(參上文)
(北國1. 〔1〕1=北國以色列第1個王帝;第〔1〕個王朝的第1個王帝;餘類推。)
南國1:羅波安王朝(王上十四21-31)
(南國1=南國猶大第1個王帝;餘類推。)
1. 羅波安在位17年(推算為主前929-913年);與耶羅波安常有戰爭(王上十四30)。
2. 頭三年行正(代下十一17)。
3. 廣設防城(代下十一5-12)。
4. 至終是行惡:築邱壇,立柱像木偶、國中有孌童。
5. 示撒一世(主前945-924年)開創埃及第二十二王朝,曾收留耶羅波安。
6. 羅波安第五年(主前925年)埃及王示撒來攻:
a. 先知示瑪雅預告必要失敗;只因王和眾人肯謙卑,神不滅絕他們(代下十二5-8);
b. 示撒奪所羅門的金盾牌;羅波安造銅盾牌代替;
c. 示撒可能連約櫃也奪去了(參代下三十五3註解)。
7. 羅波安死後,他兒子亞比央(歷代志寫作“亞比雅”)繼位。
南國2:亞比央王朝(王上十五1-8)
1. 羅波安有十八個妻子,他最喜愛瑪迦,就立她的兒子亞比央為太子(代下十一21-22)。
2. 他母親瑪迦,是押沙龍的女兒:
a. 這個“押沙龍”大概就是大衛的兒子押沙龍;
b. 押沙龍有女兒他瑪和三個兒子(撒下十四27);
c. 這裡說的瑪迦,大概是指押沙龍的孫女。
3. 亞比央作王三年(推算為主前912-910年)。
4. 與耶羅波安常有戰爭(王上十五6-7):
a. 王上十五6或作“羅波安與耶羅波安之間的爭戰,一直在亞比央的日子裡”;
b. 亞比央曾打敗耶羅波安(參代下十三2-20);
c. 亞比央的時候,耶羅波安不能強盛(代下十三20)。
5. 王上十五5“大衛除了赫人烏利亞那件事,都是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一生沒有違背耶和華一切所吩咐的”:
a. 赫人烏利亞的事件,無論是從姦淫或殺人的角度看,都是違背了神所吩咐的律法;
b. 數點民數一事(撒下二十四章),當然也是神所不喜悅的,所以帶來懲罰;但大衛數點民數,仍可以算是“沒有違背神所吩咐的(明文的)律法”,因為律法實在沒有禁止君王數點民數─王上十五5大概是從這個角度來說的。
6. 亞比央死後,亞撒繼位。
南國3:亞撒王朝(王上十五19-24)
1. 亞撒作王四十一年(推算為主前910-870年):期間經過了北國的耶羅波安、拿答、巴沙、以拉、暗利,和亞哈等六個王朝。
2. 亞撒王朝的年期計算法(跟一貫的計算法有不同,是猶大國少有的作法,原因不詳):
a. 除實數年法之外,有時用了登基年法來計算年次(即以登基後的次年為“第一年”);
b. 一些年數是由王國分裂之年開始計算。
3. 早期多年敬畏神:除去國中的孌童,除掉偶像(後來甚至因祖母瑪迦造了亞舍拉偶像而將她太后的位份貶了,參下文有關的討論)。
4. 亞撒又建造堅固城。
5. 早年宗教改革後,國中有十年的太平(主前905-896年;代下十四1b,十五19):
a. 代下十五19國中太平無戰事直到亞撒三十五年:“三十五年”大概是由王國分裂起計,實在時間是亞撒十五年(實數年法第十五年,主前895年);
b. 歷代志由王國分裂開始計算亞撒的年數,可能跟歷代志的寫作觀點有關:嘗試指出南國猶大諸王朝是一個連續的整體,延續大衛和所羅門的王朝。
6. 亞撒三十五年跟古實王謝拉之戰,就是發生在亞撒十五年年初(主前895年;代下十四9-15,十五19)。
7. 之後,亞撒十五年三月(代下十五10),亞撒就為勝仗慶祝感恩,並貶太后瑪迦。
8. 亞撒三十六年(代下十六1),巴沙修築僅在耶路撒冷以北五哩半的拉瑪:
a. 時間大概又是由王國分裂起計(實在時間是亞撒登基年法第十六年,主前894年);
b. 修築拉瑪,顯示巴沙已經向亞撒發動了攻勢;
c. 亞撒求助於亞蘭王便哈達一世去攻打以色列;先知哈拿尼責備亞撒(代下十六7-9);
d. 亞蘭王便哈達一世就去攻打以色列,奪取了北部一些城鎮(比較王上二十34)。
9. 亞撒後來高傲:
a. 不聽先知的話,將先知哈拿尼囚禁,又虐待一些百姓(代下十六10);
b. 晚年(第三十九年,主前871年)有腳病,但不去尋求神的醫治(代下十六12)。
10. 兒子約沙法大概在主前872年已開始攝政。
11. 亞撒死後,約沙法繼位。
北國2. 〔1〕2:拿答王朝(王上十五25-31)
1. 拿答作王二年(推算為主前908-907年)。
2. 拿答和巴沙(大概是軍中將領)圍困非利士的基比頓;巴沙趁機篡位殺了拿答,並殺了耶羅波安的全家(應驗了王上十四10-11的審判)。
3. 拿答王朝不見於歷代志。
北國3. 〔2〕1:巴沙王朝(王上十五32-十六7)
1. 巴沙作王二十四年(推算為主前907-884年)。
2. 跟猶大王亞撒常有爭戰(參亞撒王朝事蹟)。
3. 神藉先知哈拿尼的兒子耶戶責備巴沙,預言後果要像耶羅波安的家被剪除。
4. 王上十六7b“又因他殺了耶羅波安的全家”,直譯是“為此,他(神)就擊殺了他(巴沙)”;意思不過是重複上文說過的:“為了巴沙行耶羅波安家的惡,神就擊殺巴沙”。
b. 北國前期內亂時期(王上十六8-20)
北國4.〔2〕2:以拉王朝(王上十六8-14)
1. 以拉作王二年(推算為主前884-883年)。
2. 管理以拉一半戰車的臣子心利,趁以拉喝醉的時候將他殺了,並殺了巴沙的全家,應驗了先知耶戶的說話(參王上十六3-4)。
3. 以拉王朝不見於歷代志。
北國5.〔3〕1:心利王朝(王上十六15-20)
1. 心利是以拉的大臣,管理一半戰車:
a. 大概提比尼管理另一半戰車;
b. 暗利則統領軍兵(步兵),如今正再度攻打非利士的基比頓。
2. 暗利知道心利篡位,隨即領兵回去圍困得撒。
3. 得撒失陷,心利焚燒宮殿,自焚而死。
4. 心利王朝是列王紀中最短的王朝,只得七日(主前883年裡)。
5. 心利王朝不見於歷代志。
c. 兩國前期相安時期(王上十六21-28)
北國6.〔4〕1:暗利王朝(王上十六21-28)
1. 暗利雖然奪得京城,可能也曾簡單地登了基,但國中以色列民分為兩半,一半隨從提比尼:
a. “以色列民”不是指普羅百姓,而是指士兵;
b. 一半士兵隨從提比尼,大概就是指在心利以外的一半戰車在提比尼手中。
2. 暗利跟提比尼有四年的內戰,最終勝過提比尼,統一北國。
3. 王上十六22“提比尼死了”,大概是戰死的。
4. 暗利作王十二年,期間跟南國相安,沒有爭戰:
a. 暗利在位第四年(主前880年)勝過提比尼,統一北國;
b. 暗利在位第五年(亞撒三十一年)正式登基;
c. 暗利作王十二年(推算為主前883-872年),是包括了與提比尼內戰的四年。
5. 首都得撒已被心利焚燒損毀;但因與提比尼內戰,無法選址遷都。
6. 暗利既一統全國,就在得撒作王六年後,買了撒馬利亞作首都,於主前878年遷都。
7. 撒馬利亞自始就一直是北國的首都,直到亡國。
8. 暗利死後,亞哈繼位。
9. 按推算,亞哈在暗利第十年(主前874年)已經攝政。
10. 暗利王朝不見於歷代志。
III. 巴力敬拜(王上十六29至王下十36)
1. 這期間包括以下七個王朝:
亞哈(北國7.〔4〕2)(王上十六29至二十二40)
約沙法(南國4)(王上二十二41-50)
亞哈謝(北國8.〔4〕3)(王上二十二51至王下二25)
約蘭(北國9.〔4〕4)(王下三1至八15/至九26)
約蘭(南國5)(王下八16-24)
亞哈謝(南國6)(王下八25至九29)
耶戶(北國10.〔5〕1)(王下十1-28/29-36)
2. 這期間,一方面繼續交代王朝的轉替,另一方面也是以“巴力敬拜”為主題來組織經文,並以北國兩位重要先知(以利亞和以利沙)的事奉為鋪排的主線。
北國7.〔4〕2:亞哈(王上十六29至二十二40)
a. 亞哈引進巴力敬拜(王十六29-34)
1. 亞哈作王二十二年:
a. 推算為主前874/872-853年(表示主前874年攝政;主前872-853年單獨作王);
b. 亞哈作王二十二年,是包括他攝政的兩年。
2. 亞哈娶西頓公主耶洗別為妻(大概是在暗利之時成婚的),並引進巴力敬拜:
a. 巴力是風雷雨之神,並操掌自然界的生育;
b. 以色列人先前已有私下敬拜巴力,但現在巴力敬拜成為被官方接納和高舉的宗教;
c. 以色列人仍然敬拜耶和華,但宗教主角已經是巴力:在撒馬利亞造巴力主廟(耶和華敬拜的金牛犢並不在京城撒馬利亞);
d. 造成一種混合的宗教;其實還有對亞舍拉的敬拜。
3. 希伊勒顯然是受亞哈之命去重建耶利哥:顯示亞哈對神的話語全不尊重(參書六26)。
4. 約沙法與亞哈結親(王上二十二44;代十八1),就是他的兒子約蘭娶亞哈的女兒亞她利雅為妻,導致巴力敬拜也影響了南國(亞她利雅後來也殘害了南國七年)。
b. 先知與巴力的抗衡(王上十七1至王下十17)
i. 以利亞的事奉(王上十七1至王下一18)
1. 以利亞的出現(王上十七1-7)
1. 以利亞是提斯比人,寄居基列;神揀選他作先知(大概是由主前862年開始事奉):
a. 多比傳提到在拿弗他利有“提斯比”城;
b. 以利亞大概就是這個提斯比的人,但後來到約旦河東的基列地寄居。
2. 神叫以利亞去責備亞哈,宣告他若不求雨,就不會有雨。
3. 神叫以利亞到約旦河邊的基立溪旁,聽候神進一步的差遣:
a. 有烏鴉早晚供應餅和肉;
b. 有基立溪每時供應飲水:直到溪水乾了。
4. 基立溪是在“約旦河東邊”(王上十七3),直譯是“約旦河前面”:
a. 人站在迦南地往約旦河望去,“約旦河前面”其實是“約旦河西面”;
b. “約旦河東邊”是“約旦河後面”。
2. 以利亞的事工(王上十七8至王下一18)
1. 以利亞事奉的經文結構鋪排:
2.1. 神蹟的事奉(以利亞直接參與促成的神蹟)
2.2. 說話的事奉(以利亞說話作成的事情)
2. 各段註解:
2.1. 神蹟的事奉:以利亞直接參與促成的神蹟(王上十七8至十八46)
1. 基立溪水乾了(推算為次年主前861年)。
2. 神吩咐以利亞從約旦河西去到推羅和西頓之間的撒勒法(有關事蹟參路四25-26):
a. 西頓是耶洗別的家國(王上十六31);
b. 以利亞藏在耶洗別的家鄉西頓,亞哈四處尋找竟找不著以利亞(參王上十八10)!
3. 以利亞在撒勒法城門口前城郊某處遇上一個寡婦,正在拾柴準備為自己和兒子做最後一個餅;
4. 以利亞叫她給他一點水,先為他做個小餅,應許她麵和油必不缺少。
5. 她憑信心按以利亞所說的做了,神果真使她的麵和油都不缺少,直到旱災過去。
6. 以利亞就住在那個寡婦的房屋的樓上(王上十七23;比較王下四10)。
1. 一段時間之後(大概是在同年稍後),撒勒法寡婦的兒子病重死了。
2. 以利亞將孩子抱到樓上,三次伏在他身上,為他禱告。
3. 神使那孩子復活過來。
4. 先知的神蹟(使孩子復活的神蹟),顯明先知的說話真確:神蹟有證實信息真確的作用(參來二4)→帶出下文,情形果然像以利亞說過的,雨三年多沒有降在地上。
1. 當時天已經三年零六個月沒有下雨(路四25;雅五17):
a. “到第三年”(王上十八1)大概是由撒勒法寡婦的兒子復活的時候起計;
b. 這樣,王上十七章的事蹟是發生在大半年的時間裡;
c. 三年零六個月沒有下雨的時間,推算為主前862-859年(即這時為主前859年)。
2. 神吩咐以利亞離開撒勒法,到撒馬利亞去找亞哈。
3. 因乾旱甚大,這時連亞哈和家宰俄巴底也要四出尋找水源。
4. 以利亞先去見俄巴底,叫俄巴底帶亞哈來見他(俄巴底敬畏神,曾收藏養活了100個耶和華的先知)。
5. 亞哈看見以利亞,就責罵以利亞,以利亞則反責罵是亞哈的罪導致以色列受罰天旱。
6. 以利亞挑戰亞哈,叫亞哈帶同他的450個巴力先知,和耶洗別的400個亞舍拉先知,都到迦密山去,藉獻祭證明誰是真神。
7. 不確定耶洗別的400個亞舍拉先知有沒有到迦密山去,但亞哈和他的450個巴力先知則依約上了迦密山應戰。
8. 作法:
a. 以利亞和巴力先知各預備祭牲,但不可點火,只求所信的神從天降火將祭牲燒盡;
b. 能這樣降下天火的神,就是真神。
9. 以利亞讓巴力先知先行獻祭:
a. 他們由早晨到晚祭,狂呼亂叫,又用刀刺身,只是巴力全無反應;
b. 以利亞嘲笑他們,要叫醒巴力(王上十八27“走到一邊”有“如廁”的意思)。
10. 以利亞預備祭牲,準備獻祭:
a. 他用十二塊石頭,重修迦密山上已毀壞的耶和華的祭壇;
b. 在壇的四圍挖溝;
c. 往壇三次倒水,水滿了溝。
11. 以利亞在晚祭的時候禱告獻祭,神使火從天降,燒盡祭牲,也燒盡祭壇和溝裡的水,證明耶和華是神。
12. 以利亞吩咐人將逃走的巴力先知帶到迦密山北面的基順河,在河邊將他們都殺了。
13. 人聽從以利亞的吩咐,表示他們承認耶和華是神。
1. 以利亞叫亞哈在山上吃喝,準備大雨將至。
2. 不久之後,果然大雨傾盆,以利亞走在亞哈的馬車前,直去到亞哈在耶斯列的行宮。
2.2. 說話的事奉:以利亞說話作成的事情(王上十九1至王下一18)
1. 本段是以以利亞的逃走為背景,但重點不在以利亞的沮喪,而在以利亞復興之後,神吩咐他作的一件事,就是呼召以利沙作他的門徒,從而成就神的工作。
2. 耶洗別得知亞哈的巴力先知被殺,就使人通知以利亞她將要殺他:
a. 經文輕描淡寫以利亞逃離耶洗別所操控的耶斯列;
b. 以利亞後來也再度出現在北國,耶洗別或亞哈卻沒有再去捉拿他;
c. 看來耶洗別的說話是恐嚇的成份居多。
3. 以利亞逃走,不是因為懼怕耶洗別的捉拿殺害,而是因為對事奉深感沮喪:
a. 他看見迦密山上的神蹟對於挽救北國以色列對神的信心完全沒有作用,亞哈和耶洗別仍是死性不改;
b. 他在羅騰樹下自怨工作不如列祖(王上十九4);
c. 他在何烈山又控訴他的神蹟沒有消除人要追殺他的心意(王上十九10、14)。
4. 以利亞由北國的耶斯列,走到南國的別是巴,再向前行,在一棵羅騰樹下求死。
5. 但他太疲倦,睡著了;神就為他預備食物,兩次叫醒他起來吃喝,補充體力。
6. 以利沙再走四十晝夜,去到何烈山,就是摩西領受律法的西奈山。
7. 神先後兩次問以利亞他逃到何烈山裡作甚麼;以利亞兩次都一樣的向神投訴:他為神大發熱心,人已殺害眾先知,還要殺害他(人沒有因他在迦密山的神蹟而改變)。
8. 其間神使何烈山狂風大作、崩山碎石,然後在微小的聲音裡跟以利亞說話:
a. 表示人不一定能夠在表面轟烈偉大的工作裡看見神或聽到神;
b. 微小甚或隱藏的工作,有時倒能將神表達出來。
9. 神吩咐以利亞:
a. 膏立三位人物(王上十九15-16):
(1)膏哈薛作亞蘭王;
(2)膏寧示的孫子耶戶作以色列王;
(3)膏亞伯米何拉人沙法的兒子以利沙作先知,接續以利亞。
b. 膏立的目的,是要使以色列人無法逃避神的審判(王上十九17);
c. 實際的膏立,卻是依這樣的次序進行:
(1)以利亞隨即去呼召以利沙作先知(王上十九19-21);
(2)其後透過以利沙膏哈薛作亞蘭王(王下八7-15):其實以利沙沒有膏立哈薛,他只預言哈薛要作亞蘭王,這就促使哈薛將便哈達殺了,篡位為王;
(3)最後也是透過以利沙去膏耶戶作以色列王(王下九1-13):但也不是以利沙直接去膏立耶戶,而是透過另一位先知作成。
d. 這樣,這裡的“膏立”大概不是按字面解:
(1)以利亞和以利沙都沒有直接膏立哈薛;
(2)以利亞沒有直接膏立耶戶;以利沙也只是間接的膏立了耶戶;
(3)以利亞固然呼召了以利沙跟從他,但他有沒有“用膏油膏立以利沙”也是問題。
e. “膏立”大概意指“設立”:以利亞要呼召設立以利沙,也透過以利沙設立哈薛和耶戶,使以色列人無法逃避神的審判:
(1)哈薛的審判:神要藉亞蘭人去審判那些敬拜巴力的百姓;
(2)耶戶的審判:神要藉為神大發熱心的耶戶去審判那些敬拜巴力的百姓;
(3)以利沙的審判:大概指人縱然逃得過人的審判,最終也逃不過神直接的懲罰。
f. 這樣,神並不期待以利亞立即“回去,往大馬士革,到那裡膏哈薛作亞蘭王”:
(1)“回去”直譯是“回到你的路上”,意思其實是鼓勵以利亞重新振作,繼續事奉(這樣,王上十九7說“你當走的路甚遠”,大概不但指以利亞還要走40日到何烈山,而是喻意指他以後事奉的道路仍是漫長);
(2)哈薛這個時候還未作亞蘭王,“從曠野往大馬士革去膏哈薛”,大概不過是說將來要設立那在大馬士革的哈薛成為神審判百姓的工具。
g. 神給以利亞的任命,是要向以利亞表達信息,好叫他不致灰心沮喪:
(1)神仍在工作,祂要繼續使用以利亞;
(2)神仍在掌管,祂到時候就要審判;
(3)神仍在看顧,祂知道、認識所有信靠敬畏祂的人→帶出王上十九18的說話。
h. 關於王上十九18“我在以色列人中為自己留下七千人”:
(1)“神為自己留下”一語很有預定得救的味道,看似是支持預定論的經文;
(2)但原文並無“為自己”等字,相信是基於譯者對羅十一2-4的理解而加上去的;
(3)“留下”在原文雖然是個使然式(hifil,causative)動詞,但這個動詞其實不過是“剩下、剩下還有”的意思(參摩五3),並無“使然”的意味;
(4)這一節經文的重點不在神揀選、預定、保守那些被壓逼的先知或信徒─事實上,雖然俄巴底收藏了100個先知,但有更多先知被殺害了(王上十九10、14);
(5)經文的重點乃在神知道、認識所有向祂持定信心的人─所以先知或信徒要繼續向祂持定信心;
(6)雖然相對於全國的人數來看,“七千”其實只屬少數,但它代表了一個完全、完整的數目,表示每一個信靠神的人,都為神所認識:這是我們的安慰和力量!
(7)關於這一節經文與預定論的關係,參羅十一2-4的註解。
10. 以利亞呼召以利沙(王上十九19-21):
a. “遇見”其實是“找著”的意思(比較王上十一29),就是以利亞離開何烈山到亞伯米何拉去找著以利沙:
(1)亞伯米何拉在伯善南面的約旦河谷裡,也在所羅門的第五個行政區裡(王上四12)
(2)以利亞似乎對以利沙早有認識。
b. 以利亞將外衣搭在以利沙身上,但相信他也必然用說話講明他的行動的意思;不是搭外衣這個行動有甚麼神蹟的意義,而是以利亞的說話,將以利沙呼召了過來;
c. 以利沙要先辭別家人,然後跟從以利亞:
(1)主耶穌在路九57-62責備那些以家庭責任來推搪跟隨主的人;
(2)但真正願意跟隨主的人,卻是有需要先向家人作清楚交代的。
d. 王上十20“你回去吧,我向你做了甚麼呢?”大概應該譯作:“你可以去,但要為著我向你所作了的回來啊!”
1. 按推算,這時大概是主前年856年。
2. 這時的亞蘭王是便哈達二世(主前860-843年)。
3. 亞哈在三年半嚴重的旱災之後,雖然經過幾年勉力自強(主前年858-856年),但仍不敵亞蘭聯邦三十二個王的聯軍;敵人已在圍困京城撒馬利亞。
4. 亞蘭人首先要求亞哈的金銀和妻子兒女:亞哈和朝臣商議,只得接納所求。
5. 亞蘭人再度要求讓他的臣僕到宮中予取予攜:亞哈和朝臣商議,無法接納所求。
6. 亞蘭人決定攻城。
7. 亞哈警告便哈達二世“才頂盔貫甲的,休要像摘盔卸甲的誇口”(王上二十11):“才頂盔貫甲的”即剛剛參加比賽或戰事的,休要太快誇口(只有已經得勝、已經摘盔卸甲的人才可以誇口);說話有“戰事尚未知鹿死誰手”之意。
8. 神藉一個先知囑咐亞哈率領那為數只有232人、跟從省長的少年人,趁敵方將領在帳幕裡痛飲的時候出去殺敵,其餘7000個士兵也要隨隊跟著出去。
9. 約瑟夫和猶太人傳統說,那個先知就是王上二十二8的米該雅。
10. 神使以色列人大大得勝。
11. 那先知吩咐亞哈備戰,因亞蘭人必會再來攻打以色列。
12. 次年(推算為主前855年),亞蘭人以為耶和華是山神,所以在撒馬利亞之戰失利,於是轉戰亞弗平原。
13. 雙方對壘七日,到第七日兩軍交戰,亞蘭人再大敗。
14. 便哈達二世逃入亞弗城,躲到密室;但見避無可避,惟有向亞哈投降。
15. 亞哈竟跟便哈達二世稱兄道弟,得便哈達二世答應開放大馬士革的市場,就彼此立約,釋放了便哈達二世。
16. 有先知門徒來向亞哈宣佈審判的信息:
a. 約瑟夫說那個先知門徒又是米該雅;
b. 他喬裝一個從戰場上回來的傷兵;
c. 他叫一個同伴將他打傷;同伴不肯,他就宣告那同伴要被獅子咬死;
d. 另一個同伴將他打傷;他就去見亞哈,編造一個故事:
(1)在故事裡,他大概是個後勤士兵,有將領將捉來的一個敵人(大概是敵方的高級將領)交他看守;
(2)說明若被這個敵人走失了,他就要以命償命,或是賠償一他連得銀子;
(3)就在忙亂之間,那個敵人走失不見了。
e. 亞哈聽過這個故事,就判那個先知門徒要賠償;先知門徒就表露身分,並以亞哈的判詞指出,神要追究審判他放走便哈達二世的罪。
1. “這事以後”,大概就是在王上二十二1所說的“亞蘭國和以色列國三年沒有爭戰”的期間(這三年推算為主前855-853年);推算這時為主前854年。
2. 亞哈喜愛在他的耶斯列行宮附近屬拿伯的葡萄園,願意用一個更好的葡萄園跟他交換,或按市價將它買下。
3. 拿伯以那葡萄園為先人的產業(參申十九14;利二十五23),不願跟亞哈交換。
4. 亞哈悶悶不樂,耶洗別就為亞哈出主意,以亞哈的名義發信給拿伯的城的長老,安排匪徒誣告拿伯褻瀆王和褻讀神,將拿伯處死。
5. 王下九26補充說拿伯的兒子也受牽連被處死。
6. 拿伯無後繼承遺產,而罪名又包括褻瀆王,所以可以將拿伯的遺產充公,歸亞哈所有。
7. 亞哈下去將葡萄園據為己有之時,神吩咐以利亞前去宣告祂對亞哈家的審判:
a. 亞哈:狗在何處舔拿伯的血,也必在何處舔亞哈的血(參王上二十二37-38);
b. 亞哈家:凡屬亞哈的,都被剪除(參王下十1-11、17);
c. 耶洗別:“狗在耶斯列的外廓必吃耶洗別的肉”(參王下九30-37)。
8. 亞哈聽見以利亞的說話,就在神面前禁食披麻自卑;神就應許不在亞哈在生之年降禍,要在他死後才將他的家滅絕。
9. 經文說亞哈自賣,意志薄弱,對神把持不定,常受耶洗別的影響而行惡。
1. 這裡提到的先知米該雅,可能就是王上二十章所提到的那個先知。
2. “亞蘭國和以色列國三年沒有爭戰”,推算為主前855-853年;這時為主前853年。
3. 這時的亞蘭王仍是便哈達二世(主前860-843年)。
4. 主前853年初,亞哈曾跟亞蘭王和哈馬王帶領聯軍大敗亞述王撒縵以色三世西征的大軍,史稱“夸夸之役”(Battle of Qarqar)。這樣,王上二十二章亞哈戰死之事,當在主前853年的夸夸戰事之後(大概是同年稍後)。
5. 亞哈大概是見亞述的威脅已除,又見自己的兵力不弱─其實以色列和亞蘭在夸夸之役裡都有損兵折將,不過亞哈大概估計自己的兵力仍在亞蘭之上,於是想乘勝奪回先前落在亞蘭手上、在約旦河東基列的拉末。
6. 亞哈邀請猶大王約沙法一同出兵;約沙法答應,但要求在出戰之前先求問神的先知。
7. 亞哈朝中約有400個“耶和華的先知”,他們都異口同聲說可以出征,且必得勝。
8. 約沙法大概聽聞北國有米該雅這個先知,就說也要先看看米該雅的意見。
9. 當時米該雅已被監禁;人勸他不如向亞哈說好話。
10. 米該雅看見亞哈,先是隨便附眾說句好話。
11. 但被亞哈逼著,他就奉耶和華的名說預言:他用一個比喻故事,指出是說謊之靈藉假先知誘使亞哈出戰,使亞哈戰死沙場。
12. 假先知領袖基拿拿的兒子西底家就打米該雅的臉,聲言自己說的才是神的說話。
13. 米該雅聲言在亞哈戰敗之時,西底家必要逃躲,那時他就要看見自己的錯謬。
14. 亞哈將米該雅再次收監,並減少他的飲食份量,到他戰勝回來才去處置他。
15. 亞哈決定改裝(即不穿王服)上陣,顯然是想隱藏自己的身分和行蹤,使敵人無法追殺他,好使就算他戰敗,起碼也可以有生命回來處置米該雅。
16. 戰場上,亞蘭人以為穿王服的約沙法是亞哈,就去追趕─顯示亞哈的掩飾湊效。
17. 但神仍在掌管:有人“隨便開弓”,就將亞哈射得重傷!
18. 當日戰況激烈,亞哈負傷無法突圍(神將他困在戰車上),他就死在戰車上。
19. 以色列兵敗四散,人將亞哈的屍體運回撒馬利亞安葬。
20. 人將亞哈的戰車清洗在撒馬利亞的池旁,他的血隨水而流,有狗來舔他的血水;這就應驗了以利亞的預言(王上二十一19):“狗在何處〔城門外〕舔拿伯的血,也必在何處〔城門外〕舔亞哈的血。”
21. 基拿拿的兒子西底家必然受到懲治(王上二十二25);但人會否釋放先知米該雅,就不得而知了。
22. 亞哈王朝結束;他的兒子亞哈謝繼位。
南國4:約沙法(王上二十二41-50)
1. 在講論以利亞的事奉之時,中間需要交代其間南國約沙法的王朝。
2. 約沙法作王二十五年(推算為主前872/869-848年),歷北國亞哈、亞哈謝和約蘭三個王朝。
3. 約沙法在主前872年(亞撒三十九年)已經攝政。
4. 一個好王帝:敬畏神,除去國中餘下的孌童;教導百姓認識神(代下十七7-10);鞏固國勢(代下十七11-19)。
5. 但約沙法與以色列王和好,甚至結親(代下十八1),就是為他的兒子約蘭娶亞哈的女兒亞她利雅為妻;但約沙法在南國中不尋求敬拜巴力(代下十七3)。
6. 約沙法幫助亞哈攻打亞蘭欲奪回基列的拉末卻失敗(王上二十二1-36;代下十八2-34);事後被先知耶戶責備(代下十九1-3)。
7. 約沙法在南國推行宗教改革(代下十九4-11)─這時顯然已經是北國亞哈的兒子亞哈謝在位的時候。
8. 之後,代下二十1-30記約沙法大勝摩押的聯軍。
9. 以東也有份於摩押的聯軍;摩押戰敗,以東也受重創(代下二十22-23),以致以東也服在猶大手下;“以東沒有王,有總督治理”(王上二十二47),使約沙法可以在以東南面的以旬迦別跟亞哈謝合夥造船。
10. 神不喜悅約沙法跟亞哈謝結盟,就藉以利以謝預言船隻將要破壞(代下二十35- 37);船隻果然一啟航就壞了。約沙法就不肯再跟亞哈謝結盟造船。
11. 及至北國的約蘭繼位,約沙法又應約蘭之邀,聯軍(連服在猶大手下的以東也提供軍隊)攻打背叛的摩押(王下三4-27)。
12. 列王紀這裡前後的經文是以北國為主線(焦點在北國的巴力敬拜),所以:
a. 一方面在記約沙法王朝的經文裡(王上二十二41-50),略過了許多關於約沙法的事蹟;
b. 另一方面將他應邀攻打亞蘭(王上二十二1-36)和攻打摩押(王下三4-27)的事,也放在北國亞哈和約蘭的王朝裡來記述。
13. 約沙法死後,約蘭作猶大王─其實約蘭在約沙法死前同年已經繼位(王下八16)。
北國8.〔4〕3:亞哈謝(王上二十二51至王下二25)
1. 亞哈謝在位二年(推算為主前853-852年)。
2. 亞哈謝行惡,繼續敬拜耶羅波安的金牛犢和巴力。
3. 亞哈謝王朝事蹟記載到王下二25止(參列王紀下註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