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內容註解:歷代志上
A. 聚焦於大衛/所羅門的眾家譜(代上一章)
1. 由亞當到亞伯拉罕(代上一1-27)
a. 由亞當到挪亞三個兒子的家譜(代上一1-4;參創五章)
b. 挪亞三個兒子的家譜(代上一5起)
(1)雅弗的家譜(代上一5-7;參創十2-5)
(2)含的家譜(代上一8-23;參創十6-20)
(a)略過創十9-12關於寧錄的介紹
(b)略過創十18b-20關於迦南諸族的分散
(3)閃的家譜(到亞伯拉罕;代上一17-27;參創十21-31,十一10-26)
(c)代上一17-23=創十21-31;代上一24-27=創十一10-26
(d)代上一17“亞蘭、烏斯”,創十23“亞蘭的兒子是烏斯”
2. 由亞伯拉罕到雅各(代上一28至二2)
a. 以實瑪利的家譜(代上一29-31),參創二十五13-16
b. 基土拉的後裔(代上一32-33),參創二十五1-4,但略過了創二十五3b底但的子孫
c. 以掃的後代(代上一35-54;參創三十六章)
(1)以掃的子孫(代上一35-37;參創三十六1-19):
(a)代上一35=創三十六4-5
(b)以利法的兒子:代上一36=創三十六11-12
(c)代上一36“亭納、亞瑪力”;創三十六12“亭納是以掃兒子以利法的妾;她給以利法生了亞瑪力”
(d)流珥的兒子:代上一37=創三十六13
(2)以東地原居民何利人西珥的後代(代上一38-42;參創三十六20-28)
(3)以東地諸王(代上一43-50;參創三十六31-39)
(4)以東的族長(代上一51-54;參創三十六40-43)
d. 雅各的後代(代上二1-2)
(1)代上二1-2記雅各的後代,固然介紹了下文(代上二3起)雅各眾子的家譜,但它在這裡主要是對應上文,交代亞伯拉罕的家譜,回應代上一34;
(2)代上二3起的經文,重點已轉向猶大;他不是長子,卻是在下面眾家譜的首位;
(3)雅各十二子名單的次序,基本上是依母親來排列:
(a)利亞:呂便、西緬、利未、猶大、以薩迦、西布倫;
(b)拉結:(但)、約瑟、便雅憫;
(c)利亞的婢女辟拉:但、拿弗他利;
(d)拉結的婢女悉帕:迦得、亞設;
(e)只是名單裡將但放在西布倫之後(約瑟之前),多少打亂了這個原則。
(4)下文的眾家譜裡沒有“西布倫”和“但”兩個支派的家譜:
(a)當時百姓中沒有他們的子孫?沒有他們的記錄?似乎不大可能
(b)留意代上二1-2雅各十二兒子的名單,將但放在西布倫之後,使但和西布倫連在一起,佔了十二個兒子正中央的位置(第六、七位)
(c)經文略過了正中央兩個支派的家譜,是否暗示以色列在某方面有所缺欠?
B. 關於大衛及所羅門的家譜(代上二3至四23)
1. 猶大的兒子是珥、俄南、示拉:
a. 長子珥和次子俄南都死而無後,沒有家譜(參創三十八6-10);
b. 幼子示拉的家譜,在代上四21-23。
2. 長子珥死,猶大從媳婦她瑪生法勒斯和謝拉(連同法勒斯和謝拉,猶大有五個兒子)。
3. 記述謝拉的後代(代上二6-8):
a. “心利、以探、希幔、甲各、大拉(就是達大)”,比較王上四31(所羅門的智慧勝過以斯拉人以探,並瑪曷的兒子希幔、甲各、達大的智慧);
b. 書七18“謝拉的曾孫,撒底(zabvd@)的孫子,迦米的兒子亞干”:
(1)“撒底”可能是謝拉其中一個兒子的別名;
(2)更可能是:“撒底”(zabvd@)即“心利”(zimr@),其中一個是誤寫。
4. 記述法勒斯長子希斯崙的後代(代上二9-55)
a. 代上二9說希斯崙所生的兒子是耶拉篾、蘭、基路拜:
(1)本節有可能像代上四1,其實是說希斯崙生耶拉篾,耶拉篾生蘭、蘭生基路拜;
(2)蘭(即太一3的“亞蘭”)的家譜(代上二10-17),因要帶出耶西的家庭和大衛,故首先在這裡被提及;
(3)迦勒的家譜(代上二18-20、42-55):
(a)經文沒有記基路拜的家譜;
(b)“基路拜”(k~l8bvai)有可能就是“迦勒”(k
(c)這位迦勒不是後來跟約書亞一起入迦南的那個迦勒,但他同樣有一位女兒叫作押撒(代上二49;書十五17);
(d)這位迦勒應該就是代上四1的“迦米”;
(e)迦勒從以法她生戶珥:
〔1〕戶珥的後代帶出建造會幕的巧匠比撒列(代上二20;參出三十一l);
〔2〕戶珥其他後代(包括朔巴;代上二50-55);
〔3〕戶珥生朔巴:朔巴的後代由代上四1繼續。
(4)補充耶拉篾的家譜(代上二25-41)。
b. 希斯崙的其他兒子:
(1)西割:瑪拿西支派瑪吉女兒所生(代上二21-24);西割生睚珥,帶出睚珥在基列所有之地(參書十七章、士十3-5註解);
(2)亞施戶(參代上四5)。
II. 大衛的家譜(代上三1-9)
1. 大衛在希伯崙所生的兒子(代上三1-4;比較撒下三2-5)。
2. 大衛在耶路撒冷所生的兒子(代上三5-9;比較撒下五13-16)。
II'. 所羅門的家譜(代上三10-24)
1. 由羅波安到西底家(代上三10-16):
a. 關於約西亞的四個兒子,參王下二十三30註解;
b. 代上三16“約雅敬的兒子(眾數)是耶哥尼雅和西底家”:
(1)按原文似乎不是說在約雅敬和耶哥尼雅之後“還有西底家作猶大王”;
(2)經文強調“西底家”是“約雅敬”的兒子,大概約雅敬實在還有一個兒子叫作西底家;說不定尼布甲尼撒就是按照約雅敬的兒子西底家的名字,將約西亞的兒子“瑪探雅”改名為“西底家”(王下二十四17)。
2. 由被擄(約雅斤〔耶哥尼雅〕)到歸回之後(代上三17-24):
a. 代上三18“毗大雅的兒子是所羅巴伯”:
(1)太一12和路三27都說所羅巴伯是撒拉鐵的兒子;
(2)有說撒拉鐵死而無子,弟弟毗大雅就娶兄撒拉鐵的妻為妻(參申二十五5-10),所生的長子所羅巴伯歸在撒拉鐵的名下,故又稱“撒拉鐵的兒子所羅巴伯”。
b. 傳統認為以斯拉是在主前458年歸回,尼希米是在主前444年歸回;我們在以斯拉記建議以斯拉有可能是在主前515年歸回,而尼希米則有可能是在主前501年歸回(參以斯拉記有關的討論)。約雅斤的家譜固然容許傳統的看法,但它也不完全反對所建議的看法:
(1)代上三17-22提到這樣的一個家譜線:約雅斤→撒拉鐵〔毗大雅〕→所羅巴伯→哈拿尼雅→示迦尼→示瑪雅→哈突;
(2)參考資料:約雅敬25歲作王,作王11年,死時36歲,約雅斤繼位,繼位時18歲;這樣,約雅敬18歲生約雅斤。又:約西亞8歲作王,作王時主前639年,即約西亞在主前646年出生;約西亞次子約雅敬在主前634/3年出生(參王下二十三30註解),即約西亞年13歲生次子約雅敬(12歲生長子約哈難?)
(3)假設被擄期間約雅斤的後人年15歲結婚生子(被擄時期人有可能傾向早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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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前600年 |
假設約雅斤15歲生撒拉鐵/毗大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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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7年 |
(約雅斤18歲繼位被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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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5年 |
假設毗大雅15歲生所羅巴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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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0年 |
假設所羅巴伯15歲生哈拿尼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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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5年 |
假設哈拿尼雅15歲生示迦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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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0年 |
假設示迦尼15歲生示瑪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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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5年 |
假設示瑪雅15歲生哈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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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5年 |
(以斯拉歸回;哈突10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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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1年 |
(尼希米歸回;示瑪雅40歲) |
(4)尼三29提到參與重建城牆的“示迦尼的兒子示瑪雅”,有可能就是這裡代上三22提到的“示迦尼的兒子示瑪雅”。按上面的假設推算,主前501年尼希米歸回重建城牆時,示迦尼的兒子示瑪雅年40歲,自然可以參與重建城牆了;
(5)至於代上三22約雅斤的後人“示瑪雅的兒子哈突”:拉八2的“大衛的子孫哈突”有可能就是代上三22的“示瑪雅的兒子哈突”。看來示瑪雅(按上面的假設,在主前538年所羅巴伯歸回之時約2歲)和他的父親示迦尼都沒有跟所羅巴伯歸回。示瑪雅在巴比倫繼續生活成長,後來生了哈突。到以斯拉歸回時,示瑪雅就著兒子哈突(還有父親示迦尼?)一起跟以斯拉歸回。拉八2提到“哈突”而不是提到示瑪雅,大概因為在約雅斤的後人當中,哈突是當時最年輕的一代(按上面的假設,推算當時約10歲);
(6)但是,拉八3、5提到另外兩位“示迦尼”,可見當時同名的不一定是同一個人。拉八2的“大衛的子孫哈突”有可能並不是代上三22的“示瑪雅的兒子哈突”,甚至尼三29的“示迦尼的兒子示瑪雅”也有可能並不是代上三22的“示迦尼的兒子示瑪雅”。如果上述的兩個哈突並不是同一個人,兩個示瑪雅也不是同一個人,那就有很多空間去移動上面所假設的家譜的年期和年歲了。
I'. 猶大的家譜(代上四1-23)
1. 代上四1“兒子”=“後代”;經文的意思是:“猶大的兒子是法勒斯,法勒斯的兒子是希斯崙,希斯崙的兒子是迦米,迦米的兒子是戶珥,戶珥的兒子是朔巴”。
2. 代上四1的“迦米”=代上二50的“迦勒”。
3. 代上四1“戶珥的兒子是朔巴”:接續代上二50-55的家譜。
4. 代上四5“亞施戶”,參代上二24b。
5. 關於代上四9-10雅比斯的禱告,可參筆者《信心的禱告─從〈雅比斯的禱告〉說起》(香港:天道書樓,2002年)。
6. 代上四13基納斯的兒子俄陀聶:
a. 參書十五17-19;士一13-15,三9-11“迦勒兄弟基納斯的兒子俄陀聶”;
b. 書十五17的“迦勒”不是代上二50的迦勒,而是代上四15耶孚尼的兒子迦勒;
c. 但這個“基納斯”卻又不是下文代上四15耶孚尼的孫子基納斯:
(1)代上四15“耶孚尼→迦勒→以拉→基納斯”;
(2)書十五17說迦勒和基納斯是兩兄弟,即這個基納斯也是耶孚尼的兒子;
(3)兩人同名,但不是同一個人。
7. 猶大幼子示拉的家譜(代上四21-23)。
C. 其它支派家譜(代上四24至九44)
1. 西緬支派(代上四24-43)
a. 西緬支派屬地:代上四28-33,參書十九1-8:
(1)代上四31b暗示西緬支派在大衛之後(即所羅門之時)開始遷徙;
(2)說不定跟所羅門徵用以色列支派百姓作苦工有關。
b. 西緬支派在希西家年間也有向以東遷移的(代上四38-40/41-43)。
2. 約旦河東兩支派半(代上五1-26)
a. 本章結構鋪排(似乎是要表示他們在約旦河東有緊密的關係):
(1)約旦河東兩支派半的家譜(呂便、迦得;代上五1-10/11-17)
(2)約旦河東兩支派半的得勝(代上五18-22)
(3)約旦河東兩支派半的家譜(瑪拿西半支派;代上五23-24)
(4)約旦河東兩支派半的失敗(代上五25-26)
b. 呂便支派(代上五1-10)
(1)說明呂便雖為長子,但因罪(跟辟拉同寢;創三十五22,四十九4)以致長子的名分歸了約瑟(以法蓮和瑪拿西共得兩個支派的地);
(2)代上五1“呂便長子的名分就歸了約瑟(約瑟得雙份產業)。只是按家譜他(約瑟)不算長子”:
(a)即按家譜,呂便仍算是長子;
(b)所以呂便的家譜,在猶大的家譜之後放在首位。
(3)代上五2同時說明,猶大也不是長子,但君王由猶大而出(歷代志的一個焦點就是大衛王朝的發展),所以猶大家譜放在眾家譜之首:放在呂便和約瑟之前;
(4)備拉作呂便支派的首領,被亞述王提革拉毗尼色擄去,參代上五26;
(5)呂便支派跟夏甲人之戰,參代上五19-22。
c. 迦得支派(代上五11-17):
(1)迦得支派在呂便支派北面(在南面的呂便支派和北面的瑪拿西支派中間);
(2)代上五16的“沙崙”不是約旦河西靠地中海旁的沙崙平原,而是在約旦河東迦得境內的一個城鎮;
(3)跟猶大王約坦同期的是以色列王耶羅波安二世(代上五17)。
d. 約旦河東兩支派半的得勝(代上五18-22):
(1)記述他們曾經倚靠神而戰勝敵人;
(2)戰勝夏甲人,比較上文代上五10;
(3)“直到被擄的時候”(代上五22b),大概就是指下文代上五26所說的。
e. 瑪拿西半支派(代上五23-24);
f. 約旦河東兩支派半的失敗(代上五25-26):
(1)他們像約旦河西的以色列人那樣得罪神(敬拜金牛犢和巴力),就先後被亞述王普勒和亞述王提革拉毗尼色入侵和俘擄:
(2)亞述王普勒和亞述王提革拉毗尼色大概不是同一位亞述王:
(a)亞述王普勒大概是亞述王亞述尼拉利五世(Ashur-nirari V,主前754-745年);推算在主前753年曾威脅以色列王米拿現(參王下十五19註解);
(b)亞述王提革拉毗尼色三世在比加的時候入侵,亡了亞蘭之後,繼續攻打約旦河東的以色列人(主前731年;參王下十五29註解)。
(3)經文所說的不是北國以色列的亡國(北國在主前722年亡在亞述王撒縵以色五世手上);北國亡國之前,約旦河東的支派已先經歷被擄。
1. 由哥轄家族帶出大祭司的家譜(代上六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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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上六5-13的 大祭司名單 |
實在的 大祭司 |
一些假設的 年份(主前) |
當時的 猶大王(主前) |
一些相關的 經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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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亞倫 |
亞倫 |
出埃及時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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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八至九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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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以利亞撒 |
以利亞撒 |
入迦南時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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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二十22-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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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非尼哈 |
非尼哈〔一〕 |
士師時期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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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二十四33;士二十27-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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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亞比書 |
亞比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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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布基 |
布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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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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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烏西 |
烏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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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西拉希雅 |
西拉希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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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米拉約 |
米拉約〔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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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亞瑪利雅 |
亞瑪利雅〔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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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亞希突 |
亞希突〔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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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以他瑪家系的大祭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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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師時期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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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利(1089-10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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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希突(以利孫、非尼哈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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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國時期: |
掃羅(1029-1008): |
〔亞希突兒子亞希亞(撒上十四3),即亞希突兒子亞希米勒(撒上二十一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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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撒督同作祭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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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衛(1008-969): |
〔亞希米勒兒子亞比亞他(撒上二十二20-23;撒下八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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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撒督 |
撒督〔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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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羅門 (969-930) |
〔罷黜亞比亞他〕 王上四2撒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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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亞希瑪斯 |
亞希瑪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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撒十五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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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亞撒利雅 |
亞撒利雅〔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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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約哈難 |
約哈難 |
假設960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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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亞撒利雅 |
亞撒利雅〔二〕 |
約9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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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上四2亞撒利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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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亞瑪利雅 |
亞瑪利雅〔二〕 |
假設853死 |
約沙法 (872-848) |
代下十九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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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耶何耶大 |
假設85歲繼任(853-808) |
約阿施 (841-802) |
王下十一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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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巴拉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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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二十三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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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撒迦利亞〕 |
808-8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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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下二十四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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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亞撒利雅〔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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烏西雅(750) |
代下二十六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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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亞希突 |
亞希突〔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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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米拉約〔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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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上九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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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撒督 |
撒督〔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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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沙龍 |
沙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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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書蘭(代上九11;尼十一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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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烏利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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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哈斯(732) |
王下十六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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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亞撒利雅〔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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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西家(715) |
代下三十一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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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希勒家 |
希勒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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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西亞(622) |
王下二十二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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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亞撒利雅 |
亞撒利雅〔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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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西萊雅 |
西萊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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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底家(587) |
王下二十五18-21(被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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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約薩答 |
約薩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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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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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關於耶何耶大的兒子“巴拉加”,參王下十二章有關的註解;
(2)因為耶何耶大死時年歲相當大(130歲;代下二十四15),而經文直接說撒迦利亞是“耶何耶大的兒子”,所以撒迦利亞的父親巴拉加大概是在耶何耶大死之前已經死了,因而沒有機會作大祭司;
(3)可能是抄寫者出了錯誤(看錯了“15.亞撒利雅/16.亞瑪利雅”和“19.亞撒利雅”),因而漏掉了中間的耶何耶大和撒迦利亞。
a. 代上六章沒有記以他瑪大祭司家系的家譜:
(1)原因並不是因為以他瑪家不是大祭司家族(關於大祭司聖職的繼承,參利八至九章有關的註解);
(2)由於歷代志寫於猶大人被擄歸回之後,而亞倫四子以他瑪家早在猶大人被擄歸回之前(所羅門登基之初),已被罷黜不得出任大祭司聖職,所以這裡沒有記以他瑪的大祭司家系的家譜;
(3)上面圖表加插了聖經裡提及的以他瑪家系的大祭司;
(4)由於以他瑪家也是大祭司家族,但聖經沒有保存一個完整的以他瑪家系大祭司的名單,我們並不確定代上六4-9由“4. 亞比書”到“10. 亞希突”是否都作過大祭司(經文只說“某某生某某”)。
b. 關於被擄的約薩答之後的大祭司,參以斯拉記有關的討論。
2. 簡單交代利未三族(代上六16-19)。
3. 再記利未三族的家譜(代上六20-32):
a. 革順的家譜(代上六20-21);
b. 哥轄的家譜(代上六22-28):
(1)帶出撒母耳的家庭;
(2)比較下文代上六33-38(參撒上一1-21註解)。
c. 米拉利的家譜(代上六29-30)。
4. 大衛帳幕裡主理詩班的利未人(代上六31-48):
a. 哥轄家族:希幔(代上六33b-38):
(1)希幔是撒母耳的孫;
(2)比較代上六22-28撒母耳的家譜;
(3)希幔在亞薩和以探的中間(以探〔左〕─希幔─〔右〕亞薩)。
b. 革順家族:亞薩(代上六39-43):
(1)亞薩在希幔右邊。
c. 米拉利家族:以探(代上六44-48);
(1)以探大概就是耶杜頓(代上二十五3、4);
(2)大概就是詩八十九篇的作者以探(參詩篇作者有關的討論);
(3)以探在希幔左邊。
5. 亞倫大祭司的家譜(代上六49-53):比較代上六3-15。
6. 利未人的城鎮(代上六54-81;參書二十一章註解):
a. 哥轄大祭司家族得十三座城鎮及其名字(代上六54-60);
b. 哥轄其餘家族得十座城鎮(代上六61);
c. 革順族得十三座城鎮(代上六62)。
d. 米拉利族得十二座城鎮(代上六63-64):
(a)哥轄大祭司家族十三座城鎮所屬的支派(代上六65);
(b)哥轄族所得十座城鎮之名字(代上六66-70);
(c)革順族所得十三座城鎮之名字(代上六71-76);
(d)米拉利族所得十二座城鎮之名字(代上六77-81)。
I'. 其它支派(代上七至八章)
1. 猶大支派已放在前面眾支派的首位,以作強調(代上二3至四23)。
2. 便雅憫支派(掃羅所屬的支派)卻是列在眾支派的末位(代上八1-40)。
3. 以薩迦支派(代上七1-5)。
4. 便雅憫支派(代上七6-12):
a. 更詳細的家譜在代上八章;
b. 有認為西布倫支派的家譜原是放在這裡,但現有的經文將它漏掉了;
c. 本段家譜不可能是西布倫家譜的誤抄,或是西布倫家譜跟便雅憫家譜的混合。
5. 拿弗他利支派(代上七13):
a. “辟拉的子孫(眾數)”(代上七13b)有“但”和“拿弗他利”兩個支派;
b. 這裡本來可能有“但”支派的家譜,但因不確定的原因而略過了;
c. 有認為代上七12b的“並亞黑的兒子戶伸”,原是“並亞黑的兒子某某。但的兒子是戶伸”(比較創四十六23“但的兒子是戶伸”)。若然,經文在這裡就是有抄寫上的錯漏。但不確定。
6. 瑪拿西支派(約旦河西半支派;代上七14-19):
a. 關於瑪吉(瑪吉生基列),參民二十六29-31;
b. 關於瑪拿西的後人西羅非哈和他的幾個女兒,參民二十七1-11,三十六章:
(1)民二十七1說西羅非哈是瑪拿西的元孫、瑪吉的曾孫、基列的孫子、希弗的兒子(參民二十六29-33);
(2)代上七15b“瑪拿西的次子名叫西羅非哈”,原文並無“瑪拿西”,直譯是“第二個的名字是西羅非哈”;
(3)鑒於代上七14b-19都是記瑪吉和基列的後人,中間的代上七15b可能是相對於代上七14b的“基列之父瑪吉”來說,指“瑪吉第二個〔值得一提的〕名字是西羅非哈”;
(4)或是這裡有一些抄寫上的濃縮或錯漏。
7. 以法蓮支派(代上七20-29):
a. 記述以法蓮兩子以謝和以列攻取迦特失敗被殺;
b. 帶出攻取迦南的約書亞;
c. 兼記以法蓮的城鎮住處(參書十六1-3,十七7、11)。
8. 亞設支派(代上七30-40)。
9. 沒有記述但和西布倫支派的家譜(參前文代上二1,七6-12、13註解)。
10. 再記述便雅憫支派(代上八1-40):
a. 連同代上七6-12,共兩個家譜;
b. 代上八6b“被擄到瑪拿轄”,意義不明;
c. 記述住在耶路撒冷的便雅憫人;
d. 記述基遍的便雅憫人,帶出掃羅的家族族譜(代上八33起):
(1)比較代上九35-44,是同一個家譜;
(2)撒上九1說掃羅的家譜為“亞斐亞→比歌拉→洗羅→亞別→基士→掃羅”;
(3)代上八33,九39說掃羅的家譜為“尼珥→基士→掃羅”;
(4)代上九36說基士有一位兄弟叫作“尼珥”(但代上八30沒有提到這位尼珥);
(5)撒上十四50-51也說掃羅有一位叔叔(即基士的位兄弟)叫作尼珥:

(1)代上八33,九39說的基士的父親“尼珥”有可能是“亞別”的別名;
(2)關於基士的後人末底改和以斯帖,參斯二1-18註解。
11. 家譜結語(代上九
a. 代上九
b. 經文顯示代上二至八章的眾家譜是取自“以色列諸王記”,但顯然是經過選取的。
II'. 利未人的事奉(代上九1b-34)
1. 本段經文記述被擄歸回後住在耶路撒冷的眾民,但重點顯然是在祭司和利未人的情形。
2. 關於猶大人第一次歸回的家譜,可參看拉二章、尼七5-73。
3. 背景:猶大人被擄歸回(代上九1b-2)。
4. 住在耶路撒冷的支派(代上九3-9):
a. 有猶大、便雅憫、以法蓮、瑪拿西;
b. 但經文只記猶大(代上九4-6)和便雅憫(代上九7-9)兩支派,家譜也很簡單;
c. 代上九5“示羅的子孫”應是“示拉的子孫”(法勒斯、示拉、謝拉是猶大三個有家譜的宗族;參代上二3-4,四21)。
5. 歸回的祭司家譜(代上九10-13):
a. 本段經文是祭司名單,而不是大祭司名單:
(1)代上九11b是加插的大祭司家譜,由亞希突到希勒家;
(2)希勒家就是在約西亞王之時“管理神殿”、在聖殿裡找到律法書的那位大祭司希勒家;
(3)希勒家的兒子亞撒利雅後來繼任作大祭司(代上六13);
(4)被擄歸回的大祭司是耶書亞(拉二2,三2;亞三1),而不是亞薩利雅;
(5)這裡說的“亞薩利雅”並不是繼希勒家之後作大祭司的“亞撒利雅”,而是在被擄歸回時,希勒家後人中一個名叫亞薩利雅的人;他不是大祭司,而是一個普通的祭司;
(6)《和合本》將它譯作“亞薩利雅”,大概就要表示他跟大祭司“亞撒利雅”不是同一個人。
b. 這班祭司“做神殿使用之工”(代上九13;即作聖殿的工作)。
6. 米拉利族的利未人(代上九14-16):
a. 代上九15b的“亞薩”不是革順族的“亞薩”(代上六39-43)。
7. 看守聖殿門口的利未人(代上九17-27):
a. 自以利亞撒的兒子非尼哈開始,即有守殿門的工作(代上九20);
b. 撒母耳和大衛先後加強這方面的制度(代上九22):
(1)代上九22這裡說有212個守門的,連同四個門領,共216人;
(2)代上二十六12-19說守門的共24個崗位,每日分三班,共72人;
(3)216人可分三批輪值;
(4)每7日(一星期)換班一次,即每三週輪值一週(比較王上五13-14的輪值)。
c. 聖殿有東西南北四個門;各有門領;每日早晨開門。
8. 管理聖殿器皿的祭司利未人(代上九28-32)。
9. 負責歌唱的利未人(代上九33-34)。
B'. 關於大衛及所羅門的王朝(代上九35至代下九章)
a. 大衛王朝的興起(代上九35至十二章)
1. 掃羅的家譜(代上九35-44):
a. 重複代上八29-40便雅憫/掃羅的家譜(參該處註解),不是作為前面眾家譜的結語,而是作為下文掃羅王朝的引言:
(1)上文是家譜的文體,這裡以掃羅的家譜作為轉接的段落,也是合宜;
(2)由掃羅的家譜說到掃羅的死(代上十章),總括了整個掃羅王朝,作為大衛王朝的背景。
2. 掃羅的被殺(代上十章):
a. 基利波山戰事,掃羅戰死(參撒上三十一章;推算為主前1008年4月):
(1)掃羅四父子戰死;
(2)以色列士兵逃跑,非利士人住在以色列平原的城中;
(3)掃羅首級被割下,釘在大袞廟中,將掃羅的軍裝放在廟裡;
(4)基列雅比人將掃羅四父子的屍身偷去埋葬。
b. 掃羅戰死的原因:
(1)沒有遵行神的命(代上十
(2)交鬼(代上十13b
c. 神將國歸於大衛(代上十14b)。
3. 大衛作王(代上十一至十二章),經文鋪排:
a. 得以色列長老的擁立,大衛在希伯崙作以色列全民的王(代上十一1-3)
b. 遷都耶路撒泠(代上十一4-9)
b. 大衛手下勇士(代上十一10至十二37)
(1)大衛的勇士〔名單一〕(代上十一10-47)
(2)大衛的勇士〔名單二〕(代上十二1-22)
a. 得以色列軍隊的擁立,大衛在希伯崙作以色列全民的王(代上十二23-40)
4. 得以色列長老的擁立,大衛在希伯崙作以色列全民的王(代上十一1-3):
a. 略過了掃羅死後,大衛先在希伯崙作猶大支派的王,和大衛跟掃羅幼子伊施波設內戰的三年半(參撒下一至四章);
b. 這裡記述三年半內戰結束,北面的以色列支派歸附大衛,到希伯崙來膏立大衛作王(推算為主前1001年10月;參撒下五1-5);是“照耶和華藉撒母耳所說的話”;
c. 一種inclusio的手法(頭尾兩段〔代上十一1-3/十二23-40〕講述相同的事情,使整個記載連為一體)。
5. 遷都耶路撒冷(代上十一4-9):
a. 先前是在希伯崙作猶大支派的王;如今要遷都耶路撒冷作全民的王(參撒下五6-10);
b. 大衛下令能攻取耶路撒冷(原名耶布斯)的,就可以作以色列全軍的元帥;結果約押將耶路撒冷攻取,就作了全軍的元帥;
c. 約押也幫手修理耶路撒冷;
d. 推羅王希蘭幫助建造宮殿(參代上十四1-2;撒下五11-12)。
6. 大衛的勇士〔名單一〕(代上十一10-47):
a. 經文說明是幫助大衛得國的勇士(代上十一10):
(1)所以歷代志將名單放在大衛王朝興起的經文裡;
(2)撒母耳記則將它當作附篇,放在撒母耳記下的末了(參撒下二十三8-39);
(3)《編年合參聖經》因它是份名單,就將它放在一些名單裡(見頁636-639)。
b. 經文所記述的事蹟,年日不詳:
(1)部分可能是發生在大衛逃避掃羅追殺的某時;
(2)代上15-19可能是發生在代上十四8-17的事件裡。
c. 名單是個不完整的記載:
(一)三勇士(代上十一11-14;只記其中兩個):
(1)哈革摩尼的兒子雅朔班(代上十一11):
(a)撒下二十三8說是“約設巴設,又稱亞底挪”,“雅朔班”可能是他的另一個名字;
(b)撒下二十三8說他殺了800人,可能有抄寫上的錯誤,或是兩次不同的事件。
(2)亞合人犰多的兒子以利亞撒(代上十一12-14):
(a)代上十一13-14的事蹟,撒下二十三11說是第三位勇士“沙瑪”所為;
(b)歷代志可能有抄寫上的錯誤,或是要將記載濃縮。
(二)“三十勇士中的三勇士”(代上十一15-25;不完整的記載:只記其中部分):
A. 其中的三個(代上十一15-19);
B. 這三個勇士裡的其中兩個(代上十一20-25):
(1)約押的兄弟亞比篩(代上十一20-21);
(2)耶何耶大的兒子比拿雅(代上十一22-25)。
C. 不是上文代上十一11-14的“三勇士”。
(三)三十勇士(代上十一26-47;名單卻不只三十人)。
d. 亞第拿“率領三十人”(代上十一42),他原先可能也是某個“三十勇士團”的首領(比較代上十二16-18)。
7. 大衛的勇士〔名單二〕(代上十二1-22):
a. 是在上述“名單一”的勇士之外支持大衛的勇士:
(1)大衛在洗革拉時(參撒上二十七5-7)前來支持大衛的便雅憫勇士(代上十二1-7):
(a)以實買雅(代上十二4;也屬某個“三十勇士團”)。
(2)大衛在曠野山寨時前來支持大衛的迦得勇士(代上十二8-15):
(a)他們趁正月約旦河水漲過兩岸的時候過河到大衛那裡(代上十二15)。
(3)大衛在山寨時前來支持大衛的便雅憫和猶大的勇士(代上十二16-18):
(a)亞瑪撒(代上十二18;又屬某個“三十勇士團”)。
(4)大衛返洗革拉時(參撒上二十九1-11)前來支持大衛的瑪拿西勇士(代上十二19-22)。
b. 首尾記述大衛在洗革拉時所得的勇士,也是一種inclusio的寫作手法;
c. 關於經文裡提及的“山寨”:
(1)“曠野山寨”可能是指亞杜蘭的山寨(撒上二十二1-2);
(2)代上十一15-19似是大衛跟非利士人作戰(而不是掃羅跟非利士人作戰),亞杜蘭的山寨可能在大衛作王的初期仍有戰略上的價值,在他對抗非利士人入侵的時候,他曾在那裡佈防。
d. 這些名單不見於撒母耳記。
8. 得到以色列軍隊的擁立,大衛於是在希伯崙作以色列全民的王(代上十二23-40):
a. 記述大衛的勇士之後,跟著記到希伯崙來擁立大衛作全以色列民的王的軍隊(代上十二23-37):
(1)猶大支派為首;約旦河東兩個半支派(呂便、迦得、瑪拿西半支派)列在最後;
(2)利未支派也計算在內(代上十二26-28):
(a)這樣,總共十三個支派;
(b)民一章和二十六章都沒有計算利未支派;這裡利未支派的勇士大概不是上戰場的,而是保護聖殿的(比較代下二十三4-7)。
b. 歡慶三日(代上十二38-40)。
b. 大衛的建殿心意(代上十三至二十九章)
i. 關於會幕(代上十三至十六章)
1. 大衛初次搬運約櫃(代上十三章)
1. 代上十四8-17大衛跟非利士人的戰事,大概是在大衛攻取耶路撒冷之後、搬運約櫃之前(參撒下五至六章);由於寫作結構,歷代志將事件的先後次序有所調動。
2. 大衛初次搬運約櫃,參撒下六1-11。
3. 約櫃多年來(到這時已有50年)一直停放在基列耶琳亞比拿達家裡(參撒上七1-2)。
4. 大衛用牛車搬運約櫃。
5. 牛車到了基頓的禾場,牛失前蹄。但撒下六6說是拿艮的禾場:
a. 可能一地有兩名;
b. 拿艮和基頓大概是人名,即禾場的主人(比較撒下二十四18“亞勞拿的禾場”),而不是地名。這個原先屬拿艮的禾場,後來易手與基頓,故這裡說基頓的禾場。
6. 烏撒伸手扶住約櫃,但被神擊殺,大衛就將約櫃停放在迦特人俄別以東家裡三個月(代上十四8-17跟非利士人的兩次戰事,應該不是發生在這三個月裡)。
7. 大衛搬運約櫃的下文,參下面代上十五至十六章。
2. 加插大衛的戰績(代上十四章)
1. 先簡單記述大衛建造王宮(代上十四1-2;參撒下五11-12)和在耶路撒冷所生的眾子(代上十四3-7;參撒下五13-16):
a. 事情當然都不會是在
b. 沙母亞、朔罷、拿單、所羅門等四兄弟(代上十四4)都是拔示巴所生(代上三5)。
2. 一連兩次大敗非利士人(代上十四8-12、13-17):
a. 參撒下五17-25;推算為主前1000年;
b. 神認同並且教導大衛用兵作戰;
c. 代上十一15-19三勇士英勇的事蹟,有可能是發生在這個時候;但不確定。
1'. 大衛再次搬運約櫃(代上十五至十六章)
1. 大衛已經為約櫃造好帳幕(代上十三章,十五1)。
2. 大衛知道原來不能用牛車搬運櫃約,要用槓搬抬(參下文代上十五13),就招聚利未人前來搬抬約櫃。
3. 記述參與搬抬約櫃的利未人(代上十五2-15):
a. 記述利未三大家族(哥轄、米拉利、革順)的子孫;
b. 還有以利撒反、希伯崙和烏薛的子孫:
(1)代上六2說歌轄的兒子是暗蘭、以斯哈、希伯倫、烏薛;
(2)“希伯倫”跟“希伯崙”原文是同一字(h*ebvr-n);
(3)未知代上十五9-10說的希伯崙和烏薛,是否就是歌轄的兒子希伯倫和烏薛;
(4)如果是,未知代上十五8的以利撒反是否就是歌轄的兒子以斯哈:

(1)比較代上二十三12-20:哥轄利未人的名單裡有以斯哈、希伯倫、烏薛的子孫
(2)代上十五8的以利撒反大概不是出六22,民三30所說烏薛的兒子以利撒反
(3)如果是這樣,這裡的“哥轄的子孫”,就可能是專指暗蘭的子孫即亞倫兩個大祭司家族(以利亞撒和以他瑪)以外的利未人(例如:摩西的後人);而聖經先前所說的“哥轄的子孫”(如民三19)就是泛指在祭司以外的哥轄的子孫;
(4)參與搬抬行列的利未人達幾百,但實際上負責搬抬約櫃的只是幾位祭司:
(a)雖然民三30-31、十21說哥轄族在出埃及的曠野路上負責看守和搬抬約櫃等聖物,但書三3清楚說明是作祭司的利未人搬抬約櫃;
(b)申三十一9也清楚說“抬耶和華約櫃的祭司利未子孫”;
(c)這樣,所謂抬耶和華約櫃的“利未人”(代上十五11b、27;比較申三十一25)是指祭司利未人。
c. 祭司利未人在大祭司的督導下搬抬約櫃(代上十五11-15):
(1)以他瑪家的亞比亞他為大祭司,以利亞撒家的撒督則像個副大祭司;
(2)祭司在撒督和亞比亞他的督導下去用槓搬抬;
(3)負責搬抬的祭司是烏列、亞帥雅、約珥、示瑪雅、以列、亞米拿達等六位族長;
(4)用槓搬抬約櫃只需四人,其餘兩位可能是輪流休歇替換。
4. 記唱歌的利未人(代上十五16-24):
a. 是前往俄別以東家迎接約櫃的歌唱音樂儀仗隊;
b. 為首的是哥轄族的希幔、革順族的亞薩,米拉利族的以探(比較代上六31-48);
c. 敲銅鈸(代上十五19);鼓瑟(20);彈琴(21);歌唱(22);吹號(24);
d. 在俄別以東家獻祭(代上十五25-28;參撒下六13-15)。
5. 約櫃抬進大衛城(代上十五29);掃羅的女兒米甲輕視大衛在約櫃前踴躍跳舞。
6. 大衛和全民慶祝(代上十六);經文鋪排:
a. 為全民祝福(代上十六1-3)
b. 設立利未人在約櫃前歌頌(代上十六4-6)
c. 大衛的歌頌(代上十六7-36)
b. 設立利未人在約櫃前事奉(代上十六37-42)
a. 為家眷祝福(代上十六43)
7. 設立幾位利未人在約櫃前歌頌(代上十六4-6):
a. 由亞薩帶領;
b. 不是長期的編制(長期的編制,參代上十六37-42,二十五章);
c. 只是搬抬約櫃當日的安排;“常……吹號”(代上十六6)是指在當日不停吹奏。
8. 大衛的歌頌(代上十六7-36):
a. 詩歌是大衛的,但由亞薩和他的弟兄演奏歌頌;
b. 相當於詩一○五、九十六、一○六篇的混合體(參《編年合參聖經》頁603-607);
c. 大衛大概為這個慶典寫了三首詩篇,不過歷代志只選記其中的部分:
(1)經文取詩一○五開頭部分、九十六篇全篇、一○六篇第一節和最尾部分;
(2)若然,經文大概應該這樣排印(在代上十六22和34之後加上省略號):
22說:不可難為我受膏的人,也不可惡待我的先知!……
34應當稱謝耶和華;因他本為善,他的慈愛永遠長存!……
(3)關於歷代志省略的寫法,參代下三十六22-23。
d. 參“詩篇”關於這三篇詩篇的分析。
9. 設立利未人在約櫃前事奉(代上十六37-42):
a. 代上十六4-6是為搬抬約櫃當日而作的安排,代上十六37-42這裡則是長期的編制:
(1)歌頌的事奉(代上十六37);
(2)守門的事奉(代上十六38);
(3)祭壇的事奉(代上十六39-40);
(4)歌頌的事奉(代上十六41
(5)守門的事奉(代上十六42b)。
b. 長期的編制:
(1)歌頌的事奉,參代上二十五章(又比較代上六31-48);
(2)守門的事奉,參代上二十六1-19(又比較代上九17-27;被擄歸回後的名單)。
c. 撒督負責基遍的帳幕和邱壇(代上十六39-40;參代下一3-5);亞比亞他則負責耶路撒冷的帳幕和約櫃。
10. 代上十五29記述約櫃進耶路撒冷的時候,米甲輕視大衛;撒下六20-23記述大衛回家後跟米甲的對話(歷代志將它略過了)。
ii. 關於聖殿(代上十七至二十九章)
1. 大衛起意為神建殿(代上十七章)
1. 前文(代上十三至十六章)講述大衛為約櫃設立帳幕;這裡(代上十七至二十九章)講述大衛為約櫃建造聖殿(參撒下七章)。
2. 大衛起意為神建殿。
3. 先知拿單起先認為可以,但後來神指示說大衛不可以為祂建殿;因為大衛流人血太多(代上二十二7;大衛有許多戰事)。
4. 但應許大衛的王朝永存;而他的兒子所羅門要為祂建殿。
5. 大衛感恩禱告,亦求神守信堅立他的家國。
2. 加插大衛的戰績(代上十八至二十章)
1. 像前文記述大衛設立帳幕時加插記述大衛的戰事一樣(代上十四8-17),這裡也在記述大衛預備建造聖殿時,加插記述大衛的戰事。
2. 經文鋪排:
a. 戰勝非利士人(代上十八l)
b. 戰勝其他民族:摩押人(代上十八2)
瑣巴人(代上十八3-4)
亞蘭人(代上十八5-11)
以東人(代上十八12-13)
c. 大衛的朝臣(代上十八14-17)
b. 戰勝其他民族:亞捫人(代上十九1-15)
再勝亞蘭人(代上二十16-19)
再勝亞捫人(代上二十1-3)
a. 三次戰勝非利士人(代上二十4-8)
3. 戰勝非利士人(代上十八l):
a. 參撒下八1;推算為主前998年。
4. 戰勝摩押人(代上十八2):
a. 參撒下八2;推算為主前997年。
5. 戰勝瑣巴人(代上十八3-4):
a. 參撒下八3-4、7-8;推算為主前996年;
b. 瑣巴王“哈大利謝”(Hadarezer);撒下八3作“哈大底謝”(Hadadezer),是抄寫上希伯來文r(r)跟d(d)之誤;
c. 利遜(王上十一23-24)乘這時興起,在大馬士革作王。
6. 戰勝亞蘭人(代上十八5-11):
a. 參撒下八5-6;推算為主前996年;
b. 因幫助瑣巴王(同屬亞蘭族人)而被大衛大敗;
c. 跟瑣巴王為敵的哈馬王送禮物與大衛(代上十八9-11):既是多謝大衛,大概也表示臣服於大衛。
7. 戰勝以東人(代上十八12-13):
a. 參撒下八13-14;推算為主前995年;
b. 詩六十篇是寫於此時;
c. 以東人的幼主哈達逃到埃及(參王上十一15-20)。
8. 大衛的朝臣(代上十八14-17):
a. 參撒下八15-18;又參代上二十九章“大衛的行政組織圖”;
b. 關於“亞比亞他的兒子亞希米勒作祭司長”,參撒下八15-18有關的討論;
c. 歷代志略過了大衛對掃羅家的恩情,恩待約拿單兒子米非波設的事(參撒下九章)。
9. 戰勝亞捫人(代上十九1-15):
a. 參撒下十1-14;推算為主前994年;
b. 亞捫王拿轄死,大衛派使者前往慰問,反被亞捫人羞辱,大衛就出兵攻打亞捫;
c. 亞蘭人受僱前來幫助亞捫;約押和亞比篩合作,大敗敵人。
10. 再勝亞蘭人(代上十九16-19):
a. 參撒下十15-19;假設是在上一戰役之後的一年,推算為主前993年;
b. 亞蘭人不服敗在大衛手上,就調動幼發拉底河的亞蘭大軍前來,由朔法率領;
c. 但亞蘭人再敗在大衛手上;亞蘭人不敢再幫助亞捫人。
11. 再勝亞捫人(代上二十1-3):
a. “過了一年”,即過了代上十九16-19跟亞蘭的戰役之後的一年;
b. 參撒下十一至十二章;推算是主前992年;
c. 不是亞捫人前來攻打大衛(大概自從敗在大衛手上,大衛又一而再地大敗亞蘭之後,亞捫已經不敢出來攻打大衛),而是大衛主動去攻打亞捫;
d. 這一役,大衛沒有隨軍出征:歷代志沒有記述大衛的犯罪,也沒有記述所羅門在這個背景下的出生(參撒下十一2至十二25);
e. 約押將京城拉巴傾覆;大衛奪了亞捫王所戴的金冠冕。
12. 三次戰勝非利士人(代上二十4-8):
a. 參撒下二十一15-17/18-22;相信是屬於大衛晚年的戰蹟:推算是主前972年;
b. 這三次戰事不是經大衛之手(這時大衛已經年老,將領不准他隨軍出征;參撒下二十一15-17),而是大衛手下的勇士所為;
c. 前文記述大衛早年的戰事,這裡記述大衛晚年的戰事:算是一個整全的戰事清單;
d. 前後記述大衛戰勝當時的主要敵人非利士人(代上十八1/二十4-8):用一個inclusio的手法,表明大衛制服了以色列的所有敵人;
e. 對應前面記述大衛為約櫃設立帳幕的經段(代上十三至十六章),中間加插記大衛戰事的經文(代上十四章),也是記述大衛兩次戰勝非利士人。
1'. 大衛預備為神建殿(代上二十一至二十九章)
1. 前文代上二十4-8記述大衛晚年的戰事,於是順便將大衛的王朝的記述,跳到大衛的晚年。
2. 這樣,歷代志略過了大衛王朝裡的許多事蹟,包括暗嫩污辱她瑪而後被殺、押沙龍背叛而後被殺、示巴被殺、掃羅後人被殺(撒下十三章至二十一14),以及大衛末了的讚歌(撒下二十二章至二十三7)。
3. 本段經文(代上二十一至二十九章)記大衛晚年為建造聖殿所作的預備:
a. 包括建造的材料、聖殿的設計等等;
b. 雖是寫在大衛晚年之時,但許多構思和物料,必是大衛一直所關心和準備的;
c. 這裡許多內容(代上二十二至二十九章),不見於撒母耳記。
4. 本段經文的鋪排:
A. 大衛犯罪、獻祭(代上二十一1-27)
B. 大衛預備物資
a. 殿址(代上二十一28-31)
b. 材料(待續)(代上二十二1-4)
C. 囑咐所羅門(代上二十二5-15)
a. 囑咐建殿(代上二十二5-10)
b. 囑咐遵守律法(代上二十二11-12)
a. 囑咐建殿(代上二十二13-15)
D. 囑咐眾首領(代上二十二16至二十三1)
E. 人手的安排
a. 利未人的事奉(代上二十三2至二十六)
(1)利未人聖殿裡的事奉(代上二十三2-32)
(2)祭司的事奉(代上二十四1-19)
(3)其餘利未人的事奉(代上二十四 20-31)
(4)歌唱的利未人(代上二十五章)
(5)守門的利未人(代上二十六1-19)
(6)掌管聖殿府庫的利未人(代上二十六20-28)
(7)作官長士師的利未人(代上二十六29-32)
b. 加插提到官長的職位(代上二十七章)
(1)按月服務王室的官員(代上二十七1-15)
(2)管理各支派的官員(代上二十七16-24)
(3)管理財產的官員(代上二十七25-31)
(4)大衛的朝臣(代上二十七32-34)
D. 囑咐眾首領(代上二十八1-8)
C. 囑咐所羅門(代上二十八9-21)
a. 囑咐建殿(代上二十八9-10)
b. 指明圖樣(代上二十八11-19)
c. 囑咐建殿(代上二十八20-21)
B. 大衛預備物料
b. 材料(續前)(代上二十九1-9)
A. 大衛歌頌、獻祭(代上二十九10-21)
5. 大衛犯罪、獻祭(代上二十一1-27):
a. 參撒下二十四章,推算是主前971年;
b. 撒但激動大衛的心去數點民數:
(1)大概是使大衛生驕傲的心,要看看自己擁有多少百姓;
(2)“使以色列人陷在罪裡”(代上二十一3),大概是說使以色列人陷在罪罰裡。
c. 約押雖持異議,但還得遵命去數點民數;
d. 約押不滿意大衛的所為,於是沒有數點利未人和便雅憫人;
e. 代上二十一5說“以色列人110萬;猶大人47萬”;但撒下二十四9卻說“以色列人80萬;猶大人50萬”。兩處的差異原因不詳:
(1)可能是代上二十一5的110萬以色列人包括了47萬猶大人;
(2)如果是這樣,以色列人就有63萬;
(3)“利未人和便雅憫人沒有數在其中”(代上二十一6),可能不是說約押沒有數點他們,而是說沒有將他們的數目計算在向大衛奏告的總數裡(即向大衛報細數);
(4)關於數點利未人,參代上十二26-28;
(5)可能是若連同“利未人和便雅憫人”的數目,以色列人的總數是70多萬;
(6)撒下二十四9是以整數來說,所以說“以色列人80萬;猶大人50萬”(即總共130萬;這個大概就是約押數點民數原來所得的數目,又參代上二十七23-24)。
f. 神不喜悅大衛所作的,就透過先知迦得叫大衛從三樣懲罰裡選其一(三年饑荒;在敵人面前逃亡三個月;或三日瘟疫);
g. 大衛寧願落在神的手裡,就選了三日的瘟疫:三日瘟疫導致全國7萬人死亡;
h. 最後到第三日某時,滅命的天使正要在耶路撒冷降下瘟疫之災的時後,神制止了他:
(1)代上二十一15說“神”差遣使者去滅耶路撒冷,但是“耶和華”後悔不降災;
(2)關於“神”和“耶和華”兩個名稱的關係,以及“神後悔”的問題,參創六1-8有關的註解;
(3)大概已到第三日某時;按“三日”來計算,“第三日”已經算是前後三日了;
(4)神一方面看見百姓所受的苦已經夠了,另一方面見大衛悔罪禱告(代上二十一17),神就在祂的憐憫裡,在“三日”的彈性計算裡,早一點結束“(前後)三日的瘟疫”。
i. 當時的情形大概是:(到第三日某時)
j. 神透過先知迦得叫大衛在阿珥楠的禾場裡為神築一座壇:
(1)大衛向阿珥楠買他的禾場,暗示神的吩咐包括了將禾場買下來;
(2)阿珥楠願意將禾場送給大衛,但大衛堅持按市值將它買下。
k. 撒下二十四24說大衛用50舍客勒銀子買下“禾場和獻祭的牛”;代上二十一22、25則說大衛用600舍客勒金子買下“禾場和相連的地(大概也包括了獻祭的牛)”;
l. 代上二十一18“阿珥楠”(>orn1n)跟撒下二十四18“亞勞拿”(>`rawn2)是變異的寫法;
m. 大衛獻祭,滅命的使者就住手了。
6. 預備聖殿殿址(代上二十一28-31):
a. 大衛因怕神,不敢去基遍的邱壇(“高處”)獻祭;
b. 但大衛見神在阿珥楠的禾場上應允他的禱告和獻祭,表示阿珥楠的禾場是個可以親近神的地方,大衛以後就在阿珥楠的禾場上獻祭給神;
c. 代二十一31“這……”是指阿珥楠的禾場。中間的代上二十一29-30是加插的說話─大衛稱阿珥楠的禾場為“耶和華神的殿,以色列人獻燔祭的壇”;
d. 為此,大衛就將阿珥楠的禾場定為將來聖殿的殿址(參代下三1)。
7. 預備建殿材料(代上二十二1-4):
a. 大衛預備了許多木石銅鐵;
b. “西頓人和推羅人給大衛運了許多香柏木來”(代上二十二3),暗示推羅王希蘭繼續給大衛許多幫助(比較王上五
c. 下面代上二十九1-9對應這裡接續講述大衛為建殿所預備的金銀寶石。
8. 囑咐所羅門(代上二十二5-15):
a. 囑咐所羅門為神建殿(代上二十二5-10):
(1)神的聖殿象徵神與人同在,且要帶來屬神的“太平/安息”;
(2)大衛解釋他心想為神建殿,只是神不准許,因為神說他在戰爭裡流了許多人的血(因而未能象徵“太平”);
(3)神宣告大衛的兒子所羅門要為神建殿(所以囑咐所羅門要為神建殿):
(a)“所羅門”一名是“太平”的意思;
(b)神也要使所羅門的王朝太平。
b. 中間囑咐所羅門要行在神的律法裡(代上二十二11-12):表示遵守律法是他的工作蒙悅納的原因;
c. 再囑咐所羅門為神建殿(代上二十二13-15):
(1)“我在困難之中”(代上二十二13),包括他在押沙龍的威脅之下;
(2)大衛為所羅門預備了許多材料:包括金子十萬他連得,銀子一百萬他連得,銅和鐵多得無法可稱。
9. 囑咐眾首領(代上二十二16至二十三1):
a. 大衛囑咐眾首領支持所羅門建造聖殿;
b. 建造聖殿的,就是那要繼大衛作王的:
(1)其實大衛囑咐所羅門為神建殿,亦已經表示所羅門要繼續他作以色列的王;
(2)所以大衛對眾首領的囑咐,也包括了支持所羅門作王。
c. 大衛大概就是在這個時候立所羅門為王(代上二十三1):
(1)其實是立所羅門為太子攝政,待大衛死後就繼位為王(比較代下十一22);
(2)王上一13所說的“起誓”,大概就是指這一次膏立的事件。
10. 安排利未人的事奉(代上二十三2至二十六章):
a. 利未人聖殿裡的事奉(代上二十三2-32):
(1)代上二十三27說明這是“照著大衛臨終所吩咐的”,明顯是大衛晚年的事情;
(2)代上二十三3說數點30歲以外的利未人(比較民四3),但後來又說數點20歲以外的利未人(代上二十三24):
(a)這樣,代上二十三3原來大概是作“20歲”,現時經文的“30歲”,有可能是抄寫者因心裡想著像民四3之類的經文而有的錯誤;
(b)因為不用搬抬會幕粗重的器物,較年輕的利未人也可以參與聖殿的工作(代上二十三25-27;比較代下三十一17);
(c)民八24暗示利未人是由25歲開始受訓;大衛大概是提早他們受訓的年歲
(d)提早受訓的年歲,大概也提早了他們參與事奉的年歲(25歲?)。
(3)利未人總共38,000人,包括:
24,000人 管理聖殿的事
6,000人 作官長和士師
4,000人 作守門的
4,000人 負責歌頌神
(4)分班次的事奉:
(a)革順族名單(代上二十三7-11);
(b)哥轄族名單(代上二十三12-20);包括摩西的後代(代上二十三14-17);
(c)米拉利族名單(代上二十三21-23)。
(5)利未人的工作:
(a)基本上是服侍、協助祭司(代上二十三
(b)細則工作(包括管理陳設餅、素祭的細麵……),見代上二十三28b-32。
b. 祭司的事奉(代上二十四1-19):
(1)代上二十四2b“以利亞撒、以他瑪供祭司的職分”,即兩者同是大祭司的家系(參利八至九章有關的註解);
(2)代上二十四3“以利亞撒的子孫撒督和以他瑪的子孫亞希米勒”協助大衛安排祭司班次的事情:
(a)“以他瑪的子孫亞希米勒”,即當代的大祭司亞比亞他的兒子亞希米勒(代上二十四6):
〔1〕這裡沒有說亞比亞他的這個兒子亞希米勒作祭司長,只說他跟撒督一同協助大衛安排祭司班次的事情,不過,實際上他可能也像撒督那樣作起祭司長/副祭司,一同協助大祭司亞比亞他,這也是說不定的;
〔2〕這樣,這裡說的“亞比亞他的兒子亞希米勒”,跟撒下八17和代上十八16所說的“亞比亞他的兒子亞希米勒”不同─撒下八17和代上十八16所說的“亞比亞他的兒子亞希米勒”,大概是“亞希米勒的兒子亞比亞他”之誤(參撒下八17註解)。
(b)亞比亞他大概有一個兒子,跟他的祖父同名叫“亞希米勒”,在大衛的晚年,開始跟撒督一起分擔協助大祭司亞比亞他的一些工作;
(c)除了撒下八17和代上十八16,“亞比亞他的兒子亞希米勒”只出現在代上二十四章這裡。
(d)撒母耳記下很多時只提到亞比亞他和撒督,沒有提到亞希米勒,大概是因為亞希米勒要到大衛的晚年才開始肩負較重要的工作
(e)撒下十五27只提到亞比亞他的兒子“約拿單”而沒有提到“亞希米勒”:
〔1〕亞希米勒其實可能是亞比亞他的次子或長孫:在代上二十四章的這個時候(押沙龍背叛六、七年之後),可能約拿單已死,由亞希米勒參與事奉;
〔2〕但也可能“約拿單”是“亞希米勒”的別名(或是約拿單在大衛的晚年被叫作亞希米勒)。
(f)簡單來說:

(3)大祭司亞比亞他沒有直接參與安排祭司事奉班次的事情;
(4)以利亞撒家有十六個族長,以他瑪家有八個族長,於是將祭司分作二十四班輪值:以利亞撒家十六班,以他瑪家八班;
(5)第八班是“亞比雅”─比較路一5、8“亞比雅班的撒迦利亞”。
c. 其餘利未人的事奉(代上二十四 20-31):
(1)“其餘”並不表示“次要”;
(2)“利未其餘的子孫”,大概是指在上文(代上二十四1-19)的祭司和下文(代上二十五至二十六章)負責其它特定職事的利未人之外,剩餘下來的利未人;
(3)這些利未人也經抽籤分班負責聖殿的事務(代上二十四31),就是負責代上二十三28-29所說的事奉─這些事奉不比唱歌、守門、理財、治民的事務為輕為次;
(4)這些“其餘的利未人”是列在名單中間,而不是像個附篇列在名單的末了,也表示他們事奉的重要性。
d. 歌唱的利未人(代上二十五章):
(1)由革順族的亞薩、哥轄族的希幔、米拉利族的耶杜頓,帶領歌唱的事奉:
(a)關於三位帶領歌唱事奉的領袖,參代上六31-48;
(b)米拉利族的耶杜頓,應該就是代上六44的米拉利族的以探。
(2)“唱歌”,原文是“說預言”:即除歌頌神之外,唱歌也有教導會眾的功用;
(3)亞薩、希幔、耶杜頓,各有職責:
(a)亞薩:負責唱歌(在詩篇裡,亞薩在三人當中留下最多詩篇〔12篇〕);
(b)耶杜頓:負責彈琴,唱歌(詩八十九篇的作者);
(c)希幔:負責吹角、敲鈸、彈琴、鼓瑟、唱歌(詩八十八篇的作者)。
(4)歌唱的利未人共288人,分作24班,每班12人;
(5)亞薩有4個兒子;耶杜頓有6個兒子(“示每”是根據代上二十五17而補充);希幔有14個兒子─共24人,分領24班詩班。
e. 守門的利未人(代上二十六1-19):
(1)看守聖殿門的利未人,參代上九17-27(是被擄歸回的名單);
(2)由哥轄(可拉)和米拉利子孫裡三個家族負責:米施利米雅、俄別以東、何薩;
(3)代上二十六4的“俄別以東”不是代上十三13-14的迦特人俄別以東,而是代上十六38的“耶杜頓的兒子俄別以東”,那裡也提到何薩作守門的;
(4)每日看守東門(主門)6人、北門4人、南門4人、庫房2人(另2人輪班替換)、西門4人、遊廊(參代上二十八11)2人:每日共24人。
f. 掌管聖殿府庫的利未人(代上二十六20-28):
(1)暗蘭族中的革順族和哥轄族(摩西的子孫)、以斯哈族、希伯倫族、烏泄(烏薛)族的利未人都有份負責掌管聖殿的府庫;
(2)府庫裡收藏有爭戰時所奪的財物,都分別為聖,以備修造聖殿之用;
(3)包括有大衛、撒母耳、掃羅、押尼珥、約押等人所分別為聖的物。
g. 作官長士師的利未人(代上二十六29-32):
(1)有以斯哈族和希伯倫族的利未人作官長和士師;
(2)“管理以色列的外事”(代上二十六29):
(a)不是指以色列國的外交事務;
(b)而是“在聖殿以外辦理以色列民的事務”(參尼十一16),包括神(聖殿、宗教)與王(國家)的事務(代上二十六31、32)。
11. 加插提到官長的職位(代上二十七章):
a. 上文(代上二十六31、32)提到有利未人作官長和士師,辦理神與王的事,顯示宗教與國家事務有緊密的關係;
b. 這裡在記聖殿和利未人的事奉的時候,加插提到朝廷裡一些官長的職位,將宗教人員與政治人員結合記,大概也是要表示兩者關係的緊密;
c. 按月服務王室的官員(代上二十七1-15):
(1)從以色列人中選出士兵軍長,分作十二班,每班24,000人;
(2)每班由族長(=軍長?)、千夫長、百夫長、官長等分層統治;
(3)每月輪流一班,到耶路撒冷京城服侍王室;
(4)代上二十七7“第四班的班長是約押的兄弟亞撒黑;接續他的是他兒子西巴第雅”:亞撒黑是在大衛王朝的早年被殺的(參撒下二18-23),這暗示這個分班值勤的作法很早就開始了(或是在大衛王朝的早年已有它的雛型);
(5)第七班和第十一班的班長(軍長)都是以法蓮人:
(a)每班的士兵成員可能是按十二支派組成(每支派一班),但統領的軍長卻不是每支派一個;
(b)大概是從現成的英勇軍長中指派作每班的統領。
(6)代上二十七6比拿雅管理三十勇士,參代上十一22-25。
d. 管理各支派的官員(代上二十七16-24):
(1)管理各支派的官員,大概是類似各支派族長的官階;
(2)代上二十七23-24記大衛數點民數(參代上二十1-7),暗示這些管理各支派的官員其中一個責任,是協助數點各支派的民數;
(3)代上二十七24直譯是“洗魯雅的兒子約押動手數點,但沒有完成(為此,耶和華的烈怒臨到以色列人),數目也沒有寫在大衛王記上”:
(a)經文的主句是約押沒有完成數點民數,也沒有將民數寫在大衛王記上:
〔1〕所謂沒有完成數點,大概是指沒有將便雅憫和利未支派人數上報大衛;
〔2〕因而實在的人數並沒有記在宮廷的記錄上。
(b)“神降怒”一語是個加插的語句;從代上二十一1-7得知,神降怒的原因是大衛數點民數,而不是約押沒有完成其事。
e. 管理財產的人(代上二十七25-31):
(1)包括管理王的府庫、田野城邑村莊望樓之倉庫、耕田種地、葡萄園、葡萄園酒窖、高原橄欖樹和桑樹、油庫、沙崙牧放的牛群、山谷牧養的牛群、駝群、驢群、羊群。
f. 大衛的朝臣(代上二十七32-34):
(1)比較代上十八15-17;
(2)經文說到在亞希多弗之後(參撒下十七23),有比拿雅的兒子(單數)耶何耶大和亞比亞他接續作大衛的謀士;書記的名字也不同了:顯示這是個在大衛後期的朝臣名單;
(3)“亞比亞他”可能就是大祭司亞比亞他,但不確定。
g. 大衛政權組織簡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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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大祭司: |
(以他瑪的後代) |
亞比亞他(撒下二十25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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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副祭司: |
a. 以利亞撒的後代 b. 以他瑪的後代(後期)? |
撒督(代上二十四 亞希米勒?(代上二十四3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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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祭司:共二十四班 |
a. 以利亞撒的後代 |
(十六班;代上二十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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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上二十四7-19): |
b. 以他瑪的後代 |
(八班;代上二十四4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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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利未人: |
a. 詩班: (l)分班:共二十四班 (代上二十五9-31) |
亞薩(四個兒子);代上二十五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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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杜頓(六個兒子)(代上二十五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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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幔(十四個兒子)(代上二十五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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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督導:(a)亞薩(代上二十五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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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耶杜頓(二十五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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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希幔(二十五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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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守門: (l)哥轄族之米施利米雅和俄別以東的子孫(代上二十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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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米拉利之何薩的子孫(代上二十六1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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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知/先見: |
拿單(撒下七2)、迦得(撒下24二十四11)、希幔(代上二十五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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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軍事首領 |
1. 軍隊元帥:約押(撒下二十23a) |
正規軍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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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衛兵統帥:比拿雅(撒下二十23b) |
護衝長,管理王的勇士(撒下二十三8-39;代上二十七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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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政治首領 |
1. 宰相:以拉(撒下二十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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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史官:約沙法(撒下二十24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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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書記:西萊雅(撒下八17)、示法(撒下二十25a)、約拿單(代上二十七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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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謀士:亞希多弗(撒下十五12)、耶何耶大和亞比亞他(代上二十七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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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領袖:大衛眾子,為各級領袖(撒下八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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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另有: a. 輪流入宮事奉者:全國十二班(每班二萬四千人)(代上二十七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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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各支派的族長、班長、百夫長、千夫長 |
12. 再囑咐眾首領(代上二十八1-8):
a. 勉勵建殿(代上二十八1-10):
(1)向眾首領說明起意建殿的原委經過,勉勵眾首領建殿,並謹守律法(跟大衛先前對所羅門所說的話相類,參代上二十二5-15);
(2)大衛“站起來”說話(代上二十八2;比較王上八22),表示重視和鄭重。
13. 再囑咐所羅門(代上二十八9-21):
a. 再囑咐所羅門(代上二十八9-10):
(1)雖然是大衛對所羅門的說話,但大概也是在眾首領面前說的,目的是透過對所羅門說話,而勉勵眾首領支持所羅門的建殿;
(2)勉勵所羅門剛強建殿,也囑咐他不可離棄神。
b. 指明圖樣(代上二十八11-19):
(1)聖殿的基本圖樣是根據會幕的構造,但聖殿加建的部分則是起自大衛的構思;
(2)也是聖靈感動大衛得著聖殿的樣式:神用手劃出來,使大衛明白(代上二十八19);
(3)大衛也指明祭司、利未人事奉的班次制度;
(4)也指明各樣器物的重量;
(5)在代上二十一至二十九21整個大段落裡,本段代上二十八11-19是跟前文代上二十二11-12對應,那裡說到大衛囑咐所羅門遵守律法:
(a)聖殿有嚴謹的設計;律法也有嚴密的制度;
(b)聖殿圖樣是由神用手劃出來(代上二十八19),十誡律法也是神用指頭寫成(出三十一18);
(c)聖殿有如外形,律法有如實質,兩者相輔相成。
c. 又囑咐所羅門(代上二十八20-21):
(1)跟上文代上二十八9-10的說話相類對應(又是inclusio的寫作手法);
(2)但加上神的應許。
14. 續前再記大衛為聖殿所預備的材料(代上二十九1-9):
a. 前文代上二十二1-4記大衛為建殿預備了許多木石銅鐵;
b. 這裡接續講述大衛為建殿也盡力預備了許多金銀寶石:
(1)大衛將他自己積蓄的金銀獻上建殿;
(2)代上二十六26-27說,大衛也將爭戰時所奪的財物分別為聖,以備修造耶和華的殿。
c. 大衛又勉勵眾人為建殿捐獻:先由革順人耶歇(參代上二十三8)收集,後交府庫;
d. “所羅門還年幼”(代上二十九1):按推算所羅門這時約19歲(主前988-970年)。
15. 大衛歌頌、獻祭(代上二十九10-21):
a. 一切安排就緒,大衛就感謝歌頌神:
(1)讚美神的偉大權能(代上二十九10-13);
(2)為能夠奉獻感恩(代上二十九14-17);
(3)求神使百姓堅心歸向神(代上二十九18);
(4)求神使所羅門誠心遵守神的律法(代上二十九19)。
b. 會眾也應聲讚美神(代上二十九20);
c. 次日,大衛獻祭,與民同樂(對應代上二十一28-31)。
a'.. 大衛王朝的繼承(代上二十九22-30)
1. 代上二十三l大衛已立所羅門為王:那裡大概是指立所羅門為太子(參代上二十三l 註解;大概即王上一13“起誓”所指的事)。
2. 這裡正式立所羅門為王(代上二十九22-25;推算為主前969年):
a. 即王上一32-40所記的事;
b. 歷代志這裡略過亞多尼雅的背叛;
c. “又膏撒督作祭司”(代上二十九22b)=王上二35b(膏立撒督代替亞比亞他)。
3. 大衛死(代上二十九26-30):
a. 作王40年(主前1008-969年);
b. 在希伯崙作王7年(主前1008-1001年),耶路撒冷33年(主前1001-969年);
c. 經文略過了大衛對所羅門的臨終之言(王上二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