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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版

 

經文:創 2:18-25 、 箴 18:22 、 19:14下 、 書 24:15下

引言:

基督徒的生活某程度上是與未信主的人的沒有分別,如婚姻及建立家庭,但在當中的意義卻與不信的人有所分別,因我們在生活中見證基督及我們信仰的實在,聖經亦有教導我們應如何將信仰活淚於生活�堙C

 

A)婚姻生活

婚姻的意思即快樂,是 神為人設立的,為要使人可以繁殖,亦同時為了孩子而設立家庭,使喜樂可以充滿,雖淚今的人對婚姻及家庭生活的說法和意見甚多,我們卻要看重 神的標準和教導。

1)婚姻的理由

a) 神造男女各有不同,是為彼此補足及扶助。

「耶和華神說:『那人獨居不好。』」 創 2:18

「兩個人總比一個人好,因為二人勞碌同得美好的果效。若是跌倒,這人可以扶起他的同伴,若是孤身跌倒,沒有別人扶起他來,這人就有禍了。再者,二人同睡,就都煖和,一人獨睡,怎能煖和呢?有人攻勝孤身一人,若有二人便能敵擋他,三股合成的繩子,不容易折斷。」 傳 4:9-12

b)滿足生理上的需要。

人生下來有一些美好的、聖潔的和合法的要求,但只能在婚姻�塈鋮儥”活C

「但要免淫亂的事,男子當各有自己的妻子,女子也當各有自己的丈夫。」 林前 7:2

c)為著人類的繁殖。

「......生養眾多,遍滿地面......。」 創 1:28

d)表徵基督與教會的關係,藉婚姻更多和更深的體會 神的愛。

 

2)應與誰結合(婚姻對象)

基督徒必須與基督徒結合。

「你們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負一軛。」 林後 6:14上

在 神的眼光中,一個屬 神的人和不屬 神的人在婚姻上連成一體是一種故意行錯的事,一個既是服事 神,是聖潔公義的,另一個卻是活在罪中事奉撒但的(未信的人是在撒但的手下,參 約壹 5:19下),怎樣能夠成為一體呢?並且信仰的生活是如此的不同,怎能成為真實的伴侶和彼此相交。弟兄應揀選一個有「成熟基督徒性格」的姊妹為妻子, 並期望與自己的背景、愛好、教育琵度和興趣相近。一個姊妹只能接受一個有共同信仰, 並背景、教育琵度、喜好和憎惡都相近,在任何時刻總是忠實的弟兄作丈夫。

例:有一姊妹曾問司布真牧師可否與未信的男朋友結婚。司布真請她站在桌子上,命她把他(司布真牧師)拉上桌上,她辦不到,相反司布真牧師可以很易將她從桌子上拉下來。這告訴我們不要以為可以用婚姻去改變未信主的男/女朋友,相反會很易被他們改變,以致遠離 神。

 

3)婚姻的步驟

a)等候 神為你預備一個同心走主道的伴侶,在等候期間應為自己的終身大事禱告。b)充份了解對方,蓋識他/她的喜愛和憎惡的事、優點和缺點......等。要謹記匆促結婚是極其危險的。

c)雙方都要具備成熟的性格,因婚姻是需要面對和負起不少重大的責任,如:彼此關心、支持和接納(包括對方的短處),並或需照顧對方家庭。

d)要在經濟穩定後才可以建立婚姻,但不是要求富足,而是要有一定的經濟保障。

e)要等雙方的家長同意。

f)在未結婚前要保守彼此的貞潔,在戀愛當中要小心,不要有太親密的身體接觸及留意所約會的地方,避免使自己落入誘惑中。

 

4)美滿婚姻的原則

a)成功婚姻是建立在雙方心靈真實的匹配上。

b)雙方均願意建立一個基督化的家庭(讓耶穌作你們家庭的主)。

丈夫是家中的主人,妻子是一個好的助手,在家中有祭壇(敬虔的信仰生活)的建立。

c)必須建立在過一輩子的基礎上,「直到死才分離」,結婚不是一個短期的經驗,它是一生之久的。在婚姻的過琵中永不要提及離婚;或以離婚作為要脅配偶的武器。

d)真正的愛對美滿的婚姻是極其重要的。

e)要有公開的婚禮(未必一定要在基督教禮拜堂行禮,可以在教會中舉行感恩會),此為見證。

f)雙方要完全同心合意,為了堅持婚約而不惜付上任何代價。其中一方感勉強則要延遲結婚,直等到成熟及有把握為止。

g)兩人當學習為解決彼此之間的一切問題和誤會而一起禱告。

h)雙方當不斷的在言語上和行動上,表明對伴侶的愛。

 

5)淫亂與離婚

a)在婚姻之外的性關係都是罪,都為 神所憎惡。

「婚姻,人人都當尊重,床也不可污穢,因為苟合行淫的人, 神必要審問。」

來 13:4

b)離婚並非 神的心意,婚姻乃一生之久的契約,除了因淫亂外,其他原因都不可構成離婚另嫁娶,否則都是犯淫亂。

 

6)如何面對未信的丈夫及妻子

(*特別針對在婚後才信主者或因軟弱與未信者結婚的,而不是准許p此。)

a)不可以與未信的配偶離異,基督徒不應先提出離婚,若對方因信仰而要求離棄,就由他(她)吧。

b)要為未信的配偶禱告,求 神改變他(她)的心,使他願意接受救恩。 神或會因我們的誠心禱告而改變他。

 

B)家庭生活

1)丈夫與妻子

a)丈夫

i)「因為丈夫是妻子的頭,如同基督是教會的頭。」 弗 5:23

這是 神的命令,若一個家庭珮壞 神的計劃,會導致家庭失去了安寧。丈夫應帶領全家的屬靈成長。

ii)丈夫的責任是愛妻子。

「你們作丈夫的,要愛你們的妻子,如同基督愛教會,為教會捨己。」 弗 5:25

「你們作丈夫的要愛你們的妻子,不可苦待他們。」 西 3:19

iii)丈夫對妻子要忠實及敬重她。

「因為她比你軟弱,與你一同承受生命之恩,所以你要敬重她。」 彼前 3:7

iv)丈夫必須要先以 神為首位,因先愛 神而更懂得愛妻子。

b)妻子

i)妻子對丈夫的責任是順服。

「你們作妻子的,當順服自己的丈夫,如同順服主。」 弗 5:22

「你們作妻子的,當順服自己的丈夫,這在主�堶惇O相宜的。」 西 3:18

ii)妻子要愛丈夫,因丈夫需要妻子的愛及支持。

「好指教少年婦人,愛丈夫......」 多 2:4

iii)妻子當對自己的丈夫貞潔。

「謹守貞潔......」 多 2:5

iv)要以好行為作妝飾,而不是以金飾作妝飾。

「又願女人廉恥,自守,以正派衣裳為妝飾......」 提前 2:9

v)要有一顆溫柔與安靜的心。

「只要以�堶惘s著長久溫柔安靜的心為妝飾,這在 神面前是極寶貴的。因為古時仰賴 神的聖潔婦人,正是以此為妝飾,順服自己的丈夫。」 彼前 3:4-5

vi)妻子需要時常給與丈夫和兒女尊重及讚賞。

 

2)父母與子女

a)父母

i)「不要惹兒女的氣,只要照著主的教訓和警戒,養育他們。」 弗 6:4

ii)在子女年幼時,便要將他們帶到主的面前。

「教養孩童,使他走當行的道,就是到老他也不偏離。」 箴 22:6

iii)當愛兒女。

「......愛兒女......」 多 2:4

iv)教導兒女順服 神的教導和國家的法律。

v)以身作則,不可只有要求而沒有榜樣,這只會使兒女反感。

b)兒女

i)「你們作兒女的要在主�媗弗q父母,這是理所當然的。」 弗 6:1

「你們作兒女的要凡事聽從父母,因為這是主所喜悅的。」 西 3:20

ii)「要孝敬父母,使你得福,在世長壽,這是第一條帶應許獄|命。」 弗 6:2-3

iii)「......學著行孝,報答親恩。因為這在 神面前是可蒙悅納的。......人若不看

顧親屬,就是背了真道,比不信的人還不好,不看顧自己家�堛漱H,更是如此。」

提前 5:4、8

3)事奉 神的心

若 神賜給我們有自己的家庭,我們應有一個心志,就是將整個家庭獻上為 神使用,在婚後願將家庭開放為 神所用,如作家庭聚會點等,並要一家同心事奉 神。

(參 書 24:15下)。

 

學生版

經文:創 2:18-25,箴 18:22 及 19:14下,書 24:15下

A)婚姻生活

1)婚姻的理由

a) 神造男女各有不同,是為彼此補足及扶助。

『耶和華 神說:「那人獨居不好......」』 創 2:18

「兩個人總比一個人好,因為二人勞碌同得美好的果效。若是跌倒,這人可以扶起他的同伴,若是孤身跌倒,沒有別人扶起他來,這人就有禍了。再者,二人同睡,就都煖和,一人獨睡,怎能煖和呢?有人攻勝孤身一人,若有二人便能敵擋他,三股合成的繩子,不容易折斷。」 傳 4:9-12

b)滿足生理上的需要。

人生下來有一些美好的、聖潔的和合法的要求,但只能在婚姻�塈鋮儥”活C

「但要免淫亂的事,男子當各有自己的妻子,女子也當各有自己的丈夫。」

林前 7:2

c)為著人類的繁殖。

「......生養眾多,遍滿地面......」 創 1:28

d)表徵基督與教會的關係,藉婚姻更多和更深的體會 神的愛。

2)應與誰結合(婚姻的對象)

基督徒必須與基督徒結合。

「你們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負一軛。」 林後 6:14上

3)婚姻的步驟

a)等候 神為你預備一個同心走主道伴侶,在等候期間應為自己的終身大事禱 告。

b)充份了解對方,認識他/她的喜愛和憎惡的事、優點和缺點等。要謹記匆促結婚是極其危險的。

c)雙方都要具備成熟的性格,因婚姻是需要面對和負起不少重大的責任,如:彼此關心、支持和接納(包括對方的短處),彼此勉勵同心愛主,又或會需要照顧對方的家庭。

d)要在經濟穩定後才可以建立婚姻,但不是要求富足,而是要有一定的經濟保障。

e)要等雙方的家長同意。

f)在未結婚前要保守彼此的貞潔,在戀愛當中要小心,不要有太親密的身體接觸及留意所約會的地方,避免使自己落入誘惑中。

 

4)美滿婚姻的原則

a)成功婚姻是建立在雙方心靈真實的匹配上,如要同心愛主及讓主居首位。

b)二人均願意建立一個基督化的家庭-讓耶穌作你們家庭的主。丈夫在家中擔當帶領,妻子是一個好的助手,在家中也有祭壇(敬虔的信仰生活)的建立。

c)婚姻必須建立在過一輩子的基礎上,「直到死才分離」,結婚不是一個短期的經驗,它是 一生之久的契約。

d)真正的愛對美滿的婚姻是極其重要的。

e)要有公開的婚禮,為作光明的見證。

f)雙方要完全同心合意,為了堅持婚約不惜付任何代價。若其中一方感勉強則要延遲結婚,直等到成熟及有把握為止。

g)兩人當學習為解決彼此之間的一切問題和誤會而一起禱告。

h)雙方當不斷的在言語上和行動上,表明對伴侶的愛。

 

5)淫亂與離婚

a)在婚姻之外的性關係都是罪,都為 神所憎惡。

 「婚姻,人人都當尊重,床也不可污穢,因為苟合行淫的人, 神必要審判。」來 13:4

b)離婚並非 神的心意,婚姻乃一生的契約,除了因淫亂外,其他原因都不可構成離婚另嫁 娶,否則都是犯淫亂。

 

6)如何面對未信的丈夫及妻子

a)不可以與未信的配偶離異,基督徒不應先提出離婚,若對方因信仰而要求離棄,就由他吧。

b)要為未信的配偶禱告,求神改變他(她)的心及使他願意接受救恩, 神或會因我們的誠心禱告而改變他們。

 

B)家庭生活

1)丈夫與妻子

a)丈夫

i)「因為丈夫是妻子的頭,如同基督是教會的頭。」 弗 5:23

ii)丈夫的責任是愛妻子。

「你們作丈夫的,要愛你們的妻子,如同基督愛教會,為教會捨己。」 弗 5:25

「你們作丈夫的要愛你們的妻子,不可苦待他們。」 西 3:19

iii)丈夫對妻子要忠實及敬重她。

「因她比你軟弱,與你一同承受生命之恩,所以你要敬重她。」 彼前 3:7

iv)丈夫必須要先以 神為首位,因愛 神而更懂得愛妻子。

b)妻子

i)妻子對丈夫的責任是順服。

「你們作妻子的,當順服自己的丈夫,如同順服主。」 弗 5:22

「你們作妻子的,當順服自己的丈夫,這在主裡面是相宜的。」 西 3:18

ii)妻子要愛丈夫。

「愛丈夫......」 多 2:4

iii)妻子當對自己的丈夫貞潔。

「謹守貞潔......」 多 2:5

iv)要有好行為作妝飾。

「又願女人廉恥,自守,以正派衣裳為妝飾......」 提前 2:9

v)要有一顆溫柔與安靜的心。

「只要以�堶惘s著長久溫柔安靜的心為妝飾,這在 神面前是極寶貴的。因為古時仰賴 神的聖潔婦人,正是以此為妝飾,順服自己的丈夫。」 彼前 3:4-5

vi)妻子需要時常給予丈夫和兒女尊重及讚賞。

 

2)父母與子女

a)父母

i)「不要惹兒女的氣,只要照著主的教訓和警戒,養育他們。」 弗 6:4

ii)「教養孩童,使他走當行的道,就是到老他也不偏離。」 箴 22:6

在年幼時,要將兒女帶到主的面前。

iii)當愛兒女。

「愛兒女......」 多 2:4

iv)教導兒女順服 神及國家的法律。

v)以身作則,不要只作要求而沒有榜樣,這只會使兒女反感。

b)兒女

i)「你們作兒女的要在主�媗弗q父母,這是理所當然的。」 弗 6:1

「你們作兒女的要凡事聽從父母,因為這是主所喜悅的。」 西 3:20

ii)「要孝敬父母,使你得福,在世長壽,這是第一條帶應許獄|命。」 弗 6:2-3

iii)「......學著行孝,報答親恩。因為這在 神面前是可蒙悅納的。......人若不看顧 親屬,就是背了真道,比不信的人還不好,不看顧自己家�堛漱H,更是如此。」 提前 5:4、8

 

3)事奉 神的心

「至於我,和我家,我們必定事奉耶和華。」 書 24:15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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