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教師版
經文:創 2:18-25 、 箴 18:22 、 19:14下 、 書 24:15下
引言:
基督徒的生活某程度上是與未信主的人的沒有分別,如婚姻及建立家庭,但在當中的意義卻與不信的人有所分別,因我們在生活中見證基督及我們信仰的實在,聖經亦有教導我們應如何將信仰活淚於生活�堙C
A)婚姻生活
婚姻的意思即快樂,是 神為人設立的,為要使人可以繁殖,亦同時為了孩子而設立家庭,使喜樂可以充滿,雖淚今的人對婚姻及家庭生活的說法和意見甚多,我們卻要看重 神的標準和教導。
1)婚姻的理由
a)
神造男女各有不同,是為彼此補足及扶助。「耶和華神說:『那人獨居不好。』」 創 2:18
「兩個人總比一個人好,因為二人勞碌同得美好的果效。若是跌倒,這人可以扶起他的同伴,若是孤身跌倒,沒有別人扶起他來,這人就有禍了。再者,二人同睡,就都煖和,一人獨睡,怎能煖和呢?有人攻勝孤身一人,若有二人便能敵擋他,三股合成的繩子,不容易折斷。」 傳 4:9-12
b)滿足生理上的需要。
人生下來有一些美好的、聖潔的和合法的要求,但只能在婚姻�塈鋮儥”活C
「但要免淫亂的事,男子當各有自己的妻子,女子也當各有自己的丈夫。」 林前 7:2
c)為著人類的繁殖。
「......生養眾多,遍滿地面......。」 創 1:28
d)表徵基督與教會的關係,藉婚姻更多和更深的體會 神的愛。
2)應與誰結合
(婚姻對象)基督徒必須與基督徒結合。
「你們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負一軛。」 林後 6:14上
在 神的眼光中,一個屬 神的人和不屬 神的人在婚姻上連成一體是一種故意行錯的事,一個既是服事 神,是聖潔公義的,另一個卻是活在罪中事奉撒但的(未信的人是在撒但的手下,參 約壹 5:19下),怎樣能夠成為一體呢?並且信仰的生活是如此的不同,怎能成為真實的伴侶和彼此相交。弟兄應揀選一個有「成熟基督徒性格」的姊妹為妻子, 並期望與自己的背景、愛好、教育琵度和興趣相近。一個姊妹只能接受一個有共同信仰, 並背景、教育琵度、喜好和憎惡都相近,在任何時刻總是忠實的弟兄作丈夫。
例:有一姊妹曾問司布真牧師可否與未信的男朋友結婚。司布真請她站在桌子上,命她把他(司布真牧師)拉上桌上,她辦不到,相反司布真牧師可以很易將她從桌子上拉下來。這告訴我們不要以為可以用婚姻去改變未信主的男/女朋友,相反會很易被他們改變,以致遠離 神。
3)
婚姻的步驟a)等候 神為你預備一個同心走主道的伴侶,在等候期間應為自己的終身大事禱告。b)充份了解對方,蓋識他/她的喜愛和憎惡的事、優點和缺點......等。要謹記匆促結婚是極其危險的。
c)雙方都要具備成熟的性格,因婚姻是需要面對和負起不少重大的責任,如:彼此關心、支持和接納(包括對方的短處),並或需照顧對方家庭。
d)要在經濟穩定後才可以建立婚姻,但不是要求富足,而是要有一定的經濟保障。
e)要等雙方的家長同意。
f)在未結婚前要保守彼此的貞潔,在戀愛當中要小心,不要有太親密的身體接觸及留意所約會的地方,避免使自己落入誘惑中。
4)
美滿婚姻的原則a)成功婚姻是建立在雙方心靈真實的匹配上。
b)雙方均願意建立一個基督化的家庭(讓耶穌作你們家庭的主)。
丈夫是家中的主人,妻子是一個好的助手,在家中有祭壇(敬虔的信仰生活)的建立。
c)必須建立在過一輩子的基礎上,「直到死才分離」,結婚不是一個短期的經驗,它是一生之久的。在婚姻的過琵中永不要提及離婚;或以離婚作為要脅配偶的武器。
d)真正的愛對美滿的婚姻是極其重要的。
e)要有公開的婚禮(未必一定要在基督教禮拜堂行禮,可以在教會中舉行感恩會),此為見證。
f)雙方要完全同心合意,為了堅持婚約而不惜付上任何代價。其中一方感勉強則要延遲結婚,直等到成熟及有把握為止。
g)兩人當學習為解決彼此之間的一切問題和誤會而一起禱告。
h)雙方當不斷的在言語上和行動上,表明對伴侶的愛。
5)淫亂與離婚
a)在婚姻之外的性關係都是罪,都為 神所憎惡。
「婚姻,人人都當尊重,床也不可污穢,因為苟合行淫的人, 神必要審問。」
來 13:4
b)離婚並非 神的心意,婚姻乃一生之久的契約,除了因淫亂外,其他原因都不可構成離婚另嫁娶,否則都是犯淫亂。
6)如何面對未信的丈夫及妻子
(*特別針對在婚後才信主者或因軟弱與未信者結婚的,而不是准許p此。)
a)不可以與未信的配偶離異,基督徒不應先提出離婚,若對方因信仰而要求離棄,就由他(她)吧。
b)要為未信的配偶禱告,求 神改變他(她)的心,使他願意接受救恩。 神或會因我們的誠心禱告而改變他。
B)家庭生活
1)丈夫與妻子
a)丈夫
i)「因為丈夫是妻子的頭,如同基督是教會的頭。」 弗 5:23
這是 神的命令,若一個家庭珮壞 神的計劃,會導致家庭失去了安寧。丈夫應帶領全家的屬靈成長。
ii)丈夫的責任是愛妻子。
「你們作丈夫的,要愛你們的妻子,如同基督愛教會,為教會捨己。」 弗 5:25
「你們作丈夫的要愛你們的妻子,不可苦待他們。」 西 3:19
iii)丈夫對妻子要忠實及敬重她。
「因為她比你軟弱,與你一同承受生命之恩,所以你要敬重她。」 彼前 3:7
iv)丈夫必須要先以 神為首位,因先愛 神而更懂得愛妻子。
b)妻子
i)妻子對丈夫的責任是順服。
「你們作妻子的,當順服自己的丈夫,如同順服主。」 弗 5:22
「你們作妻子的,當順服自己的丈夫,這在主�堶惇O相宜的。」 西 3:18
ii)妻子要愛丈夫,因丈夫需要妻子的愛及支持。
「好指教少年婦人,愛丈夫......」 多 2:4
iii)妻子當對自己的丈夫貞潔。
「謹守貞潔......」 多 2:5
iv)要以好行為作妝飾,而不是以金飾作妝飾。
「又願女人廉恥,自守,以正派衣裳為妝飾......」 提前 2:9
v)要有一顆溫柔與安靜的心。
「只要以�堶惘s著長久溫柔安靜的心為妝飾,這在 神面前是極寶貴的。因為古時仰賴 神的聖潔婦人,正是以此為妝飾,順服自己的丈夫。」 彼前 3:4-5
vi)妻子需要時常給與丈夫和兒女尊重及讚賞。
2)
父母與子女a)父母
i)「不要惹兒女的氣,只要照著主的教訓和警戒,養育他們。」 弗 6:4
ii)在子女年幼時,便要將他們帶到主的面前。
「教養孩童,使他走當行的道,就是到老他也不偏離。」 箴 22:6
iii)當愛兒女。
「......愛兒女......」 多 2:4
iv)教導兒女順服 神的教導和國家的法律。
v)以身作則,不可只有要求而沒有榜樣,這只會使兒女反感。
b)兒女
i)「你們作兒女的要在主�媗弗q父母,這是理所當然的。」 弗 6:1
「你們作兒女的要凡事聽從父母,因為這是主所喜悅的。」 西 3:20
ii)「要孝敬父母,使你得福,在世長壽,這是第一條帶應許獄|命。」 弗 6:2-3
iii)「......學著行孝,報答親恩。因為這在 神面前是可蒙悅納的。......人若不看
顧親屬,就是背了真道,比不信的人還不好,不看顧自己家�堛漱H,更是如此。」
提前 5:4、8
3)事奉 神的心
若 神賜給我們有自己的家庭,我們應有一個心志,就是將整個家庭獻上為 神使用,在婚後願將家庭開放為 神所用,如作家庭聚會點等,並要一家同心事奉 神。
(參 書 24:15下)。
學生版
經文:創 2:18-25,箴 18:22 及 19:14下,書 24:15下
A)婚姻生活
1)婚姻的理由
a) 神造男女各有不同,是為彼此補足及扶助。
『耶和華 神說:「那人獨居不好......」』 創 2:18
「兩個人總比一個人好,因為二人勞碌同得美好的果效。若是跌倒,這人可以扶起他的同伴,若是孤身跌倒,沒有別人扶起他來,這人就有禍了。再者,二人同睡,就都煖和,一人獨睡,怎能煖和呢?有人攻勝孤身一人,若有二人便能敵擋他,三股合成的繩子,不容易折斷。」 傳 4:9-12
b)滿足生理上的需要。
人生下來有一些美好的、聖潔的和合法的要求,但只能在婚姻�塈鋮儥”活C
「但要免淫亂的事,男子當各有自己的妻子,女子也當各有自己的丈夫。」
林前 7:2
c)為著人類的繁殖。
「......生養眾多,遍滿地面......」 創 1:28
d)表徵基督與教會的關係,藉婚姻更多和更深的體會 神的愛。
2)應與誰結合
(婚姻的對象) 基督徒必須與基督徒結合。「你們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負一軛。」 林後 6:14上
3)婚姻的步驟
a)等候
神為你預備一個同心走主道伴侶,在等候期間應為自己的終身大事禱
告。
b)充份了解對方,
c)雙方都要具備成熟的性格,因婚姻是需要面對和負起不少重大的責任,如:彼此關心、支持和接納(包括對方的短處),彼此勉勵同心愛主,又或會需要照顧對方的家庭。
d)要在經濟穩定後才可以建立婚姻,但不是要求富足,而是要有一定的經濟保障。
e)要等雙方的家長同意。
f)在未結婚前要保守彼此的貞潔,在戀愛當中要小心,不要有太親密的身體接觸及留意所約會的地方,避免使自己落入誘惑中。
4)美滿婚姻的原則
a)成功
婚姻是建立在雙方心靈真實的匹配上,如要同心愛主及讓主居首位。b)二人均願意建立一個基督化的家庭-讓耶穌作你們家庭的主。丈夫在家中擔當帶領,妻子是一個好的助手,在家中也有祭壇(敬虔的信仰生活)的建立。
c)婚姻必須建立在過一輩子的基礎上,「直到死才分離」,結婚不是一個短期的經驗,它是 一生之久的契約。
d)真正的愛對美滿的婚姻是極其重要的。
e)要有公開的婚禮,為作光明的見證。
f)雙方要完全同心合意,為了堅持婚約不惜付任何代價。若其中一方感勉強則要延遲結婚,直等到成熟及有把握為止。
g)兩人當學習為解決彼此之間的一切問題和誤會而一起禱告。
h)雙方當不斷的在言語上和行動上,表明對伴侶的愛。
5)淫亂與離婚
a)在婚姻之外的性關係都是罪,都為 神所憎惡。
「婚姻,人人都當尊重,床也不可污穢,因為苟合行淫的人, 神必要審判。」來 13:4
b)離婚並非
神的心意,婚姻乃一生的契約,除了因淫亂外,其他原因都不可構成離婚另嫁
娶,否則都是犯淫亂。
6)如何面對未信的丈夫及妻子 a)不可以與未信的配偶離異,基督徒不應先提出離婚,若對方因信仰而要求離棄,就由他吧。 b)要為未信的配偶禱告,求神改變他(她)的心及使他願意接受救恩, 神或會因我們的誠心禱告而改變他們。 B)家庭生活 1)丈夫與妻子 a)丈夫 i)「因為丈夫是妻子的頭,如同基督是教會的頭。」 弗 5:23 ii)丈夫的責任是愛妻子。 「你們作丈夫的,要愛你們的妻子,如同基督愛教會,為教會捨己。」
弗 5:25 「你們作丈夫的要愛你們的妻子,不可苦待他們。」 西 3:19 iii)丈夫對妻子要忠實及敬重她。 「因她比你軟弱,與你一同承受生命之恩,所以你要敬重她。」
彼前 3:7 iv)丈夫必須要先以 神為首位,因愛 神而更懂得愛妻子。 b)妻子 i)妻子對丈夫的責任是順服。 「你們作妻子的,當順服自己的丈夫,如同順服主。」 弗
5:22 「你們作妻子的,當順服自己的丈夫,這在主裡面是相宜的。」
西 3:18 ii)妻子要愛丈夫。 「愛丈夫......」 多 2:4 iii)妻子當對自己的丈夫貞潔。 「謹守貞潔......」 多 2:5 iv)要有好行為作妝飾
「又願女人廉恥,自守,以正派衣裳為妝飾......」 提前 2:9
v)要有一顆溫柔與安靜的心。
「只要以�堶惘s著長久溫柔安靜的心為妝飾,這在 神面前是極寶貴的。因為古時仰賴 神的聖潔婦人,正是以此為妝飾,順服自己的丈夫。」 彼前 3:4-5
vi)妻子需要時常給予丈夫和兒女尊重及讚賞。
2)父母與子女
a)父母
i)「不要惹兒女的氣,只要照著主的教訓和警戒,養育他們。」 弗 6:4
ii)「教養孩童,使他走當行的道,就是到老他也不偏離。」 箴 22:6
在年幼時,要將兒女帶到主的面前。
iii)當愛兒女。
「愛兒女......」 多 2:4
iv)教導兒女順服 神及國家的法律。
v)以身作則,不要只作要求而沒有榜樣,這只會使兒女反感。
b)兒女
i)「你們作兒女的要在主�媗弗q父母,這是理所當然的。」 弗 6:1
「你們作兒女的要凡事聽從父母,因為這是主所喜悅的。」 西 3:20
ii)「要孝敬父母,使你得福,在世長壽,這是第一條帶應許獄|命。」 弗 6:2-3
iii)「......學著行孝,報答親恩。因為這在 神面前是可蒙悅納的。......人若不看顧 親屬,就是背了真道,比不信的人還不好,不看顧自己家�堛漱H,更是如此。」 提前 5:4、8
3)事奉 神的心
「至於我,和我家,我們必定事奉耶和華。」 書 24:15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