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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督教與西洋文化

                         何天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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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 洋 文 化 的 淵 源 , 來 自 「 二 希 」 , 即 古 希 臘 與 希 伯 來 ( 猶 太 ) 。 這 兩 個 民 族 , 是 人 類 歷 史 上 傑 出 的 民 族 。 希 臘 民 族 在 理 性 發 展 上 有 輝 煌 的 成 就 , 希 伯 來 民 族 則 在 宗 教 上 有 偉 大 的 貢 獻 。

古 希 臘

古 希 臘 文 化 遠 在 巴 比 倫 與 埃 及 之 後 , 但 自 紀 元 前 六 世 紀 哲 學 家 賽 勒 司 ( Thales of Miletus ) 起 , 僅 約 二 百 年 的 時 間 內 , 在 藝 術 、 文 學 、 哲 學 , 和 科 學 各 方 面 , 產 生 了 豐 富 理 性 的 天 才 傑 作 , 成 為 西 方 文 明 的 古 典 。 在 其 前 或 在 其 後 的 歷 史 上 , 都 沒 有 這 種 盛 況 出 現 。

古 希 臘 民 族 強 調 個 人 思 想 自 由 、 言 論 自 由 , 主 張 讓 人 民 參 與 政 治 , 認 為 個 人 發 揮 才 能 對 整 個 國 家 都 有 益 處 。 希 臘 的 雅 典 與 斯 巴 達 , 有 歷 史 上 最 早 的 民 主 政 府 。 古 希 臘 思 想 家 探 究 如 何 獲 得 正 確 的 結 論 , 因 而 發 展 邏 輯 學 , 奠 定 了 後 來 科 學 與 哲 學 的 基 礎 。

希 臘 文 化 重 視 人 的 精 神 價 值 , 喜 好 追 求 真 理 , 勇 於 進 取 , 以 中 庸 ( golden mean ) 為 最 可 取 ; 對 平 衡 、 明 晰 、 對 稱 、 制 約 , 頗 為 欣 賞 。 他 們 對 醫 藥 、 地 理 、 天 文 、 歷 史 都 有 卓 著 的 成 就 , 又 發 展 了 幾 何 學 、 三 角 學 、 力 學 及 靜 水 學 等 , 並 認 為 世 界 除 外 表 所 見 之 外 , 有 更 基 本 隱 藏 的 實 際 存 在 。 古 希 臘 的 哲 人 , 如 蘇 格 拉 底 、 柏 拉 圖 、 亞 里 斯 多 德 、 芝 諾 ( Zeno ) 等 人 的 言 論 , 仍 是 我 們 今 天 參 考 的 資 料 。

希 伯 來

希 伯 來 民 族 有 最 早 並 與 眾 不 同 的 宗 教 信 仰 。 他 們 崇 拜 創 造 天 地 萬 物 的 獨 一 之 神 , 篤 信 「 神 只 有 一 位 , 再 沒 有 別 的 神 」 ( 哥 林 多 前 書 八 4 ) 。 並 且 , 這 位 神 是 活 神 , 可 以 與 人 交 通 、 給 人 指 示 。 他 們 堅 決 拒 絕 多 神 , 不 拜 偶 像 , 不 將 人 神 化 。 數 千 年 來 , 猶 太 民 族 受 異 族 多 次 迫 害 殘 殺 , 主 要 的 原 因 就 在 於 對 信 仰 的 堅 持 。

雖 然 這 少 數 民 族 受 了 多 次 迫 害 殘 殺 , 但 沒 有 一 個 力 量 , 能 將 他 們 完 全 消 滅 。 希 伯 來 民 族 有 視 為 至 寶 的 經 書 , 記 載 民 族 祖 先 為 神 揀 選 、 蒙 神 應 許 、 受 神 託 付 的 歷 史 , 是 希 伯 來 文 化 的 精 髓 、 集 體 生 活 的 中 心 指 導 。

基 督 教 與 西 洋 文 明

繼 希 臘 而 起 的 , 是 古 羅 馬 的 拉 丁 文 明 。 紀 元 前 二 世 紀 間 , 羅 馬 在 藝 術 、 哲 學 及 文 學 等 方 面 , 繼 承 了 舊 有 的 文 化 。 羅 馬 帝 國 的 屬 地 很 多 , 地 域 廣 闊 , 故 其 行 政 、 組 織 、 法 律 , 均 頗 有 特 長 。 近 代 歐 美 國 家 也 多 沿 襲 採 用 。

羅 馬 帝 國 最 有 才 幹 的 人 , 多 半 投 入 法 律 、 政 治 、 軍 事 , 因 而 忽 略 了 希 臘 時 代 萌 芽 的 科 學 。 又 因 為 那 時 , 科 學 還 在 揣 測 理 解 階 段 , 沒 有 生 活 上 實 用 價 值 , 所 以 未 被 重 視 。

直 至 十 三 世 紀 , 西 歐 基 督 教 學 者 們 發 揮 實 事 求 是 的 精 神 , 發 展 科 學 , 才 有 今 天 輝 煌 的 成 果 。

基 督 教 對 現 代 西 洋 文 化 至 少 有 以 下 三 方 面 的 貢 獻 :

一 、 保 持 古 代 文 明 。 羅 馬 帝 國 由 於 物 質 豐 富 而 人 民 生 活 虛 空 , 精 神 無 主 , 淪 於 懶 惰 奢 淫 , 道 德 極 端 墮 落 , 國 勢 漸 趨 衰 弱 。 這 時 , 基 督 教 由 猶 太 國 傳 入 歐 陸 , 「 挽 狂 瀾 於 既 倒 , 救 人 心 於 已 靡 , 古 代 文 明 賴 其 保 障 , 得 以 不 墜 。 」 ( 註 一 ) 因 為 北 方 日 耳 曼 民 族 乘 羅 馬 衰 弱 , 屢 次 南 侵 。 他 們 性 情 兇 殘 , 粗 暴 嗜 殺 , 及 至 受 基 督 教 之 薰 陶 , 氣 質 改 變 , 才 適 合 文 明 生 活 , 否 則 羅 馬 希 臘 文 明 必 為 野 蠻 民 族 摧 毀 。 ( 註 二 )

在 第 一 世 紀 的 歷 史 家 塔 氏 ( Tactius ) 寫 歷 史 的 時 候 , 日 爾 曼 人 還 以 打 獵 為 生 , 僅 有 少 數 的 農 業 與 家 畜 。 他 們 將 社 會 劃 分 為 貴 族 、 平 民 與 奴 隸 , 不 知 何 為 民 主 。 到 了 第 四 世 紀 , 羅 馬 帝 國 將 要 崩 潰 時 , 日 耳 曼 人 文 化 已 略 有 進 步 , 學 會 了 改 良 武 器 、 商 業 及 社 會 組 織 。 其 後 文 明 急 劇 進 步 , 究 其 最 重 要 的 原 因 , 是 基 督 教 的 主 教 尤 氏 ( Ultilas , 公 元 三 一 一 至 三 八 二 年 ) , 已 將 他 們 的 語 言 化 為 文 字 , 為 他 們 翻 譯 聖 經 , 引 導 他 們 作 基 督 徒 。 ( 註 三 )

二 、 打 下 民 主 思 想 的 基 礎 : 聖 經 告 訴 我 們 , 上 帝 「 從 一 本 造 出 萬 族 的 人 」 。 祂 對 人 有 絕 對 的 主 權 。 世 人 要 向 衪 負 責 , 有 一 天 要 接 受 衪 的 審 判 。 人 人 都 是 神 所 造 的 , 因 此 在 上 帝 面 前 , 人 人 平 等 , 只 有 職 位 不 同 , 沒 有 上 下 高 低 價 值 之 別 。 人 的 價 值 , 不 在 乎 暫 時 在 世 上 扮 演 的 角 色 , 乃 在 乎 不 朽 的 靈 魂 。

主 耶 穌 說 , 上 帝 是 我 們 天 上 的 父 , 是 世 人 所 屬 所 歸 的 根 源 。 世 人 彼 此 都 是 同 胞 手 足 , 不 論 將 相 士 卒 、 富 豪 小 販 , 在 基 督 教 會 中 都 是 平 起 平 坐 , 無 分 彼 此 , 共 同 敬 拜 事 奉 真 神 。 誰 也 不 能 受 人 敬 拜 , 也 誰 都 不 必 仰 別 人 鼻 息 。

中 國 人 在 無 神 和 假 神 的 傳 統 信 仰 下 , 將 自 己 的 主 權 交 給 大 小 皇 帝 。 「 中 國 人 不 當 他 是 一 個 立 身 天 地 的 人 。 他 當 他 是 皇 帝 的 臣 民 。 他 自 己 一 身 尚 非 己 有 , 哪 裡 有 甚 麼 自 由 可 說 呢 … … 中 國 人 除 一 面 為 皇 帝 的 臣 民 之 外 , 在 親 子 之 間 , 便 是 他 父 母 的 兒 女 , 他 父 母 所 屬 有 的 東 西 。 他 父 親 如 果 打 死 他 , 賣 掉 他 , 都 可 以 的 …  … 夫 婦 之 間 作 妻 子 的 , 又 是 他 丈 夫 所 屬 有 的 東 西 , 打 她 , 餓 她 , 賣 掉 她 , 很 不 算 事 … … 。 在 西 方 全 然 不 是 這 個 樣 子 。 」 ( 註 四 )

西 方 民 族 在 基 督 教 思 想 的 薰 陶 下 , 人 認 識 自 己 有 神 的 形 象 , 是 神 所 愛 , 身 份 尊 貴 獨 立 。 沒 有 人 有 權 主 宰 另 一 個 人 。 個 人 的 事 , 個 人 負 責 ; 大 眾 的 事 , 大 眾 共 同 負 責 。 人 是 罪 人 ─ ─ 不 是 上 帝 , 權 力 使 人 敗 壞 , 因 此 將 自 己 的 主 權 交 給 別 人 是 危 險 的 。 中 國 數 千 年 來 , 幾 乎 個 個 皇 帝 都 是 暴 君 。 人 需 要 彼 此 監 管 , 向 彼 此 負 責 , 才 可 免 於 無 法 無 天 , 禍 國 殃 民 。 這 就 是 民 主 思 想 的 基 礎 。

三 、 為 科 學 提 供 至 少 以 下 三 方 面 的 基 本 觀 念 :

  1. 聖 經 開 宗 明 義 第 一 句 說 : 「 起 初 神 創 造 天 地 。 」 接 著 就 說 到 萬 物 及 人 類 創 造 的 過 程 。 造 物 證 明 有 神 , 正 如 書 籍 證 明 有 作 者 。 上 帝 是 「 造 物 之 主 」 , 祂 賦 予 人 以 管 理 ( rule ) 與 治 理 ( Subdue ) 的 責 任 。 人 受 造 後 , 便 從 上 帝 領 受 對 自 然 環 境 的 管 理 權 。 人 行 使 職 權 時 , 必 須 對 環 境 有 所 認 識 , 所 以 對 自 然 環 境 的 科 學 探 究 , 是 理 所 當 然 的 事 。

    反 之 , 在 東 方 傳 統 多 神 的 文 化 中 , 視 崇 拜 之 「 神 」 與 「 造 物 」 為 一 體 。 他 們 相 信 山 有 山 神 , 河 有 河 神 , 雷 乃 雷 公 , 風 為 風 姨 , 天 地 日 月 都 是 主 宰 的 神 祗 。 若 對 環 境 有 所 更 改 , 必 先 看 「 風 水 」 , 擇 「 吉 日 」 , 以 免 觸 犯 。 在 這 樣 意 識 形 態 下 , 科 學 無 法 產 生 。 這 是 科 學 在 西 方 產 生 , 不 在 東 方 產 生 的 主 要 原 因 。

  2. 創 造 主 是 賜 人 智 慧 的 神 。 聖 經 說 : 「 耶 和 華 以 智 慧 立 地 , 以 聰 明 立 天 , 以 知 識 使 深 淵 裂 開 , 使 天 空 滴 下 甘 露 。 」 又 「 耶 和 華 賜 人 智 慧 。 知 識 與 聰 明 都 由 祂 口 而 出 。 」 ( 箴 言 二 6 , 19 至 20 ) 大 自 然 由 上 帝 的 智 慧 創 造 , 也 可 由 祂 所 賜 予 的 智 慧 來 了 解 。 今 天 自 然 科 學 進 步 , 成 績 昭 彰 , 乃 是 因 為 自 然 可 以 了 解 。 而 自 然 之 所 以 能 被 了 解 , 乃 是 因 為 它 是 智 慧 與 意 志 的 產 物 。

  3. 神 是 唯 一 的 創 造 者 。 聖 經 說 : 「 萬 物 是 藉 著 祂 造 的 , 凡 被 造 的 , 沒 有 一 樣 不 是 藉 著 祂 造 的 。 」 ( 約 翰 福 音 一 3 ) 神 既 是 唯 一 的 創 造 者 , 祂 所 創 造 的 , 便 不 是 局 部 , 乃 是 全 部 。 這 樣 , 宇 宙 萬 物 都 出 於 同 一 心 思 、 同 一 手 藝 , 有 一 致 的 作 風 , 有 一 元 的 表 現 。 科 學 所 根 據 的 「 劃 一 原 則 」 ( Principle of Uniformity ) , 便 與 這 個 觀 念 符 合 。 因 此 可 以 探 究 宇 宙 各 處 通 行 的 科 學 普 遍 定 律 ( Universal Laws ) 。 宇 宙 若 由 多 個 神 創 造 或 主 宰 , 各 神 作 風 不 同 、 目 的 與 方 法 有 異 , 「 劃 一 原 則 」 便 不 可 能 。 所 以 說 , 基 督 教 信 仰 為 科 學 提 供 了 尋 求 普 遍 定 律 的 觀 念 基 礎 。

註 ( 一 ) 中 西 文 化 及 其 哲 學 ( 梁 漱 溟 ) 附 第 五 十 七 頁

註 ( 二 ) 同 上

註 ( 三 ) A History of Civilization by King, May & Fletcher P. 161

註 ( 四 ) 同 註 一 第 三 十 七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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