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約中之鑰
1. 約書亞記
2. 士師記
B.聖經透析
1. 約書亞記
2. 士師記
約書亞記 (返回目錄)
征服迦南(書一~十二)
律法書的歷史結論的第六個單元是約書亞記一至十二章,是征服迦南的記錄。5 這個單元所述說的是耶和華如何按着祂對以色列先祖的應許,使約書亞和以色列人取得迦南地。這個單元以這場戰事的概括記錄作為結束(書十二),而十三章1節則轉到一個新的題目:分配迦南地以及各支派所得領地的記錄,這將成為約書亞記十三至二十四章的焦點。
征服迦南的故事分作兩個部分:(1)以色列起初進入迦南時的成功,然後以以巴路山上的禮儀作為這一部分的結束(書一~八),和(2)以色列攻克迦南餘下的地方(書九~十二)。每一部分都有七個單元段落,全部都以時間、地點、人物等的轉變作為標記。兩個部分都是以對稱的結構來編排。
在第一個部分(8.8),開始和結束的單元段落都把焦點集中在摩西律法書的重要性上(a和a'),這個單元段落所強調的就是這個論題。中央單元(d),以色列人在吉甲滿心感恩地歡慶他們來到這個新的土地上,是征服過程中的一個重要(和結構上突出)的停頓--這強調一點,就是以色列人完全是因為耶和華賦予能力,才能夠逐步征服迦南。
8.8 以色列入迦南的首次成功(書一~八)
a “摩西律法” 是開始的焦點(一1-18)
b 從一個相信的迦南人身上得鼓勵:喇合匿藏探子(二1-24)
c 約旦河“立起成壘”!耶和華施行神蹟,讓以色列渡過約旦河進入迦南(三1~四24)
d 中心點:以色列在應許地敬拜耶和華:迦南人的沮喪、割禮、逾越節、“耶和華軍隊的元帥”來到、嗎哪止住、以色列第一次吃迦南的土產、他們現在站在“聖地”上!(五1-15)
c' 耶利哥倒塌了!耶和華施行神蹟,讓以色列越過城牆,得以進入並攻陷耶利哥(六1-27)
b' 因一個不忠的以色列人而受挫:亞干匿藏戰利品(七1~八29)
a' “摩西律法”是結束的焦點(八30-35)
第二部分(8.9)講述以色列人攻佔迦南餘下的地方。這一部分的開始以“約旦河西一帶”與以色列人為敵“的諸王”為焦點。在單元a,“諸王”“合而為一( אֶחָד )”要與約書亞爭戰;在a',“諸王”都被打敗了。他們的聯結被擊散了,這�堣@個接一個地把他們列出,全都以“一個”( אֶחָד )這個字詞放在他們的名字之後。這樣奇怪地使用( אֶחָד )一詞,是要反映一點:雖然這些王在開始的時候聯成一體(九1-2)攻擊約書亞,耶和華卻將他們的聯結擊潰,讓約書亞能把他們逐一擊破(這可能是以結構分析來澄清難解經文的一個例子)。以色列的神使他們勝過“諸王”也是這中央單元(d)的焦點論題。
8.9 約書亞佔領餘下的迦南地(書九~十二)
a 所有迦南地的王都如同一人地要與約書亞爭戰(九1-2)
b 憐憫一羣相信的餘民:以色列與基遍人立約(九3-27)
c 擊敗由耶路撒冷王帶領的南方聯盟(十1-15)
d 中心點:在瑪基大的禮儀:佔領了南方的七個城(和“所有的王”)(十16-43)
c' 擊敗了由夏瑣王帶領的北方聯盟(十一1-15)
b' 不憐憫心�堶韏w的迦南人:以色列只與基遍人立約(十一16-23)
a' 一個一個地列出被約書亞所征服的迦南諸王(十二1-24)
為了要進一步把整個征服故事(書一~十二)連結起來,作者巧妙地將第一部分的七個單元段落以平行模式與第二部分的七個單元段落配對起來(8.10)。這個延伸的結構佈局很令人着迷:以色列人放過了迦南婦人喇合(b)與他們放過迦南地的基遍人(b')對稱;約書亞把不忠實的亞干處死(f)與他把硬心的迦南人殺死(f')互相對應;把約旦河水“截停”( עָמַד )(c)這個神蹟與日頭的“停止”( עָמַד )(c')另一個偉大的神蹟相配;攻佔和焚燒耶利哥城(e)與攻佔和焚燒夏瑣(e')彼此對應。同時,在吉甲的禮儀(d)大概就與在瑪基大的禮儀(d')也是對稱。
8.10 征服迦南(書一~十二)
a 介紹第一階段(一1-18)
b 相信的迦南人得以保命:喇合(二1-24)
c 約旦河水停住( עָמַד )的神蹟(三1~四24)
d 在約旦河水停住以後,在吉甲的禮儀(五1-15)
e 征服並焚燒耶利哥城(六1-27)
f 處死不信的以色列人亞干(七1~八29)
g 第一階段的結論:聚集以色列十二個(得勝的)支派(八30-35)
a' 介紹第二階段(九1-2)
b' 相信的迦南人得以保命:基遍人(九3-27)
c' 日頭停住( עָמַד )的神蹟(十1-15)
d' 日頭停住,並且得勝以後,在瑪基大的禮儀(十16-31)
e' 佔領並焚燒夏瑣城(十一1-15)
f' 殺死心�堶韏w的迦南人(十一16-23)
g' 征服的結論:31個被打敗的迦南諸王名單(十二1-24)
在這個故事中有很多較小的單元段落,本身都是以七段結構的模式來編排,有些還是交錯配列的。例如,關於喇合的那個單元段落(8.11)就是這樣編排的(她的同意被放在中心點)。過約旦河那一段(8.12),也是按照一個類似的結構編排的,整段敍事以安立作記念的石塊作為中心點(這一點很值得注意)。6
8.11 喇合(書二)
a 探子離開約旦河東約書亞的軍營去窺探那地(二1上)
b 探子來到喇合家中(二1下-6)
c 喇合要求一個證據(二7-13)
d 中心點:協議:喇合幫助探子逃跑(用一條將會作為記號的繩子);他們答應會保住她的性命(二14-16)
c' 在離開之前,探子以一條繩子作記號(二17-21上)
b' 探子離開喇合的家(二21下-22)
a' 探子回到約旦河東約書亞那��匯報結果(二23-24)
8.12 過約旦河(書三~四)
a 在約旦河東岸安營(三1-5)
b 約書亞指示祭司把約櫃抬到約旦河中(三6-8)
c 耶和華停住約旦河的水,讓百姓走過(三9-17)
d 中心點:立記念的石頭(四1-9)
c' 當約旦河水停住時,百姓都過了河(四10-13)
b' 約書亞指示祭司把約櫃抬出約旦河(四14-18)
a' 在約旦河西岸安營(四19-24)
亞干犯罪和佔領艾城(8.13)也是一個七段的交錯配結構,以糾正亞干的罪為這段突出的中心點。
8.13 亞干和艾城(書七1~八29)
a 艾城的人擊敗了以色列:艾城的人追逼以色列並擊敗他們(七1-5)
b 約書亞俯伏在地直到晚上--在神的面前(七6-9)
c 神指示他糾正所犯的罪(七10-15)
d 中心點:揭發並懲治亞干的罪(七16-26)
c' 神指示他攻擊艾城(八1-2)
b' 約書亞花了兩個晚上在山谷中預備攻擊(八3-9)
a' 以色列擊敗艾城艾城的人追逼以色列人,但這次艾城的人敗陣下來(八10-35)
約書亞記一至十二章在結構上的編排讓我們注意到幾個主題。這些結構模式強調了這一點:以色列人之所以能夠攻佔迦南,完全是因為耶和華的主動、引領、幫助和奇妙的介入(通過對應的手法,將論述同一主題的單元段落配對起來,使這些主題更顯突出)。第一部分的開始和結尾(第一章和第八章)互相對應的結果,強調遵守律法的重要性。第一部分的重點在它的中心點和結束位置;位於中心點的兩個段落所記錄的宗教儀式,以及位於結束部分的征服敍事,都強調承認耶和華的領導者地位的重要性。另外兩個配對的單元分別提到喇合和基遍人,可能要強調的是:無論怎樣,耶和華總會放過相信祂的迦南人。亞干的故事指出服從耶和華的重要性。如果以色列人不聽從耶和華,他們就不能再在戰役中得勝;他們必須認罪悔改,才能再次得到神的賜福。這個故事的佈局也突顯了一個主題:只有從耶和華那�堭o到力量,以色列人才能打敗迦南人。
迦南土地的分配(書十三~二十四)
歷史結論的最後一個單元講到迦南地的分配。這單元又由十三個較小的單元段落組成,每一個都以單一的題目或事件為焦點(8.14)。這十三個單元段落以對稱的模式編排,開始和結束的單元(a和a')都提到約書亞年紀老邁(十三1,二十三1),以及耶和華會繼續幫助他們攻取未得之地。其他互相對應的單元段落各有自己的論題:在兩個加低斯的英雄人物所分得之私人產業(d是迦勒所得的,d'是約書亞所得的)、約旦河東的支派(b和b')所得的,利未人(c和c')所得的,以及拉結的兒子所得(f是約瑟所得的,f'是便雅憫所得的)。位於中心點的g,講到以色列人在示羅於耶和華面前拈鬮,決定如何分配餘下的土地。這個中央單元的重點要強調的是:土地的分配是耶和華所決定的。
8.14 分配迦南地(書十三~二十四)
a 引言(十三1-7)
b 約旦河東的支派(十三8-33)
c 利未人(十四1-5)
d 個人的地業分給加低斯的英雄:迦勒(十四6-15)
e 不是拉結兒子的支派所得之地:猶大
(十五1-63)
f 拉結兒子的支派所得之地:約瑟(十六1~十七18)
g 中心點:在示羅分地:七個支派按耶和華的指示拈鬮分地(十八1-10)
f' 拉結兒子的支派所得之地:便雅憫--在約瑟旁邊(十八11-28)
e' 不是拉結兒子的支派所得之地:西緬(在猶大地業中間)和其他的支派(十九1-48)
d' 個人的地業分給加低斯的英雄:約書亞(十九49-50)
c' 利未人(二十1~二十一45)
b' 約旦河東的支派(二十二1-34)
a' 結論(二十三1~二十四33)
在這個結構分析中,惟一真正的困難是如何把猶大的分地(e)和六個較小支派的分地(e')配對起來。這兩個單元段落的長度相仿,可能這兩個單元段落中間的連接點是在描述這六個支派的開頭部分,也就是第一個支派西緬所得的地業“在猶大人地業中間”(十九1),他們的“地業是從猶大人地業中得來的,因為猶大人所得的分過多,所以西緬人在他們的地業中,得了地業”(十九9)。
約書亞記十三至二十四章的編排強調幾個主題:
1.
繼續攻佔迦南地的挑戰,這是開始和結束單元的焦點(a和a')。
2.
(b和b')重複講述約旦河東的支派,是要強調約旦河東的支派是以色列的一部分。
3.
故事中央的位置提到以色列人在示羅按耶和華的旨意,拈鬮分配餘下的地,是要強調耶和華在分地過程中的主導角色(g)。
民十11~書二十四33的整體編排
要加強民數記十章11節至約書亞記二十四章33節作為西奈條約歷史結論的完整性,組成這部分的七個單元段落在設計和編排上都有一個整體的對稱結構,其中心點(8.15)是摩西對整個律法的回顧(申十二~二十六)。
8.15 民十11~書二十四33
a 曠野之旅:只有迦勒和約書亞是忠心的(民十11~二十一20)
b 摩西帶領以色列征服約旦河東(民二十一21~申三29)*
c 摩西基於耶和華過去給他們的祝福和懲罰,勉勵以色列人要事奉耶和華(申四~十一)
d 中心點:在迦南生活的律法(申十二~十六)
c' 摩西基於耶和華將來要給他們的祝福和懲罰,勉勵以色列人要事奉耶和華(申二十七~三十四)
b' 在約書亞的帶領下征服迦南(書一~十二)
a' 分配迦南地:只有迦勒和約書亞分得屬他們自己的地業(書十三~二十四)
* 民三十二~三十五也與書十三~二十四分地的部分對應
結論
民數記十章11節至約書亞記二十四章33節是西奈條約的歷史結論。它的結構模式突顯了這個結論中一些重要論題。例如,在這個對稱編排的中心點,是摩西對整個律法娓娓動聽的一番回顧(申十二~二十六),顯示了律法的重要性,也就是說以色列人在新的地方是否成功,關鍵正繫於此。把這個單元放置在中心點也強調了一點(在整個申命記和其他地方都清晰地提到):律法對以色列人未來的前景扮演了舉足輕重的角色。
遵從耶和華和祂的律法,從中心點兩側的單元段落對這個主題的重述可見其重要性。第一個單元段落(申四~十一)提到摩西一開始就呼籲以色列人要敬愛、順服耶和華,並且因着過去的經驗,要遵守祂的律例。以色列人與耶和華獨特的關係使他們在過去得到了耶和華偉大的救恩(出埃及事件、曠野的眷顧,以及西奈那榮耀的彰顯);但他們的不順服(曠野的埋怨、敬拜金牛犢,以及在加低斯的背叛)也帶來懲罰。以色列人應該從他們過去的經驗學習,謙卑和滿心感恩地繼續順服神並遵從祂的律例(為他們自己的緣故!);但另一方面,在申命記二十七至三十四章那些對稱的單元段落中,摩西呼籲以色列人順服,主要是為着他們的將來。以色列人應該順服耶和華,因為這決定他們未來的際遇。如果以色列人聽從耶和華,不悖逆祂,會繼續得到耶和華恩慈的眷顧和賜福;但如果他們背叛耶和華的話,就會被懲罰。摩西向以色列人提出兩個可能的未來,他說“我今日將〔兩條路〕陳明在你面前”:順服帶來美好的祝福,不順服的結果卻是可怕的咒詛。
曠野中的旅程(民十11~二十一20)和迦南地的分配(書十三~二十四)這兩個對應的單元進一步強調順服和獎賞這個主題。在曠野�堙A全以色列(包括摩西、亞倫、米利暗、可拉和其他的百姓)都悖逆了,特別的例外是迦勒和約書亞。結果,那一代的人都死在曠野--是全部死在曠野,除了迦勒和約書亞。在那相對應的單元(把地分配給各支派的記述中),順服的新一代在新的土地上都得了地業,忠心的迦勒和約書亞也因着他們在曠野的忠心,得到特別的個人地業(十四6-15,十九49-50)。
最後,這個結構編排以兩個順服神而得到祝福的例子來說明神會因為以色列人的順服而賜福(特別是在軍事上)。第一個例子(民二十一21~三十六13)記述以色列順服的一代如何在約旦河東,在摩西的帶領下經歷耶和華的賜福,擊敗了亞瑪力人。與此相對應的例子是在約書亞記一至十二章中一個相似的故事:這些聽從神的以色列人如何在約書亞的帶領下在迦南地經歷了耶和華大能的勝利,攻取了迦南各地。在摩西的帶領下,在約旦河東得到軍事上的勝利,以及在約書亞的帶領下,在迦南地獲得更大的勝利,都是因為新一代的以色列人對神忠心,所以他們得到耶和華的賜福。至於那些例外的(好像以色列在巴力毘珥、亞干在耶利哥所犯的罪)也證明了這個定律。如果以色列繼續順服耶和華,祂就必在這地上繼續賜福他們,並幫助他們。
1簡短討論民數記的結構,參Baruch A. Levine, Numbers 1-20: A New Translation
with Introduction and Commentary (Anchor Bible 4; New York: Doubleday,
1993), 57-62; T. R. Ashley, The Book of Numbers (New
International Commentary of the Old Testament; Grand Rapids: Eerdmans, 1993)
2-3;對民數記的結構更詳細的討論,參J. Milgrom, Numbers (JPS Torah
Commentary; Philadelphia: Jewish Publication Society, 1990), xii-xxxi,探討民數記全書中的交錯配列、平行和七段結構。
2學者探討申命記的結構
3F. Garcia López(“Analyse Littéraire de Deutéronomie v-xi” Revue
Biblique 84 [1977] 481-522) 觀察到這段對稱結構,也把申五~十一分析為五段的交錯配列結構。
4關於申命記十二至十六章的結構,最詳盡的研究是G. Braulik的出版:“The Sequence of the Laws in Deuteronomy 12-26 and
in the Decalogue,” in A Song of Power and the Power of Song, ed.
Duane L. Christensen (Winona Lake, Ind.: Eisenbrauns, 1993), 313-35; Die
deuteronomische Gesetze und der Dekalog (Stuttgarter Bibelstudien 145;
Stuttgart: Katholisches Bibelwerk, 1991); Die Mittel deuteronomischer
Rhetorik (Analecta Biblica 68; Rome: Pontifical Institute, 1978)。
5約書亞記的表面結構不大得到學者的注意,參J. Alberto Soggin, Joshua: A Commentary (Old
Testament Library; Philadelphia: Westminster, 1972), 2-3; Richard D.
Nelson, Joshua: A Commentary (Old Testament Library;
Louisville: Westminster/John Knox, 1997), 12-14。
6N. Winther-Nielsen(“The Miraculous Grammar of Joshua 3-4,” in Biblical
Hebrew and Discourse Linguistics, ed. R.. D. Bergen [Dallas: Summer
Institute of Linguistics/Winona Lake, Ind.: Eisenbrauns, 1994], 300-319)討論這單元首尾呼應的框架和它的連貫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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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色列的迴旋路
士師記講述在士師時期,以色列在宗教和政治上的崩潰。不夠細緻的讀者可能以為這卷書是一個英雄故事集,但認真細讀,就會發現這是一部以譴責為題的專著,所描述的士師時期充滿失敗,當中所描畫的大部分士師都不是真正的英雄。書中惟一真正的英雄是以色列的神--耶和華;即使以色列一再地對祂不忠,而士師們又不斷犯錯失敗--特別是後期的士師,祂仍然恩慈地幫助以色列。作者通過本書結構來表達兩個主題:以色列靈命和政治上的衰落,以及耶和華不斷以自己的恩慈拯救以色列。
士師記(像律法書)由三個主要單元組成,每一個用不同的結構手法來加以描繪:1
a 序言(一1~三6)
b 正文(三7~十六31)
c 尾聲(十七1~二十一25)
序言(士一1~三6)
序言為正文作好準備,包括兩部分:(1)回顧約書亞死後各支派在他們領土上的成與敗(一1~二5),和(2)對士師時期的一個總結和神學詮釋(二6~三6)。2
以色列沒有完全成功地征服迦南(士一1~二5)
序言的第一部分講述在約書亞死後,以色列人對迦南的征戰遲疑不決。這一段對稱(a-b-a')結構加強了當中的失敗感(10.1)。開始和結束的事件都提到全以色列的集會(a和a')。以色列和耶和華在這兩個集會中對征服迦南一事上交流了意見,兩次都用“上去”( עָלָה )這個動詞。作者利用這兩個集會互相對應的論題,來突顯期間的衰落情況。3
10.1 征服迦南失敗(士一1~二5)
a 令人樂觀的第一次聚集(在吉甲?)(一1-2)
b 各支派攻取領土失敗(一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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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猶大:比較正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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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便雅憫:負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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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約瑟:負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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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西布倫:負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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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亞設:負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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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拿弗他利:負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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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但:非常負面 |
a' 在波金令人沮喪的結束集會(二1-5)
作者將這兩個集會之間的材料(b)組織起來,藉以強調其衰落的景況。這段成與敗的論述,從正面到負面,以七個段落來描述以色列七個支派。開始的一段,是比較正面的,描述猶大的功績(一3-20),接着的五個段落,幾乎每一段都是完全負面地講述其他五個支派(便雅憫、約瑟、西布倫、亞設、拿弗他利);他們都沒有成功地攻下迦南的城邑。這段概論煞尾部分的個案最糟糕,就是但的失敗:“亞摩利人強逼但人住在山地,不容他們下到平原”(一34)。
從一章1節到二章5節的微型結構來看,作者喜歡用七段結構是很明顯的。例如,他省略了流便、利未、迦得和以薩迦等支派,而將西緬放在猶大作戰的故事中,組成一個七段結構來回顧各支派的成就。4 同樣,猶大的單元也是一個七部的組合;由七個事件組成(按地理位置從北而南地排列),再加上一個總結:
a 在比利洗的勝利(一3-7)
b 征服耶路撒冷(一8)
c 征服希伯崙(一9-10)
d 征服底璧(一11-15)
e 與基尼人在亞拉得地區居住(一16)
f 攻佔何珥瑪(一17)
g 沒有打敗非利士人(一18,《七十士譯本》的編排)
總結(一19-20)
約瑟支派的故事(一22-29)是以一個七段的對稱結構來編排,開始和結束部分都提到以法蓮的領地,夾在中間的是瑪拿西的領地:
a 以法蓮成功地征服伯特利(一22-26)
b 瑪拿西沒有征服伯善(一27)
c 瑪拿西沒有征服他納(一27)
d 瑪拿西沒有征服多珥(一27)
e 瑪拿西沒有征服以伯蓮(一27)
f 瑪拿西沒有征服米吉多(一27-28)
g 以法蓮沒有佔領基色(一29)
最後,簡短的亞設單元是另一個七段結構,列出七個沒有被征服的城市(一31-32):亞柯、西頓、亞黑拉、亞革悉、黑巴、亞弗革與利合。
以色列在士師時期的衰落(士二6~三6)
序言的第二部分對整個士師時期提出一個神學詮釋和概覽。作者提出他的看法:以色列在士師時期的光景每況愈下走在迴旋的路上;而這部分的結構也支持這個看法。5 這部分由七個段落組成,編排成一個調整過(a-b-c-d-b'-c'-a')的對稱結構(10.2)。最後的三段與頭三段配對,所描繪的情況比前面三個更壞。中間一段(d)描述耶和華的恩慈及祂不斷介入的行動:“耶和華興起士師,士師就拯救他們,脫離搶奪他們的人的手。”作者將這段“耶和華的幫助”放在這每況愈下的對稱結構中間,是要表達一點:耶和華慈愛的幫助,對以色列並沒有產生任何道德效應;他們漠視耶和華的介入,仍然我行我素。
10.2 以色列衰落的模式(士二6~三6)
a 正面的開始:在約書亞和眾長老都活着的時候,以色列人佔據地土,事奉( וַיַּעַבְדוּ )耶和華(二6-9)
b 接着的世代所犯的罪(二10-13)
c 審判:敗在四圍的仇敵手中(二14-15)
d 中心點:耶和華恩慈的介入(二16)
b' 接着的每一代行惡更甚(二17-19)
c' 更嚴厲的審判:耶和華不再讓以色列得到他們自己的地土(二20~三4)
a' 令人沮喪的結局:以色列人沒有成功地取得他們的土地,他們在迦南人中間居住,與他們通婚,並且事奉( וַיַּעַבְדוּ )他們的神(三5-6)
正文(士三7~十六31)
士師記的正文按序記述治理以色列的士師們一系列的故事。作者一共描述十三位士師,但作者選擇以一個七段結構來詳細討論其中七位士師(“主要的士師”),而只用兩、三節來概述其他(“次要的”)每一位士師。6 正文中的七個單元便隨之形成:
a 俄陀聶(三7-11)
b 以笏(三12-30)
c 底波拉和巴拉(四1~五31)
d 基甸(六1~八32)
e 亞比米勒(八33~九57)
f 耶弗他(十6~十二7)
g 參孫(十三1~十六31)
作者以緊密的結構將每個單元的開端、發展和結束部分都交代得很清楚,讓它們產生一個清晰的輪廓。每一個單元都按着相同的基本模式來編排,其中包括十一個小單元,只有少許變化:
a. 開始
1.
描述以色列惡行的序言:“以色列人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 וַיֹּסִפוּ בְּנֵי יִשְׂרָאֵל לַעֲשׂוֹת הָרַע
בְּעֵינֵי יְהוָה )或有些微變化的句子(三7、12,四1,六1,十6,十三1)7
2.
行惡的詳情(三7下,八33下-34,十6)
3.
描述耶和華的怒氣(三8上,十7)
4.
描述耶和華把以色列“交在”,“付與”仇敵手中(三8,三12,四2,六1,十7,十三1下)
5.
被壓迫的詳情,往往包括以色列服侍壓迫者的年數(三8、13-14,四2-3,六1下-5,十8-9,十三1下)
6.
描述以色列人“呼求”( זָעַק )耶和華(三9、15,四3,六7,十10)
7.
描述耶和華興起拯救者的語句或故事(三9、15;參四4-7,六8-40,十三2-25等)
b. 故事本身
8.
故事本身,記載士師的事蹟
9.
總結得勝的故事,一般的模式都是:“〔仇敵的名字〕就被以色列人制伏了”(三10、30上,四23-24,八28上,十一33;參九56-57,十六30等)
c.
結論
10.
以時間的記載作結束,格式通常是:“於是國中太平X年”或“〔士師的名字〕作以色列的士師X年”(三11、30下,五31下,八28,十二7,十六31;參九22)
11.
記述士師的死亡(有時包括埋葬)(三11,四1,八32,九55~十1,十二7,十六30-31)8
這種高度重複的模式有助古時的聽眾領會作者思路,和從一個故事進入下一個故事的編排。
這些故事的內部組織也非常相似。除了一個例子之外,其他的都採用對稱的七段結構(俄陀聶的故事是以對稱的三段結構編排)。這七個故事都用中央的事件作為整個故事的轉捩點。除了一個例子(參孫)之外,這些轉捩點都指向耶和華慈愛的介入。在頭三個故事,作者利用對稱的結構(俄陀聶、以笏、底波拉)來強調耶和華的介入--發生在故事的中心點--扭轉了以色列的厄運,使她得到拯救。在後面的四個故事(基甸、亞比米勒、耶弗他、參孫)對稱的結構則用來強調以色列日漸惡化的情形。
俄陀聶(士三7-11)
簡略記述第一個士師俄陀聶的故事,以一個對稱的三段結構來編排,藉以表達一個主題:耶和華的介入扭轉了以色列不幸的命運(10.3)。
10.3 俄陀聶(士三7-11)
a 欺壓的開始(三7-8)
b 轉捩點:耶和華介入興起俄陀聶拯救以色列(三9)
a' 欺壓結束(三10-11)
以笏(士三12-30)
以笏的故事由七個單元段落組成,主要以場景的轉換來展現(10.4)。這些單元段落的編排是要形成一個對稱結構,把故事從災難轉移到復興。就如俄陀聶的故事,整個故事以負面開始(a),又以正面結束(a'),形成首尾呼應的格局。(d)是故事的轉捩點:以笏得到“從神而來的信息”,並且把敵人的王殺了。
10.4 以笏(士三12-30)
a 欺壓的開始(三12-14)
b 以笏第一次去耶利哥(三15-17)
c 以笏獻禮物給伊磯倫後離開王宮(三18-19)
d 轉捩點:耶和華使以色列得勝(參三28);以笏“從神那�堭o的信息”:他殺了仇敵的王(三20-22)
c' 以笏殺了伊磯倫後離開王宮(三23-26)
b' 以笏第二次去耶利哥(三27-28上)
a' 欺壓結束(三28下-30)
底波拉(士四~五)
底波拉和巴拉的故事也用一個相似的七段結構,每一個情節(或段落)都以場景的轉換來展現(10.5)。就和前面兩個故事一樣,這�堛滬漣嬤漎q(a和a')成了故事的框架,這故事有一個糟透了的開始(耶賓欺壓以色列人,以及一個負面的時間記錄)和一個歡樂的結束(耶賓被制服,以及一個正面的時間記錄)。第二段(b)引進底波拉,她預言耶和華會把西西拉放在一個女人的手�堙C這一段與故事倒數的第二段(b')成為配對,記述底波拉的預言應驗了:西西拉被一個叫做雅億的女人所殺。這兩段都記載一個勇敢堅強的婦人(底波拉、雅億)與一個軟弱的軍人(巴拉、西西拉)之間的對話。
在第三段(c),軍隊集結待命,準備出戰;而在倒數第三段(c'),軍隊在戰役後解散。在這兩處,巴拉和西西拉都是主要的參與者,而且他們是以交錯配列的方式出現:巴拉--西西拉--西西拉--巴拉。在他們之間可能還有另外一個呼應手法,就是當巴拉“上去”( עָלָה )他泊山,他的軍隊“跟隨他”( וַיַּעל בְּרַגְלָ֔יו ),而在相對應的:西西拉“下車”( וַיֵּרֶד ),離開他的戰車,“徒步”( בְּרַגְלָיו )奔逃。
第四段是中央段落(d),再次以耶和華使以色列得勝一事作為整個故事的轉捩點。
第五章的底波拉之歌就好像一個插曲,作為一系列故事的間隔,讓聽眾鬆一口氣。這個插曲使讀者產生一種期待:這書要進入一個新的階段;而事實上也的確如此。9
10.5 底波拉(士四~五)
a 欺壓的開始(四1-3)
b 底波拉預言西西拉會為一個婦人所殺(四4-9上)
c 軍隊集結(四9下-13)
d 轉捩點:耶和華使以色列得勝(四14-15上)
c' 軍隊解散(四15下-16)
b' 底波拉的預言應驗:雅億殺了西西拉(四17-22)
a' 欺壓結束(四23-24)
插曲:底波拉之歌(五1-31)
基甸(士六1~八32)
然後情勢急轉直下了(10.6)。和前面的故事一樣,基甸的故事也是以一個講述以色列的罪以及他們被仇敵欺壓的單元開始(a),其中包括一個時間的負面記錄,而故事結束則是一個內容相反的單元(a'),以時間的正面記錄來總結壓迫情勢的逆轉。也和前面的故事一樣,在中間的單元(d)是故事的轉捩點:耶和華使以色列在戰役中得勝。
10.6 基甸(士六1~八32)
a 開始被米甸人欺壓(六1-10)
b 基甸被神呼召;他在俄弗拉拆毀偶像(六11-40)
c 集結軍隊預備作戰(七1-14)
d 轉捩點:耶和華使以色列得勝(七15-22)*
c' 軍隊在戰役後解散(七23~八21)
b' 以色列人呼召基甸,他在俄弗拉陷入偶像崇拜(八22-27)
a' 米甸人欺壓的結束(八28-32)
* 也可以選七9-22作為中央的單元段落
但其中相似之處僅此而已。在前面的故事�堙A描述戰前緊張情況的單元段落都有一個與它對稱的正面戰後單元段落;但在這�堙A與兩個戰前的單元段落配對的是兩個悲慘的戰後單元段落。從好幾方面來看,第二個和倒數第二個單元(b和b')都是平行的:兩者都講述發生在基甸的家鄉俄弗拉的事件(和故事中其他情節不同),主題都涉及基甸與偶像之間的事情。但兩者有明顯--和重要的--不同,形成明顯的對比:第一段是正面和積極的,講述神呼召基甸並他令人敬佩的事蹟:他把俄弗拉的偶像拆毀了;10 第二段敍述基甸接受那些悖逆的以色列人邪惡的邀請,要他作他們的王,以及他如何在俄弗拉重立偶像。
在故事的第三個單元段落(c),基甸把他的軍隊集結在哈律泉旁,準備迎戰。在這�堙A耶和華指示基甸縮減他軍隊的人數:“免得以色列……誇大說:‘是我們自己的手救了我們。’”這些支派都是共同進退、上下一心的。讀者會以為倒數的第三幕(c')會是這一幕的相反,就是在戰事結束後敵軍的潰敗和被逐的情況。但這�堛漫I應卻是令人失望的:以色列軍擴大了,但他們卻彼此嫉妒、互相誇耀和爭競。支派之間不再像從前的同心,相反,悲慘的內戰爆發了(八1-17)。倒數第三個單元是以調整過的交錯配列結構編排的(10.7)。
10.7 內戰(士七23~八21)
a 兩個米甸首領被殺,與以法蓮人發生衝突(七23~八3)
b 疏割拒絕幫助基甸(八4-7)
c 毗努伊勒人拒絕幫助基甸(八8-9)
d 中心點:基甸的勝利(八10-12)
b' 基甸懲罰疏割(八13-16)
c' 基甸懲罰毗努伊勒(八17)
a' 兩個米甸王被殺(八18-21)
在頭四個單元中,每當耶和華在掌管的時候,一切都很順利。到故事的下半部,耶和華似乎不再介入,情況就變得很壞。不過,儘管以色列的光景每況愈下,耶和華的恩典卻持續不斷。基甸故事的中央單元就和前面的故事一樣,成為這�堛甄鈺岈I:耶和華使以色列得勝。
亞比米勒(士八33~九57)
亞比米勒故事的編排突顯其悲劇性和諷刺性(10.8)。和前面的單元段落一樣,這個單元段落(1)組成一個對稱的七段結構,以以色列敬拜偶像開始(a),以欺壓的結束作為結局(a');(2)在中央的部分(d)為故事的轉捩點:耶和華介入,扭轉了以色列被欺壓的局面;及(3)利用b和c與c'和b'的配對,將故事從緊張的局勢帶到緩和的景況,從以色列受欺壓的環境帶到他們得到解脫的景況。但它和前面的故事明顯不同,而這些相異之處是令人沮喪的。在這個故事中,欺壓以色列的竟然是他們自己的士師!而這次的轉捩點是神恩慈的介入,祂啓動了一項致命的計劃,最終把這士師殺死。
開始的段落(a)記述以色列陷入拜偶像的罪中,事件就掀開了序幕,也預告以色列會得罪基甸家。結束的段落(a')回顧這個故事,也總結了其中的一部分:耶和華因以色列虐待基甸家而懲罰以色列人和他們的士師。第二個單元(b)記述對基甸家殘暴的行為:亞比米勒殺了基甸的七十個兒子,而且以色列人擁戴他作王。這和倒數第二段(b')是對稱的,在那�堙A亞比米勒的罪行得到報應:亞比米勒也被人殺了。這兩件事都發生在示劍北邊的城中,兩個故事都提到基甸的兒子被殺。兩者都提到用石頭和劍殺人(第二個故事是明說,第一個是根據推測)。故事的第三個單元(c)是約坦在基利心山上向示劍的首領所說的比喻,他因為以色列人在弟兄身上所作的惡行而咒詛他們:“願火( אֵשׁ )從亞比米勒發出,燒滅示劍人……又願火( אֵשׁ )從示劍人……中出來,燒滅亞比米勒。”(九20;參九15)。約坦的預言在倒數第三個事件中應驗了(c'),亞比米勒和示劍的領袖發生內戰,真有火( אֵשׁ )從亞比米勒出來,把示劍的領袖燒死了。把這兩個單元連在一起的還有引人注目的“樹”( עֵצִים ;九8-15,九48-49)和其中所提及的“山頂”(九7、25、36)。故事的中央單元(d)也是它的轉捩點:神使鬼魔降在亞比米勒和他的夥伴當中來破壞他們的關係。九章22節的總結支持這個單元是故事的中心。
10.8 亞比米勒(士八33~九57)
a 序言:以色列的罪(八33-35)
b 亞比米勒殺了基甸的七十個兒子(九1-6)
c 約坦咒詛示劍和亞比米勒(九7-21)
d 轉捩點:神介入幫助:亞比米勒管治的摘要(九22-25)
c' 約坦對示劍的咒詛應驗:示劍被亞比米勒消滅(九26-49)
b' 基甸的兒子亞比米勒被殺(九50-55)
a' 結束(九56-57)
耶弗他(士十6~十二7)
耶弗他故事那對稱的七段結構同樣指向以色列衰落的主題(10.9)。作者用耶弗他與摩押人作戰前的正面情景(b)11 ,與戰後以色列同胞之間發生的爭執(b')的負面情景12 作出平衡。在中央單元之前,因耶弗他所許的願帶來的希望(c),就與中央單元之後、他不幸地要還他的願所造成的悲劇(c')成為配對。再一次,耶和華恩慈的介入,是故事的中心點(d)。
10.9 耶弗他(士十6~十二7)
a 序言:以色列被欺壓,呼求幫助(十6-16)
b 回應亞捫人威脅的外交手腕(十17~十一28)
c 耶弗他許願(十一29-31)
d 轉捩點:耶和華使以色列得勝(十一32-33)*
c' 耶弗他所許的願可悲地應驗了(十一34-40)
b' 回應以色列人的威脅的外交手腕;悲慘的內戰(十二1-6)
a' 結束:總結耶弗他的治理;他的去世和埋葬(十二7)
* 注意在十一32新的開始
參孫(士十三~十六)
參孫的英雄事蹟由七個輪廓鮮明的部分組成,每一幕都以場景的轉移作為分隔的記號(10.10)。這七個事件形成一個對稱結構,讓讀者注意到以色列的情況越來越惡劣。這個結構,並不是從積極轉向消極,而是用交錯配列的方式展現一個從負面到負面的情景。整個故事都糟透了(在引言部分之後),一個難堪的事件與另一個難堪的事件配對。來到參孫作士師的時候,以色列已經非常不濟了。
10.10 參孫(士十三~十六)
a 參孫出生(十三1-25)
b 參孫把自己的秘密告訴他的非利士人妻子(十四1-20)
c 參孫去亭拿看望他的妻子(十五1-8)
d 轉捩點:參孫殺了一千個非利士人,是用驢腮骨作武器的;以色列同胞拒絕參孫作他們的領袖,而且非利士人開始要與他敵對(十五9-20)
c' 參孫去迦薩看望一個妓女(十六1-3)
b' 參孫把自己的秘密告訴大利拉(十六4-22)
a' 參孫的死(十六23-31)
這�埵酗@個相當清晰的對稱結構。第一幕(a)敍述參孫的出生,也講到他的死,就是那句“一直到死”(十三7)。這�奡X次提到參孫的父親瑪挪亞,並以他在“瑣拉和以實陶中間”的家作為結束。在最後一幕(a'),參孫死了,他的屍首被送回家中,並且葬在“瑣拉和以實陶中間,在他父親瑪挪亞的墳墓��”(十六31;瑪挪亞的名字只出現在參孫的故事中,沒有在其他的地方出現過)。第一幕以一個時間的記錄開始(“耶和華將他們交在非利士人手中四十年”),最後一幕也是以一個時間的記錄作為結束(“參孫作以色列的士師二十年”)。這兩個單元之間的對應,加強了這種悲劇意味:開始時,一個新士師的出生帶來了新的希望;到最後,他在仇敵的手�奡d慘地結束了一生。
在b和b'這兩個事件�堙A參孫都在梭烈谷愛上一個女子(亭拿女子、大利拉)。在這兩個故事�堙A非利士人悄悄地要參孫所愛的女子“欺哄”(pth)參孫,要探悉他的秘密(謎語的答案,他力氣的來源)(十四15,十六5)。在這兩處,非利士人都給女子一些好處,而這兩個女子就要求參孫把秘密告訴她們;第一次沒成功;然後她們略施小計,假意質疑參孫對她們的愛意,抗議說:“你沒有告訴我”(וְלִי לֹא הִגַּדְתָּה ,十四16; וְלֹא־ הִגַּדְתָּ ,十六15)。這兩個女人都堅持了好幾天,直到參孫讓步,就“告訴她”(לָה וַיַּגֶּד־ ,十四17,十六17)。然後她們就把這個秘密告訴非利士人。兩次的背叛都讓敵人有機可乘,暫時勝過了參孫,而且在這兩個故事�堙A主要的用字都是“告訴”( לְהַגִּיד ),這字在亭拿女子的故事出現十二次,在大利拉的故事出現七次。
雖然並不那麼明顯,但c和c'這兩個事件也是相配的。在這兩個事件開始的時候,參孫要去探訪一個女人(亭拿女子、迦薩的妓女),兩次他都被非利士人阻撓:在亭拿,他的岳父不容他進去見他的妻子;在迦薩,他和妓女親近後,那�堛漱H不讓他離開。在這兩次的事件中,參孫都是魯莽地破壞了城�堛熔ㄦ~(以三百隻狐狸燒了田�堛漸斒[,將城門拆下來放在肩頭,扛到希伯崙)。
士師記的整體編排(三7~十六31)
士師記正文中七位士師的故事有一個很明顯的對稱格調(10.11)。13 第一位士師俄陀聶(a)和最後一位士師參孫(a')相配;同樣,以笏(b)與耶弗他(b');底波拉 / 巴拉(c)與亞比米勒(c')也是彼此相對的;而基甸則在中央位置(d),成為一個關鍵性的士師。作者把這些士師配對起來,不只是為了要造就一種精巧的平衡美,也想利用這種對應手法來說明以色列在屬靈和政治上在走下坡。最後的三個士師和在前面與他們極相像的士師互相對應的結果,就是強調以色列每況愈下的光景。
10.11 七位士師(士二7~十六31)
a 俄陀聶(三7-11,一11-15)
b 以笏(三12-30)
c 底波拉和巴拉(四1~五31)
d 轉捩點:基甸(六1~八32)
(1) 基甸在俄弗拉反對拜偶像(六1-32)
(1') 基甸在俄弗拉陷入拜偶像(八22-32)
c' 亞比米勒(八33~九57)
b' 耶弗他(十6~十二7)
a' 參孫(十三1~十六31)
俄陀聶和參孫
把第一位士師俄陀聶和最後一位士師參孫連接在一起的是一些顯著的共同點,也正是這些共同點將他們與其他五位主要的士師分別開來。兩者之間的共同點多半與他們的妻子有關;她們都在故事中扮演了吃重的角色,這在其他士師的故事中是絕無僅有的(俄陀聶妻子的資料在序言中出現,一11-15)。例如,他們的故事都提到這兩位士師娶妻的經過;她們提出甚麼特別的要求,而這些要求又如何被滿足,以及兩位士師的岳父如何影響他們的生命。14 這些共同點正好烘托當中的衰敗。俄陀聶的妻子是一個賢慧的以色列女子,而參孫的妻子們都是狡黠的外邦女子。俄陀聶遵從耶和華的吩咐,把住在以色列人中間的迦南人驅逐出境,然後在眾人的稱許中娶得他的妻子。相反,參孫自己住在外邦人中間,與當地人通婚來娶得妻子;在書的序言中已申明,這是耶和華所禁止的。15 俄陀聶的以色列人妻子“慫恿”( סוּת )他,(或“懇求”他),去得一件美好的東西,就是地域得到擴展;參孫的外邦妻子也向他提出要求,但要的卻是不正當的東西,就是他得能力的秘密,好通知他的敵人(十四15-17,十六15-17)。俄陀聶那英勇的岳父以色列人迦勒,慷慨地把女兒和禮物送給他,而參孫狡黠的外邦人岳父不但沒有給他禮物,還對他食言,把女兒帶回去給了另一個人(這是一個可悲的場面,因為不順服的緣故,這個以色列大能的士師,為外邦的一個平民百姓所羞辱)。
此外,俄陀聶將以色列從敵人的手中救出來,參孫卻落在以色列仇敵的手中,被他們拘禁和凌辱(三10,十六23-24);在俄陀聶的領導下,以色列人顯然是團結一致的,但在參孫時期,他們就如一盤散沙;事實上,是以色列人將參孫交給仇敵。俄陀聶該是一位好士師,參孫卻是一個糟糕和犯罪的士師:每一次,他都公然藐視拿細耳人的誓言(觸摸獅子的屍體及被殺的非利士人的屍體並剝下他們的衣服,又觸摸“剛死”的驢腮骨等等)。俄陀聶的故事結束時,有這愉悅的宣言,“國中太平四十年”,在參孫的故事�堥癡S有類似的語句出現。
士師的時代由俄陀聶這以色列第一位好士師來開始,最後卻以愚昧的參孫這最後一位士師的徹底失敗結束。故事結束時,以色列慘敗,那不順服神的以色列最後一位士師為敵人所囚禁,並死在敵人手中,故事的發展方向便斷然下滑了。
以笏與耶弗他
在第二和倒數第二位士師,以笏與耶弗他之間,也有這種從正面到負面的發展模式。在這兩個故事開始時,都提到一位約旦河東的王欺壓以色列人十八年(三14,十8)。兩者都提到仇敵渡過約旦河,充滿敵意地向着便雅憫進發(三13,十9)。兩位士師都有一個信息要傳給敵方的王(三19-20,十一12、14),而他們都佔領了約旦河的渡口,以法蓮人也有積極參與。
作者利用這最後的一項平行對比來強調以色列在政治上的瓦解。在以笏的故事中,以笏在以法蓮人的幫助下佔領了約旦河的渡口,然後他們一起擊殺了約有一萬個正預備渡河的摩押敵軍。這個支派聯手合作的場面令人為之動容。與此形成強烈對比的,是耶弗他佔領約旦河的渡口,要與以法蓮人為敵,並且殺了數萬個想要渡河的以法蓮人。這種前後呼應的手法讓聽眾注意到其中的衰敗:在士師時期開始的時候,存在於支派間的合作,至今已蕩然無存,到了這時期結束時,以色列陷入了血腥的內戰中。
以笏的故事有一個美滿的結局,他們享受了八十年的太平(三30)。相反,耶弗他的故事以內戰和耶弗他所許的願產生的反效果結束,並沒有提起國中有太平的日子。
底波拉和亞比米勒
底波拉和亞比米勒這兩個對應的故事,也強調了這種衰敗和下滑。兩個故事都記述一個女人如何殺死以色列的主要敵人。底波拉預言一個女人會殺死以色列的仇敵西西拉(四8-9)。這個預言所造成的懸疑一直持續到故事的結束:一個名叫雅億的女人冷不防用她的錘子把橛子釘進西西拉的頭骨,結束了整個故事。
在亞比米勒的故事中,約坦以死咒詛以色列的大敵。這個咒詛所產生的懸疑也一直持續到故事的結尾,一個女人趁以色列的仇敵稍不經意,便打破了他的腦骨,把他殺了(九50-57),結束了整個故事。但這種重複的手法是充滿諷刺性的。在後者的故事中,以色列的大敵竟然是以色列自己的士師--邪惡的亞比米勒。而且,在底波拉的故事中,我們見到支派之間的充分合作,但我們在亞比米勒的故事所見到的,卻是血流成河的內戰。另外,與底波拉的故事不同的是,亞比米勒的故事沒有“國中太平”這個圓滿結束的語句。
基甸--核心和關鍵的士師
那麼,處於中央位置基甸的故事,有甚麼作用呢?古丁(D. W.
Gooding)認為基甸的故事由四個交錯配列的部分組成,是一個從好到壞的佈局,使基甸成為全書的轉捩點:16
a 基甸對抗偶像(六1-32)
b 基甸與以色列的敵人作戰(六33~七25)
b' 基甸與以色列同胞作戰(八1-21)
a 基甸陷入偶像崇拜(八22-32)
基甸的故事就像這書的正文一樣,有好的開始,卻最終落得悲慘的結局。他起初反對偶像,但最後自己卻陷入偶像崇拜;以色列各支派起初合力對抗米甸人,到最後卻出現支派間那種醜陋的爭戰。從基甸起一直到士師時期的結束,以色列人和他們的士師經歷一次又一次的內戰,而“國中太平X年”(三11、30,五31,八28)這個語句在基甸之後也不再出現。
結尾(士十七~二十一)
當參孫死了、十六章31節為這位士師作了總結之後,聽眾就期待着下一位士師的出現。但十七章1節並沒有出現作者一直以來用作開始每一位士師故事的標記,也沒有給聽眾任何時間上的架構,或者介紹新的故事和之前所發生的事情有甚麼連接點。這樣,作者給讀者傳達了一個信息:按着日期編排的士師時代已經過去,這書進入了一個新的部分。
接着的是兩個在士師時期較早時所發生的故事,都是以 וָיְהִי 開始(“如此發生”〔譯註:中文翻譯並沒有明顯譯出這短語〕;十七1,十九1)。這兩個故事不時被重複出現的語句中斷“那時以色列中沒有王,各人任意而行”(十七6,二十一25)或被沒有第二個從句的較短語句(十八1,十九1)所中斷)。從這兩個故事可以窺見以色列人在士師時期那種道德和政治上的衰落。而且,它們的結構也強化了以色列衰落的主題。
摩西的後裔和但支派的偶像崇拜(士十七~十八)
第一個故事敍述摩西自己的孫子和後裔如何在但經營一個拜偶像的異教中心(10.12)。這個故事一共有七幕,最後三幕以交錯配列的結構編排,從壞到更壞的樣式,與開始的三幕相配。第一幕和最後一幕都提到設立拜偶像的壇,兩者都是要拜米迦的像。但這個對應的安排顯示每況愈下的情況。第一個壇是一個人設立的--已經是夠糟糕的了--而第二個壇竟然是由整個支派設立的!第一個故事的寧靜氣氛(有意製造矛盾效果?)也與第二個事件的暴亂形成對比。在故事的第二幕,一個利未人(摩西的孫子!)離開他的家,成為米迦膜拜偶像的私人祭司。
儘管這事是應該嚴加指責的,但起碼這個交易是和平的,而且只關係到一個人。在倒數第二幕,利未人又走了,這次是為勢所迫,敵人要他成為整個以色列支派膜拜偶像的祭司。在第三幕,但的探子在往拉億的路上來到米迦的家,他們與利未人有親善的對話。是平靜美好的一幕。在倒數第三個故事,但的探子和他們的夥伴回到米迦的家,這次卻是帶着敵意的,要掠奪米迦的神像和綁架他的利未祭司。故事的中心點(十八7-10)是故事的轉捩點--從和平狀態變成戰爭狀態。
10.12 在但拜偶像(士十七~十八)
a 米迦設立拜偶像的神堂作私人使用(十七1-6)
b 米迦獲得利未人為他服務(十七7-13)
c 但人和睦地窺探米迦的家(十八1-6)
d 轉捩點:但人完成他們的任務回去後建議發動攻擊(十八7-10)
c' 但人懷着敵意來到米迦的家(十八11-17)
b' 米迦失去利未人為他服務(十八18-26)
a' 但人設立拜偶像的神堂給全支派的人使用(十八27-31)
在基比亞殘暴的行為和接着發生的內戰(士十九~二十一)
尾聲的第二個故事記述在基比亞一個利未人的妾遭到強姦及其死亡的事件。在結構上,故事的內容分為兩部分:(1)利未人的妾在基比亞被強姦和(2)報復的戰爭。兩部分的結構都是要作者刻意編排的。
利未人的妾在基比亞被強姦(士十九)
在基比亞發生的暴行的第一部分,是以對稱的七段結構組成,目的是要強調惡化的情況(10.13)。在第一段,利未人的妾離開了她在以法蓮的家,回到她父親那�堙A開始一個新的生活(a),最後一段(a')卻是一個悲哀的回響,她的屍體被帶回到以法蓮的家中。在第二段(b),利未人往伯利恆勸她的妾回家。他與好客又和藹可親的岳父談話,並且成功地說服她的妾與他回去。一切看來都很順利。但在倒數的第二段,我們卻看見一個可怕的回響(b'):這個女人再次成為談判的中心,牽涉到老年的房東。但這次要得到她的,並不是她的丈夫,而是一羣邪惡的人;結果是可怕的:她被輪姦了,而且死去。
在第三段(c),利未人決定要離開伯利恆那親切的東道主,上路回家。但熱情款待他的老丈人使他又多住了幾天。除了強調岳父的好客外,這個單元似乎沒有其他作用。在倒數第三段(c')我們就看見令人悲痛的回響:利未人和他的妾來到不好客的基比亞,沒有人接待他們,直到他們在城�堛熊韝W遇見一位本身也是寄居在那�堛漯曭怴A才得到接待。
故事的中心點(d)是轉折的地方:利未人和他的妾終於離開伯利恆,上路回家。這個單元段落的中心點是利未人充滿反諷意味的說話:他們不應該在屬外邦人的耶布斯過夜,因為那城“不是以色列人住的外邦城”(十九12)。接下來發生的事情顯示出當中的反諷,就是以色列人比住在迦南的外邦人更加邪惡。
10.13 強姦利未人的妾(士十九)
a 利未人的妾離開了以法蓮的家到父親的家中(十九1-2)
b 為這女人作出愉快的談判(十九3-4)
c 在伯利恆的款待(十九5-9)
d 轉捩點:利未人開始上路回家;反諷地他拒絕在耶布斯住宿,因為那是“外邦人的城”(十九10-13)
c' 不好客的基比亞人(十九14-21)
b' 為這女人作出可怕的談判(十九22-26)
a' 妾被帶回以法蓮的家--已經死了(十九27-30)
報復的戰爭(士二十~二十一)
以色列對此暴行的反應也是以對稱的七段結構編排,而且各單元段落之間的對應平行,再次強調以色列的衰落(10.14)。在第一段(a),各支派在米斯巴聚集,聽便雅憫人如何強奪了利未人的妾的故事。他們宣稱,除非他們懲罰了那些作惡的人,否則他們決不回家。這在最後的一段有了可怕的回響(a'),就是各支派為餘下的便雅憫人(其中有些可能是起初作惡的罪犯!)作出這樣的安排:他們在示羅為自己強搶了二百個無辜的年輕女子,然後這些支派就各自回家。
第二段(b)描述的是以色列人在作戰前夕所作外交上的努力,“打發人去……便雅憫支派的各家”(二十12),要他們交出作惡的人,“我們好治死他們,從以色列中除掉這惡”(二十13)。倒數第二段(b')敍述在戰爭之後,以色列的各支派立刻送信給便雅憫人,帶給他們一個和平的信息。這是一個反義平行,以色列較早時的義憤現在變成憐憫(二十一6)。但這�堛滬娃えO可怕的:以色列現在派人去作的暴行,在某程度上來說,比便雅憫人所作的更加可怕。他們攻擊基列雅比並殺戮所有的人,包括無數的男人、婦女和孩子,還強搶了四百個處女給便雅憫人(再說一遍,他們其中有一些可能是在基比亞作惡的人!)。相比之下,在基比亞所作的惡事比起這個更顯邪惡的行動,反而就不算得甚麼了。
第三段(c)敍述以色列人在與便雅憫人血腥的內戰中經歷一連串的失敗,而倒數第三段(c')就成為一個反義平行,因為以色列人勝過了便雅憫人。中間的一段,也是故事的轉捩點(d),說到全以色列在伯特利聚集,耶和華在那�堣隊J,並且告訴沮喪的以色列人:到了第二天他們的際遇就要轉變了。與亞比米勒和參孫的悲劇一樣,這�堛漱中艀酗@個關於以色列領袖的時間記錄:亞倫的孫子非尼哈(二十28)。
10.14 與便雅憫人作戰(士二十~二十一)
a 第一次全以色列的集會(二十1-11)
b 第二次全以色列的集會,在戰爭之前(二十12-17)
c 以色列被便雅憫人打敗(二十18-25)
d 轉捩點:耶和華應許勝利(二十26-28)
c' 以色列打敗便雅憫人(二十29-48)
b' 倒數第二次全以色列的集會,緊接着戰爭之後(二十一1-15)
a' 最後一次全以色列的集會(二十一16-25)
序言和結尾的對應
序言的兩部分和尾聲的兩部分不只成為這書的開首和結尾,當中的交錯配列結構,也強調本書主要的論題(10.15)。17
10.15 序言和結尾的對應(士一1~三6,十七1~二十一25)
序言:士一1~三6
a 以色列向迦南人發動的聖戰(一1~二5)
b 在士師治理的時期,一代接一代的以色列人週而復始地敬拜偶像,而且每況愈下(二6~三6)
結尾:士十七1~二十一25
b' 以色列在在摩西的孫子和後裔的帶領下,在但拜偶像,長久悖逆神(十七1~十八31)
a' 以色列對抗邪惡的便雅憫人,(不是聖潔)的內戰(十九1~二十一25)
序言第一部分(a)和尾聲最後一部分(a')有幾個重要的對應,把它們連在一起,使讀者可以作出比較:
1.
兩者都有全以色列參與;
2.
在兩個故事中,所有以色列支派都參加了軍事行動;
3.
兩者都有全以色列的聚會;
4.
在這兩個故事中,以色列的支派都求問耶和華:“我們中間誰當首先上去攻擊迦南人,與他們爭戰?”而耶和華的回答都是:“猶大”(一1-2,二十18);
5.
在兩次的聚會中,以色列人都痛哭並獻祭(二1-5,二十23-26);
6.
兩個故事都有提到娶妻的事(一11-15,十九1-30,二十一1-25);
7.
伯特利和耶路撒冷(耶布斯)在這兩個故事中都有突出的位置(一7-8、21-26,十九10-14,二十18-28)。
作者利用以上各個相似點來強調以色列的衰落。在第一個單元段落中,以色列的聚會、軍事行動、求問耶和華、痛哭並獻祭,都是神命令他們去佔領迦南的一部分;在第二段,同樣的元素卻成為以色列那可怕的內戰的一部分。前者的娶妻是一件正面的事:俄陀聶因他的勇力而戰勝了迦南人,為自己贏得妻子;後者的娶妻卻帶着非常負面的題材:強姦和民眾的擄掠等惡事。在前者,便雅憫人沒有把耶布斯人趕出耶路撒冷(一21);在後者,利未人避開外邦的耶布斯人,倒要在便雅憫支派中找尋接待他們的人,卻遭受比他們想像中耶布斯人的暴行更厲害的傷害,十分諷刺。(無可置疑的,一章21節的記載就是要製造這個反諷效果)。讀者現在就必定會覺得納悶,為甚麼神要幫便雅憫人驅趕那些耶布斯人呢?他們不是比耶布斯人更壞嗎?開始時那正面的調子--各支派同心協力地要與邪惡的迦南人作戰,最後卻以以色列本身令人厭惡的邪惡和殘酷的內戰來結束。
同樣,結尾的第一部分(b')也是序言最後一部分那反諷的回響(b)。兩部分的中心都是膜拜偶像;交織在其中的是父母、孩子和膜拜偶像的題材。但在兩者之間有明顯的分別。在前者,兒女拒絕效法他們父母較為順服的榜樣,轉向偶像崇拜(二10、17、19);後者,父母鼓勵兒女膜拜偶像。在前者,拜偶像是偶爾發生,或週期性的;後者,拜偶像成為一個固定的制度。在前者,耶和華留下一些外邦人在迦南,包括西頓人(三3),為要測試以色列對祂是否忠心;在後者,拜偶像和狡黠的以色列人攻擊和平而且毫不提防的西頓人,並且殲滅他們。難怪耶和華不再在征服迦南一事上賜福以色列(讀者可以領會這一點)。以色列人變得比迦南人更壞了!在前者,使以色列人昌盛的主要原因是他們遵守摩西的律法(三4);在後者,所有以色列的支派不但唾棄摩西的律法,更雇用了摩西的孫子和後代,一代接一代地掌管他們悖逆上帝的偶像崇拜!
結論
士師記大小層次的結構編排強化了作者要表達的兩個主要主題。作者利用對稱中的第四個單元段落來強化第一個主題(只有耶和華恩慈的幫助才能拯救以色列脫離她一連串的危機);這個單元段落處於中間位置(最突出的位置),它記述耶和華在以色列一連串的危機中介入,而這往往是整個故事的轉捩點。
作者利用對稱的配對編排來營造一個從好到壞(或者從壞到更壞)的回響效果,藉以傳達第二個主題信息,即以色列道德和政治上的腐化。聽眾反復地聽到有好的開始、卻以悲慘結局收場的故事。這個冷峻的結構模式反映了作者的決心:作者要強調士師時期是以色列一個非常不幸的時期。在這個時期,以色列的行為模式不只是週而復始的(離開神、欺壓、被士師拯救、士師逝世、離開神),且是在往下直衝的下坡路上。每一次的循環,以色列的景況都比上一次更糟糕。就像作者在一開始的時候說:“及至士師死後,他們就轉去行惡比他們列祖更甚”(二19)。18
這一切在叫我們知道,作者撰寫此書,是要與作者身處的時期(可能是聯合王國的早期)所流行的看法抗衡,當時的人認為士師時代是“昔日的黃金時代”,有以色列的英雄帶領百姓打美好的仗,國中“沒有(欺壓)他們的君王”,各人都可以任意而行。作者重述這個時期的故事,挑選、組織其中的內容,讓讀者看見那是一個以色列歷史的蒙羞時期,因為以色列在宗教和政治上都大大退步;以色列的士師們各有致命的弱點。在那個時期,只有耶和華是他們的英雄,雖然以色列執意要對神不忠,但祂仍一而再地救贖以色列。
1例如,Carl F. Keil, Biblical Commentary on the
Books of Joshua, Judges, Ruth (Edinburgh: Clark, 1868), 237; George F.
Moore, Judges(International Critical Commentary; Edinburgh: Clark 1895),
xiii-xv; Karl Budde, Das Buch der Richter(Leipzig/Tübingen: Mohr,
1897), vii-viii; J. Alberto Soggin, Judges: A Commentary, trans.
John Bowden (Old Testament Library; Philadelphia: Westminster, 1981), 4 (Moore,
Budde, and Soggin 全都以二6為正文的開始); D. W. Gooding, “The Composition of the Book of
Judges,” Eretz-Israel 16 (1982), 72*; Barry G. Webb, The
Book of Judges: An Integrated Reading (Scheffield: Sheffield Academic
Press, 1987), 81, 181-82。 這個三部的編排,是按正文那明顯的內部連貫性設計,把正文凝聚成一獨立整體,與前後部分分割開來。三部結構的編排對講故事的人很有用,也有利聽眾:引言部分讓講故事的人掀開序幕,讓讀者熟悉其背景,引起他們的興趣;在故事結束時的結論和尾聲,不單讓讀者有“鬆一口氣”的機會,也讓講故事的人有機會重提重點,或加強信息。士師記的三部結構就做到這一點。書的序言預先作了一個總結,解釋為甚麼故事的情節會這樣發展,讓聽眾預備好聆聽將要展開的故事。這就能激發聽眾聽下去。正文講述故事;尾聲增加兩件軼事,藉以加強故事的信息。
2例如,Keil, Judges, 237-66; Moore, Judges,
xiii-xv; G. W. Thatcher, Judges and Ruth (New York: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04), 4-5; C. F. Burney, The Book of Judges (2d
ed.: London: Rivington, 1920: repr: New York: Ktav, 1966), xxxiv-xxxv; John
Gray, Joshua, Judges, Ruth (New Century Bible; London: Nelson,
1967; repr: Grand Rapids: Eerdmans, 1986), 194-97; Soggin, Judges,
4, 17-44; Gooding, “Composition of the Book of Judges”; Webb, Judges,
81-122。在這些作品中,Thatcher, Moore 和Soggin(和Budde一樣)以一1~二5作為全書的序言,而二6~三6為正文的序言。這兩部分的分界線是在二6這結構上的分界點。在回顧約書亞死後的一連串事件後(一1~二5),作者在二章6節回到約書亞死前的時期,再一次敍述他的去世,和另外一連串在他死後所發生的事(二6~三6)。這種不按年代的編排,在整個敍述中製造了一個分界點,有效地把序言分為兩半。然後作者加強這個兩部結構,使每一部分都有一個獨立、具有連貫性的內部結構(見下)。在這�堭岸@的問題是:二1-5在整個結構上的作用。雖然學者幾乎一致同意,這一段是從一1開始那個單元的結論,這事件可以是序文中獨立的第三個部分或--較不可能--是二6~三6的序言。Webb(102-3)指出二1-5是以重複的關鍵詞( עָלָה )(“去”)與前面的部分相連的。他辯稱二1-5是回顧和評估在第一章所發生的事。Moore(pp.56-67)也認為是這樣。Robert G.. Boling(Judges:
A New Translation with Introduction and Commentary[Anchor Bible 6a; Garden City: Doubleday, 1975], 36)提出第一章的作用是解釋,為二1-5中天使的說話作預先的鋪排。這樣組織整個序言,作者就以兩個階段為將要發生的事作好準備:作者從歷史角度回顧在約書亞死後,以色列各支派在佔領迦南地這方面的活動(一1~二5);然後從思想方面探討,以神學的觀點為將要發生的事作一個總結(二6~三6)--讓聽眾有所期待。
3第一次聚會是令人樂觀的:以色列國主動要求問耶和華,誰會帶領他們攻擊的行動,而耶和華回答(“猶大”),這也是完全正面的。第二次聚會卻是第一個聚會負面的對應:耶和華對不順從祂的人感到失望,主動要向他們說話。祂的信息是譴責性的:因為他們不聽從,這些支派不能再成功地征服迦南人。在這個聚會結束時,以色列人都在哀哭(二4-5)。有一個好的開始,卻有一個很糟糕的結束。
4值得注意的是,這七個支派是按地理位置排列的,從南到北(按着本書的編排次序,結束時要敍述的事件應該是但支派的事件,而它就是在正確的位置上)--這個安排使熟悉他們地形的以色列聽眾容易領會。
5值得注意的是,序言的兩部分(一1~二5,二6~三6)都是用相似的結構編排組成。兩段開始的時候,都是正面地敍述這些支派出去得他們的產業,並以色列人敬拜神;而兩者都以一個負面情況結束,他們的征戰失敗,並暗指以色列人有膜拜偶像之嫌。在開始和結束之間的內容,也都是以每況愈下的情勢編排,強化了以色列衰落的主題。強調以色列的失敗這個主題是毋庸置疑的。
6六位次要的士師是珊迦(三31)、陀拉(十1-2)、睚珥(十3-5)、以比讚(十二8-10)、以倫(十二11-12)和押頓(十二13-15)。
7此外,八33說:“以色列人又去隨從諸巴力行邪淫”。
8俄陀聶和耶弗他的單元包括所有十一個部分,以笏和基甸有九個,底波拉有八個,參孫七個,亞比米勒則六個。
9作者把把這詩放在底波拉和巴拉的故事中,以此書一個反復出現的語句“這樣,國中太平四十年”放在詩歌的結尾(五31下)。
10這個三部結構的單元從六11-24開始,於六33 / 36-40結束,中間有基甸與耶和華的對話,每次都附帶有神蹟;這些單元段落前前後後包圍着基甸在俄弗拉拆毀巴力祭壇這位於正中央的故事(六25-32)。
11耶弗他故事的結構有點令人困惑。困難的地方是在十17~十一28。如果這一段被看作一個單元,整個耶弗他的故事就是一個對稱的七段結構,以十17~十一28為故事的第二部分,這個故事的編排就和以笏、底波拉 / 巴拉、基甸的相似,中間是作戰得勝的記錄(十一32-33)。但十17~十一28似乎包括的不是一個,而是兩個獨立的單元:耶弗他被揀選為基列的領袖(十17~十一11)以及耶弗他與亞捫王的通信(十一12-28)--這兩部分都有幾分與倒數第二個單元平行(十二1-6;見下)。這樣一來,耶弗他的故事就成為一個八部結構,一個未經證實的a-b-b'-c-d-c'-b'-a'編排。我假設十17~十一28應該是一個獨立的單元,描述耶弗他預備作戰的情況。我依此來處理這段經文,但不完全肯定那是正確的。
12把這兩個故事連結一起肯定有呼應的作用,這逼使聽眾將兩者比較,好領會其中的衰敗感。兩段在開始時都提到敵人(亞捫人,以法蓮人)在基列“聚集作戰”( וַיִּצָּעַקוּ/ וַיִּצָּעַק ;十17,十二1)。在這兩個故事�堙A敵人都越過基列去“攻打”( לְהִלָחֵם ;十一12,十二3);在這兩個故事�堙A耶弗他都問敵人為甚麼來“攻打我呢╱來我的地攻打我呢”(十一12,十二3),敵人也都給他回答(十一13,十二1)。在這兩個故事�堙A耶弗他起初都想以外交手腕處理,解釋引起事端的原因(十一15-22,十二2-3),而兩者都提到耶和華的參與(十一21,十二3)。兩個故事都用如“經過”( עָבַר )等的字眼(十一17、19、20,十二1、3、5),強調他們獲准通過。在這兩處,耶弗他都勝過仇敵。這兩個故事如此緊密對應,聽眾自然會將之比較,從而領會作者所強調的重點:開始的時候是好端端的--以色列與外邦國家爭戰,但結束的時候,卻糟糕得很,是以一場血腥的內戰結束。
13Gooding一篇極好的文章 “Composition of the Book of Judges”有力地證明正文是以交錯配列的結構來編排的。
14另外一個可能的連接點(雖然可能只是巧合):參孫的力氣是他故事的重點(十六5、6等);但在俄陀聶的故事中也出現“使勁”的意念:“他的手強而有力”( תָּ֣עָז )攻擊敵人(三10,譯註:按英文的意譯)。
15注意參孫的父母所提出的問題:“在你弟兄的女兒中或在本國的民中,豈沒有一個女子?”(十四3)。聽眾在這�堣w經感覺到將會有不幸的事情發生,因為作者在序言已經解釋,以色列的衰敗是因為他們住在外邦人中間,並且與他們通婚(三5-6)。俄陀聶因他模範的婚姻,被神揀選為以色列第一個士師是合適的,而參孫的婚姻就正好成為一個令人注目的、可悲的反面教材。這些士師的故事正好讓人看見以色列原先有一個好的開始,卻因為不順服而每況愈下。
16Gooding, “Composition of the Book of Judges,” 74*.
17參Gooding, “Composition of the Book of Judges,”
75*-77*。
18同上書,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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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標 讀完這章之後,你應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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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引
以色列人來到迦南邊境,將要進佔神在多個世紀以前向亞伯拉罕應許的地土(創十二7)。這是既叫人興奮又嚴肅的任務。橫過約旦河,進佔應許之地,是個嚴峻的考驗。他們要驅逐住在迦南地堅固城寨的強悍居民(民十三28-29)。
以色列人來到新舊時代的交接點。偉大領袖摩西已離世,約書亞接任了領導之職。這個職位責任重大,很可能有許多人懷疑,約書亞究竟有沒有本領完成摩西已開展的任務。
約書亞記描述神的子民怎樣面對迦南地的挑戰。他們進佔迦南,按支派分地。以色列人能夠成功,部分由於約書亞的領導才能,但主要是靠賴神,祂賜約書亞力量勝任這項任務。當我們面對很大的挑戰時,同樣可以靠賴神幫助我們成就祂的旨意。
大綱
I. 以色列人進佔迦南地(一─十二)
A.
準備進佔(一─五)
B.
中部戰役(六─九)
C.
南部戰役(十)
北部戰役(十一1-15) 摘要報告(十一16─十二24)
II. 以色列人分地(十三─二十一)
A.
以色列人餘下的挑戰(十三)
B.
以色列人承受地土(十四─十九)
C.
以色列人的特定城邑(二十─二十一)
III. 以色列人開始在迦南地定居 (二十二─二十四)
A.
幾乎引致內戰的誤會(二十二)
B.
約書亞向神子民提出的最後挑戰 (二十三1─二十四27)
C.
三宗埋葬事件(二十四28-33)
約書亞記背景
約書亞記延續五經的故事。申命記的結尾記述摩西離世,約書亞記的開頭則說:“耶和華的僕人摩西死了以後⋯⋯”神如今藉着約書亞,實行祂的旨意。
約書亞
“約書亞”這名字最先出現在出埃及記十七章9至14節,聖經記載他領導以色列軍隊戰勝亞瑪力人。當摩西在西奈山領受律法時,他在山腳(出二十四13)。當摩西在會幕與神面對面相見時,約書亞也在會幕附近(出三十三11)。耶和華使用摩西來培育約書亞,成為以色列人的領袖。
後來,約書亞是摩西差往偵察迦南的十二個探子之一(民十三8、16)。約書亞和迦勒力勸以色列人憑信心進佔迦南,但百姓卻接納了大部分探子的負面報信(民十四1-10)。神的審判臨到,以色列人要在曠野漂流,直到不順服的一代都死掉;只有約書亞和迦勒因為有信心,不必受神的懲罰。摩西帶領以色列人來到約旦河邊後,便安然離世。約書亞接續帶領百姓進佔迦南地。
寫作時間與作者
約書亞記所記載的事件約有20年時間。如果我們認為出埃及事件發生在較早的年代,則約書亞的任期約從公元前1405至1385年。若我們認為出埃及事件發生於公元前13世紀,則約書亞在公元前1200年前一些時候離世。
誰撰寫約書亞記,在甚麼時候?以下是一些相關的證據:
當我們審視這些證據,似乎可以下結論說,約書亞記大部分的內容來自見證人的敍述,或許出於約書亞自己的手筆。再者,當中提及的歷史事件也暗示,約書亞記成書時間不會晚於所羅門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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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點:我們可以發動“聖戰”嗎? 約書亞記記錄以色列人進佔迦南。神命令祂的子民擊殺迦南地的居民,不留活口。基督徒怎樣理解聖經這樣的記載?聖經是否鼓勵我們發動“聖戰”?就以色列人進佔迦南,我們須要明白以下幾點: -
迦南人極其邪惡,他們的社會與宗教風俗惹神發怒(利十八24-30)。神已經給予他們時間悔改,但他們沒有這樣作(創十五13-16)。 -
神用以色列人作為審判迦南人的工具(書十一18-20),正如祂日後利用亞述人和巴比倫人審判以色列人和猶大人一樣(王下十七6-7,二十四20─二十五7)。 -
“聖戰”(即掠奪和摧毀ḥerem〔神的戰利品〕)只發生於以色列歷史上某些時期(撒上十五1-3;代下二十15-23),我們不應看這為後世沿襲的模式。 以色列人擊殺迦南人,展示出神怎樣嚴厲對付罪惡。祂統管諸國,能夠審判敵擋祂的人,也必會這樣行。基督徒當留心祂的警告,在他們處身的國家盡力傳揚公義與公正。我們斷不可認為神永遠容忍罪惡。 |
考古學與約書亞記
考古學者發掘了很多聖經所說以色列人進佔的地點。從耶利哥發掘的文物,可惜不能提供怎樣有力的證明。但從拉吉、底璧、夏瑣出土的文物顯示,約在公元前13世紀,這些地方曾遭受大規模破壞。鑒於這些證據,有些學者認為出埃及事件發生於較後年份。 2
然而,其他學者卻認為,考古學的證據可能支持較早年份的見解。 3 聖經只特別記載以色列人焚燒三個城市:耶利哥、艾和夏瑣。再者,有證據顯示其他民族在公元前1200年遷移至巴勒斯坦,因此有可能是這些民族(不是以色列人)破壞這許多的城鎮村莊。
考古學對聖經學者帶來助益,但也有不少限制。鑒於學者對考古資料意見紛紜,似乎靜待進一步證據的發現,才是明智之舉。即或我們未能準確知道約書亞記所述事件在甚麼時間發生,仍無損它們的歷史真實性。
約書亞記主題
權力從摩西過渡至約書亞
摩西在離世前任命約書亞作他的繼任人(申三十一3、7-8、14、23)。約書亞記追述約書亞成為以色列人新領袖的過程,並顯示神對他的認許。實際上,約書亞成為新的摩西。昔日神藉着摩西作工,如今藉着約書亞作工(書一5,三7)。
進佔迦南和分地
約書亞記分為兩大段落。一至十二章描述以色列人進佔迦南,十三至二十四章則記述以色列人分地和定居。
耶和華早在數百年前應許亞伯拉罕賜他迦南地(創十二7)。現在,祂命令以色列人擊殺迦南地上的居民,並佔領這地。進佔迦南具有雙重意義:施行神對迦南地居民的審判(利十八24-25;書十一21);把神的恩福帶給以色列人。
希伯來文ḥerem這個字對我們明白這些戰事起着重要作用。神有時命令祂的子民徹底毀滅一個敵對祂的民族。ḥerem即戰利品(包括人、畜和物件),都是屬於神的,祂有權隨自己的意思處置它們。
以色列人控制迦南地後,便按十二個支派分地。神應許幫助各支派驅逐迦南地剩餘的居民(書十三6),但以色列人欠缺信心,沒有做到。我們將看到,這引致嚴重的後果。
神忠於祂的應許
聖經強調,以色列人能夠進佔迦南和分地,並非由於他們的軍事實力,乃因為神的信實(書二十一43-45)。耶和華信守祂向以色列人的應許,正如祂對今天信徒信守祂的承諾一樣(林後一20)。
約書亞記信息
以色列人進佔迦南地(書一─十二)
準備進佔(書一─五)
百姓為摩西舉哀30天後(申三十四8),神向約書亞顯現。耶和華三次挑戰這位新領袖,叫他剛強壯膽(書一6、7、9)。首先,約書亞須要專注於面前的任務--帶領神的子民進入迦南地。第二,約書亞必須謹記從神所承受的,並要恆常默想神的話。第三,約書亞必須牢記神的同在--耶和華與他同在!
約書亞去見呂便、迦得和瑪拿西半支派的人(一12-18)。摩西准許這兩個半支派在約旦河東邊居住,但命令他們要協助其他以色列同胞進佔迦南(民三十二28-32)。這兩個半支派向約書亞保證,必定支持其他支派。
約書亞秘密地遣派兩個探子前往耶利哥(書二1-24)。兩個探子進入妓女喇合的住處,很可能因為他們認為這不會引起人的懷疑。耶利哥王聽聞有以色列人進入喇合的住處,便下令捉拿他們。但喇合把兩個探子藏起來,並告訴兵士那些以色列人已經離去。
喇合與兩個探子立約,既然她搭救他們,他們也得救她!喇合確認她對耶和華的信仰,並指出耶利哥人的恐懼。兩個探子表示,如果喇合把紅線繫在縋探子下去的窗戶上,以色列軍便不會傷害她和她家內的人。兩個探子隨後回到以色列軍營中,把所發生的事情稟報約書亞。
以色列人橫過約旦河,這事展示神看顧約書亞這位新領袖(三1─五15)。冬雪融解,河水漲過兩岸,但耶和華止住河水,使以色列人在乾地行走,好像昔日摩西領以色列人過蘆葦海的情況。以色列人在吉甲安營,約書亞吩咐以色列人在過河之處,疊起一堆石頭作為紀念。後世的人便得以知道神在那�奡蕨�顯祂的榮耀。
約書亞記三至四章說明兩個重要原則。第一,神有時帶領我們行走我們沒想過的路徑,為要彰顯祂的榮耀。以色列人可以從南面進入迦南,無須過河,但神卻領他們橫過約旦河,這看來不合情理,然而神有祂的計劃。當人信靠神的話,祂便行出大神蹟。
第二,我們必須把信仰傳給下一代。約書亞立石為記,好讓後世的人得以知道神的能力。神在你一生中成就了甚麼作為,讓你可以把它傳給別人?
約書亞記第五章描述兩項記念聖約的儀式。以色列人在曠野漂流時沒有行過割禮,神命令他們給所有男性行這象徵約的儀式。此外,以色列人離開埃及40年後,在迦南地第一次慶祝逾越節。神中止供應以色列人在曠野漂流期間賴以維生的嗎哪(出十六13-35),這標誌新紀元的開始。以色列人最終有安身的家園。
約書亞遇見神的使者(書五13-15),這經歷也與摩西的類似(出三5)。神的使者鼓勵約書亞與耶利哥爭戰。神要為祂的子民爭戰!
中部戰役(書六─九)
以色列人的戰略是先佔領迦南的中央部分,把南北切斷。中部戰役包括克勝耶利哥、艾城和伯特利。在這三場戰事中,以耶利哥之役最為聞名。
耶和華指示以色列人用奇特的方式攻陷耶利哥--一個似乎建有牢不可破城牆的城邑。以色列軍要連續六天,每日圍繞耶利哥城一次,耶和華的約櫃在前方引路。伴隨的祭司要帶着羊角號筒。在第七日,以色列軍要繞城七次,祭司也要吹響羊角號筒。當號角聲拖長時,以色列人要呼叫,神就應許城牆必倒塌。百姓依從神的指引,耶利哥的城牆就塌陷了。
在耶利哥的神蹟說明另一個屬靈原則。神每每視乎祂僕人是否忠心順服,而決定是否行動。有時祂可能使用我們的才幹與能力,但祂更希望我們遵照祂的計劃而行。
耶和華命令約書亞擊殺凡有氣息的,並把戰利品歸給祂。因着探子的許諾,只有喇合和她一家倖免於難。喇合成為以色列人的一員。馬太福音告訴我們一件更令人感意外的事情:喇合成為耶穌基督的祖先(太一5)!神的恩澤惠及喇合,不單讓她成為神家的一分子,更藉着她帶來普世的救主。喇合的生命說明,神的恩典怎樣臨及那些謙卑信靠祂的人身上。
以色列人攻陷耶利哥後,以為所向無敵。可是,他們卻在艾城之役慘敗(書七1─八35)。約書亞求問耶和華,發現以色列人曾犯罪--有人為自己收藏了耶利哥的財寶。神啓示是亞干犯罪,他最後因悖逆神而被打死。亞干一家也同樣受死,可能因為他們協助亞干收藏贓物。
神審判亞干一家後,以色列人再次攻打艾城。他們採用伏擊戰術,一併擊敗艾城和試圖幫助艾城的伯特利。
迦南中部主要城市基遍迅速採取步驟避免與以色列人開戰(九1-27)。一個基遍使團假裝來自遠方,他們抵達吉甲,向以色列人商討和約。當達成和約後,以色列人才發現這羣基遍人原來住在迦南地。神曾命令以色列人擊殺所有在迦南地的居民,但如今他們卻立約存留基遍人的性命。約書亞和其他領袖惟有決定把這些基遍人當作奴僕。
南部戰役(書十)
以色列與基遍訂定和約後,以色列人實際上控制了迦南整個中部地區。南部諸王聽見這條和約後,便決定攻擊基遍。以色列人派兵前來援助基遍,耶和華藉這機會剷除南部諸王,讓以色列人取得迦南的南部。耶和華降雹在以色列人的敵人身上,並使日間時間延長,幫助約書亞打敗諸王聯軍。
以色列人戰勝後,繼續與迦南的南部城邦爭戰。不久,以色列人便完全控制迦南的南部。
北部戰役(書十一1-15)
另一支聯軍在迦南北部形成。夏瑣王耶賓聯合其他王對抗約書亞的軍隊。正如在南部的戰役一樣,約書亞擊潰敵人,進佔他們的城邑。約書亞軍隊大敗這支聯軍後,接續攻取了迦南北部的城鎮和村莊。
約書亞記十一章15節描述約書亞怎樣完成神交託摩西的任務。神命令摩西奪取迦南地,摩西把任務交託給約書亞,約書亞完成了使命。藉着摩西作工的神,如今藉着約書亞完成祂的作為。這位神也會使我們能夠完成祂呼召我們作的任何事情。
摘要報告(十一16─十二24)
以色列人已有效地控制迦南和約旦河東地區。這眾多的戰役好像在很短時間內發生,其實以色列人耗上六七年光陰,才佔領迦南全地。以色列人的勝利,實際是神的勝利,因為神使用以色列人作為審判迦南地不信之民的工具(十一20)。
以色列人分地(書十三─二十一)
以色列人餘下的挑戰(書十三)
以色列人佔領了約旦河以東的範圍。至於迦南地,雖然他們已經控制,但任務尚未完成。在迦南較偏遠地區仍有不同民族居住。以色列人個別的支派要掃除這些較小民族後,才算完成進佔迦南的任務。我們將看到,以色列人未能成功驅逐這些民族,不久,異邦宗教便腐蝕神的子民。
以色列地十二支派分佈圖
以色列人承受地土(書十四─十九)
約書亞開始分地給猶大支派時,迦勒上前來(十四6-15)。 4 45年前,摩西遣派12個探子偵察迦南地,這位大有信心的迦勒曾與約書亞並肩(民十三─十四)。當時只有迦勒和約書亞堅定相信,儘管前路障礙重重,但神仍會把迦南地賜給他們。如今,那個不信之世代的人都死了,僅剩下他們兩人一同站在吉甲。
迦勒講述他的見證。當他和其他探子偵察迦南地時,他“專心跟從耶和華”(書十四8)。在85歲高齡,迦勒依然專心跟從耶和華!迦勒要求分得希伯崙,誓言若神助他得勝,他必定驅趕當地的居民。神真的答允了他。迦勒的一生為信徒樹立了忠心的榜樣。
約書亞記十五至十九章描述約書亞怎樣把地分給其餘支派(參本頁地圖)。你細察地圖時,請注意以下各點:
約書亞把土地分給各支派後,以色列人就把以法蓮的亭拿西拉分給約書亞(十九49-51)。這樣,最先得到迦南分地的是迦勒,最後的是約書亞。這兩位信心人物在那些承繼土地的人心�堙A留下烙印。
以色列人的特定城邑(書二十─二十一)
逃城(二十1-9)是保護那些無意而誤殺人的人。犯了這種罪的人,要留在其中一座逃城,直到大祭司離世。摩西曾指示百姓設立逃城(民三十五9-15),約書亞如今完成這任務。
利未人沒有承受地業(書二十一),但神在眾支派領地當中賜他們48座城,並周圍的郊野,讓他們牧放牛羊。這樣,利未人住在神子民當中,可以隨時在屬靈事情上幫助他們,並替他們仲裁糾紛。
這部分以見證神的信實作為結束(二十一43-45)。神實現了祂對以色列人所有的應許,我們也可以信賴祂會同樣地對待我們(來十三8)。
以色列人開始在迦南地定居 (書二十二─二十四)
幾乎引致內戰的誤會(書二十二)
呂便、迦得和瑪拿西半支派曾幫助他們的同胞取得應許地,遵守了向約書亞許下的承諾(一16-18)。約書亞給他們祝福,挑戰他們繼續對神忠心。
可是,當這兩個半支派來到約旦河時,築了一座大祭壇。其他支派聽見了這消息,非尼哈(就是亞倫的孫子,以利亞撒的兒子)率領一個使團查探事情究竟。
起初,河東這兩個半支派似乎違背神的命令,沒有在神所選擇的地方敬拜(申十二13-14),所以河西的支派便準備和他們開戰。但呂便、迦得和瑪拿西半支派的人堅稱,他們築壇作為見證,提醒在迦南的以色列人記念住在河東的以色列人也是神的子民。築壇只是為了紀念。
約書亞向神子民提出的最後挑戰 (二十三1─二十四27)
約書亞記保存了約書亞向神子民提出的兩項最後挑戰。毫無疑問,在很多其他場合,約書亞肯定也向以色列人提出過這種挑戰:專心跟從神。
約書亞在第一篇訓詞(二十三1-16)中,忠告以色列人的領袖牢記神的作為,敦促他們信靠神對現時與將來的應許--神會趕逐迦南餘剩的居民,並在這地堅立以色列人!神的子民要遵守摩西的律法,不要和周圍的民族摻雜一起。約書亞警告說,倘若他們不遵守這些吩咐,必定滅亡。
約書亞在第二段訓詞(二十四1-28)中,憶述從亞伯拉罕至當日的以色列人的歷史。神在每一步都顯出祂的信實。祂在歷史上救拔祂的子民。以色列人在曠野生活困苦時,神支持他們。祂完全以恩典來對待祂的百姓。
約書亞勸勉百姓全然委身於神,還加上他自己的見證:“至於我和我家,我們必定事奉耶和華。”(二十四15)當百姓確認跟從耶和華後,約書亞和他們立約,並立起一塊大石作為見證。這約再次確定百姓以前在西奈山和摩押平原所立的約(出二十四;申二十九─三十一),且給予百姓另一次機會公開宣認,只對耶和華效忠,正如他們先前所行的(書八30-35)。
三宗埋葬事件(二十四28-33)
約書亞記以三宗埋葬的記述作結束。約書亞110歲離世。以色列人把他埋葬在他的領地。神的子民也把從埃及帶來之先祖約瑟的骸骨(創五十24-25)埋葬。最後,他們埋葬亞倫兒子以利亞撒。至此,以色列歷史另一個紀元結束了。
約書亞為下一代作了甚麼準備工夫?我們從約書亞記二十四章31節看到答案:“約書亞在世和約書亞死後,那些知道耶和華為以色列人所行諸事的長老還在的時候,以色列人事奉耶和華。”約書亞以言詞和榜樣領導以色列人,並把神的信息交託予忠心的領袖,讓他們在他離世後,可以繼續教導神的百姓。
約書亞記二十四章31節提醒我們,耶和華把一件重要任務交託在我們手上。作為基督徒,我們的一部分責任是把基督教信仰穩固地傳給下一代。我們是否預備好承擔這項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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撮要 1. 由於神賦予約書亞力量,使他領導有方,以色列人得以成功進佔迦南。 2. 約書亞很有可能是約書亞記的作者。 3. 約書亞記三個主題是:權力從摩西過渡至約書亞;進佔迦南和分地;神忠於祂的應許。 4. 神挑戰約書亞要成為剛強的領袖,祂要他專注於眼前的任務,謹記他從神所承受的,並牢記神必與他同在。 5. 以色列人戰爭策略是先佔領迦南地的中部。在中部的耶利哥發生了一場關鍵性的戰役。 6. 由於以色列人沒有驅逐迦南地上較小的異族,因此外邦宗教便腐蝕以色列人。 7. 十二個支派分得迦南地土。利未人在眾支派地土中承受了48座城。 8. 以色列人設立了六座逃城,保護那些無心而誤殺別人的人。 9. 由於呂便、迦得和瑪拿西半支派在抵達約旦河後建造大祭壇,其他支派認為他們違背神而準備攻打他們。 10. 約書亞在離世前,激勵以色列人的領袖回想他們所看見神的偉大作為。約書亞重溫以色列人自亞伯拉罕以來的歷史,勸勉以色列人完全委身於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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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詞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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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利品 |
ḥere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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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 |
A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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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瑣 |
Hazo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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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甲 |
Gilga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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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遍 |
Gibeo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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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旦河東 |
Transjorda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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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蓮 |
Ephrai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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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習問題 1. 約書亞記有甚麼重要主題? 2. 以色列人採用甚麼基本戰略來攻佔迦南地?描述約書亞三次軍事攻勢。 3. 逃城與利未人的城邑有甚麼意義? 4. 你認為約書亞是否成功地實現了神在他身上的計劃?原因何在? |
深入閱讀
Hess, Richard S. Joshua: An Introduction and
Commentary. Downers Grove: InterVarsity, 1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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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ward, David M., Jr. An Introduction to the Old Testament
Historical Books.Chicago: Moody, 1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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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rrill, Eugene H. Kingdom of Priests: A History of Old
Testament Israel. Grand Rapids: Baker, 1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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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udstra, Marten H. The Book of Joshua. New
International Commentary on the Old Testament. Grand Rapids: Eerdmans,
19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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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師記和路得記:以色列的道德危機 (返回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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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標 讀完這章之後,你應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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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引
約書亞記滿載偉大的成功事蹟。在堅強的領導下,以色列各支派曾團結起來,成功進佔應許地。儘管約書亞記曾記錄一些偶有的過失(例如亞干的犯罪,書七),但整體還是強調以色列人成功佔領迦南和分地。
可是,這段全民勝利的日子像曇花一現。不久,以色列人便長期陷入迷失的景況,失去道德方向。在這大約兩個世紀的時期�堙A以色列人不斷犯罪,破壞神與他們所立的約。神的選民似乎決意要接受神所禁止的迦南人宗教,並倚賴自己的力量抵擋敵國的攻擊。既缺乏英明的民族領袖(士十七6,二十一25),又不願意信靠神,結果百姓道德敗壞,而且好像還不大理會這個光景。
約書亞安然進入應許之地。但是,以色列歷史的下一階段顯示,假如神的子民持續犯罪,則難以在應許之地上安居。舊約兩卷書講述這段時期:士師記和路得記。
士師記
士師記是一個大文學單元的一部分,詳述神子民的歷史--這個主題亦見載於接續的撒母耳記和列王紀。由於申命記影響這大單元的神學和文學,我們可稱這個大單元為申典歷史(參本書10章討論)。“那時以色列中沒有王”(十七6,十八1,十九1,二十一25)這句片語暗示,作者是從王國時期的觀點,回顧王國前的情況。士師記沒有提及誰是作者。因此,我們必須接受一個事實:這卷書是由無名氏撰寫的。
內容
士師記的中心人物是“士師”(šōpětîm),本書因而以此命名。“士師”不僅有它的英文名稱judges的含意--法律權威的意思(編按:因為judges也可解作“法官”或“審判員”),他們更是神所興起,並授以超凡能力完成某項拯救任務的軍事領袖(二16)。 1 士師的職分在廣義方面,包含管治的意思。這十二位士師是當地或民族的英雄,蒙神的靈幫助,成為了軍事統治者,帶領以色列人克勝某個特定的敵國。當軍事威脅消失後,士師一般都繼續領導以色列人,不過,他們都沒有建立王朝(只有亞比米勒企圖這樣做,卻失敗了)。
大綱
I. 不完全的進佔(一1∼二5) II. 違約與審判(二6∼十六31)
A.
不順服的模式(二6∼三6)
B.
模式的說明:士師記歷史 (三7∼十六31)
III. 社會崩潰(十七∼二十一)
A.
宗教生活的敗壞:米迦的神像 (十七∼十八)
B.
司法與社會秩序的瓦解:內戰 (十九∼二十一)
綜覽
士師記的核心(二6∼十六31)輯錄了自約書亞離世至撒母耳興起期間,多位士師管治以色列的故事。還有導言(一1∼二5)和兩個附錄,附錄詳述一些士師時期發生的事件,不過,這些事件與個別士師並無關係。
導言(一1─二5)
士師記起首說“約書亞死後”,這在歷史和神學上均有重要意義。這片語標誌以色列歷史中,在約書亞領導下的成功時代已告結束,一個新紀元隨即開始。 2 士師時期是以色列民不順服神與敗壞的年代,與進佔應許之地的日子形成強烈對比。
這個導言補充了約書亞記的內容,較詳細交代進佔的實際情況。約書亞記強調團結的以色列民攻佔應許之地,這配合該卷書的主旨。不過,約書亞記也經常提及,個別支派尚需完成以色列人合力開展的事業(書十三1-13,十六10,十七12-13、16-18,十八2-4)。約書亞記展示偉大的軍事勝利--但尚未完全征服迦南地。
士師記一章1節至二章5節描述個別支派有限度的成功。猶大和西緬支派在開始時尚算成功,但他們並未能完全驅逐所獲分配地土上的居民(士一19)。另外幾個支派也同樣未能制勝迦南地居民。這個單元交代了在士師時期為何以色列人和迦南地居民共同生活,而那些迦南人無可避免地在宗教和文化上影響以色列人;這些資料給我們做好準備,去讀餘下的篇章。
這單元的結束部分(二1-5)明確指出以色列民悖逆神。個別支派向迦南地居民作出讓步,導致以色列人未能完全進佔應許地。在應許之地上剩下的迦南人日後為以色列人帶來災害(二2-3)。
故事的核心部分(二6∼十六31)
以色列人因為違背聖約和缺乏信心,所以未能完全進佔迦南(二2-3)。士師記這個核心部分,說明以色列人並非一次或偶然背約。不幸地,背棄聖約已成為以色列人的生活方式。
這個核心部分有自己的導言。作者講述士師故事前,先簡介三個基本的普遍事實(二6∼三6)。第一,約書亞那一代的人都已經離世。新一代以色列人不接受耶和華(二6-15),不敬拜領他們出埃及的神,反而敬拜迦南人的神祇。耶和華因而憤怒,容許敵國攻擊以色列(二13-14)。第二,當百姓悔改,耶和華便興起士師拯救他們(二16-23)。可是,當士師離世後,百姓故態復萌,又再敬拜偶像和別的神(二19)。第三,由於以色列人未能完全佔領迦南地,他們就必須與這些剩下的迦南人在應許之地上共同生活(三1-6)。這些迦南民族是以色列人的軍事威脅。更重要的是,他們是以色列人的宗教威脅,因為以色列人往往接受迦南人的異邦宗教。
士師記二章6節至三章6節所描述的這個歷史時期的特色,成為士師記核心部分的整體文學結構:以色列民犯罪違背耶和華,耶和華把他們交在敵國手中,然後差派士師拯救他們,但百姓又重蹈覆轍犯罪。作者運用以下的循環事件來引介某些士師:
經文通常接續說:“當士師仍活的時候,國中太平若干年”。
雖然作者曾對這個循環作過一些改動,但他在士師記三章7節至十六章31節�堣誚葉娃くo個模式,用以突顯六位特別的士師:俄陀聶(三7-11)、以笏(三12-30)、底波拉(四1∼五31)、基甸(六1∼八28)、耶弗他(十6∼十二7)和參孫(十三1∼十五20)。除這六位主要士師外,作者也對六位次要的士師事蹟作了簡略的記述:珊迦(三31)、陀拉(十1-2)、睚珥(十3-5)、以比讚(十二8-10)、以倫(十二11-12)和押頓(十二13-15)。
這些士師並沒有被描繪為聖潔的典範人物。他們只是神興起的臨時領袖,為的是救拔神的子民。有些值得我們仿效(例如俄陀聶和底波拉),但耶弗他明顯不大曉得耶和華的要求,參孫的過失更是人所共知。一般來說,這些士師是叫我們看到神對祂子民的恩典與憐憫。他們不一定是虔誠的典範。
附錄(士十七∼二十一)
士師記最後五章描寫一個毫無法紀和政治混亂的時代。經文講述兩件可怕的事,用以闡明以色列歷史中一個最黑暗的時期。那兩件事是:米迦和但支派遷移(士十七∼十八),及利未人的妾遭強暴和後來支派間的爭戰(士十九∼二十一)。我們在這些事件中看到偶像崇拜、陰謀、無謂的殺戮和性道德墮落。
這些篇章不是要按時間次序鋪陳歷史,乃是要描畫以色列在立王前的士師年代,百姓的生活狀況。“那時以色列中沒有王”(十七6,十八1,十九1,二十一25)這句重複出現的片語,暗示作者相信:以色列人無法無天是由於沒有穩定的國王領袖。作者明顯支持君主政體,相信這是神保障以色列民在應許地太平安居的工具。很多學者認為作者活於大衞或所羅門時代,是大衞王國的忠實支持者。
士師記末後五章正如導言(一1∼二5)一樣,展示以色列人未能與神保持聖約關係。導言部分回顧歷史,比較了士師年代與之前在約書亞領導下的成功時期;而這五章則前瞻王國時代,大衞家族為以色列帶來的保障與太平。作者從王國的角度記述以色列因沒有王而混亂與道德敗壞的情況。這部分發出的呼喊“以色列中沒有王”,給人警告:沒有穩固的領導,會帶來一片混亂。
最後五章與核心部分不同,因為彼此的問題根源有別。二章6節至十六章31節記述以色列民受外敵的軍事壓制,而十七至二十一章講述的問題來自內部。以色列人最難應付的敵人是他們自己。
士師記作者悲歎“各人任意而行”--他們的心意往往違背神的心意!這經常重複的片語(十七6,二十一25)表明社會需要絕對的秩序。道德不能因為個人的經驗而相對不同,必定要有外在標準來界定人類倫理的對與錯。對士師記的作者來說,以色列人社會的外在標準是由以色列人的王來維持。對基督徒而言,外在絕對的標準仍是必需的,因為人類沒法建立自己的道德準繩。今天,這外在的標準仍然由天上的君王來建立與維持(約十四15)。
士師記的歷史難題
士師記側重以色列人是否緊守聖約,過於注重歷史細節。我們對這時期歷史的一些重要問題,便有待解答。
時間次序
由於書卷交代了每位士師的管治時間,因此,我們或者可以把這些年期加起來,從而準確地計算這卷書記載了多少年的事蹟。這個計算的結果是:士師時代有390年之久。 3 這假定了士師的管治是一個接一個不間斷的,而每位士師都管治整個團結的以色列民族。
但這樣的假設,太武斷了。士師的權力看來只是限於本地或區域。士師時代以色列中的一個難題,就是缺乏中央政權;因此,士師的興起,為某個區域帶來短暫時期的太平和保障。每次告急,只是一處較小的範圍受到軍事威脅。例如,以笏制止摩押人對便雅憫和以法蓮地區的局部入侵;基甸與米甸人的爭戰只涉及瑪拿西支派。士師記似乎暗示,不同的士師同時管治不同的範圍。
這點涉及出埃及事件和進佔迦南的年份問題(參本書第6章)。我們把掃羅統治時代的開始(約公元前1050年),作為士師時代結束較準確的日期。如果出埃及事件的確發生在公元前15世紀,士師時代有可能維持390年。但我們還得在各士師管治年期外,加上以色列人之前受欺壓和太平的日子。這樣,較早年份的觀點便成了疑問。
不過,由於有些士師是同時管治,而非一個接一個地管治,因此,士師時代不一定有這樣長的年日。我們可作這樣的總結:士師記陳述一個相對的編年故事,而不是一個絕對的編年故事。倘若我們假設出埃及事件發生於公元前13世紀,而掃羅統治時代大約在公元前1200至1050年之間,則士師時代最短約有150年。如果我們假設出埃及事件發生於公元前15世紀,則士師時代最長可有約350年(約公元前1400至1050年之間)。 4
政治組織
士師時代以色列人的政治組織實質是怎樣的呢?由於士師記缺乏歷史細節,難以解答這個問題。
以色列人本來是一羣沒有土地的奴隸,按照與先祖雅各的宗族淵源,組成一種部族社會。這個部族組織有助於他們在曠野漂流時期的生活。但士師記說明了,以色列民在應許之地的定居生活受到威脅,部分原因是這種政治組織所導致的。
現代學者嘗試從古希臘找出相似體系,來釐清這種支派組織的性質。諾馬丁在1930年提出,以色列十二支派系統的社會組織,近似約在公元前600年出現的希臘德爾斐近鄰同盟。 5 近鄰同盟是由十二個成員組成的聯盟,以德爾斐的中央神殿為核心。這十二個成員承諾彼此和平共處,並聯合抵禦外來侵略。聖所是每年舉行宗教節日活動的地點,為本來不同的羣體提供一個重要的團結據點。
這個組織與古以色列的情形明顯相似。會幕作為中央神殿(先在示劍,後在示羅),週期性的聖約儀式,聯合的軍事行動,這一切都似乎支持以色列是個近鄰同盟的見解。這論說起初被人廣泛接納。
但近數十年來,學者對於把古以色列與希臘作比較,提出批評。歷史書卷不曾提及這樣具體的組織架構。事實上,士師記似乎暗示古以色列正缺少像這樣有規模的組織。在士師時代,宗教與種族的聯繫可能是最重要的團結因素,較之對中央神殿共有的敬虔更為重要。今天,“近鄰同盟”這個詞語,只能用來粗略地形容以色列的情況。
我們可以肯定的是,這是古代以色列的一段過渡時期。這是介乎約書亞時期與聯合王國時期之間,由士師領導的年代。士師記描述這個時期,是從遊牧民族過渡至建立王國。這段過渡時期對以色列人重要攸關,因為他們面對迦南人眾多宗教的強烈衝擊。他們怎樣回應周遭的文化壓力,不在信仰上妥協,對將要立國的以色列人有着關鍵性的影響。
倫理和神學問題:現代文化的道德相對主義
士師記警告我們,須提防道德相對主義,或按人的意思而行的事。聖經教導我們,人類行為的標準是神所頒下的。人單憑自己永遠沒法達到那些標準。然而,靠着神的幫助和恩典,我們可以明白神對公義生活的旨意(詩一1-2)。
現代文化經常根據大多數人的意見來建立社會標準,這與聖經的標準大相逕庭。大眾相信怎樣為之正確或錯誤,便成為對與錯的理想指標。但這樣的道德觀卻是反覆無常的。例如,在1973年以前的美國,墮胎是非法的,這表示墮胎在道德上是錯誤的,也損害美國的文化。但那年美國最高法院對著名的“盧對韋德案”(Roe vs. Wade)的判決,改變了社會的標準。
其實真正改變了的是甚麼呢?難道僅僅因為一羣有勢力的人決定了,錯誤和罪惡的行為就突然變得可以接受嗎?難道以往判定墮胎不合法的普世真理突然改變了?不是,其實是美國社會改變了!
神的道德標準是永不改變的。雖然人類的文化不斷演進,但神卻不會改變對公義和聖潔的要求。每個世代的基督徒都要審慎思想怎樣具體地應用這些標準。但毫無疑問,神已確立和啓示聖潔的絕對標準--是基督徒必須尊崇的,而不可只是認同人間的相對主義。
路得記
即使在道德敗壞時期,神仍然尋找忠心的僕人,要賜福他們。路得記的故事發生於士師時代,描述神在謙遜的人身上所彰顯的偉大作為。這個奇妙的故事講述在道德混亂而敗壞的世代�堙A來自伯利恆一個對神忠誠的家庭。神以出人意料的方式賜福這個家庭。
內容
路得記是一篇文學傑作,可以歸入田園作品(即輕描淡寫鄉間生活的小品文)的類別。故事圍繞三個主要人物:拿俄米、路得和波阿斯。
由於饑荒,拿俄米和家人被迫離開故居伯利恆。他們在摩押寄居,期間拿俄米先後喪夫喪子,只剩下她和媳婦三人。其中一位媳婦路得跟從拿俄米回伯利恆開展新生活。除非有人幫助這兩位孤苦的寡婦,否則,她們只能孤寂生活,窮困終身。但神真的介入,幫助她們,而且採用了拿俄米與路得沒法想像的方式。
文學結構
作者把路得記四章篇幅寫得活像一套四幕的話劇。每章(或每幕)都有清楚的開場白和結束的段落,都各自圍繞一段重要的對話。全卷書的內容依據“問題─解決”的結構來發展。第一章描寫問題和它的嚴重性。在結束的段落,拿俄米喪子,路得喪夫,兩人共同面對貧困的現實。接下來的三章描述這些問題怎樣慢慢地、漸漸地得以解決,逐步看見曙光。全書的高潮在第四章,展示一個出人意表的結局。
大綱
I. 導言(一1-5)
II. 回歸伯利恆(一6-22)
III. 路得邂逅波阿斯(二1-23)
IV. 路得夜訪打麥場(三1-18)
V. 波阿斯贖地和迎娶路得(四1-17)
VI. 家譜(四18-22)
綜覽
雖然這卷書名為路得記,但故事的真正主角是人生困境得以扭轉的拿俄米。第一章的故事發生在摩押(或精確地說,是在從摩押回伯利恆的路上),之後的情節發生在伯利恆及這城的近郊。
拿俄米與路得回歸伯利恆(得一)
開頭的一段(一1-5)交代角色人物,並他們處身的歷史時空。路得記與其他歷史書不同,講述的主要人物並非士師、君王或先知。以利米勒和他一家只是普通的以色列百姓,每天掙扎求存。
拿俄米這名字可能是“(神是我的)欣喜”或“快樂”的縮稱。不管拿俄米以往的生活可能是怎樣喜樂,自從饑荒迫使她闔家逃荒摩押後,在那10年間,她的人生完全改變了。當拿俄米的丈夫以利米勒去世後,她兩個兒子娶了當地的摩押女子為妻。經文沒有交代她兩個兒子遭遇了甚麼悲慘事件,但他們也離世了。作者很快就描繪了一個黑暗的情景。遠離家鄉的拿俄米,喪夫喪子,又過了生育之年(一11)。在古代以色列的社會中,拿俄米所面對的可能是最嚴峻和絕望的景況。
拿俄米失去一切保障和慰藉後,預備回伯利恆度過她孤獨絕望的晚年。在古代以色列,婚姻是婦女得到安穩生活和保障的惟一途徑。拿俄米知道兩位媳婦跟她一同回故鄉所要付上的代價。摩押婦女在猶大過新生活,幾乎沒有甚麼前景可言。因此,拿俄米做那當做的事:堅持兩位媳婦留在摩押,重建她們的生活。
可是,路得對拿俄米那份無可比擬的愛和委身,令她甘心拒絕拿俄米的好意。她選擇不再婚嫁,寧願跟隨拿俄米,像女兒般服侍她終老。路得對拿俄米表達忠誠的話,已成為經典(一16-17)。路得定意即使死也要葬在拿俄米的故土,反映一種至死不渝的委身。即使死亡,路得也絕不離棄拿俄米。
由於多年飽經憂患,二人回到伯利恆時,那�堛漱H幾乎認不出拿俄米(一19)。拿俄米要求別人不要再稱她為拿俄米(“快樂”),而改稱她作瑪拉(“苦澀”)。這反映了拿俄米以前的生活與現時的處境,有天壤之別。站在她旁邊的,就是忠心跟隨她、不為人注意的摩押女子路得。作者沒有提示,最終為拿俄米解困厄的人,就是路得。
路得在波阿斯的田�媥葶B麥穗(得二)
這章開始交代一項對整個故事發展起着重要作用的資料(二1)。拿俄米的夫家有一位親戚名叫波阿斯。他相當富有,在鄉親中也具名望。
路得主動提出到田間拾麥穗(二2)。舊約要求農人不可拾取遺落的穀物,好讓有需要的人拾取(利十九9,二十三22)。路得記二章3節描述路得並不知道她將遇上的“機會”。那日路得恰巧來到波阿斯的田�堙C神在似乎不重要的事情上作工,並採用當事人從未想過的方式。
波阿斯從城中回來,視察田間收割時,注意到這位辛勤拾穗的年輕女子,便為她在拾穗的日子提供方便和給予照料(得二4-17)。這慈愛的舉動是路得記記述的第一件開心事。自從路得守寡,面對窮困日子以來,這必定是她人生的轉捩點了。
路得回家,拿俄米對路得獲得如此優待大表欣悅(二18-23)。當拿俄米知道是波阿斯慷慨禮待路得時,不禁讚美耶和華。耶和華正是這個故事背後的策動者。
波阿斯是拿俄米一家“至近的親屬”(gō'ēl,即親屬兼贖主,參二20)。在以色列人的社會,所有地業最終歸屬耶和華。人不可能合法地買入別家的地業。在艱難時期,人可以暫時出售地業(類似出租)。至近親屬有責任贖回地業,把地業歸還給原來的家主。拿俄米可能已寄望波阿斯能夠解決她們的困難(二20:“他〔耶和華〕不斷地恩待活人死人。”)。
路得對波阿斯的請求(得三)
故事發展至此,都是一些平凡人在複雜生活中勞勞碌碌,如常人一般。當地農夫波阿斯、喪夫喪子的拿俄米,和跟隨拿俄米回到伯利恆的摩押女子路得,他們的表現都值得我們仿效。可是,第三章卻充滿懸疑。問題是:在有疑惑的環境下,這三個人物能否繼續行在正路上?
這章記載一些我們看來古怪的古代風俗,我們也不完全明白它們的意義。但可以肯定的是,波阿斯知道路得的矚目舉動是向他提親,而且他也明白迎娶路得是他這個至近親屬的責任之一(三10-13)。
故事越來越懸疑,越來越引人入勝。路得的請求很得體,絕不含越禮的意圖。但她卻令自己置身於一種容易受害,以及使人懷疑其居心的處境。路得與波阿斯的午夜相會是危險的。兩人有可能(或很容易)越軌。他們能否繼續表現合宜?
這些懸疑和未知數不久便煙消雲散。波阿斯不僅循規蹈矩,而且還決斷和誠實。波阿斯對路得的提親,真的感到榮幸,也感到詫異,因為他曾以為她會選擇較年輕的男子作丈夫。路得也同樣表現大方得體。她處處以家庭的責任為優先考慮,而不顧個人幸福(三10)。
波阿斯告訴路得,有一位比他更近的至近親屬(三12-13)。其實,他大可趁着這大好機會,不通知那位更近的至近親屬,而先把路得娶到手。沒有東西迫使波阿斯押後婚期,或把這消息洩露他人。但是,他沒有不讓那位至近的親屬先作抉擇,而匆匆和路得結婚。波阿斯的誠信是我們的典範。
路得嫁給波阿斯(得四)
第三章記述路得與波阿斯於夜闌人靜時分,孤男寡女在打麥場相會。第四章的事件卻發生在古代以色列城鎮中最公開的場所--城門口。城門口是重要的集會地點,也是惟一處理法律事務的恰當場合。清早大白天時分,有關各方都在場的環境下,第一章的問題迅即獲得解決。
我們在這�堣~曉得拿俄米擁有一小片耕地(四3)。舊約律法清楚定明,家庭地業不能歸給外人(王上二十一3)。由於拿俄米窮困,她要把地業賣出,但至近親屬必須買贖那地業,以免她的家庭失去該地業。
那位不知名的至近親屬宣稱買贖拿俄米的地業後,波阿斯表明這宗交易還有一項條件:娶路得。當時普遍的風俗,顯然認為至近親屬的另一項責任,就是接受娶寡嫂制。 6 娶寡嫂制的律例要求,離世男性的至近親屬要娶他的寡婦(申二十五5-6)。至近親屬和寡婦婚後所生
兒女,要跟從寡婦亡夫的姓氏,並承受寡婦亡夫的遺產。
至近親屬若取得亡親的地業,便可大大增加本身的產業。與拿俄米結婚不會帶來問題,因為拿俄米已過生育之年,至近親屬兒女的地業就不致被分薄。可是,波阿斯按照律法的精神,以路得取代拿俄米作為婚配對象,那位至近親屬便不願意承擔這份至近親屬的責任了(得四6)。娶一位正處生育年齡的女子為妻,將分薄他自己的產業,危害自己家人的利益。我們估計這位至近親屬不是十分富有的。
那位至近親屬拒絕後,波阿斯便可順理成章地娶路得。在一節經文(四13)�堙A第一章的各項困難都解決了:路得再嫁,耶和華使路得不久就懷孕,誕下一子。在這一節之後,波阿斯離開了故事舞台,路得也不再是主角。拿俄米忽然重登主角地位。她抱着路得的嬰兒,有如是自己親生的一樣。作者之前描述拿俄米喪夫喪子的苦境,現今展示她手抱路得和波阿斯所生嬰兒的欣悅情景。
第一章的所有難題都解決了,我們看到大團圓結局。作者在列出家譜之前,以一個簡潔句子結束故事,叫讀者出人意表。拿俄米的友人稱路得和波阿斯所生的兒子為俄備得。俄備得就是耶西的父親,而耶西是大衞的父親(四17)。在這難以想像的情況下,由外邦人女子所生的兒子,竟然成為以色列最偉大君王的祖父。當然,馬太明白箇中意義,在記錄彌賽亞家譜時,沒有漏掉路得(太一5)。耶和華藉着平凡卻忠誠的個人生命,成就祂的旨意。委身於神的生命,不會沒有意義,人生一切都變得神聖。
神的主權與忠誠生活
這宗奇妙的姻緣與奇妙誕生的嬰兒,其實彰顯了神的主權。雖然這卷書以路得命名,卻是拿俄米交代這卷書要處理的問題(得一20-21),在故事結局,她的光芒也蓋過了她媳婦。但從另一層面看,她們都不是主角。在整個故事�堙A是神照管拿俄米、路得和波阿斯,按祂的旨意使他們成就對他們最有益的事。這卷書主要講述的,是神自己和祂怎樣信實地恩待祂的子民。
神至高的計劃藉着這書主角的忠誠得以成就。拿俄米、路得和波阿斯與士師時代的人物和事件,形成一個強烈對比。在基督教正典,路得記放在士師記之後,加上路得記開頭話“當士師秉政的時候”,這正突顯了平凡人物的忠誠生活與士師記某些人物卑劣行為的分別。在人人任意而行的世代,各人行自己眼中看為正的事,卻至少有三個人行神眼中看為正的事情。因着他們對神及彼此之間的忠心,神藉着他們為世人預備了救主。
最後,路得記說明了,神約的好處並不局限於國界、種族或性別。路得記經常提及路得是“摩押女子”,作者沒有忘記路得的民族背景。路得記讓我們明白,甚至是這位摩押女子也能夠生活在耶和華的約中,並因着與神忠誠的關係而獲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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撮要 1. 士師記載述的歷史,是申典歷史這部大著作的一部分。 2. 士師記的主要人物是作領袖的士師。 3. 士師時代是以色列人不順服神的時代。 4. 神容許敵國攻擊以色列人,因為他們敬拜別神。 5. 士師記的循環事件是:犯罪、審判、悔改和拯救。 6. 共有十二位士師:六位大士師與六位小士師。 7. 以色列人任意而行(行自己眼中看為正的事),犯了道德相對主義(編按:即認為道德並非絕對的)的罪。 8. 會幕作為中央神殿,週期性的聖約儀式,加上聯合的軍事行動,這些都支持以色列是個近鄰同盟這個觀點。 9. 路得記採用了田園作品的形式。 10. 路得記的內容基本上是關於拿俄米人生的淒涼景況。 11. 波阿斯擔起了至近親屬(即親屬兼贖主)的角色。 12. 娶寡嫂制是至近親屬的責任之一。在向一位更近的至近親屬提出這種婚姻時,波阿斯以路得代替拿俄米的位置。 13. 路得記顯示,神的約不受任何限制R無論是民族、種族或性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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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詞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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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典歷史 |
Deuteronomistic Histor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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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鄰同盟 |
amphictyon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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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園作品 |
idyl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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娶寡嫂制 |
levirate marriag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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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習問題 士師記 1. 士師記和路得記的事件歷時多久? 2. 士師記或路得記的作者表達了怎樣的政治角度? 3. 士師記的中心人物是誰?他們負起甚麼任務? 4. 以色列人為何未能完成佔領迦南的任務? 5. 士師記核心部分的基本文學格式是怎樣的? 6. 那六位大士師是誰?那六位小士師是誰? 7. 士師記最後五章的主題是甚麼? 8. 根據士師記的作者所記,為甚麼以色列人淪落至無法無天的地步? 9. 討論士師記的時間次序和其他難題。 10. 在這個時期,可以怎樣最為貼切地描述以色列的政治局勢? 路得記 1. 路得記的基本主題是甚麼? 2. 誰是這個故事的真正中心角色? 3. 在這些記載的事蹟中,神怎樣實踐祂的計劃? 4. 路得記對少數民族和種族的課題帶來甚麼貢獻? |
深入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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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ffield: JSOT, 1989.
一部佳作,採用了社會學研究方法,且有很多的原創見解。
Webb, Barry G. The Book of Judges: An Integrated Reading. Journ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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