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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 高 者 在 人 間 掌 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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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高者在人處事歷史中掌權 |
至高者在將來的世界中掌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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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膳 |
解夢 |
火搖 |
獸人 |
指頭 |
獅坑 |
四獸 |
二羊 |
七十個七 |
南北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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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至高者在人處身歷史中掌權(1-6)
4.隨意的升降(4)
∼王的權勢 vs 神在王位中掌權
∼此段經文是尼布甲尼撒王親口第一身的見証(用「我」)可以說是古時君王的得救見証,究竟他有甚麼經歷及改變
a.王的驕傲-心高氣傲
「王啊,至高的神曾將國位、大權、榮耀、威嚴賜與你父尼布甲尼撒;因神所賜他的大權,各方、各國、各族的人都在他面前戰兢恐懼。他可以隨意生殺,隨意升降。但他心高氣傲,靈也剛愎,甚至行事狂傲,就被革去王位,奪去榮耀。」5:18-20
i.有多次的經歷仍不回轉
∼經歷過神超越的智慧 →解夢事件
∼親眼見神超然的拯救 →火搖事件
∼曾有稱頌神的表現,但似乎是一剎那
∼仍沒有以神為他的神
「尼布甲尼撒說:「沙得拉、米煞、亞伯尼歌的神是應當稱頌的!他差遣使者救護倚靠他的僕人,他們不遵王命,捨去己身,在他們神以外不肯事奉敬拜別神。」3:28
「他們的神」不是「我的神」
ii.有異象的警告卻不留心
「神說一次、兩次,世人卻不理會。人躺在床上沉睡的時候,神就用夢和夜間的異,開通他們的耳朵,將當受的教訓印在他們心上,好叫人不從自己的謀算,不行驕傲的事(原文作將驕傲向人隱藏),攔阻人不陷於坑裡,不死在刀下。」伯33:14-18
(1)異象
「我尼布甲尼撒安居在宮中,平順在殿內。」但4:4
「我在床上腦中的異象是這樣:我看見地當中有一棵樹,極其高大。那樹漸長,而且堅固,高得頂天,從地極都能看見,葉子華美,果子甚多,可作眾生的食物;田野的走獸臥在蔭下,天空的飛鳥宿在枝上;凡有血氣的都從這樹得食。我在床上腦中的異象,見有一位守望的聖者從天而降。大聲呼叫說:「伐倒這樹!砍下枝子!搖掉葉子!拋散果子!使走獸離開樹下,飛鳥躲開樹枝。樹卻要留在地內,用鐵圈和銅圈箍住,在田野的青草中讓天露滴濕,使他與地上的獸一同吃草,使他的心改變,不如人心;給他一個獸心,使他經過七期(期:或作年;本章同)。」」4:10-16
(2)講解
「末後那照我神的名,稱為伯提沙撒的但以理來到我面前,他裡頭有聖神的靈,我將夢告訴他說:「術士的領袖伯提沙撒啊,因我知道你裡頭有聖神的靈,什麼奧秘的事都不能使你為難。現在要把我夢中所見的異象和夢的講解告訴我。」」4:8-9
「王啊,這漸長又堅固的樹就是你。你的威勢漸長及天,你的權柄管到地極。」4:22
「你必被趕出離開世人,與野地的獸同居,吃草如牛,被天露滴濕,且要經過七期。等你知道至高者在人的國中掌權,要將國賜與誰就賜與誰。」4:25
(3)核心
「你必被趕出離開世人,與野地的獸同居,吃草如牛,被天露滴濕,且要經過七期。等你知道至高者在人的國中掌權,要將國賜與誰就賜與誰。守望者既吩咐存留樹,等你知道諸天掌權,以後你的國必定歸你。王啊,求你悅納我的諫言,以施行公義斷絕罪過,以憐憫窮人除掉罪孽,或者你的平安可以延長。」v.25-27
(a)讓人知道祂
(b)給人回轉機會
(4)回應(v.29-30)
∼沒有按但以理的揀言而行,為甚麼?
∼可能因為淡忘
因為不信
因為不以為然
因為片刻的不儆醒
iii.有真神的賜福反自驕傲
「他說:「這大巴比倫不是我用大能大力建為京都,要顯我威嚴的榮耀嗎?」v.30
∼是我的能力!
∼要顯我的榮耀!
考古歷史學家發現巴比倫城是當時世上最大城巿,城牆上可供四匹馬行走!
b.神的管教→即時降卑
i.真實的應驗
「當時這話就應驗在尼布甲尼撒的身上,他被趕出離開世人,吃草如牛,身被天露滴濕,頭髮長長,好像鷹毛;指甲長長,如同鳥爪。」v.33
ii.迅速的來臨「這話在王口中尚未說完,有聲音從天降下,說:「尼布甲尼撒王啊,有話對你說,
你的國位離開你了。」v.31
iii.針對的管教
自高→降為卑
c.人的回轉→再升為高
i.仰望神
「日子滿足,我尼布甲尼撒舉目望天,我的聰明復歸於我,我便稱頌至高者,讚美尊敬活到永遠的神。祂的權柄是永有的;祂的國存到萬代。」v.34
ii.認識神
神才是至高
神擁有無尚的權柄
「憑自己的意旨行事,無人攔住祂手...」
iii.認識己
(1)認識人的虛無
「世上所有的居民都算為虛無;在天上的萬軍和世上的居民中,祂都憑自己的意旨行事。無人能攔住祂手,或問祂說,做什麼呢?」v.35
(2)認識己的錯誤「現在我尼布甲尼撒讚美、尊崇、恭敬天上的王;因為祂所做的全都誠實,祂所行的也都公平。那行動驕傲的,祂能降為卑。」v.37
iv.尊崇神
v.見証神
「尼布甲尼撒王曉諭住在全地各方、各國、各族的人說:「願你們大享平安!我樂意將至高的神向我所行的神蹟奇事宣揚出來。他的神蹟何其大!他的奇事何其盛!他的國是永遠的;他的權柄存到萬代!」」v.1-3
(1)甘心的見証
(2)勇敢的見証
(3)宣揚的見証
5.即時的收取(5)
∼王的驕傲自持 vs 神在國位中掌權
∼伯沙撒王是尼布甲尼撒王女之子,是尼之孫,但其驕傲自視似乎比尼布甲尼撒王更甚
a.更自視的君王→竟向神自高!
「伯沙撒王為他的一千大臣設擺盛筵,與這一千人對面飲酒。伯沙撒歡飲之間,吩咐人將他父(或作:祖;下同)尼布甲尼撒從耶路撒冷殿中所掠的金銀器皿拿來,王與大臣、皇后、妃嬪好用這器皿飲酒。於是他們把耶路撒冷神殿庫房中所掠的金器皿拿來,王和大臣、皇后、妃嬪就用這器皿飲酒。他們飲酒,讚美金、銀、銅、鐵、木、石所造的神。」v.1-4
i.有鑑戒→仍不自卑
「王啊,至高的神曾將國位、大權、榮耀、威嚴賜與你父尼布甲尼撒;因神所賜他的大權,各方、各國、各族的人都在他面前戰兢恐懼。他可以隨意生殺,意升降。但他心高氣傲,靈也剛愎,甚至行事狂傲,就被革去王位,奪去榮耀。」v.18-20
「伯沙撒啊,你是他的兒子(或作:孫子),你雖知道這一切,你心仍不自卑。」v.22
ii.有活神→公然藐視
「竟向天上的主自高,使人將他殿中的器皿拿到你面前,你和大臣、皇后、妃嬪用這器皿飲酒。你又讚美那不能看、不能聽、無知無識、金、銀、銅、鐵、木、石所造的神,卻沒有將榮耀歸與那手中有你氣息,管理你一切行動的神。」v.23
∼尼布甲尼撒王也不敢將神聖器皿作飲酒,但伯沙撒王竟公然藐視神
iii.有神恩→讚美假神
b.更嚴厲的刑罰→即時收取
i.驚駭的指頭
「當時,忽有人的指頭顯出,在王宮與燈臺相對的粉牆上寫字。王看見寫字的指頭就變了臉色,心意驚惶,腰骨好像脫節,雙膝彼此相碰。」v.5-6
∼無人能解
ii.責備的講解
「但以理在王面前回答說:「你的贈品可以歸你自己,你的賞賜可以歸給別人;我卻要為王讀這文字,把講解告訴王。」v.17
「伯沙撒啊,你是他的兒子(或作:孫子),你雖知道這一切,你心仍不自卑,竟向天上的主自高,使人將他殿中的器皿拿到你面前,你和大臣、皇后、妃嬪用這器皿飲酒。你又讚美那不能看、不能聽、無知無識、金、銀、銅、鐵、木、石所造的神,卻沒有將榮耀歸與那手中有你氣息,管理你一切行動的神。」v.22-23
「所寫的文字是:『彌尼,彌尼,提客勒,烏法珥新。』講解是這樣:彌尼,就是神已經數算你國的年日到此完畢。提客勒,就是你被稱在天平裡,顯出你的虧欠。」v.25-28
∼但以理用責備口吻解釋異象
∼真接指出王的錯誤(向尼布甲尼撒王解釋卻甚客氣)
∼沒有作出諫言(可能明知王不悔改及知他的錯誤是不得赦的)
*「彌尼,彌尼,提客勒,烏法珥新。」
-彌尼 :數的意思 →神數算你國的日子,到此完畢
-提客勒 :被秤在天秤�堙@→你被秤在秤�堙A顯出虧欠
-烏法珥新:分裂 →巴比倫分裂歸瑪代波斯
iii.即時的報應
「當夜,迦勒底王伯沙撒被殺。瑪代人大利烏年六十二歲,取了迦勒底國。」v.30-31
∼歷史學家發現,巴比倫城牆上裝滿了防禦的水,如敵人入侵,可放水淹沒城外地土及敵人,但在公元前538年,波斯國王居魯士攻打巴比倫,但巴比倫仍心高氣傲,滿以為可放水防衛國土,在一天晚上,他開心地回寢宮等待消息,誰不知,巴比倫的富商,祭司賣國求榮,把河水引到另一方,更公然打開城門,迎接敵方軍隊,當夜,巴比倫王國正式被消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