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宗通諭
在新約時代的開端,有兩個聲音響徹了整個路加福音。這兩個聲音以一種有力地反應著整個舊約傳統的特有和諧,來宣講天主的仁慈。這兩個聲音也表達了與古經裡歧義字有關的語意學的因素。瑪利亞進了匝加利亞的家,用她的全副心靈頌揚天主,因為天主的仁慈世世代代賜予那敬畏他的人。稍後,當她記起以色列的蒙選之時,她又宣講了那召選她的天主,在無始之始郎已惦念著的仁慈(六十)。隨後,在同一屋子裡,當若翰洗者誕生的時候,他的父親匝加利亞祝福了以色列的天主,並光榮了祂,因祂實踐了向我們祖先所應許的仁慈,也記念著祂的神聖盟約(六十一)。 在基督自己的宣講裡,從舊約而來的天主的形象,變成更單純,更深奧了。這在浪子回頭的比喻裡,最為明顯。(六十二)雖然在基督的宣講裡,「仁慈」一詞沒有出現,但他用一種特別清晰的方武來表達天主仁慈的精髓。基督不像舊約聖經一樣,用術語來表達仁慈的內容,而是用類比使我們更加充份地了解仁慈的奧蹟,它乃是一齣父愛與兒子的不肖和罪惡之間的深奧戲劇。 那個浪子從父親手裡接受了屬於他的一份家產,到遠方去揮霍。這個故事,可以說,乃是從失去恩寵和公義的原祖父母開始,以至每一時代的人所共有的故事。從這個觀點來看,這個類比可適用的範圍,是非常廣泛的。這個比喻間接地觸及所有愛的盟約的破裂,每一恩寵的失落,每一種罪。這個類比較不像先知傳統�堥獐丳j調整個以色列民族的背信,雖然浪子回頭的類比,也能夠包括這一點。「當他把家產揮霍殆盡的時候,浪子開始過窮困的生活,尤其因他離家後所僑居的地方,發生大災荒。在這種情形之下可是連這個他也吃不到。 這個類比很明顯地係指向人的內心。浪子從父親手裡所接受的家產,乃是物質財物。但是比這些物質財物更重要的,乃是他在父親家裡作為一個兒子的尊嚴。他失去物質財物時的處境,應當會使他覺悟到,他也失去了作為兒子的尊嚴。當他以前向父親索取家產以便離家之時,他大概沒有想到這一點。即使在現在,當他對自己說:「我父親家有多少傭工,都有飯吃,且有剩餘,而我卻要餓死在這裡」的時候,似乎也還沒有意識到這一點。他把自己所失去的財物來衡量自己,覺得自己還不如父親家裡的傭工。因為傭工目前還擁有那些財物。他的這些話雖然主要是表達他對物質財物的態度,不過在這些話的底下,掩藏了失去兒子尊嚴的悲哀。他意識到自己乃是一個不肖的兒子。 就是在這時候,他做了一個決定:「我要起身到我父親那裡去,並且要給他說:父親!我得罪了天,也得罪了你,我不配再稱作你的兒子,把我當作你的一個傭工罷」(六十三)。就是這些話,更為深入地揭露了問題的本質。浪子因愚蠢和罪而陷入了物質生活上的困境,現在卻因著這個困境,恢復了他所失去的(作為兒子的)尊嚴感。當他決心回到父親的家裡,請求父親接納他的時候--不是作為一個兒子,而是作為一個傭工--初看起來,好像這是因為饑餓和貧窮迫著他這樣做;不過,饑餓和貧窮的動機卻溶和著一種更深的失落感:在自己父親的家裡受僱為一個傭工,的確是一項巨大的屈辱,令人引以為恥。可是,這個浪子卻決心忍受這樣的屈辱和羞恥。他知道他在父親家裡除了做傭工以外,別無其他權利。他做這個決定的時候,他完全知道,按照公義的標準,他該受什麼處罰,他遼有什麼權利。以上的推理在於證明,在浪子的意識中心,已失落的尊嚴感,即與父親有父子關係的尊嚴感,已逐漸浮現出來。就是下了這個決心後,他才動身回家的。 在浪子回頭的比喻裡,「公義」一詞一次都不曾使用過,正如在聖經的原文裡,「仁慈」一詞亦未被使用過一樣。可是公義與以仁慈表現出的愛之間的關係,是極為準確地銘刻在福音的比喻裡的。越來越明顯的是,當愛必須超越公義的準確而過於狹窄的標準時,便轉變而成「仁慈」。浪子於耗盡了父親的財產以後--即回頭以後--堪受在父親家裡作傭工以謀生的處罰。他也許能夠一點一滴地重新存蓄一些物質財物,但永不會像他所揮霍的那麼多。這也是合於公義的,特別因為浪子不但耗盡了屬於自己的一份家產,同時也因自己的行為傷了父親的心。他既然自知自己的行為已使他喪失了作為兒子的尊嚴,這件事在他父親眼裡也不能是無關緊要的。它必定使父親痛心,它多少也使父親受到牽連。可是,做錯事的畢竟是自己的兒子,這個關係不能因任何行為而遭改變或破壞。浪子知道這一點。正因他知道這一點,他越清楚他所失去的尊嚴,而使他正確地重估他在父親家裡還能希冀得到的地位。 ああ這種對浪子心境的精細描述,使我們準確地了解天主仁慈的含義。無疑地,在這簡單而深入的類比裡,那個父親的形象,正是向我們啟示天主就是父親。在這比喻裡,那顯示了父親內心態度的父親全部行為,使我們能夠在全新的綜合裡,在極為單純而深入的綜合裡,重新發現舊約聖經對仁慈的看法之各條線索。浪子的父親忠於父職,忠於其對自己兒子的愛。這種忠信態度,在浪子回頭的故事裡,不但表現在他對耗盡家產的兒子的回頭,表示立即的歡迎;同時在他歡樂的態度上,在慶祝兒子回頭的宴會上,此種忠於愛的態度,也表現得更為淋漓盡緻。他所備辦的慶祝宴會是那麼鋪張,甚至激起了浪子長兄的反對和憤恨,因為這位兄長從未遠離他的父親,亦從不曾離家出走。 父親這種忠於父職的態度--這個特徵在舊約裡是用盟約的愛(hesed)一詞表之--同時也是用充滿著感情的態度來表達。事實上按照福音所記載的,當父親看見浪子回來的時候,「他動了憐憫的心,跑上前去,撲到他的脖子上,熱情地親吻他」(六十四)。父親這樣做,的確是動了很深的情感,也可說明他對浪子為何這樣寬大。這種寬大卻激怒了他的大兒子。可是父親這種深情,應有更深的根源。可注意的是:父親知道,兒子最基本的善性,業已獲得保全,就是說,他兒子人性的善已獲得保全。雖然兒子已耗盡家產,不過他的人性卻被救回了。的確,我們可以說,他是失而復得。這可由父親對大兒子所說的話獲得證明;「只因為你這個弟弟死而復生,失而復得,應當歡宴喜樂」(六十五)。在同一章裡,即路加福音第十五章裡,我們還可找到亡羊的比喻(六十六),和失錢的比喻(六十七)。在每一個比喻裡,所強調的也都是和浪子回頭一樣的高興。父親所忠於自己的,就是忠於對自己兒子的人性之保全;即對其人性尊嚴之保全。這一點最能說明,為何浪子回家時,父親會如此高興。 接下去,我們可以說,父親之愛子是出於其為父之本性。這個本性使父親不能不關心兒子的尊嚴。這種關心便構成了他的愛。這種愛就是聖保祿筆下所寫的:「愛是含忍的,愛是慈祥的……愛不求己益,不動怒,不圖謀惡事……卻與真理同樂……凡事盼望,凡事忍耐」,又「愛永存不朽」(六十八)。基督在浪子回頭的比喻裡所表現的仁慈,具備愛的內在形武,即新約聖經裡所稱的「友愛的聚餐」(AGAPE)。這種愛能夠深入任何浪子的心,任何人類的疾苦,尤其是任何形態的道德困境,直透人的罪根。一旦這種愛發生了功用,被憐憫的對象不會感到屈辱,確是失而復得,「恢復了本有的價值」。父親首先對他表示高興,因為他是「失而復得」,「死而復生」。這種高興表示一種「善」得以完好無缺:即便他是浪子,他仍然是他父親的兒子;也表示一種「善」業已失而復得。在浪子身上,這個善乃是有關他自己身份的醒悟。 在基督的比喻裡,父子關係發生了什麼變化,不可『從外面』來衡量。我們對於仁慈所懷的偏見,多半是從外面來衡量的結果。有時會有這樣的情形,倘用從外面來衡量的辦法,來看仁慈,我們會把仁慈視作施予仁慈與接受仁慈者之間的不平等關係。其結果是,我們很快得出結論,仁慈的行為是輕看接受者,有辱人的尊嚴。浪子回頭的故事也指出,事實並非如此:仁慈的行為是基於人是善的這個共同經驗。這個共同經驗使得浪子發現自己及自己行為的真相(發現真相對他乃是一種真正的謙虛);在另一方面,因著這個理由,浪子變成他父親的特殊的「善」:父親因奇妙地發射出真理和愛,很清楚地看出他已完成了一項善舉,他此時似乎忘記了兒子所犯的一切罪過。 浪子回頭的故事用簡單而深奧的方式表達了皈化這個事實。皈化乃是愛與仁慈之存在於世界上的最具體的證明。仁慈的真正而正確的意義,不在於深入地,同情地去觀察道德的、物體的、或物質的邪惡;倘仁慈能夠恢復失落的價值,從存在於世界及人身上的一切邪惡中擷取善果,則仁慈的表達可以說已做到正確的地步。假如我們所了解的仁慈,確如上述,則仁慈確實構成了基督救世訊息的基本內容,及其達成救世使命的主要力量。基督的門徒和信眾所了解的和所實踐的仁慈,也是一樣的。在他們的心裡和在他們的行動上,可以不斷地看到那特別為愛作證的仁慈,郎為那不為惡所勝的愛作證的仁慈(六十九)。仁慈的真面貌需要不斷再子揭示。縱使很多人對仁慈懷有偏見,仁慈似乎是我們慈う。仁慈的真面貌需要不斷再子揭示。縱使很多人對仁慈懷有偏見,仁慈似乎是我們這一時代所特別需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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