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真理的光輝」
|
導言
耶穌基督是普照世人的真光
本通諭的論題
教宗若望保祿二世
致候各位可敬的主教弟兄
並致宗座祝福
真理的光輝照耀在創造者的萬物身上,特別在按照天主的肖像與模樣造成的人身上(參閱創一26):真理光照人的理智、形成人的自由,這樣引人認識天主,愛慕天主。
為此,聖詠作者祈禱說:「上主,求你向我們顯示你的慈顏」(詠四7)。
1. 人因信耶穌基督、「普照世人的真光」(若一9)蒙召得救,他自身成了「在主內的光明」,而且是「光明之子」(弗五8),「因服從真理」(伯前一22)而使自己成為聖者。
這種服從有時並不容易。在「撒謊者及撒謊者的父親」(若八44)撒旦唆使之下,而犯了神祕的原罪之後,人就不斷地被煽動,不注視生活真實的天主,而轉向偶像(參閱得前一9),「將天主的真理變作虛妄」(羅一25);因此人用來認識真理的智能也昏暗不明,以及追隨真理的意志也減弱了。如此也趨向於相對主義與懷疑論(參閱若十八38),在真理之外,尋找虛偽的自由。
但是,錯誤與罪惡的昏暗,決不能從人驅除天主造物主的光亮。在人靈的深處依舊存留著絕對真理的切盼,以及圓滿認識它的渴望:這特別在人於各方面孜孜不倦追求知識以及追求生命的意義中可以證明。知識與技術的進步,是人類智慧與恆心的明證,但並不解除人類對宗教最後問題的追求義務;反之,愈發激勵人們面對那些心靈與道德良心的最痛苦和確切的掙扎。
2. 每一個人都不能避免這些基本問題:我應該作什麼?怎樣分辨善與惡?只能在心靈深處,藉著真理的光輝,予以答覆,如同聖詠作者所說:「許多人說,誰能使我們幸福?上主,願��向我們顯示你的慈顏」(詠四7)。
天主的慈顏以全部的光輝,照耀在耶穌基督的面貌上,「祂是不可見的天主的肖像」(哥一15),「天主光榮的反映」(希一3),「滿溢恩寵及真理」(若一14):祂就是「道路、真理及生命」(若十四6)。因此,對每一個人的問題的最後答案,特別是他對宗教及道德的問題,是由耶穌基督而來,更好說就是耶穌基督自己,如同梵蒂岡第二屆大公會議所言:「誠然,除非在天主聖言降生成人的奧蹟內,人的奧蹟不能得到解釋。第一個人、亞當,是未來亞當、主基督的預像。新的亞當、基督,在揭示聖父及其聖愛的奧蹟時,亦替人類展示了人之為人和人的崇高使命」一。
耶穌基督、「萬民之光」,照耀著自己教會的面孔,派遣她到全世界向所有受造物宣講福音(參閱谷十六15)二。這樣身為萬邦中天主子民的教會三,當她注意著歷史新的挑戰、以及人們為追求生命的意義所作的努力,向眾人提供來自耶穌基督和祂的福音真理的答覆。教會深深地體會到是自己的「職務,一面觀察時代的記號,一面在福音的光照下,替人解釋此記號,並以適合各時代的方式,解答人們永久的疑問,即現世及來世生命的意義,和其間的關係」四。
3. 教會的牧人們,同伯鐸的繼承人緊相聯合,與作此努力的信友常相左右,陪伴著他 們,以訓導職權領導著他們,以慈愛和寬仁常能找出新的語言,不僅和信者對話,而且和所有善意的人對話。以梵二大公會議的作風為證,教會身為「人性的專家」五,為每一個人、為整個的世界服務
六。
教會知道倫理問題,深深觸及每個人,影響著每一個人,即使那些不認識基督及其福音,甚至不認識天主的人。就是教會深知在道德生活上得救的道路為每一個人是暢開的,就如梵二所清楚承認的當它說:「那些非因自己的過失,而不知道基督的福音及其教會的人,卻誠心尋求天主,並按照良心的指示,在天主恩寵的感召下,實行天主的聖意,他們是可以得到永生的」。梵二還繼續說:「那些非因自己的過失,尚未認識天主,卻不無天主聖寵而勉力度著正直的生活,天主上智也不會使他們缺少為得救所必需的助佑。在他們中所有任何真善的成分,教會都視之為接受福音的準備,是天主為光照眾人得到生命而賜與的」七。
4. 常久以來,尤其近二世紀以來,教宗個人或同世界主教團,對有關人類各種不同生活層面,發揮或提供了道德訓導。他們以耶穌基督的名義與權威,曾經勸導、評斷、闡述;他們為忠於自己的職責,曾經為人類的利益,加以堅持、維護、安慰;他們曾經在人類性關係上、在家庭、社會、經濟、政治各方面的倫理要求上,藉真理之神的助佑保證,提供更完善的了解。他們的道理,在教會的傳統和人類歷史上,都成為道德問題的精湛探討
八。
但在今天似乎需要反省一下教會整個倫理的訓導,目的是重申某些基本的天主教道理,在今日的環境中,它們瀕臨於歪曲或否認的危機。基督徒團體內部進入了新的環境,對人類學和心理學、社會學、文化與宗教,以及神學方面,在有關教會的倫理訓導上,興起了許多異議和質疑。已經不再是某一方面或偶然所作的反對,而是根據某些人類學和道德立場,對傳統倫理教義所作的,全面的、有系統的爭論。這多少根據著到處彌漫的思潮影響,把人的自由,在本質上和其形成要素上,與真理割斷關係。如此,就要遺棄傳統的對自然律的道理,對自然律規誡的普遍而又恆久的合法性;對教會訓導的若干倫理規定乾脆不接受;並認教會訓導不應干涉倫理事務,除非偶然地「勸勉良心」,或「提供價值」,使每一個人能獨立地選擇自己的決定及生活態度。
特別應注意的是,針對教會及教友信仰生活,以及社會的一般生活非常重要的問題,教會的傳統答覆與某些神學主張缺乏和協,這在修道院和神學院也遭遇到。
我們特別要問:寫在人的心�堙A構成盟約的內容的天主的誡命,實在能夠明示每一個人和整個社會的每天的抉擇嗎?是否能在各樣的環境中不遵守天主的誡命,而能順服天主和愛近人嗎?另外還流傳著一種意見,人們懷疑信德與道德之間,內在的密不可分的關聯:似乎隸屬教會和教會內部統一,只以信德作決定,而在道德的領域,則容忍有多種意見和態度,依個人主觀的良心,或者社會與文化環境的不同來判斷。
5. 在此今日依舊存在的環境中,我們決定(如同已在一九八七年八月一日,記念聖雅風逝世二百週年上,在「天主聖神」宗座牧函中預告的),用本通諭,「更詳細而深刻地討論有關倫理神學基礎的問題」九,我們現代某些趨勢正傷害這些基礎。
各位可敬的主教弟兄,你們同我共同負責維護「健全的道理」(弟後四3),我不得不告訴你們,為克服危機,必需明白指出若干道理的重要性,因為信友的倫理生活、教會的共融、正直和手足般的社會生活,從此生出了多少困難。
如此期盼的這一通諭,而今方得以公佈,這也是因為我們認為「天主教要理」應該在先,它包括完整而有系統的基督徒倫理訓導。要理提供信友倫理生活的基礎,以及多方面的含意,因為「天主兒女」的生活:「在信仰中承認自己新的地位,基督徒被召度『相稱於基督福音的生活』(斐一27)。藉領聖事,並藉著祈禱,接受基督的聖寵和聖神的恩賜,使自己適合這新的生活」十。因此一方面回溯至要理,它是「可靠的、與完整的天主教道理的引證課本」十一,同時本通諭只論及教會倫理訓導的若干基本的問題,對道德學家及倫理神學家爭論的問題作必要的分辨。所以本通諭的主旨,是我們盼望解釋這些問題的講授原則,並根據聖經與活的宗徒傳承十二,將此種講授所帶來的前因後果,予以說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