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宗通諭
 

 
「論社會事務關懷」通諭 

    致主教、司鐸、宗教家庭、教會的子女、一切善心人士

一.引言

1. 教會的社會事務關懷是直接針對人與社會的真實發展,它尊重並促進入各方面的發展,教會就此經常以各種不同的方武表達她對社會事務的關懷。近年來,教會參與對社會事務的關懷之特殊方式之一,就是羅馬教宗的社會訓導,它以教宗良十三世頒佈「新事」通諭(一八九一年五月十五日)作為首創,教會常探討這個問題,並且有時配合這首篇社會事務通諭頒佈的紀念日,發表各種不同的有關社會事務的文件以資紀念。

歷任教宗從不忘在教會的社會教導的新觀點上,加上新的光照。其結果,從教宗良十三世首創之卓越貢獻開始,以及其繼任的歷任教宗在其上所加的豐富滋潤,使這社會教導常是合平時代的教會訓導主題。這是慢慢建立起來的,一如教會在耶穌基督所啟示的聖言的圓滿以及聖神的叻佑下(參照:若十四:9,26;十六13∼15),她詳閱那些展現在歷史過程中人類的事跡。因此,教會運用理性的反省與人類科學的支援,設法要帶領人們對自己擔負建造世界的社會使命作一答覆。

2.在教會之社會教導的大主體中之一部份,是由我們傑出的前任教宗保祿六世於一九六七年三月廿六日所發表的「民族發展」通諭。

假如我們注意到在一九八七年中,無論在教內或教外的一連串的紀念活動,就不難看出此一通諭的�琱[不衰的價值。基於同樣的想法,宗座正義與和平委員會曾致函天主教東方禮教會及聖公會的教長們,徵詢慶祝此通諭廿週年紀念的最佳方式,以發揚並充實其訓導,若有需要,使它合乎時代。在廿週年之際,該委員會曾舉辦一個隆重的紀念大會,我本人曾親自參加並致閉幕詞。現在,為要答覆上述通諭,我認為在一九八七年結束時,發表一篇闡明「民族發展」通諭主題的通諭,是很合適的。

3.藉此,我希望能達成兩個重要目標:一方面是向教宗保祿六世此一歷史性的文件及其訓導致敬;另一方面,追尋這位伯鐸繼承者的芳蹤,再肯定社會教導及其不斷更新的連續性。事實上,連續性與更新更是教會的社會教導�琱[彌新價值的具體證明。

這種雙重幅度是教會在社會的領域中典型的形武。一方面,它是�琱[不變的,因為在它的基本的啟示上,在它的「反省的原則」,在它的「判斷的準則」,在它根本的「行動指南」上,它都是一貫的,而最主要的是它輿主的福音密切相連。另一方面,它是常新的,因為它不斷適應歷史情況的改變及人類生活與社會生活不停的演變。

4.我深信這篇向六O年代的人及社會所頒佈的「民族發展」論對八O年代後期的人而言,仍具其震撼人心的力量,通常是在目標的條件與人性發展的啟迪之中,努力尋找現代世界的主要路線,而這些仍是力所未殆的事務。因此,在可能的範圍內:我設法引伸它的訊息,使之適合目前這並不此廿年前缺少戲劇性的歷史陸時刻。

眾所皆知的,「時代」常維持一種持續性和不變性的韻律。今天我們已經感到時代的變化極快,尤其是我們居住在其中的世界,它的現象是多變而複雜的。因此,在過去廿年間,世界的變遷,雖亦保留某些基本的穩定性,但已經經歷了明顯的改變,也提供一些全新的觀點。

這個時代的現階段,在基督降生的第三個千年的前夕,是以普遍的期待作為表徵的,它如同一個觸動每一個人的「新將臨期」。它提供我們更仔細研究通諭的內容的機會,以及它們未來可能的發展。

根據「民族發展」通諭所提示的建議,本文的目的是藉著對目前世界所做的神學性的研究,需要對發展觀念有更完全及更詳細的反省。它的目的也是要提出一些可付諸實行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