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宗通諭
35.於發展具有基本的倫理特性,很明顯的,發展的阻礙同樣地也有一個倫理特性。假如自從教宗保祿六世的「民族發展」通諭頒佈之後的年代�堙A並沒有多少「發展」,或只有很少,不正常的,甚至是矛盾的發展,其原因不只是經濟的。誠如我們說過的,政治動機也參加在內。因為要決定民族發展的快或慢,本身就含有政治上的特性。為解決早先已提過的錯誤機械論而代之以更合乎正義和與人類共同利益有一致性的「新」機械論,我們是需要一個有效的政治意願。不幸的是,在分析這種情況之後,我們得到的結論是這種政治意願並不夠強烈。 在一篇像這樣的具有牧靈性質的文件�堙A一個只侷限在對於未完全開發的經濟和政治因素(以及所謂的超級發展)的分析是不完整的。因此,是有必要提出倫理因素,這些因素,在尊重每一個能負責的個人行為的前提下,會以某種方式介入而使發展的進度緩慢並阻礙它的全面達成。 同樣,一旦科技資源成為有效益的,它們應可藉著必要而具體的政治性的決定,幫助各民族走上真正發展的道路,發展的主要障礙只有用基本的倫理決定來解決。對有信仰的人而言,尤其是基督徒,這些決定將因著天主恩寵的助佑而得自於信仰原則的啟發。 36.因此,重要的是要了解:一個為嚴格的意識型態的政治集團所分割的世界,並且在其間是以不同形式的帝國主義的支配來取代相互依賴和團結的世界只能是一個屈服在罪惡結構下的世界。整個這些清極負面的因素正在與普世共同利益的真正覺醒,以及推展公益的需要相對抗,在個人和機構中,都予人製造一種極難克服的阻礙的印象。 假如目前的情況可歸納由不同種類的困難所造成的,我們在此談論「罪的結構」是適宜的,誠如我在「和好與補贖」勸諭中所說的,這「罪的結構」是根源於個人的「罪」,因此,它常與引進這些結構,結合於結構且使之難以移動具體的個人。故此,它們日漸壯大、擴展,而成為其他罪惡的淵源。因而影響人的行為。 「罪」和「罪的結構」是一些我們很少運用在現代世界情況上的種類。然而,除非我們能說出那些加給我們痛苦的罪惡根源,否則,我們對眼前的罪惡事實,不易有深刻的瞭解。 我們當然可以談論「自私」、「淺見」、「錯誤的政治估計」、「草率的經濟決 這種評估本身是正面積極的,尤其是如果它是前後一致的,它是以對天主的信仰及祂的法律為基礎的,因為這法則是要人行善避惡。 在社會政治的分析和對「罪」和「罪的結構」的正式說明之間是有區別的。根據後者的觀點,就進入到談「天主聖三的旨意,他對人類的計劃,天主的公義和天主的仁慈。富於仁慈,人類的救主,主及賦子生命的天主」,要求人類以明確的態度表達他對他的鄰人的行動或疏忽。這�塈畯怚i以從舊約中「十誡」的「第二面版」上得到明證(出二十12∼17;申五16∼21)。不遵守十誡就是得罪天主及傷害近人,並且將罪的影響及因此而造成的阻礙帶入世界,此二者給世界帶來的後果遠超過個人的行為及短暫的生命。這個也干擾民族發展的過程,因此,發展的遲延與緩慢必須在這個光照下予以判斷。 37.這種具有宗教性質的一般性分析,是可以加上許多其他的觀點來證明在違犯天主的旨意,有益於鄰人以及兩者所構成的「結構」的行動和態度之中,有兩種是相當典型的:一是對利益的消費慾望,另一個是「權力慾望」,是期望將自己的意願強加在別人的身上。為更使這種態度凸顯,我們可以加上「不惜代價」一詞。換言之,我們正面臨人類態度的絕對化以及其可能帶來的後果。 正因為這些態度可單獨存在,也可分開;然而,在今日世界�堙A它們卻是密切結合的,且兩者之一卻握有權勢。 明顯地,不僅是個人會淪為這種雙重罪行的犧牲品;國家和政治集團也可能導致如此。它更易將我所說的「罪的結構」引入其中。假如以這種倫理標準來探討某種形式的「現代帝國主義」,我們將會看到隱藏在後面的某些決策,表面上是基於經濟或政治的理由,卻是不同形武真正的「偶像崇拜」:金錢、意識形態、階級、技術。 總之,我以尊重民族發展的態度,願意提出這上述的分析,目的是在指出我們所面臨的「罪惡」的真實本質:這是一個關於倫理的罪惡問題,是導向「罪的結構」的多種罪行的結果。在人類行為的層面上,以這種方式來診斷罪惡,特別是要認同該遵循的道路以戰勝罪惡。 38.這條道路既漫長而又複雜,並且不斷地受到威脅,原因是人的決定和成就,其本身就是脆弱的,以及外面環境的變化無常。然而我們必須要有勇氣走上這條路,只要在這條路上邁上幾步或完成某些路段,就有勇氣走完全程。 在這些反省中,主要的是,決定出發或繼續旅程是涵蓋著一個倫理的價值,凡有宗教信仰的男女將它視為是天主聖意的要求,且是絕對有約束力的道德的唯一真實基礎。 我們希望既使沒有任何宗教信仰的人也能確信阻礙完整發展不只是經濟性的,也在於人可以使之成為絕對價值的更深層的態度。因此我們希望所有的那些或多或少負有使他們的鄰人度更合乎人性的生活的責任的人,無論是否有宗教信仰,都能覺察到最迫切的需要是改變人內心的態度,這些態度是表現在每一個人與自己,與近人,甚至與最遠的人類團體,以及與自然界的關係;這所有的一切皆在更高的價值觀點下,例如共同利益,或是引用「民眾發展」通諭適當的表達來說明,就是「個人與全體民族」的完全發展。 對基督徒以及那些所有承認「罪」的正確神學意義的人而言,以聖經的語言來講,行為或思想或生活的方式的改變就稱為「悔改」(谷十三3、5;依三十15)。 在通往渴望的悔改的道路上,邁向戰勝發展的倫理阻礙的道路上,我們可以在個人與國家之間指出逐漸對相互依賴的覺醒的積極和倫理價值。事實上,在世界上不同地區的人感覺到他們個人會因在遙遠的國度,甚至在那些他們從未到過的國家,在人權方面的不正義和暴行而受到影響,這是一件轉變為覺醒事實的明顯標記,因此要求有一個倫理內涵。 最重要的是「相互依賴」的問題,是指在當今世界上,在經濟、文化、政治、和宗教因素上,有一種決定彼此關係的體制,並可視為倫理範疇而予以接受一旦「相互依賴,一是以這種方式被認同,那麼正如倫理與社會的態度是一個「德行」,其相關的回應就是「團結」。因此這不再是對遠近許多不幸者的空洞的同情或是膚淺的哀傷。相反的,卻是一項將自己獻身於共同利益的堅決而持續的決心;即是獻身致力於每一個人的和整體的利益,因為我們大家都是要為眾人負責的。這種決心是建立在堅信阻礙完全的發展就是對利的渴求和權勢的追逐,如我們曾說過的。這些態度和「罪的結構」只能──先要有天主恩寵的助佑--以完全相反的態度予以克服;一種隨時就緒地獻身致力於近人的益處,以福音的意義表達,就是為他人而「喪失自己」而非剝削他人,為他人的益處「為他服務」而非壓迫他(瑪十40∼42;廿25;谷十42∼45;路廿二25∼27)。 39.當每個社會中的社會成員視對方為真正的人時,「團結」才能有效的實現。 在現今世界中的一些積極訊號是窮人彼此之間「團結」的意識的逐漸覺醒,他們努力彼此互相的支援,而他們在社會事件上的公開行動,不依賴暴力,在無效率和腐敗的公共權威面前,提出他們本身的需要與權利。教會由於她本身偉福音的職責,深感她被召叫要站在「窮人」的身邊,分辨他們的請求是否合乎正義,並且在不失去在共同利益的情況中團體利益的前提下,協助他們滿足其需要。 同樣的標準可用類比的方武,應用在國際關係上。「相互依賴」必須轉變為根據凡受造之物均為大家所共享之原則上的彼此之「團結」。就如原料經過製造過程所得到的工業產品以及工作的成果,必須平均地為公益服務。 那些凌駕在各種形式之上的帝國主義,以及決心為保護自己霸權的富強國家,必須對其他國家具有倫理責任感,如此,才能建立一個以民族平等為基礎以及對各民族合法差異之必要的尊重的真正國際體系。在經濟上較弱的國家,或那些街處在僅能維生的國家,藉著其他民族和國際團體的協助,而能以自己種族及文化的寶藏為共同的利益提供他們的貢獻,否則這些寶藏將永遠喪失。 團結能協助我們正視「其他的人」無論是個人、民族或是國家--不能看待他們如同是一種工具,帶有工作的能力和可以廉價剝削之強壯的勞力以及一旦失去利用價值時可任意拋棄的勞力,而應看待他們是我們的「近人」,是我們的一個「助手」(創二18∼20),他們與我們具有同等的地位,同被天主所邀請來分享生命的筵席。因此,個人與民族的宗教意識的再覺醒是極為重要的。 因此,對他人的剝削、壓迫及毀滅是須排除的。在目前這被分為兩大對立之政治集團的世界�堙A這些共同製造戰爭的危機及對個人安全的過分擔憂的事實,常常危害到那些位於所謂「受影響的地區」或「安全地帶」之弱小國家的主權,決策的自由,甚至領土的完整。 「罪的結構」及其所製造的罪都是基本上違背和平與發展的,因為在教宗保祿六世的「民族發展」通諭中,以我們最熟悉的表達稱:「發展是『和平』的新名稱」(民族發展通諭87)。 以這種方武,我們所提出的「團結」就是通往和平同時也是通往發展的途徑。除非世界的領袖都認清楚,相互依賴本身要求放棄政治集團,犧牲所有經濟、軍事或政治的帝國主義的形式,並將彼此的不信任轉變為互相的合作,否則世界的和平是難以想像的。尤其是在個人與國家之間的「團結」行動。 我所景仰的前任教宗比約十二世的名言是:和平是正義的果實。今天我們可以在聖經的啟示中,以同樣的語句及同樣有力的表達說:和平是團結的果實(依卅二17;雅三18)。 藉著致力於社會及國際的正義,但也透過喜愛結合以及那教導我們生活在一起之德行的實踐,以便共同以給與受來建立一個新的社會及更好的世界,如此,人人所渴望的和平一定能達成。 40.團結無疑的是基督徒的美德。前文中我們已談過許多團結與愛德之間的關連,而愛德正是基督徒明顯的標記。(若十三35)。 在信仰的光照下,團結本身就是基督徒完全的感恩、寬恕以及和好的特殊幅度。我們的近人不只是一個具有其自己的權利以及他與別人皆有的基本平等的一個人,而是成為天主聖父的生活的肖像,為耶穌基督的寶血所救贖,以及被安置在聖神永�琣瘞吨U的人。因此,既使我們的近人是仇人,我們也要愛他,要以主基督愛他的愛來愛他;且為他的緣故,我們得隨時準備為他犧牲,甚至是最小的一個:為兄弟獻上自己的生命(若壹五16)。 在這一點上,意識到天主是我們共同的天父,我們在基督內同為兄弟姐妹--「聖子內的天主子女」--以及聖神的臨在和賦予生命的行動將帶給我們對世界的展望一個新的詮釋標準。在人與自然的堅強及密切的環結的上面,我們看到了一種人類「合一」的新模式,而此模武也啟發了我們的「團結」。這種至高的「合一」的模式,是三位一體天主的生命反映,是我們基督信徒所謂「共融」的意思。我們已指出:這種特殊的基督信徒的共融,藉上主的助佑所特別保存,所拓展以及所充實,是教會成為「聖事」之使命的靈魂。 因此,「團結」必須在個人、國家以及國際社會的層面上,擔負起它在達成天主計劃的角色。我們前面說過的「罪惡的機械論」和「罪的結構」只有藉著教會所呼籲且不厭其煩所推動的人性與基督信徒的「團結」的實踐,才有被克服的可能。只有這個方法,這些積極的力量才能充分發揮在發展與和平上。 教會列品的許多聖人為這種「團結」做了極好的見證而在目前困難的環境中,他們可以做我們的榜樣。其中我願提出聖伯鐸克拉佛和他在印地亞斯的喀他基納為奴隸服務的事跡,和聖瑪西米利安瑪利亞柯比,他在波蘭的奧奇維茲集中營,以自己的生命換取一位素不相識的囚犯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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